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历代官制(中国文化史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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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史

中国古代掌文辞之官的通称。史掌文书,有的史官因在君主身边掌司笔札,地位比较重要。史的人数较多,因职掌稍有不同名称也各有差异,《周礼》中有太史、小史、外史、内史、御史五种职位较高的史官。据古书记载和出土的铭刻材料知道,从商、周到春秋战国,史官中太史、内史、御史最为重要。

太史初见于《尚书》和铜器铭文。其主要职掌是掌管天象、历法、灾异祯祥和祭祀等事务,记录一国之重大事件,掌管图书典籍,以及奉王命向大臣颁赐爵禄。

《尚书·酒诰》有:“太史友,内史友”,毛公鼎有:“卿事寮,太史寮”。这些记载表明,太史还有较多的僚友。春秋沿西周之制,晋、齐、鲁、郑都设太史之官,蔡、莒等小国也不例外。《国语·楚语》提到楚置左史一官,其职掌和周太史相似。

内史主要职掌是司册命之事,故又被称为作册内史或作命内史,或简称作册。作册之名商代已出现,见于器铭者有作册吾、作册般等名。西周时,内史、作册都很常见,甚至侯国也设此官。内史也有僚属,其长为尹。西周金文中常见内史尹、作册尹或命尹之名。尹职为世袭,于尹后常加上一“氏”字,故有内史尹氏之称,或简称为尹氏。内史之职除草拟、颁宣王之册命外,还担承其他机要职务,比太史掌更大的实权,是周王的亲近之臣。到西周晚期,作册之名渐少见,《诗经·小雅》中惟有尹氏而已。《节南山》云;“尹氏大师,维周之氐,秉国之钧,四方是维,天子是毗。”诗中将尹氏和太师并列,认为师、尹为周室栋梁之臣,地位极为尊显,故王国维以周末之尹氏和东汉以后的尚书令等枢机之职相提并论。

春秋时周有尹氏、内史,而《左传》所记各国史官,以太史为多,不见内史。铜器铭文中有郑大内史,据此则侯国亦多设有此官。当时各国君权下替,内史之类的君主近臣难以得势,所以他们的名字也很少出现于史册中。

《礼记·玉藻》记:“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郑玄以为太史记言,内史记行。以后如卢辩则以为“太史为左史,内史为右史”。西周金文中有右史,但很少见。《国语》中有左史,唯楚有之。所谓左史即太史、内史为右史的说法,现在仍难证实。

战国时,各国多设有内史,如赵有内史徐越。秦的有关史料较多,四川青川出土的武王二年木牍牍文中丞相与内史并列,则秦内史位副丞相。云梦秦律中有《内史杂律》,其他律文中也常提到内史。秦姑皇二十六年,深得始皇信任的蒙恬即居此官以统重兵,则战国时秦内史一直是处于将相之尊的显要之职。

御史卜辞、西周铜器铭文及战国文献中均能见到御史官名。秦王与赵王相会于渑池,双方都有御史记事。马王堆帛书《战国纵横家书》记,秦遣御史起贾至魏谋伐齐,说明秦御史地位较重要。秦统一后“职掌副丞相”之御史大夫疑即从御史演化而来。

韩、魏等国于地方亦设御史,如《战国策·韩策三》有“安邑御史”;《韩非子·内储说七术》记“卜皮为县令,其御史污秽而有爱妾”。这类御史当是君主派往地方监督县令者。后来秦设监御史以监郡即为此类。

除以上几种史外,还有若干各有专司的史,如《左传》、《仪礼》中的南史、祭史、筮史、卜史、祝史,《周礼》中的外史、女史。《周礼》序官的各官之下几乎都有史若干名,如太宰之下有属于大夫、士身份的属吏若干人,再下为府六人和史十二人,最下为胥、徒。这种史较士为低,但高于给徭役之胥徒,当是属吏中地位最低者。

地方行政机构中也有史,如《礼记·内则》有州史、闾史,云梦秦简有县令之下的令史。县的下属机构如司空,也设有佐、史,这类史有的是无爵者,秦律严禁刑徒或罪谪者去充当此职,表明其身份较低,和《周礼》中府、史之史相似。两汉时县的诸曹皆设掾、史,即从秦县下面的佐、史沿袭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