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杂家学派与《吕氏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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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先秦杂家主要著作考(1)

《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载:杂家著作有《盘盂》二十六篇,《大禹》三十七篇,《五子胥》八篇,《子晚子》三十五篇,《由余》三篇,《尉缭》二十九篇,《尸子》二十篇,《吕氏春秋》二十六篇,《淮南内》二十一篇,《淮南外》三十三篇等等。其中以《吕氏春秋》《淮南王》(但也有人认为《淮南王》一书以道家为主,兼才众家。应属道家著作才是,《淮南王》在古代也曾被划入道藏)为代表著作。杂家著作现在只留下《吕氏春秋》《淮南子》《尸子》(原书已佚,今仅有后人辑本)三书。这里我们只介绍《尸子》与《吕氏春秋》两部主要著作。

(—)尸佼与《尸子》

尸子,名佼。《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载:“楚有尸子、长卢。”集解刘向别录曰:“楚有尸子,疑谓其在蜀。今按《尸子》书,晋人也,名佼,秦相卫鞅客也。卫鞅商君谋事划计,立法理民,未尝不与佼规之也。商君被刑,佼恐并诛,乃亡逃入蜀。自为造此二十篇书,凡六万余言。卒,因葬蜀。”

《汉书·艺文志》杂家著录《尸子》二十卷,班固注曰:“名佼,鲁人,秦相商君师之。鞅死,佼逃入蜀。”《隋书·经籍志》杂家著录《尸子》二十卷,并注曰:“秦相卫鞅上客尸佼撰。”以上是史书文献中关于尸子生平的记载。尸子,姓尸名佼,在这一点上所有记载都是一致的。尸子曾经做过商鞅的门客,《艺文志》说师事过他,《经籍志》说他是卫鞅的“上客”,大概尸子并非商鞅真正的老师,他只是商鞅的一个门客,不过却是门客中的上等嘉宾,商鞅很敬重他,像老师一样对待他。他为商鞅出谋划策,并协助商鞅实行变法治国理民,算是商鞅的一个高级智囊。秦孝公死后,惠文王继位,商鞅被处以车裂之刑,尸子害怕被株连,于是就逃亡到蜀地(今四川成都一带),过起了隐居的生活,生活闲暇之余著书二十篇,也就是《尸子》一书,死后就葬于蜀地。这基本上可以算是尸佼的个人简历吧。但其中还存在两个问题,其一是他的出生地。《史记》说楚国有两个贤人尸子和长卢,集解刘向别录怀疑司马迁所说“楚”,应该就是“蜀”,由于古蜀国在春秋战国时期史料很少,我们也无法通过考证长卢这个人来了解尸子迁蜀之后的情况。刘向《别录》认为尸子是“晋人”即三晋地区韩、魏、赵某国人,《汉书·艺文志》认为是鲁国人。钱穆认为,尸佼很有可能是魏国人。三晋法家文化传统很强,尤以魏国为盛。尸佼能与法家人物商鞅志同道合,勉强也可作为一个小证据。

关于《尸子》一书,《汉书·艺文志》杂家类著录为二十卷,而《隋书·经籍志》杂家《尸子》篇注云:“其九篇亡,魏黄初中续。”可知魏晋时已非全本。我们现在所见到的本子,皆为后世的辑佚本。

关于《尸子》一书的思想,《春秋》两次引用其语:“正名以治,为法家师,如吴起之流矣。”刘向在《荀子叙录》中说:“尸子非先王之法,不循孔氏之术。”但《后汉书·宦者吕强传》章怀太子注云:“尸子书二十篇,十九篇陈道德仁义之纪,一篇言九州险阻水泉所起。”这说明《尸子》一书的思想很博杂,有法家的思想在其中,同时又继承了儒家的思想并对其进行了改造。今天我们所能看到的《尸子》,分为上下卷,上卷十三篇,下卷为辑佚的逸文和若干存疑文字。许多篇章都残缺不全,我们对其内容进行了梳理后发现,《尸子》全书对于儒家思想吸收最多,其次是法家、道家、墨家和名辩思想。《尸子》全书有一条主线就是“治道”,而其“治道”是将儒家“治己则人治”与法家“刑罚者民之鞭策”相结合,并将道家“事少而功立”、“执一之道,去智与巧”思想与墨家治天下有术的“四术”糅合在一起。史书(除《宋史》外)典籍都将其作为先秦杂家是颇有道理的。因此,我们可以说《尸子》是受儒家思想影响的先秦杂家,或从儒家中走出的先秦杂家。

(二)吕不韦和《吕氏春秋》

《报任安书》中赫然语:“不韦迁蜀,世传《吕览》。”实际上吕不韦于嬴政责令其迁蜀之前已编成了《吕氏春秋》。《报任安书》中语自有司马迁的感情因素和写作需要,更蕴涵着司马迁与吕氏相同的悲剧元素,也引出了我们对一代大家吕不韦镜窥之必要。因《史记》中有“(吕不韦)往来贩贱卖贵,家累千金”语,且鉴于《史记》“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崇高地位,使吕氏商人形象历经后人演绎而遮蔽了其政治上的光辉。关于吕氏“奇货可居”“进嫪毐”“献有身之姬”诸事,当时最具权威的“时政新闻记录著作”《战国策》未有记载,诸说便失去了作为史料的印证价值。笔者认为,无论文治还是武功,吕不韦都堪称中国历史上首屈一指的政治家。

