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19岁,初夏,校际篮球比赛的前一晚,我抱着球跑到小区的篮球场练习,遇见一个奇怪的男生,他穿着黑色的西服,白色的衬衫,领带结得一丝不苟。他一个人在空旷的篮球场,转身、跳跃、扣篮,周而复始地重复着相同的动作。他的身后,摆着一只巨大的行李箱,还有一只塑胶袋,一张CD和几本书散落在旁边。
看见我过来,他拍拍球,歪一歪脑袋,示意我过来一起打球。
有人陪自己练习,还不错啊,只是他的球技实在烂。停下来休息的时候,他恭维我:“你打球很棒哦。”
我笑:“当然啦,打球讲天分的,我可是校队主力。你,海拔不够。”
他不服气,非要站起来和我比身高,他站得笔直,靠我很近,我的鼻子刚好碰到他的下巴。
远处有“哒哒哒”的高跟鞋声传来,一个瘦瘦高高,头发波浪卷,耳垂戴着新月耳环的女郎,牵着一条蹦蹦跳跳的雪纳瑞走过来。她把手里的狗链搭在他的行李箱上:“金正杰,阿喜是你送我的,也请你带走。”
阿喜看见他,激动地想要扑过来,可是它回头看看搭在行李箱上的狗链,又停下来。它被拴习惯了,放开了,到忘记走了。
他抱着球,走到她面前,想要说什么。
她打断他:“闭嘴,再说就没劲了。”
她又回头朝我看,鄙夷的眼神,带着嘲讽:“男人就是狗,谁要谁牵走。”
她“哒哒哒”地走远了,清脆的脚步声,在荒黑的夜,异常婉转。我看见他,捂着脸,蹲下来,无声地哭泣。我不知道怎么安慰他,我牵着阿喜,站在他身边。阿喜亲昵地扑过去,又发现有什么不对,后退两步,蹲在地上,耷拉着脑袋。
隔一天,在篮球场又遇见他,还穿着那一晚的西服,只是有些皱,头发也有些乱,满面倦容。他朝我招手。阿喜也还记得我,朝我摇尾巴。
我坐到他旁边,问:“你还好吧?”
“我还好,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可以啊。”我都没有问帮什么忙。
“你可不可以帮打一个电话?”
“打给谁?”
“我女朋友,就是前天晚上你看到的那一位。”
“好啊,可是我要对她说什么?”
“随便说什么都好,我只是想听听她的声音。”
他这样说的时候,我突然觉得他好卑微,卑微得让人心酸。他按了号码和免提。我对着电话说:“您好,恭喜你中了五百万。”
电话那头很愤怒:“老娘不需要,留着你买棺材吧。”
他苦笑着,揉一揉眼睛,我看见他的食指染了红色的指甲油,他不好意思地笑笑:“是她硬要染,恶作剧。”
我跟着他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们球队拿了第一名,每个人都有奖金的。”
他说:“我早说过你打球很棒啊,可是我不行,就像你说的那样,我没有天分。”
他又说:“以后你可不可以教我打球,她喜欢上一个篮球教练,所以离开我,我很难过。”
02
他终于换掉了西服,穿了一件有白色条纹的蓝色球衣,球衣很宽大,所以显得他很瘦。
他朝我鞠躬:“林老师好。”又用脚踢踢旁边的阿喜:“快,向林老师问好。”
阿喜特别喜欢我的篮球,追着跑远了。
我换好球鞋:“我们就从最基本的运球开始吧。”我把球丢给他,他真的很认真,练得满头大汗。
那天,他带给我一只可爱的米奇MP3:“送给你的。”
我推脱。
他说:“你收下好了,谢谢你教我打球,是我们自己公司代理的产品,我可以用员工价来买。”
他塞一只耳机在我的耳朵里:“听听吧。”
是孙燕姿的《遇见》: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爱的人,在多远的未来……
他在练习,我坐在草坪上玩他的手机,他在数码公司上班,手机超先进,里面有许多好玩的游戏,不过我很笨,总是玩不好,所以我还是玩最弱智的俄罗斯方块。有一次,就在我生死一线的时候,他的电话突然响起来,直接导致了我的崩塌。我记得那个号码,是她的前女友,他存储的名字是“宝宝”。
我犹豫了一下,按了拒绝。
过了一会儿,她的短信就过来了:金正杰,给你脸不要脸,敢不接老娘的电话,有你跪着求老娘的时候。
我偷偷看向他,我只能将错就错,删掉了短信。我打开俄罗斯方块,我的手抖得厉害。他在喝水,扬着脖子,喉结滚动着,看见我看向他,就不好意思地笑笑。我喜欢他笑的样子,那么清亮。
回家的时候,我问他:“你一个人住吗?”
