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里,孙权一下子变了脸色,他生气地说:“别再说了,刘备力量微弱,尚不投降,我堂堂东吴,哪能将大好河山,拱手送与人呢?吾计决矣!”
孙权终于接受了联蜀抗曹的主张,决心抵御曹军的南下。
诸葛亮劝说孙权用的是“激将法”。这种方法是在规劝说服时故意把任务说得十分困难(曹操兵多将广),暗示对方不能当此重任(劝孙权赶快降曹),或者说对方没有担负此项工作的能力(暗示孙权不如刘备)。这样,对方通常会激起承担这项任务的愿望,并决心干好。孙权就是在诸葛亮一席话的激励下,下定了抗曹的决心。
正话反说激起人的自尊心
激将法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它激起了人的自尊心。心理学指出,希望受到别人的尊重是人的一种普遍的心理。你认为任务艰难,他偏说困难不大;你暗示他不能干,他说我能胜任;你说想另选能人,他却认为你瞧不起他,而毅然自荐。这都是维护自尊心的心理动因在起作用。“激将法”故意正话反说,激起人的自尊需要,巧妙地达到劝服目的。
有一位早期天才教育家,他对于不喜爱练小提琴的孩子尤其独具慧心。在教孩子们练琴时,经常碰到的难题就是儿童学琴意识低落,然而他却能使这些孩子们个个乐意接受他的指导。他所使用的特效药就是这么一句话:“我想这件事你必定做不好,因为你的技能比人家差,所以你才不想练习。”只这一句话,大多数孩子都会自发地行动起来。
像这样的激发效果,对大人或小孩并没有多大差异。所以当你有某事需要他人替你代劳时,千万不可用“你不想做”,而必须以“你是因为能力差,不会做”来激发他,因为前者并不能刺激对方的自尊,后者却击中了他的要害,而对方为了挽回自尊,也得勉强做出来让你瞧。
据说拿破仑也是运用激将法的高手。有一次,欧洲反法神圣同盟兵犯法国,来势汹汹。法国军队迅速展开一场激烈的防御战,拿破仑派手下两个屡建奇功的军团担任起艰巨的防御任务。没想到,防御部队的士气低落,结果被敌兵打得落花流水,四处逃窜。
拿破仑背着双手审视着逃军,沉默不语。良久,他终于怒声传令:“集合!全体士兵统统集合!”
垂头丧气的士兵们忐忑不安,小心翼翼地观察拿破仑的一举一动。
拿破仑双手抱胸,在队伍面前踱来踱去,步子越来越急促,皮鞋叩打着地面的声音越来越响,震得残兵败将们心惊肉跳。他们偷偷觊视统帅,烦躁不安地等待训斥。拿破仑终于满怀悲愤地开始演讲:
“你们不应该动摇信心!你们不应该随随便便丢掉自己的阵地!你们知道,夺回那些阵地是多么的不容易,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呀!”
看着士兵们惭愧地低下了头,拿破仑猛然回头命令道:“参谋长阁下,请你在这两个军团的旗子上写下这样一句话:他们不再属于法兰西军了。”
这下,全场一片哗然。把祖国的利益和自己的荣誉看得至高无上的士兵们,自然明白这句话的分量。他们羞愧难当,甚至有人下跪嚎哭道:“统帅,您再给我们一次机会吧!我们要立功赎罪,我们要雪耻啊!”
拿破仑见状,相信他的军队能以自己的英勇行为洗刷上一次的耻辱,不禁神采飞扬,当众振臂高呼:“对!早该这样了。这才是好士兵,才像拿破仑手下的勇士;这才是战无不胜的英雄!”
