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童癖
恋童癖是一种性变态,是指以儿童为性满足对象的一种性变态现象,表现为一位成年人(几乎都是男性)通过与青春期前的儿童进行性接触产生性唤起并获得性满足。
症状表现无论是异性间还是同性间的,大多数成人对儿童性接触一般都只限于爱抚、暴露生殖器或手刺激生殖器。在异性间的接触中,试图性交的是少数。在同性间的接触中,其最常见的行为是手对阴茎的刺激,这种刺激通常是作用于男孩而不是由男孩来做。
在人们的一般观念中,恋童癖都常是高龄的“糟老头”躲在窗帘里,招呼着没有戒备心的年轻女孩或男孩,但事实上这种男性大多数年龄在30一40岁之间,儿童年龄一般也是12岁或更小一点。
这些成人和儿童通常是相互认识的,而且很少使用强迫或暴力。
这种接触常发生在成人或儿童家里,只有少部分发生在户外。
有些男性对未成熟的女孩有明确的性兴趣或偏爱,其原因可能是在与成熟女性交往时感到羞怯或自卑,从而未发展或保持与成年女性的关系。他们中有许多人缺乏与异性接触的技巧,并在与年轻女孩接触中简单地感到较舒适和自信。
然而,有些异性恋童癖患者却很少表现出持久地把小孩作为伴侣的偏爱,这些患者都是曾经与一些成年异性建立并保持了至少一段时期关系的男性。因而,他们与小女孩的接触被认为是退回到了性功能的“不成熟”状态。
即使这些男性已经建立了表面看来是“正常的”异性恋关系,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职业和婚姻调节能力通常也是比较差的。
他们不能很好地应付成人生活的压力并常借用酒精来躲避,因此酒类常与这种恋童癖行为有关。通常,这样做的男性还有一些心理调节障碍。因为有30%的最初与儿童进行性接触的男性由于受酒精的短暂或慢性损害,导致了智力迟钝、精神病或衰老性疾病。
一些同性恋童癖者表现出更喜欢青春期前男孩做其性伴侣,而不是青春期前女孩。成年男性和成年女性对年轻男孩的偏爱是基于他们与成人相处缺少融洽感,而对年轻人相当容易引起情感和性的反应,并对儿童的身体特征有条件反射性的吸引力。
病因分析调查发现,恋童癖患者多数是婚姻不幸者。家庭不和睦,夫妻感情不好,使之对成年人之间的性生活失去兴趣,而把对象转向儿童。令人吃惊的是,对恋童癖受害者的调查发现,16岁以前失去母亲的孩子更易受到性伤害,原因可能是他们没有机会接受避免或拒绝这些性接近行为的指导或示范,而这往往是由母亲提供的。
有的恋童癖患者因为在工作、生活中人际关系不好或受挫折,便觉得人心难测,与成年人打交道要费尽心机,因而感到疲劳、紧张、可怕,而与儿童交往则无须费多大周折、动多大脑筋,时间一长,便对成人间的人际关系感到厌恶,而把兴趣转到了儿童身上。
由于性格胆怯、懦弱,缺乏应付危机的能力,当遇到意外的重大精神打击时,如妻子有了外遇而被发现了,不能勇敢地面对现实,希望退回到童年,于是把心思转到小女孩身上,并在心目中幻化成两种形象;一是恋人,一是母亲。
有些恋童癖患者在青年时心理发展正常,但年纪大后由于无法承受生活中的压力,或因嗜酒,妻子、女友移情别恋,从而对自己的性能力表示怀疑,会冲动地强暴不认识的儿童。有的恋童癖患者则是因为智能发育迟滞、慢性酒精中毒、残废、年老或其他脑病,接触正常成年女性的机会很少,故将满足性欲的对象转向儿童。
恋童癖患者给受害者带来很深的情感创伤和身体伤害,而且大多会影响到受害者一生的生活,属于严重的性犯罪,所以大多数恋童癖患者都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少数被判人精神病院。
治疗与调适用抗雄性素(激素抑制药物)降低血清肇丸激素,从而限制男子恋童癖患者的性欲。该疗法在实践中已取得一定成效,尤其是与心理疗法结合使用时效果更好。
让恋童癖患者对一个儿童似的模特重新表演自己的恋童癖行为,将其行为摄像,然后让患者看这些录像,使患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令人厌恶的。若与此同时结合能造成其身心痛苦的刺激,如电击刺激、橡皮圈刺激、肌肉注射催吐药等,破坏患者的病理条件反射,效果会更好。经过多次反复强化,使其改变恋童癖的行为模式。不过,有些恋童癖患者一般要到法律强制出现时才改变自己的行为。
异装癖的特征是通过穿着异性服装而获得性的满足。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只在男性中出现,而且并不少见。法国国王亨利三世及其兄弟路易十四都是异装癖者,他们奔驰在战场上也仍穿着女装,面部涂粉,戴宝石,披假发。据估计,异装癖仅比同性恋少,是第二位常见的性变态。
原因分析异装癖可能与社会教育和模仿有关。有些家庭由于缺少女孩,就把男孩打扮成女孩模样。久而久之,孩子就习惯了女性的打扮,并在成人后与女性接触的性生活中希望同样获得作为女性心态的满足。
异装癖
异装癖表现的程度一与家庭和社会的态度有关。这类人一般在儿童或少年早期开始喜欢着异性服装,着装时一般不在公共场合,常是在自己房间里。有些异装癖者的服装可能比女性还要讲究和华丽,有的公开穿着最时髦的衣服,戴着假发和使用化妆品。他们每天穿着女性服装的时间是不固定的,有的穿着异性服装睡觉。