他的笑容暗下来:“是啊,我妈说要过来管我,可是我嫌她好烦。”
我说:“那你的球衣,我帮你带回宿舍洗吧。”
他不好意思:“这不方便吧,你的同学会不会误会,以后就没有男生敢追你了。”
我抢过他的球衣:“我才不要男生追我,男生很脏呢。”
他闻闻自己的衣领:“那你喜欢怎样的男生?”
我不回答他。
他自己使劲猜:“吴尊那样的?易建联那样的?还是黄秋生那样的?”
他被自己逗得哈哈笑,过来推搡我:“到底喜欢怎样的,你说啊?”
哎呀,要死,这个男人居然撒娇,我受不了了,我小声地说:“我喜欢你。”
我想他一定听见了,他楞了一下,又哈哈哈地大笑:“不说算了。”
那天晚上,女生楼熄灯之后,我一个人站在水房里藉着窗外的月光洗他的球衣,远处的小树林里,有晚归的情侣悄悄爬墙头回来,女生踩着男生的肩膀,男生站在矮墙边接女生,接不住,两个人摔成一团,压抑的笑声。我突然就难过起来,把脸埋进湿漉漉的球衣,哭出声来。我想起他爱上一个人时卑微的摸样,我害怕自己也会变成那样。
03
我在姐妹们诧异的眼光中,换上碎花堆叠的长裙。我闭上眼睛,钉枪砰地打穿我的耳垂,带血的新月耳环。我对着发廊的镜子,看着自己牛顿一样的卷发,一遍一遍犹豫着,不敢跨出门去。我在全宿舍楼的爆笑声中踩着高跟鞋,我无法像他的摩登女郎一样摇曳生姿,我摇摆得像一座大笨钟。
没有人会遵守我的时间,我在篮球场施施然站了一下午,他才过来。
他愤怒着举着手机冲到我面前,阿喜追不上他,跑得跌跌撞撞。他咆哮:“你是不是挂掉了我的电话,你为什么挂掉我的电话,你是不是有病啊?”
我看着他,爱情能让他变成小绵羊,也能让他变成河东狮。我该如何解释,我不知道,眼泪不争气地掉下来。阿喜可怜巴巴地看着我,好像第一次看他的眼神。
他握着手机不停地拨打号码,不停地走来走去,可是电话那头的人始终不接。他怨毒地看着我:“你今天怎么穿成这样,你要唱大戏吗,你知不知道,你这样穿很丑呢。”
他说完就走了。阿喜回头看看我,也追上他跑远了。我踢掉高跟鞋,蹲在空旷的篮球场,哭得喘不过气来。
隔一天,我在球场练习的时候,看见他抱着一只球笑笑地走过来。看见我也在,立刻收起笑容,跑去另一支篮球架。他的球技进步许多,转身,跳跃,三步上篮。我看见他修长的十指,抱着球,举在阳光里,每一个都红彤彤的,他终于染了十个指甲了,一定是那个摩登女郎的恶作剧吧。
过完整个夏天,我考去另一座城市读大学。我为他洗过的蓝色球衣一直都没有机会还给他,我一直带在身边。后来毕业了,我搬离了那个小区,又把它带到新居,怕染了油漆味道,还用塑胶袋细细装好,和他送我的米奇MP3放在一起。他起初存在里面的歌,我一直都没有删掉,虽然,我们再不会遇见。
再后来,我结婚了,嫁给了一个念化学的工科男生。
我常常问他:“我是不是很没女人味?”
他说:“怎么会,你的身材很曼妙啊,凹凸有致,像一把小提琴。”
我大笑:“如果我的身材像一把琴的话,那你的身材就像琴盒了。”
他不好意思地笑:“我有这么胖吗?”
我说:“有啊,可是我喜欢。”
其实这样真的不错,有被包围得严严实实的安全感。爱情需要宠溺。
结婚的前一晚,回旧居取些东西,路过球场的时候,我停下脚步。月光很好,我静静站在篮球架前,恍惚回到了旧时光,空旷的篮球场,月光映在他清瘦的脸上。心里突然无比的难过,我总觉得,应该是两个人站在这里。
我不知道,许多年之后,我是否还会像今夜这样想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