以后,面对反法同盟的疯狂进攻,恶战一场接着一场。可是,这两个军团异常骁勇,战斗力极强,几乎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多次重创敌军,建立了赫赫功勋。
拿破仑就是抓住士兵的内心,欲扬先抑,使用激将法让士兵的战斗力倍增。
运用激将法要因人而异
运用激将法时,要了解劝说对象的心理特点。一般来说,自尊心比较强的人(如自负的孙权),任性、好感情用事,性格外向的人,对他们运用激将法一般容易奏效,诸葛亮考虑到孙权是刚强有为之士,因此用最好用激将法说服他。对那些自尊心弱、敏感多疑、谨小慎微、性格内向的人,不宜运用此法。因为这些人往往会把反面的话视为奚落和嘲讽,从而导致情绪低落、丧失信心或产生反感、怨恨等消极心理。
其次,运用激将法还要使对方感到你并不是出于自己的私利考虑,而是对他有利,或者使他能够显露才华,这样才能达到预定的目的。如果当时曹操不来攻打东吴,无论诸葛亮怎样激励,孙权也不会做出抗击曹军,维护自己势力的决定。
我最好的朋友是激发出我身上最好的东西的人。
——亨利·福特
23.情感的力量
要说服别人,最大的障碍是对方的“心理防线”。因此,设法动摇对方的心理防线,是说服对方的关键所在。那么,如何动摇对方的心理防线呢?除了晓之以理外,更要动之以情。因为,人都是有感情的,有的时候感情的力量甚至超过了利益。
在说服时不要忽略了说话的情感
在日本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有一位少年站在地铁的站台上,不小心掉到了铁轨上面,那时刚好有一辆电车飞驶而来,虽然他万幸地保全了性命,但是却受了重伤,失去了一对手腕。于是这个少年就对地下铁路公司提出控诉。但是不论是地方法院的审判还是最高法院的审判,都认为这不是地下铁路公司的过失,而完全是少年自己造成的。连这个少年自己也丧失信心,对生活失去了希望。
终于到了最后判决的日子,在这最后的一场辩论中,法院竟宣判少年转败为胜,而且全体陪审员也一致赞同。而这全是因为在当天的最后辩论中,少年的辩护律师说了这么一句话:
“昨天我看到少年吃东西时,直接用舌头去舔盘子里的食物,使我不禁掉下了眼泪。”
这句话使陪审团的判决峰回路转。
在说服时不要忽略了说话的情感。人的言行是由感情决定的,情感的号召力比理性的号召力大。需要说服的情形很多。比如,人们在失意至极的时候,或在反抗的时候,或是在需要花费金钱和努力的时候,为了让他们和你的想法同步,你要成功地打动对方的感情。
有一位母亲在和别人聊天的时候,谈到了自己的儿子。原来这个儿子想要求母亲为自己买一条牛仔裤,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要求。但是,儿子怕遭到拒绝,因为他已经有了一条牛仔裤。于是儿子采用了一种独特的方式,他没有像其他孩子那样或苦苦哀求,或撒泼耍赖,而是一本正经地对母亲说:“妈妈,你见过没见过一个孩子,他只有一条牛仔裤?”
这颇为天真而又略带计谋的问话,一下子打动了母亲。事后,这位母亲谈起这事,说到了当时自己的感受:“儿子的话让我觉得若不答应他的要求,简直有点对不起他,哪怕在自己身上少花点,也不能太委屈了孩子。”
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一句动情的话就说服了母亲,满足了自己的需要。
设法打动说服对象的感情
林肯在当总统之前是一名律师。有一次,一位颤颤巍巍的老妇人找到林肯,诉说了自己的不幸,请求他帮助。老人是独立战争时一位军人的遗孀。丈夫战死后,就靠不多的抚恤金维持生活。对于这位烈士的遗属,照理应该好好照顾,但是负责管理抚恤金的出纳却欺侮她。在老人领取抚恤金时,要她交手续费,而手续费竟占去抚恤金的一半。
林肯听后,很是气愤,他答应帮助老人起诉,维护老人的权益。
法庭开庭后,被告矢口抵赖,而老妇人一方又没有任何证据。林肯很清楚这次辩护的艰难,因为被告的勒索只是口头向老妇人提出的,既没证人,又没证物,在被告不承认的情况下,对原告一方十分不利。
轮到辩护人林肯发言了。
林肯没有去指责被告的不道德,而是面对听众,用那极富感染力的声调去描绘当年的独立战争。在说到那些爱国志士在冰天雪地中浴血奋战之时,他的嗓音哽咽了,眼里闪着泪花,把听众带到了对战争场景的回忆。很多人被他动情的语言所感染,有些人在暗暗地流泪。
这时,林肯说:“现在这早已成了历史,那1776年的英雄早已长眠于地下,可是他那衰老的遗孀却在我们的身边。可以想象,这位老人从前也是一位美丽的少女,曾经有过幸福的家庭。但她为战争付出了亲人,变得贫穷而无依无靠,只得向我们这些享受着先烈们争得自由的人们求助。朋友们,难道我们能熟视无睹吗?”
