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国古典文学荟萃(曾国藩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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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禀叔父母·报告升翰林院侍读学士

“原文”

侄国藩谨启叔父母大人万福金安:

九月十八日发第十三号信,是呈叔父者,廿一日发十四号信,是寄九弟者,想俱收到。廿三日四弟六弗到京,体气如常。

廿四日皇上御门,侄得升翰林院侍讲学士。每年御门不过四五次,在京各官出缺,此时未经放人者,则候御门之日简放,以示“爵人于朝,与众共之”之意。侄三次升官,皆御门时特擢,天恩高厚,不知所报。

侄合室平安。身上疮癣尚未尽净,惟面上于半月内全好,故谢恩召见,不至陨越以诒羞,此尤大幸也。

前次写信回家,内有寄家毅然宗丈一封,言由长沙金年伯家寄去心斋之母奠仪三十金,此项本罗苏溪寄者,托侄转交,故侄兑与周辑瑞用,由周家递金家。顷闻四弟言,此项已作途费矣,则毅然伯家奠分,必须家中赴紧办出付去,万不可失信。谢兴歧曾借去银三十两,若还来甚好,若未还,求家中另行办去。又黄麓西借侄银二十两,亦闻家中已收。

侄在京借银与人颇多,若侄不写信告家中者,则家中不必收取。盖在外与居乡不同:居乡者紧守银钱,自可致富;在外者有紧有松,有发有收,所谓大门无出,耳门亦无入,全仗名声好,乃扯得活。若名声不好,专靠自己收藏之银,则不过一年即用尽矣。以后外人借侄银者,仍使送还京中,家中不必收取。去年蔡朝士曾借侄钱三十千,侄已应允作文昌阁捐项,家中亦不必收取。盖侄言不信,则日后虽有求于人,人谁肯应哉?侄于银钱之间,但求四处活动,望堂上大人谅之。

又闻四弟六弟言,父亲大人近来常到省城县城,曾为蒋市街曾家说坟山事、长寿庵和尚说命案事,此虽积德之举,然亦是干预公事。侄现在京四品,外放即是臬司。凡乡绅管公事,地方官无不衔恨。无论有理无理,苟非己事,皆不宜与闻。地方官外面应酬,心实鄙薄。设或敢于侮慢,则侄靦然为官而不能免亲之受辱,其负疚当何如耶?以后无论何事,望劝父亲总不到县,总不管事,虽纳税正供,使人至县。伏求堂上大人鉴此苦心,侄时时挂念独此耳。侄谨启。(道光二十五年十月初一日)

“译文”

侄儿国藩谨启叔父母大人万福金安:

九月十八发的第十三号信,是给叔父的,二十一日发的第十四号信,是寄给九弟的,想必都收到了。二十三日四弟六弟到京城,身体气势跟以前一样。

二十四日皇上御门,我升为翰林院侍讲学士。每年御门不过四、五次,在京城的官员有缺,这时没有放的官员,就等御门这一天再放,表示“人员的任用在临朝时办理,与大臣们一起决定”的意思。侄儿三次升官,都是御门时特别提拔的。皇上的恩典太厚了,不知道怎样报答。

侄儿全家平安。我身上的疮癣,还没有好干净,只有脸上的在半个月内好了。所以谢恩召见,不至于失败留下笑柄,这尤其是大幸。

上一次写信回来,内有寄给毅然宗丈的一封信,说的是由长沙金年伯送去心斋的母亲的奠仪三十两,这笔钱本来是罗苏溪寄的,托侄儿转交,所以侄儿把它兑与周辑瑞用,再由周家转给金家。刚听四弟说,这笔已作了路费,那么毅然伯家的奠仪必须由家中赶紧支付,万不可失信。谢兴岐曾借去三十两银子,如果还来很好,如没有还,请家里另想办法。另外黄麓西借侄儿银子二十两,听说也是家里收了。

侄儿京城借银子给别人很多,如果侄儿没有写信告诉家里的,家里也不必收取。因在外面与在乡下不同:在乡紧守银钱,自然可以致富;在外有时紧张,有时松动,有时借出,有时借入,就是平时说的大门没有出的,小门也没入的,全凭名声好,才挪得活。如果名声不好,专靠自己存的银子,不过一年,便用完了。以后外边借侄儿银两的,仍旧叫他们送到京城,家里不必收。去年蔡朝士曾借侄儿钱三十千,侄儿已答应作为文昌阁的捐款,家里也不必收。因为如果侄儿言而无信,那以后有求于人时,谁人肯答应?侄儿于银钱的事,只求四处活动,希望堂上大人原谅。

又听四弟大弟说,父亲大人常到省城县城,曾经为蒋市街曾家的坟山事说情、为长寿庵和尚的命案之事说情,这虽说是积德的举动,但也是干预公事。侄儿在京城是四品官,外放就是臬司。凡属乡里绅士管的公事,地方官没有不觉得讨厌的。不管你有理无理,假如不是自己的事,均不宜参与。你去找他,地方官表面要应酬你,心里却瞧你不起。假设他敢侮辱你,侄儿虽体面作官,也不能免受侮辱,那内心多么惭愧?以后不管什么事,希望劝父亲大人不要到县城,不要管这些事,就是纳税征供这些事,也只派人去办。我跪伏着请求堂上大人理解我的一片苦心,侄儿放心不下的只这件事。侄儿谨启。(道光二十五年十月初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