这些人开始时往往只是部分异装,后来可发展成全身性。这类人大都是在身穿异性服装时感到平静、舒适和安全,有的感到文雅和美丽。这些人往往对丢掉异装感到抑郁不快,因此在被别人发现时,常可以找到其大量的异性服装。许多异装癖者在身着异性服装的同时有手淫行为,有些已结婚的则需要穿着妻子的服装才能完成性生活。妻子或家人对这种情况的态度是不一样的,多数处于无奈而任其打扮,有的采取宽容的态度并协助其穿异性服装。
有些患者有明显的性功能障碍,性功能低下、阳疾,需靠穿异性服装来达到性兴奋和性高潮;有些患者对两性关系有恐惧、忧虑或罪恶等异常心理感受,在不穿异性服装情况下性交会出现明显的阳疾症状,而穿了异性服装则有助于消除其潜意识中对性活动的心理障碍,进而解除性功能障碍。
一般来说,异装癖患者不会危害社会和他人,但其行为有伤风化,因而需要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疗措施。
治疗与调适
早发现早治疗。一般患者是在5一14岁之间开始萌生异装兴趣,到了青春期就产生与异性装束有关的色情幻想。因此,当发现儿童和青少年出现异装癖苗头时,要及时采取治疗措施,鼓励他们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培养其自信心,减少对自己性别期望的压力。这样可控制其发展,使异常行为得到明显的改观。
让患者回忆童年的生活经历,寻找出自己患异装癖的早期成因。然后就其原因向患者进行分析解释,指出这是一种童年时性别角色受到异常限制和不良影响的结果,使患者对自己的病症及危害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然后努力去控制纠正。
当患者以异性装扮时,采用电击等方法使其感到疼痛,从而对异装癖行为产生厌恶,进而消除这种性变态行为。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患者的异常行为就可以消失。引发患者对异装癖行为及其结果的羞耻感和恐惧感,也是厌恶治疗的一种有效手段。结婚治疗也是有效方法,可以在妻子帮助下减轻焦虑情绪,以至完全摆脱异装癖。
恋物癖
恋物癖是指反复出现以某种非生命物品或异性躯体某部分作为性满足的刺激物的行为,它表现为患者通过抚摸、闻嗅这类接触性敏感区的物品(或伴有手淫),或在性交时患者本人或性对象持此类物品即能获得性满足。此类物品对患者来说都是具有特殊意义的性刺激物。有些物品的性含义容易为一般人所理解,而有些物品对一般人来说根本不具备性的含义。这些物品包括乳罩、内裤、头发,以及女性的鞋、头巾、发夹、丝袜、别针、项链等,也许用“无穷无尽”来形容恋物癖所“恋”之物更合适一些。
症状表现恋物癖者往往不能去爱一个完整的、具有生命力的异性,而只是通过这些物品来获得性满足。在恋物癖者身上还存在一个特殊的现象,即他们对没有被异性使用过的物品是不感兴趣的。因此他们必然千方百计地设法获得这些物品,这样就难免进行偷窃,从而触犯法律。一般来说,恋物癖者往往是在偷窃“所需”物品时被抓获而暴露的。有些恋物癖者的住处可以起获大量的、甚至上千件偷窃来的异性物品。
产生原因恋物癖的起因是非常复杂的,而且每个恋物癖者的起因都是不同的。有些人认为可能是条件反射的建立所导致的。如有的恋物癖者可能在早期对一个异性感兴趣,但因为各种原因而无法得到对方的青睐。于是,这个印象深刻地停留在其脑海里了。随着时间的推移,该异性的形象淡化了,但该异性当时着装或有关物品的印象仍深刻地停留并逐渐条件化。大部分患者恋物癖行为的产生,最初是与某种偶然事件联系在一起的,但经过几次反复后,就发展成为一种病态的条件反射。
有时只要一次深刻的印象也可造成心理上的固定阴影。如一位风韵十足的女性无意中将自己的一只脚放在了某男子身上,这一偶然的动作竟激发起该男子的性欲,后来此男子成为一个终身的恋足癖者。
许多患者的恋物癖行为与青春期的社会文化环境影响及性经历有关。在初、高中阶段,男女接触较少,特别是在初中阶段,男女生连话都很少讲,这样便使得一些青少年将自身的性冲动转向一些异性的象征物。尽管起初他们是偶然得到异性物品的,性兴奋也是偶然引起的,但是经过几次反复便成为一种习惯。
恋物癖患者一般都有性心理发育异常的特点,其中有些患者性格内向,在两性关系中往往扮演不成功的男性角色,由此产生的内心冲突引起强烈的焦虑,进而通过心理防御机制,将性冲动目标转移到女性用品上;还有一些患者在潜意识中对自己的生殖器及其功能感到忧虑,从而促使其去寻求较安全几、较容易获得的性行为对象,进而把异性的贴身物品、饰物或身体的某一部分当做性器官的替代品,以缓解内心的不安。
另外,性知识缺乏、好奇和意识方面的某些问题也是形成恋物癖的原因。
治疗与调适青少年时期的轻微恋物癖行为一般在恋爱、结婚后就会消失或减轻,但恋物癖严重者则需要通过专门的治疗来予以矫正。治疗恋物癖主要用心理治疗的方法,其中常用的疗法及其步骤是:
