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来自个体发育的这些广为人知的情况,对于我们认识无意识的神经活动系统诸如心脏的跳动、胃肠的蠕动等,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它们在几乎没有任何变化或者有规律的变化情况下早已训练有素,因此在意识的领域中找不到它们。不过有些中间情况确实存在,例如通常不被人注意的呼吸,当环境变化的时候,例如在哮喘病发作或浓烟的过程中,呼吸由于发生了变化而被意识到。还有一个例子,由于悲伤、喜悦或身体上的疼痛我们突然流泪,虽然这是有意识的,但却与意志的影响没有任何关系。生物体的某些遗传特性被记忆保留了下来,虽然看起来有些滑稽,但是这些反应在过去一定有它的生理意义;比如因恐惧而毛发竖起,因极度兴奋而停止分泌唾液等等,这些至今还发生在我们身上的遗传特征,原初的意义似乎已经不存在了。
我觉得肯定有一部分人不愿意和我一起论证下一步的问题,即到神经活动之外去寻找这些概念的起源。在我看来这非常重要,但是也只能作简单的提示。不过这个仅有的扩展可以帮助我们解决什么物质事件和意识相关或者与意识事件伴随出现、什么物质事件不是这样的等等问题。我们前面论述的神经活动的特性大体说来是器官活动的特性,只要这些特性是新的,就与意识有关系。
依照理查德·塞蒙的观点,大脑甚至整个身体的发育都是在不断重复同样1000多次的系列事件。生命的第一阶段是没有意识的,从我们的亲身经验中便可以知道这一点。生命体在母亲子宫中最开始的那段时间以及接下来的几周、几个月的时间,意识都是在睡眠的状态中。在这段时间里,旧有的地位和习惯在婴儿身上不断持续,它能遇到的有差异的具体情况是非常罕见的。接下来的时间里,只要身体的器官调节自身的功能,不断与环境发生作用,意识就会随着这些变化而出现,不断受到环境的影响,经受一定时间的锻炼后,被环境以特殊的方式而修改。像我们这样的高级脊椎动物,在神经系统中就拥有这样一个器官。这个器官的特殊功能与意识不断发生联系,通过经验使自身不断适应外部变化的环境。因此,物种经历发育变化的地方就在神经系统这个部位;如果把我们看成植物的话,神经系统就在茎干的顶端处。归纳一下我的假设:生物体的学习虽然与意识紧密相关,但是它对学习是怎样发生的却处于一种无意识的状态。
3.伦理观
伦理观的问题可能对于其他人来说至今感到困惑不解,但是对我而言却十分重要。即便没有最后的理论延伸部分,我描述过的意识理论对于科学地解释道德观也是大有裨益的。
在以往的任何时代,所有的民族古往今来都恪守一种自我否定的道德标准。伦理观在某种意义上总是与我们的原始意志相背离,以一种要求和挑战、“你应该如何”的方式而出现。“我要”和“你该”的对比是从哪里缘起的呢?一切压抑原始的欲望,使得个体不能自己做主且违背真实自我的要求都是荒谬的吗?我们现在经常能听到对上述问题的嘲笑,并且这种嘲笑比其他的任何时候都要多。我们偶尔也会听到这样的口号“我就是我自己,我需要发展个性的空间!让与生俱来的欲望恣意生长!反对我的‘应该’的一切要求都是荒谬绝伦的。”对于这些毫不隐讳的声讨,要想彻底反驳它们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康德的道德律被他们公然地当做非理性。
不过,幸运的是,这些声讨者的科学基础是薄弱的。通过对生物体形成过程的了解,我们大概知道了原始的自我欲望必然与有意识的生命进行着持续的斗争和较量。与祖先的物质遗产相比,作为自然属性的个人的原始意志和欲望是较祖先要强烈的。我们作为一个物种在不断地发展,人类进化的前沿处处是我们的身影;因此我们进化的点滴深切融入到了人类生活的每一天,并且仍在积极地进行中。人类生活的每一天以及个体漫长的生命史,充其量是一座永远无法完成的雕塑上的一点细小的确凿的痕迹。这些无数的痕迹汇聚成为我们今天所经历过的巨大变化。不过有一点需要注意,可遗传的自发变异是这种转变的介质和它出现的前提。其中,突变载体的行为和生活习惯在进化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影响和决定性的作用。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即使在很长的一段时间范围内,我们也无法理解物种的起源和选择的趋势;而且我们还应该知道这样的时间范围毕竟是有限的。
因此,我们当时拥有的某种形体在生命的每一天、每一步中似乎都有可能发生变化,它们可能或被删除、或被征服、或被某种新的形体取代。在此过程中,现存的形状对改造其形体的新形体的抵抗深刻地反映在我们的原始意志中,且以一种精神上的呼应为表现形式。因此对于我们而言,我们自己既是斧头也是雕塑,既是征服者也是被征服者。一个真正持续不断的“自我征服”在个体身上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
群体的进化过程与个体生命、历史纪元相比是比较缓慢的,因此那种认为它与意识有明显直接的关系是不是很荒谬啊?这个漫长的过程是不是悄然无息地进行着的呢?
