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来自一个旅行推销员,下面是他的原话:
先生们,这个世界上最快乐、最聪明、最和蔼可亲的人之一,大概要算我伯父一个。真希望你们能认识他,先生们。可是我思量再三,先生们,我觉得你们还是不要认识他更好,因为在你们能够认识他的时候,也就意味着,你即便还没死,也离死亡不太远了,只能一个人待在家里。如此一来,我现在和你们说话的这种巨大快乐,你们就享受不到了。先生们,我真希望你们的父辈能认识我伯父,他一定会得到他们——尤其是诸位可敬的母亲的喜爱和赞美。他有无数的美德,若是非要挑出最杰出的两样,我认为就是他晚餐后唱的歌和他调的潘趣酒。这么详尽地对一位已经辞世的长者让人忧郁的一生加以回忆,就此事我要请大家原谅,然而我伯父那样的人,你们可不是随便就能遇到的啊!
我一直觉得,我伯父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是这么一点,先生们,那便是:伦敦市卡堤顿街的毕尔森和司伦大厦的汤姆·斯玛特是他的伙伴和挚友。我伯父是个收账员,为铁近何威尔普斯公司工作,可是在某个时期他走着和汤姆类似的路线。在某个晚上,他们第一次见面了,他们那时候就看对方很顺眼。第一次见面还没有半个小时,他们就打赌谁能调出最好的一夸脱潘趣酒,然后将之最快喝完,赌注是一顶新帽子。调酒方面的胜利者是我伯父,然而在喝酒上,汤姆·斯玛特以大约半盐匙的微弱优势赢了他。在各自又喝了一夸脱酒并互祝健康后,他们就此成了一生的挚友。朋友这种事是命定的,先生们,谁也强求不得。
就外貌而言,相对于普通人来说,我伯父稍微有些胖、有点矮,嗯,脸色大概也红了点。你们所能想象到的最快活的脸就是我伯父的脸了,先生们,他跟潘趣有点像,只是有着更为俊俏的下巴和鼻子。他那双热情的眼睛似乎总蕴藏着什么有趣的秘密,不时冲你眨两下,微笑在他的脸上从未退去——别想象成那种木头一样的、傻呆呆的笑——他的笑是发自内心的、愉快而真诚的笑。有一回他乘坐的二轮单马车出了事故,狠狠撞到了一块里程碑上,昏迷了过去,被划伤的脸似乎被碾压机碾过一般,我伯父曾就此开玩笑说,即使他母亲复活大概也不认得他了。的确,我想我是认同这句话的,先生们,她绝对没法认出他,因为她去世的时候,我伯父才两岁零七个月,并且我认为更大的可能就是,即便他的脸依旧完好,这位太太也会困惑于他的那双高筒靴,当然他那张红通通的笑脸就更会让她感到陌生了。总之他在路边昏倒了,伯父曾不止一次跟我说,那个救他起来的人讲:当时我伯父好像是刚吃了顿大餐,醉倒在地的样子,笑得非常开心。还有呢,在经过初步的治疗之后,当他稍稍有了些力气时,就突然从床上跳了起来,开心地大笑,高兴地吻了下捧着脸盆的年轻护士,还让人将一份腌核桃和羊肉排骨送过来。腌渍的酸醋核桃是他的最爱,先生们,他吃核桃的时候从来不蘸醋,他就喜欢这样,说是感觉有种啤酒的味道。
在树叶萧萧的秋天,我伯父要往北去收账和接订单,路线大致是伦敦-爱丁堡-格拉斯哥-爱丁堡-伦敦。这是一趟很重要的旅程。呃,我必须要跟各位交代的一点是,他之所以要到爱丁堡去两次,仅仅是为了个人消遣。他一般会在那儿待一个星期,为的是和老朋友们聚聚,找些老朋友一起吃吃饭,他的朋友很多,早中晚餐都安排下来,行程也还是比较紧张的。先生们,在吃过一顿招待周全、堪称奢华的苏格兰式早餐之后,还能用一大盘牡蛎、一打啤酒以及一两杯威士忌作为简单的午餐,这种经历我不知道你们有谁体验过。你们要是曾经这么干过,那么,“要想再出门去吃点心和晚餐,先要问问自己的酒量怎么样”这句话,你们大概就不会反对。