认知领悟疗法。心理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程度,用准确、生动、亲切的语言分析其恋物癖产生的根源和形成的过程,以及恋物癖的本质和危害,使患者对自己的病症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从而提高治疗的决心和信心,达到治疗的目的。其具体步骤有三:第一步,提高认识,即使患者认识到,用拿女性用品的方式宣泄自己的性欲,是非常可笑的,是成长过程中的倒退行为,其结局是自己贬低自己,走上自毁之路,稍微有点头脑的人就不应该这样干。第二步,分析危害,即在患者有了一定认识的基础上,分析恋物癖行为对自己、他人和社会的危害性。如心理医生可以把患者偷拿的女性物品展示出来,严肃地对患者说:“由于人的健康水平不同,别人用过的东西很可能沾染着病菌,偷拿会传染给自己,这叫招灾引祸,它的危害性不可估量。”使患者认识到自己行为后果的可怕性。第三步,进行性知识教育,即向患者传授健康的性知识,并鼓励患者树立健康的性观念,最终使患者明白:人到一定年龄,有性的要求是正常现象,但其满足方式应该符合成年人的行为特点和社会规范。因此,找朋友、谈对象是正当行为,用不着害羞,如果没有这些要求倒是不正常了;只要行为正常,好好工作,不久定会有自己的伴侣和小家庭,过上幸福的生活。
厌恶疗法。当患者产生了恋物的欲念时,便给予恶性刺激,使之对恋物癖行为产生厌恶的条件反射。例如,某男子迷恋女性的头发,看到秀美的女性头发便激动不安,接近女人时嗅到其头发的香味心里觉得异常痛快,触摸的欲念像磁铁一样吸住他,欲罢不能。在对头发迷恋不断增强的情况下,邪念萌生,多次携带剪子上街,偷剪年轻女子的秀发。一旦目的达到,则激动不已,觉得浑身舒服。尽管每次“行动”时均感到紧张、心慌,而且在抚摸或嗅头发感到性满足后又自责和悔恨。然而,一遇到机会又欲罢不能。
在对其进行治疗时,心理医生首先介绍厌恶治疗所要采取的方法,并要求其做好思想准备。然后,在其手腕套上橡皮圈,当其产生恋发欲念或恋发行为时,猛拉橡皮圈去弹击他的手腕,使之感到剧烈的疼痛,从而打消其恋发欲念并控制其恋发行为。接着,心理医生为了在思想上根除其恋发的欲念,引导他追忆过去因偷剪女性秀发在众目睽睽之下受责时的情景,以及被单位领导批评、处分的经历,并联想将来对家庭、后代以及个人前途的严重影响。经过多沙这样的治疗,患者对自己的恋物癖心理和行为产生了厌恶性条们反射。从此,他恋发欲念骤减,即使思想上偶尔产生恋发欲念时一想到治疗的经历和心理医生的话,犹如闻到发霉的臭味,心里澎立即出现恶心感。总之,通过心理调适并配合药物治疗会逐渐使患者走上正常生活轨道,改掉不良癖好。
露阴癖
有些女性可能有过这样的经历:独自在黑暗中行走,突然一布男性冲到其前面不远处,将自己的裤子脱下或解开裤扣,暴露出自己的生殖器,有些可能同时伴有手淫行为。当这位女性惊叫或叫骂后,该男性就马上逃离了现场。这就是遇到了露阴癖者了。
露阴癖者是为了个人性唤起或性满足的目的,有预谋地在芬恰当的社会环境里向异性暴露其外生殖器,露阴癖者几乎都是鉴性。在性爱抚或性交过程中,或者在社会允许的环境里如裸体硕泳场而发生的生殖器暴露不是露阴癖。
症状表现在所有的性犯罪中,露阴癖最易被抓获。在第一次犯罪时,露阴癖者大多数年龄在30岁左右,同时接近1/3是已婚者,还有近1/3是曾经结过婚的,但在犯罪的时候已分居、离婚或丧偶。尽管露阴行为发生的环境各不相同,但存在着大致相同的规律。例如,几乎所有露阴癖者都对陌生女性暴露其生殖器;露阴最常发生在户外,有时是在相当繁华的地段;有些人站在开着的窗户旁,从他们自已的居所向外暴露生殖器。这些行为方式与许多露阴癖者在相似或特定地点次地重复其行为的事实相联系,使得他们处于被认定和逮捕的极大危险中。事实上,许多露阴癖者也都希望被抓住。
大多数例子中,露阴癖者的阴茎是勃起的,有少数人甚至可能在露阴时射精,有些人在露阴同时手淫。大多数学者一致认为,典型的露阴癖者并不把暴露其生殖器作为一种表示性需要的方式,只是希望引起女性的一些反应,如惊讶、愤怒、恐惧或其他反应。
露阴癖男性一般在距其目标不少于两米的地方进行露阴,多数不发生进一步的性接触。如果女性没有什么反应,则露阴癖者得不到满足,少数女性由于好奇而稍稍停步观看,会令其更加兴奋,可以达到射精和性高潮。只要女性显示一点反应,大多数露阴癖男性将逃避。露阴癖者很少接触或攻击“受害者”躯体,伴有强奸的露阴癖极为少见。然而,许多受害者由于这种经历而使心理受到了极大的损害。
病因分析露阴癖这种性变态行为与幼年经历有关。成年后,幼年时期取乐性的性经历存留在潜意识中,以致一旦遇到性压抑或重大精神创伤由于个性缺陷无力排解宣泄时,便不自觉地用幼年的方式来解除和宣泄成年的烦恼。这是露阴癖等性变态心理和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例如,某男子,在家排行最小,深得母亲偏爱。
由于父母在外地工作,无暇照管孩子,所以他从4岁起就进人全托幼儿园。在洗澡时,年轻的保育员常说他的“小鸡”比别人的大,并引起别的保育员围观。7岁时的夏天,男女孩子们一起在院子里洗澡,女孩矛们常好奇地看他的阴部,他也因此知道男女性器官不同。上小学后,放暑假与邻居女孩在一起午睡时,互看互摸对方的阴部,感到极大的快慰,当时还不懂得性交的事。此后常一个人在家里玩弄生殖器,希望有个女孩进去看看他,心里老是回忆那个女孩初次看到他的阴茎时那种惊奇的眼光和表情。该事实说明,许多露阴癖患者的性心理发育远未达到成熟水平,幼年的经历依然影响其成年后的性欲满足方式。