不是。根据前面的论述来看,我们可以得出情况肯定不是这样。这些考虑把意识与生理进程最终联系在一起,在与环境的不断相互作用下,改变从未间断。我们的结论还有一点是,被意识到的只是那些仍旧处于训练阶段的变化;这些变化在将来会成为固定的、无意识的物质遗传上的财富。总之,在进化范畴内意识是一种必不可少的现象。在发展的地方世界才能显示出来,或者世界只有通过发展才能产生新的形式照亮自己。意识中消失的总是那些停滞的地方,当它们与进化的地方相互作用时才会出现。
如果承认上述观点是正确的,那么内心的欲望与意识的纠结似乎从没有停止过,甚至它们之间是成比例地互生互长。尽管这些听起来似乎不符合逻辑,但是已经被伟大时代中的那些最智慧的人证实了。璀璨的意识之光是世界送给人类的最好礼物,而人类也用意识之光塑造和改变了那些凸显人性的艺术作品,还用演说和文字甚至生命来证明它。因此,内心不和谐引起的剧烈痛楚在人类那里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它比其他任何物种的都要强烈。意识之光带来的艺术作品可以说算是给痛苦的人类一种精神上的安慰。因此,进化就是来源于这种不和谐,正是这种不和谐使得人类能够忍耐一切痛苦。
我不是一个道德的说教者,而是一名科学家。所以,不要误解为我为了寻找宣传道德准则的有效动因,才把物种向更高目标的发展提出来。既然这个道德准则是公正的动因、无私的目标,那么它必然已经包含了美德,并且时刻准备着被接受。对于康德实践理性中的“应该”,我和其他人一样无法解释。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这个道德以最简单的普通形式出现。尽管大部分人无法解释,但是还是为许多不经常遵循它的人所认同。像这样令人匪夷所思的情况,表明了人类正在从利己主义向利他主义的转变,这一点也说明了人类的社会属性。利己主义对于单个动物来说是一种优势,它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该物种的生存;但是对于一个集体来说,却是一个致命的弊端。如果一种动物处于刚起步发展的阶段,利己主义将会是它们生存的最大威胁。在像蜜蜂、蚂蚁和白蚁等这类系统发育已久的物种这里,利己主义几乎找不到踪影。然而利己主义的下一阶段,民族利己主义已经肆无忌惮地传播开来。一个极端的例子就是其他的蜜蜂会把一只迷失走错蜂房的工蜂杀掉。
在我们人类身上,某种不同寻常的情况崭露头角。在第一次变化还没有完成之前,在第一次变化的方向上前进的第二次变化轨迹就已经很明显了。尽管我们在很大程度上来说是强烈的利己主义者,但是我们中的多数人还是主张抛弃民族主义,认为民族主义是极其错误的。于是,一种奇怪的现象就会出现。在第一步还没有实现的时候,利己的动机仍然具有强烈的吸引力;不过对于第二步调和不同民族间的矛盾或许更为容易。令人恐怖的新式侵略武器随时都有可能威胁我们每一个人,因此和平是我们期望的民族间的永久主题。
本章的思考和结论可以向前推进30年,足见其久远性。对于我个人而言,它们从未在我的视野中消失,但是我很担心它们慢慢地从公众的视野中淡化,因为它们是以“获得性状的遗传”即拉马克主义为基础。然而,即便我们抛弃拉马克主义,全然接受达尔文的进化理论,一个事实即物种个体的行为对进化的方向具有重要作用对我们来说也是成立的,因此这似乎是某种伪拉马克主义。在下一章中,我们尝试用朱利安·赫胥黎的观点对上面的说法作一个简要解释;但是这些解释主要针对另外一个不同的问题,而非全然为上述的说法提供理论上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