1.吕不韦其人

吕不韦(?-公元前235年),姜姓,吕氏,名不韦,杂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战国末年著名商人、政治家、思想家,后为秦国丞相,卫国濮阳(今河南濮阳)人。吕不韦是阳翟(今河南省禹州市)的大商人,故里在城南大吕街,他往来各地,以低价买进,高价卖出,所以积累起千金的家产。他以“奇货可居”闻名于世,曾辅佐秦庄襄王登上王位,任秦国相邦,并组织门客编写了著名的《吕氏春秋》,即《吕览》。

吕不韦长期以来受到了众多的负面评价,形象被严重扭曲,直到近现代,随着学者们研究的深入,附在吕不韦身上的积垢才逐渐被清除。吕不韦以商人的身份进行政治投机,一跃成为秦相国,他成功的政治投机一方面是个人能力的体现,同时也是当时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给他带来了机遇,而吕不韦以自己卓越的才识和能力成功地抓住了这一历史机遇。执政后的吕不韦以其卓越的政治才能继续推动秦的统一大业,并且以敏锐的政治眼光,组织门客编纂了融合诸子百家学说的《吕氏春秋》,为统一之后的秦帝国提供一整套的治国方略。

吕不韦经商的谋略。关于吕不韦早年的情况,《史记》卷八十五《吕不韦列传》载:“吕不韦者,阳翟大贾也。往来贩贱卖贵,家累千金。”吕不韦经商的精明之处在于时时处处观察商机。当他在赵国邯郸经商时,遇见了正在赵国做人质的秦国公子子楚,虽然子楚当时处境窘迫,但吕不韦透过诸多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看到了子楚身上蕴藏的巨大价值,断定“此奇货可居”。继而投入重金运作,最终使安国君和华阳夫人立子楚为嫡嗣。安国君死后,子楚即位,是为庄襄王。为了报答吕不韦,庄襄王乃“以吕不韦为丞相,封为文信侯,食河南雒阳十万户”(《吕不韦列传》)。庄襄王即位三年,薨,“太子政立为王,尊吕不韦为相国,号称‘仲父’”(《吕不韦列传》)。

有人对此认为是投机政治所致,其准确的说法应是:吕不韦是一位做成了一笔大买卖的最成功的商人。在这笔买卖的交易过程中,吕不韦充分显示了他通达古今、预测未来的深邃智慧和凭借外力、知化善变的商人机巧。他立足现在,瞩目未来,小处着手,大处着眼。《战国策》记载了吕不韦在邯郸见到秦公子子楚后,同他父亲的一段对话:吕不韦“贾于邯郸,见秦质子异人(子楚),归而谓父曰:‘耕田之利几倍?’曰:‘十倍。’‘珠玉之赢几倍?’曰:‘百倍。’‘立国家之主赢几倍?’曰:‘无数。’曰:‘今力田疾作,不得暖衣余食,今建国立君,泽可以遗世,愿往事之。’”这一段对话透漏出吕不韦不凡的眼光和谋略。于中城先生认为,如果说这样做仅仅是商人的贪婪和狡黠,那恐怕有失公允。因为贪利是商人的本性,获取利润是商人的愿望,但并非所有商人都有吕不韦这样的智慧和眼光。李一凡先生认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战国商人吕不韦是历史上所有商人中最出色的商人。商人的本领就是交易和投资,有政治头脑和战略眼光的吕不韦是最善于进行长线投资和最大宗买卖。他的买卖非常成功,令人叫绝。”

吕不韦从政的功过。吕不韦先后任丞相、相国13年(公元前250—公元前237年),在其当政期间,据《史记》《战国策》等记载,他至少办了四件有利于秦国稳定、强大的事情。

减少了战争中的大屠杀。秦在商鞅变法时立有“计首授爵”“尚首功”的政策,这对提高秦军的战斗力,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它造成了秦军在战争中杀戮过重,乃至大屠杀的严重后果。据不完全统计,从商鞅变法到秦昭王五十一年(公元前354—公元前256年),在这近100年中,先后有大屠杀18次,共杀死1617000人(小杀戮不计),秦昭王时达到鼎峰,先后屠杀14次,共杀1263000人。大屠杀引起了山东六国的惊恐和拼命抵抗,使秦统一战争遇到了极大的障碍。吕不韦当政期间,改弦更张,实行“王者之治”,提倡“义兵”。吕不韦所讲的“义兵”,据《吕氏春秋·怀宠》载:“入于敌之境,则民所知庇矣,黔首知不死矣。至于国邑之交,不虐五谷,……不焚室屋,不取六畜。得民虏奉而题归之,以彰好恶;信与民期,以夺敌资。”这样“义兵至,则邻国之民,归之若流水,诛国之民,望之若父母……兵不接刃,而民服若化”。正是由于吕不韦提倡“义兵”,在他当政的13年间,很少有大屠杀的记载。以后尉缭子继续执行该项政策,使秦国得以统一六国。