林肯的发言突然结束,听众们早被打动了。有的眼泪直流,有的解囊相助,有的竟扑过去要撕扯被告。被告一时间陷在了千夫所指的困境之中。在听众一致要求下,法庭谴责了被告,并通过了保护烈士遗孀不被勒索的判决。
人是受感情支配的生物。假如我们试图去说服谁的话,就必须设法打动他们的感情。
情感是一种巨大的力量,在它面前,纵然是坚冰也能被融化。
——罗曼·罗兰
24.选择法
一位保险业务员对于劝人买保险很有一手,他不象其他业务员一样拼命向顾客解释保险的好处,而是直接就问:“您是买A类保险还是B类保险”。若是对方在这两者中作了选择,就表示事情已成了一半,接着才开始谈买保险的事。
很多顾客对于保险举棋不定,而且对于保险种类也不知如何取舍。当你遇到这样的人时,就暂时不提选择保险种类的问题,而对他提出A还是B,于是对方便会有“保险这个问题已解决了”的错觉,而作一选择。这种选择法的说服术在在其他场合也同样适用。
二选一逼迫对方做出决定
让我们来看一个例子。
你想最好能和某人当面谈一谈,但不知对方是否愿意。于是,你拨通了他的电话:“看来,最好我们两人碰一碰面。”
那个人回答说:“好吧,那,嗯,嗯,你下周再给我来个电话吧。”这时,你意识到这句话的意思那个人不想见你。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当你下周再打电话时,对方还是没有时间。
但如果换一种方式,有可能结果就不一样了,甚至可以帮你安排许多你几乎无法做到的约会。举例说,当你通过一番对话使对方对你有了好感以后,你可能这样说:“看来我们应该见一面,是吧?”这是一个只能回答“是”的封闭性问题(如果对方对你不反感的话),对方通常会说“是”。
然后,你可以说:“那么,我下星期要到离你办公室不远的地方去,可能是星期四或星期五。哪一天对你方便,星期四还是星期五?” 对方可以回答:“星期五较好。”
接着你又说:“好极了。我们可以在星期五见面。那什么时间对你方便,早上还是下午?” 对方可能回答“下午”。
你说:“好,你愿意在下午什么时候见面?一点还是两点?” 对方可能回答“两点”。
于是,你在星期五下午两点与对方会面。
你前面做了些什么呢?你每次都给对方两个选择,对方就要做出最后的决定,于是你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其中一个选择。比如说,你问那个人:“看来我们应该见一面,是吧?”(其实就是“见还是不见”)“星期四还是星期五?”“早上还是下午?”“一点还是两点?”
你每一次都让他人来作选择,这种方法其实是在逼迫对方回答:选择A还是B?表面上看来是尊重他的选择,事实是缩小了他的选择范围,促使她产生回答的心理。从心理学上来说,任何人如果被问及要选择A还是B时,也都会忘了除A和B外,还有其他可选择的。他们一定会产生一种“两者必居其中”的错觉。
在恋受中也可以巧妙地利用人类的这种微妙心理。
谢建富刚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喜欢上了同事谭秋姣。在某一个下午,谢建富装作无意的与谭秋姣闲聊,两人谈到了业余爱好。
谢建富:“网球和电影,你喜欢哪一种?”
谭秋姣:“我喜欢看电影?”
谢建富:“国产片和外国片,你是喜欢外国片?”
谭秋姣:“是的,但是地方正在上演某导演的新片,虽然是国产片,我也很想看。”
谢建富:“这样好了,这个礼拜天我们一起去看。”
谭秋姣不假思索,轻松地答道:“好吧!我们去看。”然后,他们就经常一起看电影,刚开始时,谭秋姣没有想到过要和这个男士约会,事后想起来,当时谢建富所问的问题中,她好像没有回答“不”的余地。谢建富只让她从A和B中来选择答案。
如果只有二选一的话,往往可促使正处于迷惑中的对方做出决定性的行动。这种心理作用也可运用在推销上。例如时装店的店员在面对顾客时,千万不要问客人:“喜欢哪一种衣服?”而应该问:“你喜欢哪一套?白的还是红的?”这样,就可以逼迫客人从红色和黑色中做出选择。
让对方的选择符合说服者的意愿
在运用选择法时,有时我们从心底里期望对方能选择某一种,我们就需要有意识地强化另一种的缺点,突出你所期望的那种的缺点。
例如,美国有名的演说家赫拉曾这样说过:“在政见发表会上,对那些正在犹豫该投票给谁的选民说‘选择我,还是选择对方’,这种两者择一的方法并不高明,而是应该对选民说‘你们是要选择我,让这个社会更为繁荣呢?还是要选择反对派的那名候选人,而使经济变得更为萧条呢?’”也就是说,通过让选民彻底了解对方的缺点,以诱导选民选择自己。
古代罗马的政治家布鲁特斯在杀害凯撒之后,有一场说服长老院长老的演说,其中一段话是这样的:“你们是希望让凯撒死,而你们大家过自由的日子,还是希望让凯撒活着,而你们都沦为奴隶终至死亡?这两种你们所要选择的是什么?”
事实上,这段演说主要是为了让长老院的长老,放弃还有其他可以选择的方法,迫使他们从“自由”或“死亡”之中进行选择。
以这种强调一方的缺点,而在两者中选择其一的办法,在自然的情况下,听众一定会选择你希望中的那一个。即使选择的利益非常微小,但因已别无他选了,听众也只有勉为其难地选择其一。
同样是说话,同样是阐述自己的思想,有人惹来了一身麻烦,有人却赢得了阵阵掌声,这就是表达的哲学。
——马克·吐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