性格缺陷常常与性变态心理和行为有着互为因果的关系。许多露阴癖患者的性格上都存在某种缺陷,特别是性心理发展不M全,表现为拘谨、孤僻、怕羞、少言寡语、见到女性就脸红或从不典女性开玩笑,加之性知识贫乏,常常用儿童式的幼稚性行为来解酥成年人的性欲问题。例如,某男子,在心理门诊咨询时主述自己催见年轻女性,一见面就害怕心跳。最初使人觉得是“社交恐嘶症”,后经仔细了解才知道这种恐怖症是由他的一种性心理变行为造成的,即露阴癖。他在成年后不久就有露阴的冲动,每当看到女青年时就想暴露自己的生殖器。一次,在一条僻静的路上,见远处来了一位陌生姑娘,他便异常兴奋冲动,见姑娘走近便拉开裤子,露出已勃起的阴茎,并且手淫。姑娘见状,只听得大叫一声,回头就跑。对此,他感到非常的愉快与满足。上述情景及由此而引起的性满足使他久久不能忘怀,以后又伺机在僻静处重复了几次,后来发展到一见异性就有想暴露生殖器的冲动。
治疗方法引导患者回忆幼年的有关生活经历,寻找露阴癖产生的根源,然后由浅人深地分析认识露阴行为的危害性及产生的机理,使患者认识到此行为是儿童时期性游戏行为的再现,是性心理发展不成熟的表现。对于少数自幼年起性心理始终未达成熟的患者,即幼年式的性活动终未间断者,也应使其认识其行为的幼稚性和变态性,即其作为成年人,满足性欲的方式还停留在幼年水平,说明性心理的发育未达成熟,其行为的性质就像一个成年人随便在大街上大小便一样。在认知领悟的情况下再伴以科学的性教育,大多数患者能逐渐使自己的性心理成熟起来,从而矫正变态行为。
引导患者想像当他在僻静处见到异性产生露阴行为时,被人当场抓获扭送公安部门的情景,特别是让患者仔细想像自己在那种场合被众人严厉批评指责,以致无地自容、身败名裂的情形,从而对自己露阴行为及其后果产生极度的恐惧感,进而把变态的性冲动压抑下来。如果此时患者虽不敢露阴,但露阴的性冲动仍很强烈时,可给以恶性刺激,即在患者产生念头时用电流或橡皮圈等刺激其肢体乃至生殖器官,或肌肉注射催吐药使其呕吐,破坏患者的病理条件反射,从而使其对露阴产生厌恶心理,以强化抑制直至最终消除其露阴的性变态心理和行为。一般来说,治疗和处罚越早、越及时,越有利于治愈。
摩擦癖
摩擦癖者往往在公共场所,特别是在拥挤的场所摩擦或触摸异性而得到性的满足。摩擦癖者都是男性,多在公共汽车或公园内用手或外生殖器接触女性的手臂、乳房、臀部、阴部或大腿等性敏感部位。在摩擦过程中,有些人可以出现射精,并将精液涂抹在女性的衣服上。
他们往往着装整齐、彬彬有礼。被揭露后,大多数人会主动承认错误,但行为上并不改正。据认为,摩擦癖男性由于害怕自己的无能而不能与女性建立性关系。从一些资料看,这些男性幼年也有明显的、幼稚的性行为。
症状表现摩擦癖患者与一般的流氓是有区别的。首先,摩擦癖患者在工作、学习及其他行为方面通常表现良好,而流氓一般都有其他劣迹行为。其次,摩擦癖患者选择的地点是拥挤的公共场所,选择的对象是互不相识的异性,并且尽量避免让对方知道;而流氓选择的地点多为私下和隐蔽的场所,对象多为认识的异性,很少选择完全陌生的人,也不怕对方知道。再次,摩擦癖患者仅在接触摩擦的过程中就可获得性满足,甚至出现性高潮;而流氓在这彤不可能出现性高潮,往往有进一步的攻击行为。因此,在处理被打获的摩擦癖患者时,不能简单地将其当做流氓犯来对待,而应采珍心理治疗方法加以治疗。
病因分析不少患者产生摩擦癖的原因,与长期生活在性封闭的环境里或由于某种原因恋爱屡次受挫,有着性压抑的经历有关。例如,羊一男性患者,从小生活在仅有母亲的单亲家庭里,受到母亲的严榨管教,加之长辈婚姻不幸,使他性情孤僻,不愿与同龄女孩接触性生活有明显反感。成年后,一般情况良好,智力健全,但仍回避接触异性,有明显的害羞反应。后通过在公共汽车上与陌生异性拥挤而产生兴奋和性快感,变为摩擦癖者。再如一男性患者,高中毕业后到农村“插队”,曾与一农村女子相爱,不久因回城工作,与女方分手。以后,朋友相继介绍几个女青年与之相识,但由于种种原因女友都不愿意与他好下去。他为此非常苦闷,自叹以后找不到对象。有一次在商店里,乘人多拥挤时,取出勃起的阴茎接触、摩擦妇女的手臂等处。为此曾多次被抓获,被公安局拘留并受到单位记过处分。他也曾极力控制自己,甚至不敢一个人到人多的场合,但是摩擦癖冲动产生时仍很强烈,常常冲动战胜理智,不惜冒险从事。
多数患者的摩擦癖行为,是在儿童或青少年时期性心理发育受阻的基础上,性快感体验与异性身体接触偶然地结合,并以条件反射机制固定下来而形成的。患者成年后仍用这种儿童式的性行为方式来获得性快感、性满足,以致发展成一个摩擦癖者。
心理疗法引导患者仔细回忆自己的成长过程,特别是童年时期有关性方面的异常经历,从中找到导致摩擦癖行为产生的根源,并向患者进行解释分析,这种行为是儿童式的行为,是用儿童期的方式来宣泄成年的性欲,使患者对自己的病症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然后努力克服。通过心理咨询,心理医生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在精神上给予求治者关心和支持。在治疗期间,患者往往情绪较悲观,虽自称不觉得有病(认为是品格问题),但不知道为什么控制不住自己,对治愈没有信心。因此,通过支持疗法可使患者树立起治愈摩擦癖的信心,以积极主动的态度面对现实,配合治疗。同时,心理医生还可与患者一起讨论摩擦癖行为的本质和特点以及治疗的方法。支持疗法在患者的初治、恢复、巩固阶段都可使用。
