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所有的救援行动,对所有帮助那些被逼到墙角的人们的行为,美国人都会感动得发抖。如果解救的是“已经被毁坏的”事物,那么这样的行为比一般的英雄行为更加英勇。日本人的英勇概念则排斥这样的救援行为。甚至我们在B—29轰炸机和战斗机上安装一些救生设备,都会引得他们高喊“胆小鬼”。他们的报纸和电台曾经一而再再而三地说过这一话题。只有接受生死考验的,才是英雄好汉,防范措施是没有价值的。他们对待伤员和疟疾患者的态度也是明显如此。这样的士兵是废物,而部队所配备的医疗服务资源不足,甚至不足以应付维持合理的战斗力。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各样的补给困难加重了这一医疗匮乏的局面。但这不是全部的情形。在这件事情上起了一定的作用的,是日本人对物质主义的蔑视。日本士兵被教导的是:死亡本身是精神的胜利,我们对伤病员的照顾——如同轰炸机上的安全设施——则会妨碍他们成为英雄。在日常生活中,日本人也不会像美国人那样习惯于依赖医生。在美国,较之其他福利措施,对伤病员的怜悯更会被认为是当务之急,甚至在和平时期从某些欧洲国家来的游客都常常会对此加以评论。这与日本人的观念当然是背道而驰。在战争期间,在所有情形下,日本军队里都没有安置受过训练的救援小组,以在战火中搬运伤员并实施急救。在前线,在后方,都没有医疗系统,甚至在远离前线的地方,也没有康复医院。他们对医疗供应的关心程度则让人难过。在有些紧急情况下,伤病员干脆被杀掉;尤其在新几内亚和菲律宾,日军常常得从有医院的据点撤离。即便仍然有机会疏散伤病员,他们也没有那样的惯例。只是在部队实际上正式开始执行所谓的“有计划撤退”时,或者在敌人已经快要占领据点时,他们才会做点什么。到那时,负责医疗的军医常常在他自己离开前枪杀伤病员,或者,伤病员们自己用手榴弹自杀。
如果说日本人这种对待伤病员的态度是他们对待本国同胞的基本态度,那么,在他们对待美国战俘时,这种态度显得同样重要。按照我们的标准来看,日本人不仅残暴地对待他们的俘虏,对他们自己人也是如此。哈罗德·W·格拉特里上校是前驻菲律宾军队的军医总管,他在台湾作为战俘被扣留了三年之后,说:“美军士兵比日军士兵受到了更好的医疗待遇。在战俘营里,盟军军医能照料盟军士兵,而日军里没有任何医生。有一段时间,他们为自己人治病的唯一一名医务人员是一个下士,后来则全靠一个中士。”这位上校每年只有一两回看到日本军医。
日本人的这套兵员消耗理论可以被推到最极端的地步,那就是死不投降主义。在尽力而为之后,在发现自己面临寡不敌众的无望局面时,任何西方部队都会向敌人投降。他们仍然把自己看作光荣的军人,而且,根据国际条约,他们的名字会被传到他们的国家,以让他们的家人知道,他们还活着。无论是作为军人,还是百姓,还是家庭成员,他们都没有丢脸。但是,日本人对此情景的解释完全不同。荣誉与战斗到死紧密相连。在无望的情况下,一个日本士兵应该用最后一颗手榴弹自杀,或者以集体自杀式攻击的方式手无寸铁地冲向敌人。但他不应该投降。哪怕他是因为受伤或昏迷而被俘虏的,他在日本也再难抬起头来。他丢了脸,对于从前的生活而言,他已经“死”了。
当然,日军有招致这种结果的纪律;但是,在前线,很明显,这种特殊的正式教导根本没有必要。日军是如此严格遵守这条军纪,以至于在北缅战役中,他们的俘虏与阵亡者的比例是142比17166,其比率是1比120。在这被关进俘虏营的142名士兵中,除了一小部分,其他人在被抓时都是受伤了或昏迷了。只有很少的几个是单独或三三两两地“投降”的。在西方国家的军队里,在不投降的情况下,如果阵亡者与全部兵力的比例达到了1/4乃至1/3,就撑不住了,这几乎是条定则。投降者与阵亡者的比例大概是4比1。在霍兰迪亚,日军投降的人数相当可观,与阵亡者的比例是1比5;这么大的比例还是第一次,与北缅战役中的1比120相比,已是很大的进步了。