不过,感谢上帝,对我伯父而言,这种事情不值一提!这种喝酒方式和安排,是他早已习惯的把戏了。他曾经跟我说过,他可以在任何时候灌醉一个丹地人,之后步态安详地回家,当然,以酒量和最烈的潘趣酒闻名的丹地人大概不会同意这一点。先生们,他跟那些你们也许见到过的波兰人有得一拼。某个格拉斯哥人和丹地人拼酒的事儿我可听说过,他们整整拼了十五个钟头,因为喝得太多而导致呼吸困难,差一点就同时窒息而亡,然而先生们,他们的身体可是依旧健康着呢,这不过是个小插曲。
在我伯父准备坐船回伦敦还有不到二十四个小时的时候,那是个晚上,他当天的晚餐要在一个老朋友家解决,那个人大概叫贝利·麦克,嗯,名字后面的部分我记不太清了,他在爱丁堡的旧城区住着。当时贝利的妻子、他的三个女儿、已成人的儿子,以及三四个一脸狡诈的浓眉而矮胖的苏格兰佬也和他们一起共进晚餐,贝利为了招待好父亲、烘托氛围,所以把他们也找来了。那场晚宴非常丰盛,有熏黑线鳕鱼、腌鲑鱼、羔羊头以及一盘哈吉斯羊杂——在苏格兰这是种非常着名的家常菜,先生们,我伯父总跟我说,一看到那盘菜,他就觉得跟射箭小孩的肚子很像——其他非常棒的菜肴还有很多,但是我都不记得了。在座的女主人善良而温柔,女孩们长得美丽又言语得体,伯父非常开心。于是年轻女士掩嘴而笑,老夫人开怀大笑,贝利和其他几个老家伙肆无忌惮地狂笑,晚宴的气氛是多么欢乐啊!
晚餐后男士们喝了多少苏格兰威士忌我不甚清楚,可有一点是确定的:大概是凌晨一点,贝利已成年的儿子刚准备唱歌,第一句“威利酿好了一大桶麦酒”还没唱完就倒下了;而在半小时前,桃花心木桌上就还剩下他和我伯父两个人了。此时,我伯父认为到了告辞的时间了,其实他之所以来得很早,就是想能早点回去。然而一想到就这么走了,未免会让东家感到不高兴,就留在椅子上没动,自己调了一杯酒,然后起身举杯祝福自己,独自一人进行了一场简单而恭维的演说,之后非常热情地喝光了这杯酒。然而大家依旧在沉睡,我伯父于是又喝了几杯酒——为了避免混着喝酒对身体造成伤害,所以这次他没掺水——之后他突然把帽子抓起来,坚决地走了出去。
那个夜晚狂风呼啸,我伯父将贝利家的大门关上,因为风太大,所以将帽子紧紧裹在了头上。他将双手插进口袋,抬起头,稍稍看了看天气情况。乌云流动的速度让他感觉有点晕,月亮一会儿被乌云遮着,一会儿又露出脸来,忽闪忽闪的,整个大地也随之忽明忽暗。“这样可不行,真是的。”我伯父好像自己受到了侵犯一样,对着天气说道,“眼看我就要出航了,怎么来了这么一个坏天气呢?不成,怎么都不成!”他的语气此时显得很严厉。这些话他又重复说了好几遍,然后为了站稳脚跟很是费了一番力气——因为太长时间看着天空,使得他有点头晕——之后他就笑着继续往前走。
我伯父从位于凯农格特街的贝利家出来,要抵达莱斯步道的另一头,中间要走一英里多的路。他走在路上,那些在暗夜中零星错落的高楼显得有些荒凉,大门上原本鲜艳的颜色已然斑驳,窗户好像也过于劳累,因而显得模糊而朦胧。这是些有七八层楼高的房子,一层层往上堆叠,就如同孩子们用纸牌搭的塔,崎岖不平的石子路上投下了它们浓黑的暗影,黑夜因此更加阴森。借着几盏零落的油灯的光线,可以看到几块指示牌,说通往上面各层楼的陡峭曲折的公共楼梯在这儿,那个阴暗的入口只能通到一个狭窄的死胡同。我伯父早已对这一切习以为常,没有什么能引起他的注意,只是就周围情况稍微看了一眼,他就走到了街中心,时不时兴奋地哼着小曲儿,在背心的两个口袋里插着他的两个大拇指。他兴奋的歌声很是高亢,那些已然熟睡的诚实百姓突然惊醒,在床上瑟瑟发抖,直到再也听不到那声音。他们觉得那肯定是个无所事事的酒鬼在路上游荡,于是又舒心地睡下,在暖和的被窝中寻找甜蜜的梦。