窥阴癖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一位异性在公共场合裸体或一对夫妇在这种场合性生活的话,我想也许大多数男性都可能会“顺便”看一下,只要不触犯法律就行了。因此,有些西方国家就“应运而生”地出现了脱衣舞或无上装酒吧。但是,窥阴癖就不同了,用一位心理学家的话说:这是一种非常强烈的、异乎寻常的愿望,暗中窥视裸露的女性、性交行为。这种愿望十分强烈,其程度远远超过了对性生活本身的愿望。确实,窥阴癖者往往在这种窥视的过程中就可以满足自己的性欲望,而对与异性之间的性生活不感兴趣。因此,窥阴癖者往往以窥视的方式作为其性满足的主要或惟一的手段。
窥阴癖又称观淫癖,是指通过窥视异性裸体、阴部或别人的性交过程而获得性快感的一种性变态现象。例如,某中年男子,据其所在单位领导介绍,他工作积极,为人诚恳,性格内向,什么都好,就是经常做窥阴这种见不得人的事情。据了解,他从20多岁开始,就经常默想女人的下身,总想找机会看一看。碰巧一个夏日崖晚上,他从女厕所旁边经过时,看见一年轻美貌女子进了厕所,彭突然感到心情紧张,异常激动,遂不顾一切地扒上窗子向里窥看目的达到后,心情非常痛快。之后,便产生了多看几个女子的下音才过瘾的心理,于是,充分利用各种机会进行窥视。有一天晚上他在澡堂外边透过窗子偷看妇女洗澡,被当场抓住,扭送公安部拘留巧天。几年来,因这种行为,他多次被抓、被打、受到严厉批评,并受过多种处分,家人又反复规劝,但他就是难以改正。更加严重的是,近两年来,他窥看女人下部的念头越来越强烈,而且这种念头一出现就难以控制,以致一有机会就出现窥阴行为。对此他心里非常痛苦、压抑和矛盾。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家人陪同下到心理诊所求治。
患者窥视的手段很秘密,常常利用特殊场所和特殊手段来偷看异性的阴部,不易被人发现。如偷偷在墙上挖一个小洞,从门缝里看,利用镜子的反光,甚至装扮成女人混进女浴室或女厕所等。
国外统计资料显示,95%的窥视行为都是针对陌生异性的,其窥阴的动机主要是追求冒险和刺激。因此,窥阴癖患者对自己的性配偶的裸露性挑逗无兴趣,对公开的、公众性的异性暴露无明显的兴趣,如游泳池、某些体育或艺术表演,甚至在西方国家某些地区盛行的裸体浴场或裸体社团活动等对他们都没有特别的吸引力。然而,只要情境具有冒险性和刺激性,异性即使是非充分裸露,被其窥见也可引起性兴备及性满足。如在可能违纪或招致周围人反感或议论的情况下,偷看色情录像、色情图片可使患者得到性满足;反之,若环境很安全,同样的行为则对其失去性意义。
患者往往在窥视时伴随手淫,以获得性快感。有的则在回忆窥视过程时独自手淫,引起性兴奋、性满足。
一旦形成窥阴癖后,患者便千方百计地寻找各种机会去窥视,甚至冒着被别人发现、名誉扫地、前途毁灭的危险。如果克制这种欲望不去窥视,便会产生强烈的不安,往往处于欲罢不能、屡改屡犯的痛苦境地。
患者的性格大多是内向、腼腆、害羞、极少与社会交往。他们缺乏与女性交往的能力,常为独身,或是婚姻上的失败者,缺乏正常的性生活。
病因分析窥阴癖患者大都是童年时受到不良视觉性诱惑或不良的性经历影响,使得性心理发展受阻的结果。典型的情况是患者在童年时看到母亲的全裸体或窥视过双亲的性交行为,产生了某种身心方面的不良反应。例如,某男子,12岁时随祖母到亲戚家,和一对新婚夫妻睡一个大炕,夜里听到这对夫妻性交时女方的低吟声,非常激动,不能人睡。还有一次,偶尔看到一个女青年正在屋里换内衣,当时很兴奋,阴茎曾勃起。此后,便多次找机会窥看女人阴部,成年后愈演愈烈。
窥阴行为与性唤起之间形成条件反射的关系,最初大多是偶然的,如果事后不用手淫去强化,并且不把那个偶然事件当做手淫时性幻想的内容的话,这种癖好就可能不会最终形成。
一些青少年在看过黄色书籍或录像后,由于内在的萌发和性冲动,会对异性的性器官产生强烈的兴趣,并在看后出现性满足。
当性成熟之后,可伴随窥视异性裸体或性行为而体验到性快感。
这种联系一旦形成,即成为窥阴癖患者。因此,对青少年进行科学的性教育,可以预防窥阴癖的形成。
智力缺陷或其他原因造成性压抑可导致窥阴癖。如因智力低下无法解决婚姻问题、性知识缺乏、性自信心低下、惧怕性行为、有一定的性功能障碍等原因,都易促发窥视异性裸体或他人性行为的动机,并在窥视行为中得到程度不同的性满足,从而形成窥阴癖。
治疗与调适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从精神上给予患者理解和支持。
如心理医生告诉患者,窥阴癖属于心理问题,是可以治愈的,不要担心,以此稳定患者的情绪,进而帮助患者树立起治疗窥阴癖的信心,调动起患者治疗的积极性。
引导患者自由联想与窥阴癖有关的童年情景、过去经历、个人创伤、梦等等,任凭患者不加选择地把头脑中出现的想法、事件、观念自由地表达出来。自由联想疗法的目的就是寻找窥阴癖病症的根源所在,发掘患者压抑在潜意识内的致病情节或矛盾冲突,把它带到意识领域,让患者领悟,并在此基础上重新建立现实而健康的性心理。其间,患者不能流畅地叙述或避而不谈的问题,往往是病态行为中最关键的地方,也是心理医生进行分析治疗的突破口。
