长期以来,人们对各领域中作出杰出贡献人的创造精神,常抱有一种神秘感,认为他们之所以作出不平凡的事迹,是因为他们天生具有创造能力。在心理学发展的初期,也有类似观点。如高尔顿采用谱系法研究天才遗传的问题,认为历史上的天才人物都是遗传决定的,宣传“遗传决定论”。
但是,随着心理科学的发展、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逐渐认识到:人的各种能力,包括创造力在内,既不是先天就有的,也不是后天才有的,而是先天与后天两者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
人的创造能力是由许多因素构成的。尽管目前学术界对创造力的构成因素这一问题,尚没有一个统一的意见。但发散思维是构成创造力的主要成分,在许多心理学家中是有共识的。心理遗传学对发散思维能力的遗传决定系数,进行了实验研究。所谓能力的遗传决定系数,是指在影响能力发展的诸因素中,遗传因素所占的比重。遗传决定系数用H2来表示,环境决定系数用E2来表示。这里的环境概念是广义的,指除遗传因素而外的影响能力发展的全部因素,包括个体出生前的胎儿环境、家庭环境、学校教育和社会历史条件等。两系数之和等于1,即H2+E2=1,研究表明发散思维能力的遗传决定系数为0.22,环境决定系数为0.78.这就是说,构成创造力主要成分的发散思维能力,它受遗传的影响只有22%,而受环境的影响要占78%。这个数字从一个侧面可以说明,个体创造能力的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环境与教育。一个人创造力的高低,主要决定于他所处的环境和他所受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