之所以我要对伯父怎样在街中心走着、将大拇指插在背心口袋进行详细描述,先生们,是因为——就好像他常常信心十足地说的那样——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出现在这个故事中,除非对于他的不喜欢冒险也不喜欢浪漫情怀你一开始就有所了解。
我伯父在背心口袋里插着两根大拇指,先生们,他沿着街心独自往前去,一串串音符从他嘴里冒出来,或者是祝酒歌,或者是情歌,又或者两者都不是,而成了曲调欢快的口哨,就这样,他一直走到了连接爱丁堡新旧城区的北桥。在这儿他停了一会儿,看着头上那些不规则的奇怪光群层层相叠,就好像在高空闪烁的繁星,城墙上和卡尔顿山上放射的光芒相互映照,好像真的有空中城堡被它们照亮了,在底下的朦胧和黑暗中,沉睡着美丽的古老城区。就如同我伯父的朋友经常说的,古老的亚瑟王宝座摆出一副脾气乖戾的精灵的模样,板着阴沉的脸,时刻守护着底下的荷礼卢宫殿和小教堂。先生们,我伯父有一会儿就留在那儿,朝四周看了看,赞美了几句已经变好了一点的天气——虽然已经渐渐看不到月亮了,然后如同刚才一样迈着大步走了。他走在路中间的样子煞是威风,那样子好像他就是这条路的主人,而有人会来争夺他的权力。实际上,他就是一个路人而已,他的大拇指依旧插在背心口袋里,但他却没再发出声响,就好像羔羊一般安静。
走到莱斯步道尽头之后,要想达到直接通往自己寓所的那条小街,我伯父必须要经过一大块荒地。荒地上有一块地是属于某个车匠的,他买下了邮局的一些废弃的破旧邮车。无论是新的、旧的乃至中古的车子,我伯父都非常喜欢,他走这条路是临时决定的,就是为了透过栅栏缝隙瞄一眼邮车——包括那些被弃置的或拆解后堆在最里面的车厢,他记得一共有一打左右。绅士们,热心而精力旺盛是我伯父的特点,他因为在栅栏外面无法看清邮车,所以就爬过了栅栏,在一根破旧的车轴上安静地坐下,神色庄重地观察那些邮车。
那里的车大概有一打或者更多——这一点我伯父没法确定,而他习惯于在数目上力求精确,所以数量这件事他后来提得很少——总之是有很多车乱七八糟地堆在一起。车门被卸下后已经不见了,车厢内也只剩下一块破布挂在生锈的钉子上,衬布早就没了,车辕、车灯之类的当然也找不到,铁制品都油漆剥落,露出斑驳的锈迹;木板光秃秃的,风吹过,不时有毛骨悚然的怪异声音从裂缝中透出;有雨水积在车顶,“滴答”、“滴答”地滴到车里,那声响显得忧郁而空洞。这是一堆残骸,是死去的邮车腐烂的尸体,在这个深夜里,在这个荒凉之所,阴沉和凄凉渗透进每个毛孔。
我伯父将头埋在手里,想着曾经的人们,乘着这些老邮车,奔走各处、扰攘繁忙,现在全都没了。在一辆朽坏得几乎看不出本来面貌的车子旁边,他站立许久,想到它曾经在很多年中夜以继日地工作,在冰霜暴雨之中,将人们期盼的汇款、希望得到的平安的信息,或者意外的疾病和死亡通知,以及十万火急的消息带给人们。母亲、寡妇、妻子、情人、学生、商人,还有那踩着小步跑着给邮差开门的孩童——对于这辆老旧邮车的到来,他们怀着怎样的渴盼啊!可现在他们又在哪里呢?