因此,对日本人而言,仅仅因为投降而成为战俘这一事实就使美国人颜面扫地。哪怕伤病或赤痢还没有把他们排除在“完整的人”的范畴之外,他们也已是“废物”。许多美国人描述过,在战俘营里,美国人的笑声会是多么危险,多么刺激那些看守他们的日本宪兵。在日本人眼里,那些美国人应该感到耻辱还来不及;让他们痛恨的是,美国人居然不知羞耻。日本军官要求美国战俘遵守许多规定,他们也要求看守战俘的本国士兵遵守那些规定。急行军和乘坐密封的运输船对日本兵而言是稀松平常的事。美国俘虏还说,日本哨兵如何严格地要求他们隐瞒规避守则的行为,最大的罪孽是公开规避守则。按照规定,战俘们外出时不能从村子里带食物回营地;但是,在他们走出营地到大路上或工程设施里干活的日子里,那样的规定有时是一纸空文——只要他们把水果和蔬菜藏起来就行。假如这种行为被发现,那么就是不能容忍的冒犯,即美国人轻视哨兵的权威。公开挑战权威,哪怕仅仅是“顶嘴”,也会受到严厉惩罚。针对顶嘴行为,哪怕在日常生活中,日本的规则也是非常严厉的;在军队里,则会受到重罚。在俘虏营里,确实出现过残暴的肆意妄为。我们区分这样的残暴行径和那些作为文化习惯的结果的行为,并不意味着赦免这些暴行。
尤其是在战争早期的几个阶段,由于日军士兵真的相信,敌军虐待并杀害任何俘虏,他们一再强调被俘虏就是耻辱。有一个谣言几乎在所有地方流传,说在瓜岛,美军坦克曾碾过日本俘虏的身体。想投降的日本人也有,但我军老是怀疑他们诈降,因而警觉地把他们杀了。这种怀疑往往被证明是对的。一个日本人在除了死亡什么都没有了的情况下,往往会以与敌人同归于尽感到骄傲。甚至在他被俘之后,他也会那么做。正如他们中的一个所说的,他决定“宁愿在胜利的祭坛上被烧死,因为在没有取得英勇成绩的情况下死去,是一件丢脸的事。”这种可能发生的行为使我军对日军的投降行为很是戒备,从而也减少了日军投降的数量。
投降可耻这一观念被深深地烙在日本人的意识里。他们认为这种思维习惯是理所当然的,但它与我们的战争惯例背道而驰,正如我们的惯例与他们的南辕北辙。当美国俘虏要求日本人把自己的名字报告给美国政府,从而能让家里人知道自己还活着时,日本人表现出了震惊和轻蔑。在巴丹战役中,对于美军的投降,至少普通日本士兵没有思想准备;他们原以为,美军会像日军那样战斗到底。他们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美国人居然当了战俘,却不表现出耻辱。
西方士兵和日本士兵在行为上有着很大的差异,毫无疑问,其中最戏剧性的差异是日本战俘居然作为战俘能与盟军合作。他们不知道,在这种新形势下,他们该用什么样的生活准则。他们失去了荣誉,作为日本人的生命也就了结了。只是在战争的最后几个月里,有几个日军俘虏幻想着,不管战争如何结束,自己都要回家。有些俘虏自己要求被杀掉,“不过,如果你们的习俗不允许这样做,那么我就来做个模范战俘。”他们比模范战俘表现得还要好。有些军中老兵和多年的极端国家主义者帮我军确定弹药库的位置,认真地解释日军兵力的配置情况,帮我们写宣传材料,跟我们的轰炸机飞行员一起飞行,帮着指点军事目标。就好像他们在生命中已经翻开了新的一页,上面所写与旧页上的正好相反;但是,他们却显示出了同样的忠诚。
当然,这不是对所有日军战俘的描述,有个别人死不投降。在任何情况下,在这样的合作行为可能发生之前,都得提出一些有利于行为人的条件。美军指挥官们在是否接受日本士兵只有表面价值的协助的问题上,往往迟疑不决,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在有些战俘营里,美军压根就不打算用日本人可能会提供的任何服务。然而,在那些接受日军俘虏服务的战俘营里,美军得抛开起初的怀疑,越来越多地依赖日本俘虏的良好信誉。
美国人未曾预料到战俘们会有这样180度的转变。这不符合我们的准则。但是,日本人这样做了,就好像他们在把自己所有的一切投入到一条生活道路上并遭遇失败之后,很自然地选取了另一条道路。在战后的日子里,这是否是一种值得我们加以考虑的行为方式?抑或这只是个别士兵在被俘虏之后的特殊行为?在战争期间,日军的行为还表现出了其他的特殊性,那些特殊性曾逼迫我们应对。与此相似,这种行为提出了一些问题:那制约他们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方式,他们的各种制度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发挥作用的,他们学得了什么样的思维和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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