招纳贤士,收罗人才。古今中外所有国家在制定兴国方略时,都有一个收罗人才、重用人才的问题。战国时期形成的养士之风,就是收罗人才、争取人才的体现。吕不韦在当政期间认为以秦国之强,而不养士是耻辱。于是“亦招致士,厚遇之至食客三千人”。吕不韦招致食客三千人,不仅仅是为了编写一部《吕氏春秋》。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道破其真实的目的:“文信侯招致宾客游士,欲以并天下。”

兴修水利,重视农业生产。关中是秦国的根据地,巴蜀地区是秦后方,但关中地多咸卤,粮食产量不高,都江堰修建之前,也是地瘠民贫,遇到连年的灾荒,人民生活困难之急是解决粮食问题。郑国渠、都江堰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修建的大型水利工程。自都江堰修成后,关中、四川才成为秦国仓,为秦始皇统一天下奠定了雄厚的基础。吕不韦不仅关心水利事业,而且关心农业生产的科学化,在《吕氏春秋》中《上农》《任地》《辨土》《审时》四篇文章专门讲农业生产化问题,对农业经营管理、土质的好坏,都进行了阐述和论证。

以杂家代替法家为政治指导思想。秦自商鞅变法后,一直以法家为政治思想。法家的法治及耕战政策虽然对巩固政权和富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统治阶级的残暴寡恩、严刑酷法、对外大屠杀等弊政已经暴露。吕不韦编著《吕氏春秋》以一个新的思想体系来代替法家思想。《吕氏春秋》融合了儒、墨、道、法、兵、农各家学说,故被称为杂家。但杂家不是各家学说的“拼盘”和“杂凑”,而是在新的思想意图指导下吸收各家之长而建立的思想体系。这是吕不韦有计划、有目的吸取各家学派有益的治国方略及其学术特长,让其宾客集体完成的治国治世的指导书,其中的政治主张及各种科学文化知识,是先进的和切合实用的。

吕不韦之过。关于吕不韦之过,史书没有提及多少。侯先生认为,吕不韦的过,主要是他不德无才地登上政治舞台,扰乱了秦稳定形势,并给秦始皇独揽政权、打击消灭吕不韦势力找到了绝好的机会。

吕不韦失败的原因。在经商上谋得深、谋得远的吕不韦,最终却落了个“饮鸩而死”的悲剧下场。吕不韦悲剧产生的原因,笔者认为,吕不韦混淆了政治与经商的区别,即经商上可以不断积累财富,永无止境;但政治上却要知进知退,不可久居权力的顶峰。吕不韦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当叛乱之事牵连到吕不韦时,秦王嬴政因为吕不韦功劳大,不忍致法,而是免去了他的相国职务。但这时的吕不韦仅仅是失去了权力,经济上损失似乎不大,他还是文信侯,食雒阳十万户,仍是巨富,完全可以在雒阳颐养天年。但罢相后的吕不韦没有低调做人,淡出历史舞台,而是威势不减当年,最终引起了秦王嬴政的猜忌,被迫自尽。关于吕不韦罢相后的情况,《史记·吕不韦列传》载:“岁余,诸侯宾客使者相望于道,请文信侯。秦王恐其为变,乃赐文信侯书曰:‘君何功于秦?秦封君河南,食十万户。君何亲于秦?号称仲父。其与家属徙处蜀!’吕不韦自度稍侵,恐诛,乃饮鸩而死。”历史上与吕不韦可资比较的人物,笔者认为范蠡是合适的人物之一。但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范蠡为政在先,然后以为政的经验经商,最后获得成功。而吕不韦则是经商在先,然后以经商的经验为政,最后落了个自尽的下场。

2.《吕氏春秋》概说

战国伊始,诸子蜂起,形成百家争鸣之势。然诸子互相攻讦,虽各有创意,亦自有偏执。怎样把儒的醇厚、墨的谨严、道的超逸、法的冷峻、名的致密、阴阳的流传等各家精华吸纳融合以达到“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的统一而为未来的帝国服务,唯有吕氏做了一次大胆的尝试,“其愿力固宏,其成绩亦可观”,《吕氏春秋》便是“总晚周诸子之精英,荟先秦百家之眇义”的实践成果。

《吕氏春秋》一书并非吕不韦所作,而是吕不韦在秦为相之时所召集的众多门客集体创作的结晶。关于《吕氏春秋》的成书年代,《序意》篇这样写道:“维秦八年,岁在君滩”,后世研究《吕氏春秋》的学者多根据此句来考订论证。但是由于学者们对其考订理解的不同,故也成为聚讼纷纭的问题。对于《吕氏春秋》具体成书年代的考证,学界有以下几种说法:

其一是“八年”说,即秦始皇八年成书。持这一说的主要有宋吕祖谦、清周中孚、郭沫若和赵年荪等人。他们均认为《序意》篇所说的“八年”,即是说秦始皇即位八年《吕氏春秋》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