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社会和谐视角下地方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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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调研说明

社会管理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其涵盖的内容有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协调社会利益、实施社会政策、管理社会组织、提供社会安全网、解决社会危机等。《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因此,强化基层地方政府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管理职能,提高其社会管理能力至为关键。因为在乡镇(街道)之下没有再设其他行政机关,村(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们不具有行政机关的性质和地位。上级政府制定的有关社会和谐的战略规划,以及为促进社会和谐而制定的有关社会管理政策措施要在基层得到有效推行和贯彻,需要通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才能顺利实现。因此,选取乡镇作为主要调查研究的对象更有现实意义。

在实践中,镇一级政府是如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取得了哪些成效?还面临着哪些问题和困难?其原因是什么?如何应对这些问题和困难?为弄清楚这些问题,2009年6月22日至23日,我们课题组到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进行了实地调研。

本次调研主要涉及石龙镇政府在宣传教育、社会事务、经济贸易、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六个方面的职能履行情况。调研采用的主要方法有:文献法。首先通过查阅石龙镇年鉴,浏览石龙镇政府网站,关注媒体的相关报道,阅读石龙镇政府公告、政府文件、制度规章以及政府工作报告等资料,对石龙镇的机构设置、自然地理、历史沿革等方面有了初步的了解。访谈法。主要采用座谈的方式,在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组织石龙镇宣传教育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贸易办公室、环境保护分局、社会保障分局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相关领导及负责人举行了座谈,各位负责人分别就其所在部门的职责履行情况以及面临的困难和进一步的打算作了介绍,并积极回答了课题组成员提出的问题。在走访新维村的过程中,我们也得到了新维村村委会的积极配合,与村委会成员进行了座谈。观察法。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参观了石龙镇博物馆、浮雕石龙古镇图、“举重之乡”塑像、石龙镇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荣阳书院遗址、沿街古建筑等,并到石龙镇下辖的新维村进行了实地考察。问卷法。针对参与座谈的人员发放问卷,并成功回收了15份调查问卷。通过以上调研方法,我们收集到了很多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并对这些资料进行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