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末一种比手影游戏和皮影戏更进步,具有更高表现形式的光影结合产物—电影诞生了。电影是在近代照相术发明之后诞生的又一门新的光影艺术。1895年12月28日,法国卢米埃尔兄弟在巴黎一家咖啡馆里首次公开放映他们制作的影片《卢米埃尔工厂的大门》、《水浇园丁》,从而揭开了世界娱乐发展的新篇章。
电影传入中国的时间,追溯最原始的电影(幻灯片)在上海最早公映的记录,是1885年11月21日至23日,为集资赈灾,一位叫颜永京的留学生在上海六马路格致书院用“西法轻养气隐戏灯”放映了一组域外风光影戏,但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影。中国人第一次看到真正的电影,是在1896年8月2日夜晚上海徐园“又一村”的一次游艺活动上,从这次的游艺活动开始,游客经常只需花上二角小洋便可以观赏到焰火、戏法和“西洋影戏”,上海由此成为中国电影的发祥地。到了1897年 7月29日,上海奇园的节目预告中也出现了“看美国新到机器电光影戏,各国故事比真尤活,栩栩如生妙动”的宣传。仅在电影发明后的次年,即由香港传入上海,这从侧面说明在当时中国开放地区的娱乐发展,跟上了世界娱乐发展的脚步。但是,徐园“又一村”放映的西洋影戏只是作为以戏曲演出为主流的娱乐活动的组成部分,不能称为独立的娱乐活动,此时的电影努力在中国站住脚跟,力图发展。早期电影放映的影片少,放映条件也十分简陋。最早的时候并没有专门的放映场所,仅是借戏园或茶园的一角,作为茶余戏后的助兴。稍后逐渐有了专门的场地,但条件都很差。由于是很破旧的影片拷贝,所以放映的时候,没有不露出破裂痕迹的,不懂的人却认为是下着大雨的时候拍的片。同时,电影放映场内,还保留传统戏园的习俗:进了门去,刚坐下来,手巾帕子要小洋一角,泡茶又要小洋二角,而且都要付现的。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社会,电影作为新奇而不具有明确商业性娱乐工具出现,引发当时各个社会阶层的不同态度:首先,当时最高统治阶层的态度。光绪三十年(1904年),慈禧太后70寿辰,英国驻北京公使进贡电影放映机及数套拷贝在宫内献映祝寿,因放映时不慎失火,被慈禧视为不祥之兆,从此,紫禁城内禁放电影。末代皇朝统治者的愚昧,使处在初期的电影发展举步维艰。其次,当时地方当局的态度。出于治安的考虑,维护现行社会秩序,他们认为电影的放映内容有悖于中国传统道德,再加上电影放映时男女一堂,黑糊糊的一片,也为传统习俗所不容。因此,电影传入中国之日,就引起了统治当局的特别警觉。宣统三年(1911年)上海市政机关的上海城自治公所为此制定了《取缔影戏场条例》。条例规定“开设电光影戏场,须报领执照”;“男女必须分坐”;“不得有淫亵之影片”;“停场时刻至迟以夜间十二点为限”;如有违犯“经检验属实者,将吊销执照,分别惩罚”。再次,广大群众对电影的出现却是抱着一种好奇的态度。那时,电影还被认为是一种不登艺术殿堂的类似于戏法、杂耍之类的洋玩意。电影的放映场所主要集中在上海、广州、天津等大中型城市,这是因为电影的发展不仅需要本土文化的支持,而且也需要经济和“精神气候”的保障。这几个城市由于自身的地理位置优势,较早地接触西方的经济、文化,不仅经济比其他地方发展好,市民的思想也比较活跃和开放,所以电影一开始放映就受到了一部分思想开放市民的欢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而另一些思想比较保守的市民则抱着狐疑的态度,他们不敢去看,只有“好奇与胆壮之人略敢一观”。由于早期电影的质量和放映技术差,“光线映对许久,费时许多,而影片仍然有时模糊不清”,造成观众“看影后眼酸”,以致使人怀疑为“西人收集人眼精华之法,常观必至于盲”,“力劝不可再看”。 清末的中国,绝大多数人满足于已有的传统文化。帝国主义的武装侵略,特别是八国联军进攻中国后签订的屈辱的《辛丑条约》,使中国人的民族心灵受到了莫大的伤害,陷入一种非常矛盾的境地。西方文明和帝国主义的野蛮是连在一起的;而爱国主义精神却又浸藏于迷信的氛围里,要把这两者择开,加以优择是十分困难的。人们像对待洋枪、洋炮一样,既承认电影的优越性,又对它怀着难以名状的戒心和警惕。
这一时期,即使是像上海这样在当时比较开放的城市,传统的娱乐活动仍然具有很强大的生命力。听戏、喝茶、搓麻将、下象棋、玩古玩、斗蟋蟀仍然成为人们的主要娱乐方式,长期受古老农耕文明熏陶的中国人,对来自遥远国度的西方娱乐活动方式首先是感到诧异的,要让他们接受则需要一段相当长的磨合期,电影这样的娱乐方式则在慢慢地融入人们的生活。
到了1909年,电影院已经达到繁荣的程度了。在上海,从第一家电影院—虹口大戏院落成后,相继又出现维多利亚影戏园、幻仙影戏园、夏令配克影戏园、爱普庐影戏院、爱伦活动影戏院、乐京活动影戏园、平安电影园等,它们成为了观众看电影的专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