如有一位窥阴癖患者在进行自由联想时,漫谈到音乐、美术、文学、历史、生活等各方面的问题,并沉醉于早年父母对他的宠爱中,但在回忆中他突然停止谈话转而沉思。原来,他想起了幼年生活中早已遗忘的一件事:有一次他无意中看见了父母性生活的场面,当时他既好奇又害怕。显然,他的窥阴癖行为与童年的体验有关。
此时,心理医生便启发患者回忆当时的内心感受。患者意识到当时有一种被欺骗的感受,觉得宠爱他的父母还有什么秘密瞒着他。
在以后多年的生活中,患者一直存在着想弄清女性生殖器到底是什么样的念头,但没有意识到窥阴癖行为与以前的经历有关。通过心理医生的分析解释,患者把早年经历的心理冲突逐渐转移到治疗过程中来,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治疗。
找到引起窥阴的根源后,心理医生可根据病因帮助患者进行认知分析,使患者领悟,从而达到治疗的目的。例如,向患者讲解正常人在不同年龄阶段的性心理表现,指出他们的那些窥阴癖心理和行为的幼稚性和病态性;要求患者仔细思考成人性活动的特点和社会规范,再想想一个成年人做这类窥阴行为会有什么后果,并写出书面体会,从而使患者真正认识到这种行为的不正常性和与社会道德的不相容性。总之,认知领悟疗法的目的主要是让患者了解自己行为的不正常性。有了这种认识基础,治愈性变态行为就有希望。
同性恋
同性恋是指性欲望和性行为以同性为对象,即男子与男子之间,女子与女子之间发生恋爱或性爱关系的一种性心理变态现象。
同性恋现象并不少见,可能达到人群的1%一3%左右。
原因分析同性恋的原因比较复杂,目前对此还很不了解,多年来的研究只得出很模糊的概念。一般来说,人们认为同性恋的形成与大脑的结构变化有关。也就是说,同性恋者与一般人在大脑结构上有一些区别。当然,许多科学家也给了我们许多其他的提示,如提出家庭环境因素、教育因素、遗传因素、心理因素和行为模仿因素等在同性恋形成中的作用。
具体表现同性恋的表现是各种各样的。有些同性恋者存在严重的心理问题,对自己的性心理状态感到抑郁、悲观、困惑和迷惘,对自己的未来感到失望,从而严重影响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有些同性恋者则将自己的心理问题深深地隐藏在内心里,孤独地生活在这个世界里,努力工作,企图通过身体的疲劳来“麻痹”自己的心理;有些同性恋者则摆脱了自己的心理阴影,在外参与同性恋者的活动,包括很多的性活动,不断变换性伴侣,甚至最后出现严重的性病和艾滋病。也有的同性恋者则和异性结婚,生育孩子,抚养家庭,但在他们的内心世界里永远存在一个“种子”,并可能在适当的时机“发芽”,进人同性恋活动的领域。当然,也有些同性恋者由于真实情况的暴露而不得不在别人的议论中生活,有些因此而出现犯罪行为。
据统计,同性恋患者在男性中约占3%,女性中约占1%。男女同性恋患者在行为方式上有所不同:男性同性恋患者之间的关系较不固定,经常变换同性恋对象,而且除了两人结伴外,还会多人甚至集体进行同性恋活动;男性同性恋患者的性活动往往着重于满足性欲,常常相互手淫或做肛门性交;在男性同性恋患者的性活动中,一个人是主动型的角色,当“丈夫”,另一个人充当被动型的角色,扮演“妻子”,其行为举止模仿女性,甚至着女装。当然,男性同性恋患者在性活动中也常交换主动与被动角色。女性同性恋患者之间用情专一,关系多固定而持久;性活动以互相手淫为主,或舔阴,也有少数用人工阳具者;两人之间可交换主动与被动角色,也有常作主动者,其举止行为有男子阳刚之气一,甚至着男装。
在同性恋患者中,有的只是对同性在思想上及行为上产生性爱,而对异性不产生性爱;有的则居于两可状态,即对同性和异性均产生性爱,但偏重于同性,而对异性的性爱倾向较弱,以致往往很难建立或维持正常的家庭关系。
另外,在同性恋的双方之中,可能只有一人是真正的同性恋者,而另一个参加同性恋是受威胁而迫不得已。因此,后者在遇到合适的异性时,会产生异性爱恋而退出。
病因分析有些患者的同性恋倾向,起因于童年时期的角色认同错乱。
例如,有的女孩经常和男孩一起摸爬滚打,对男孩的行为产生认同,期望自己成为真正的男子汉,加之大人称她为“小子”,周围的男孩子把她当做同性玩伴看待,则进一步强化了她的男性意识。
结果,使她对自己性别角色认同发生错乱,并使她的生活风格一步步男性化。
有些患者的同性恋倾向,起因于早年家庭教育不良,性心理发家庭心理医生教育受到影响。例如,有的家长出于某种目的非常希望生一个男孩或女孩,但又未能如愿,结果让孩子从小就经常穿异性的服装,装扮成异性,以致影响了孩子性心理的正常发育;有的家长受男女授受不亲的影响,严格限制孩子与异性交往,结果抑制了孩子异性爱的发育。患者在童年期受到这些不良的家庭影响后,便会表现出一些模糊的、不自觉的同性恋迹象,到了青春期性生理发生变化的时候,情况便迅速恶化,开始对同性产生好感,而对异性毫无兴趣,甚至厌恶,进而发展成同性恋。
治疗与调适有些女性,由于某种原因,视男性生殖器为丑陋的象征,视夫妻之间的性爱活动为极其不道德的现象,甚至视为男性欺压女性的一种丑恶行为,以致排斥男性,只与女性来往。这样的女性极易发展为同性恋。