先生们,我伯父经常告诉我说这一切都是他当时的想法,然而我怀疑这些都是他此后才从书上看来的,因为他曾明确地告诉我:在旧车轴上坐着,打量那些腐朽的邮车时,他的眼皮就开始打架了,后来是某座教堂里两下沉重的钟声惊醒了他。因为我伯父的脑筋从来都不是特别灵活,所以我可以肯定地说,即便这一切确实是他当时所想,他想到这一切也要花上一段时间。所以,我能够断定,当时我伯父就那么瞌睡起来了,脑袋里啥也没想。
好吧,我们继续。两点时教堂的钟敲了两下,将我伯父惊醒了,他刚刚睁开眼睛,眼前的景象就让他惊讶地跳了起来。
刚刚敲响两点的钟声,马上就有一种最难以置信的、生机盎然的景象出现在这块寂静荒凉的土地上。所有邮车都变了模样,车门和车厢衬布都安放在合适的位置上,所有的铁制品都涂抹着鲜亮的油漆,灯火明亮,坐垫和大衣摆放在每节车厢中;脚夫们正在往行李箱里放包裹,而车长则在对邮包进行整理,马夫们认真地清洗着沾染了泥渍的车轮,另外还有很多忙活着的仆役,在每辆车上拴紧辕杆;乘客们已经就绪,马匹被套上鞍鞯,行李箱被摆放整齐。总而言之,所有的邮车都做好了出发的准备。先生们,这一切都让我伯父目瞪口呆,而有一点则让他这辈子都感到遗憾——刚才自己怎么能打瞌睡呢?
“嗨嗨!”我伯父感觉有人把手搭在自己的肩膀上,还在跟自己说话,“最里面的座位是你订的,赶紧进去。”
“那个座位是我订的?”我伯父转过头来诧异地说。
“没错,就是你订的。”
先生们,我伯父实在太惊讶了,他简直不知道要说什么了!而最让人惊诧的在于:当时那儿有很多人,每时每刻还都有新的人过来,可他们是从哪儿来的呢?好像是从空气中冒出来的,也许是从地底下钻出来的,消失的时候也是这样,总之我伯父无法理解这一切。一个脚夫在车厢内放好行李,将搬运费拿到手后,立即就消失了!我伯父还没反应过来呢,五六个新的脚夫又出现在他眼前,他们背着硕大的包裹,艰难地挪动着脚步。同样古怪的是旅客们的打扮,他们的外套是滚着宽蕾丝边的大号衣服,没有领子,袖口却很大;他们还戴着假发,先生们——就是那种最正式的假发,后面还有条带子。此时,我伯父完全傻眼了。
“嗨,轮到你上车了!”刚刚和我伯父说话的人又过来催促道。这个人头戴假发,外套上的袖口很大,一手拎着灯笼,一手拿着硕大的大口径手枪,看样子是个邮车车长,此时他正准备将手枪塞进小手提箱。“杰克·马丁,你到底上不上车?”车长一边说一边用灯照着我伯父的脸。
“呵!”我伯父情不自禁地退后一两步,然后说,“我好像听说过这名字!”
“写在乘客名单上的就是这个名字。”车长回答。
“没有在后面加个‘先生’吗?”我伯父问道。在他看来,先生们,他和这个车长并不熟悉,他却直呼自己“杰克·马丁”,邮局是不会允许这种失礼的行为的。
“什么都没写,你还真啰唆。”车长的回答很冷淡。
“我付过车钱了吗?”我伯父又问道。
“当然给过钱了。”车长说。
“已经付了?哦,付过了。”我伯父道,“那就出发走吧!我要坐哪辆车?”
“喏,这一辆,”车长指着一部老式爱丁堡-伦敦线的邮车跟我伯父说,车门已经打开,脚踏板也放下来了,“你还是等等吧!其他的客人到了,让他们先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