心理医生首先采用认知领悟疗法帮助患者寻找性心理变态的早期成因,如让患者回忆童年时期的家庭关系状况、性别角色经历、最有影响的事件、最有影响的人等,然后分析这些事件和人物对患者心理和行为的影响。许多患者的同性恋状态都不同程度地起因于早年的异常经历。例如,某男性同性恋患者,家庭出身不好,因而在童年的时候曾倍受歧视和打击,心理上遭受严重挫伤,将所产生的怨恨情绪全部发泄在母亲身上,以后又进一步发展为怨恨、讨厌所有的女性,于是形成厌恶异性的变态心理。随着青春期发育的成熟,其内心深处不时泛起性冲动,但已形成的厌恶异性的动力定型又使得他不可能去接近异性,于是只好把这种性的欲望转向同性。在帮助患者找出病因并有了正确的认识后,心理医生再运用其他疗法,逐步破坏其已经形成的异常动力定型,使其建立正常的性心理和行为模式。其次,还可采用脱敏方法对同性恋者进行治疗。主要是通过对患者的心理咨询,了解其对异性和正常性行为的厌恶感和焦虑感方面的关键性问题,然后利用条件反射原理,在放松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地使患者对异性的过敏性不良反应逐渐减弱,直至消除的一种行为调节方法。例如,有些男同性恋患者害怕女性,尤其害怕与女性进行性接触,对于他们的异性过敏性恐惧就可以用异性脱敏疗法来治疗。
其步骤为第一步,确立治疗信心。向当事人说明脱敏的基本原因和具体步骤,让患者明白自己的异性恐惧是习惯性的,而且能够通过学习来加以消除。
第二步,排列恐惧等级。心理医生与患者一起列出与异性恐惧或焦虑相关的一系列事件,然后将这些事件从程度最弱到最强排成等级或序列。所谓最弱事件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距离恐惧或焦虑情境最为遥远的事件,最强事件与之相反,有时即是恐惧或焦虑情境本身。一般可列出15-20级。
第三步,实施脱敏训练。心理医生先帮助患者进行精神上的放松想像或身体上的放松训练,然后让患者描述其异性恐惧或焦虑等级中的最弱事件。如果患者示意回想事件仍使他感到紧张或痛苦时,心理医生就帮助他实现放松或集中想像其他愉快体验,直到患者不再恐惧或焦虑,自觉能够应付自如为止。在这个过程中,通过把松弛反应与渐次增加的恐惧或焦虑事件相配比,其所起的交互抑制作用使患者能逐步适应引起消极情绪的情境,也就是使患者对引起不良清绪反应的异性刺激的敏感性降低了。按此方式由浅到深、由弱到强逐步完成整个恐惧或焦虑事件的脱敏。应当注意的是,每次脱敏数量不宜过多。一般每天进行一次脱敏,每次脱敏所包括的“恐惧或焦虑等级”不应超过3种。此外,还应注意在每次新的脱敏进行之前,一定要先做放松训练。只有在全身都处于松弛的状态之下,才可进行想像脱敏训练,否则是起不到脱敏作用的。
当想像脱敏训练成功之后,心理医生要鼓励患者在实际生活中利用自行脱敏克服平时出现的各种异性过敏反应,直到能自如地与异性交往。
此外,还可用厌恶疗法治疗同性恋。例如,准备几张能够激起患者性兴奋的同性照片或画片,同时准备一小瓶氨水。当患者拿起同性照片或画片欣赏并逐渐产生性兴奋时,打开氨水瓶塞,置于患者鼻下。在氨水的臭味使患者产生厌恶感的同时,引导患者想像这臭气是从眼前的画片上散发出来的,直到患者对照片或画片产生厌恶反应。如果氨水的臭味刺激还不足以使患者产生厌恶反应,则可以设法增强厌恶刺激,如用录音机播放刺耳的声音,或用泡沫塑料在玻璃上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当患者在刺耳的声音与氨水的臭气中对同性照片或画片产生厌恶反应时,停止厌恶刺激,代之以患者喜好的刺激,如播放一段患者最喜欢的音乐,或让患者闻一种他最喜欢的香味,同时将同性画片换为异性画片,并引导患者仔细体会其中的情境。如此强烈的反差体验,能促使患者逐步放弃对同性的恋情而对异性产生兴趣,最终转为正常的异性恋。
特别提醒对于那些有明显的内心冲突、愿意改变自己的同性恋状态、主动去心理医生处就诊并能积极配合治疗的患者,特别是知识水平较高的患者,也可以在上述治疗的基础上,辅之以结婚疗法,即用让患者结婚与异性发生性关系的方式,形成对异性的快感体验,以消除同性恋倾向。定要注意的是,使用这一疗法必须慎重,以免这种婚姻给患者的异性配偶乃至子女带来不幸。
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症是精神科非常常见的疾病,顾名思义,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精神活动处于“分裂”状态,其特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描述。
病症特点患者的思维与现实有很大的距离,而且这种距离是常人无法理解而患者却是“不知不觉”的。例如,患者可能感到有人通过非常怪异的仪器控制自己,并准备谋害自己。如感到“红外线超感光仪”在控制自己,别人通过遥控的方式在他的饮食中施放了毒药等。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情感活动也表现得与其他心理活动不协调,其意志活动是减退或不正常的。例如,他明知作为一个大学生必须完成学业,但却不努力学习;反之,对自己荒谬离奇的想法可进行超强的意志活动。患者可以对自己的“钟情”妄想进行不懈的“努力”,向对自己毫无感觉的对方发动持续不断的“攻势”,多次碰壁也毫不退缩。还有的患者可以在“被害”妄想的支配下,不断地向各级部门“告状”,即使事实已经否认了他的妄想,他也会“不屈不挠”地坚持下去。
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行为异常也是很突出的。从不主动自理生活,蓬头垢面、披头散发,甚至裸体外出,从离奇古怪的行为到冲动杀人、自杀等,无所不有。
患者对自己的状态缺乏正确的认识,否认自己患有精神病。
精神分裂症常发病于青壮年时期,一般以20一30岁左右发病为最多见。至今,精神分裂症的病因仍没有完全明确,对其还缺乏根治的方法。精神分裂症起病往往比较缓慢,在家人不知不觉中发展,当家人发现时往往已经发展到比较严重的程度。一般来说,多数精神分裂症患者经过系统、合理的治疗,可以使病情得到缓解。但是,该病复发率较高,如果延误病情可以导致其慢性化,出现社会职能缺陷,不能适应社会生活,不能完成家庭和社会所付与的任务。当然,随着科技和医药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患者经过合理的治疗可以恢复行使社会和家庭职能。
虽然我们对精神分裂症的确切病因还不明确,但经科学工作者长期观察和研究,已发现精神分裂症与许多因素有密切关系。
病因分析遗传因素:精神分裂症与遗传因素密切相关,并且是其发病的主要因素之一。主要依据是:其一,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亲属成员中,精神分裂症的患病率比一般人群高6.2倍,而且血缘关系越近,患病率越高,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子女患病率达到16.4%,兄弟姐妹达到14.3%,父母为10.3%;其二,父母双方都患有精神分裂症者,其子女的患病率达到35%一68%;其三,对精神分裂症产生原因的调查发现.,单卵双生者一起患病的达到86%,双卵双生者达到14%;其四,将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子女自幼寄养在精神健康者家中,发现其发病率仍达到19.1%,远远高于精神健康者寄养的子女。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精神分裂症具有很强的遗传性。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精神分裂症就是一种遗传性疾病。因为还是有许多精神分裂症患者,其亲属成员中并没有相同疾病的患病者。
这也说明,精神分裂症的发病因素中还有其他因素需要我们注意。
个性因素:部分精神分裂症患者在病前就存在一些特殊的个性特征,如比较孤僻、内向、敏感、思维缺乏逻辑性、固执、主动性差、依赖性强、好幻想、胆小、犹豫。国外有的学者发现精神分裂症患者大约50%一60%有这些特征。同时,也有的学者发现,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属中也有类似的个性者,并且占有比较大的比例。
社会环境因素:美国专家研究发现,生活贫困、经济条件差和居住在贫民区的最低社会阶层的人群,精神分裂症的发病率较高。
我国的调查也得出了类似结论。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也发现,精神分裂症患者往往有较差的工作经历,家庭生活条件也较差,对环境适应能力较差而无法在社会上获得比较广泛的承认等。
心理刺激因素:在临床工作中,我们发现许多精神分裂症患者发病前有一些明显的诱因,较为多见的是恋爱失败、婚姻破裂、学习工作受挫等。但是,很多专家认为,心理刺激因素是在个人素质基础上起作用的。因为很多人同样遇到了相似的心理刺激,但绝大多数人还是没有出现精神分裂症的病情。
治疗方法在精神分裂症的治疗中,药物治疗起着关键的作用。支持性心理治疗以及改善社会心理环境,减少环境中的不良刺激,改善患者的心境也有重要意义。在药物治疗方面,根据笔者多年的经验,关键因素是系统规范治疗。
另外,还应努力做到早期发现,早期治疗,相信科学,破除迷信。要及时到医院治疗,而不是到处找“偏方”求神拜佛,找巫医、神汉“驱鬼”而耽误治疗时机。
规范治疗由于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起效一般需要2-3周,这期间,有些患者家属往往“求医心切”,到处求医,不断改变治疗方案,以致无法取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因此,患者需要在一段时间内坚持服用一种药物,或在一个医师处接受治疗。
由于精神分裂症是一种容易反复的疾病,因此,不仅在急性期需要进行治疗,而且在病情好转后还要在医师的指导下坚持服用很长一段时间药物。因为一旦停药,给疾病以“喘息”的机会,它就会反复,导致疾病复发。所以,在不同时期坚持治疗是很关键的。当然,适当减少药物的剂量,对减轻药物副作用也是必要的。
患者定期到门诊复查也很有必要。因为精神科知识毕竟包括很复杂的科学内容,不是谁能轻易掌握的。家庭的观察固然很重要,但门诊医师的直接观察也是必不可少的。医师可以通过和患者的交流,对其行为的观察,甚至衣着的观察来判断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