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里诺夫斯基认为,当一个男人能伴随着他的妻子怀孕和分娩时,他就会出于本能地产生一种喜爱新生儿的倾向,这就是父亲情感的根源所在。我认为他的这个观点是正确的。他说:“人类与父亲的联系,虽然最初从生理角度来看几乎是完全没有的,但是在自然天赋和生存需求中,这种联系却是根深蒂固的。”然而,他又认为,如果一个男人在妻子怀孕时没有和妻子在一起,那他就不会根据自己的本能而对自己的孩子产生一种感情,虽然民族的习俗和道德上的约束可以使他与妻子和孩子亲近,并和孩子产生一种他与妻子在一起时所具有的那种亲情。在一切重要的人际关系当中,那些从社会观点上看来是适宜的行为——这些行为虽是属于本能的,但这种本能并不总是具有强制性——是社会道德所促成的行为,即便是在野蛮的民族中也毫不例外。孩子母亲的丈夫在孩子未成年以前,应该保护和照顾他们——这是一条符合人类本能的规定,因此,要实行也并不难。
我认为,马里诺夫斯基在解释美拉尼西亚人的孩子对于父亲的感情时所说的本能,比他在书本中所讲的本能更具有普遍性。我认为,这是由于无论在男人或女人身上都具有一种疼爱他或她所要抚养的孩子的倾向。即便是只有靠风俗习惯或支付工钱才能使一个男人照顾自己的孩子,却正是这照顾的事实成了产生父子情感的主要因素。毫无疑问,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如果这是一个他所喜爱的女人的孩子,那么这种情感还会不断加深。由此可知,那些野蛮人何以也会对他们的妻子的孩子表现出一种无私精神,这无疑也是文明人对他们的孩子所具有的情感中的主要成分。马里诺夫斯基认为全人类都必定经历过特罗布里恩德岛民现有的那种生活,因为任何民族过去无疑都经历过一个不知道父亲的年代。并且他认为这一论点是很难推翻的。动物虽然也有父亲,但它们肯定具有同样的缘由,因为它们不可能再有别的缘由了。我们只有在人类中才能知道父亲这一事实的存在,因为父亲情感的表达已采取了我们现在所习惯的这种方式了。
父亲的统治权
人们在知道了父亲生理上的事实之后,在父亲的情愫中增添了一种全新的要素,这种要素是所有父权时代的基础。作为父亲,一旦了解到那孩子诚如《圣经》所说是他自己的“种子”时,就会对孩子的感情更深,其中有两个主要因素在起作用:爱好权力之心及生命得到延续的欲望。对于后者来说,他的孩子的成功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是他的成功,他的孩子的生命也就是他的生命的延续。人类的事业不会因他的死亡而告终,而是可以通过他的后代的奋斗不断向前发展。例如,当亚伯拉罕得知他的后裔将要得到迦南地时,他感到十分欣慰。在母系氏族中,家庭事务是由女人掌管的,但由于女人不能打猎或打仗,所以家庭事务不及男人掌管有权威。因此,我们可以想像得到,父权的发现使人类社会比母系时代更具有竞争性,更具权威性。更具有精神及更具掠夺性。除了这一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假定意味的结果之外,更有一个新颖且十分特别的因素——注重妻子的道德。嫉妒中那种纯粹本能的成分,并不像大多数现代人所想像的那样多。在父权社会里,嫉妒最强有力的表现就是担心孩子的合法性。这一点可以在下面例子中得以证实:假如一个男人讨厌他的妻子而热烈地爱着他的情妇,那么,当他发现另一个男人也在爱着他的情妇时,他的嫉妒感远不如当发现自己的妻子有外遇时那样地强烈。一个合法的孩子是一个人自我生命的延续,他对孩子的情感是一种自我主义的表现形式。另一方面,如果这孩子是非法的,这个名义上的父亲就会遭到愚弄,而在那和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身上滥施他的爱子之情。由此,父权的发现导致了女人的隶属地位。这种隶属关系起初是生理上的,后来则是精神上的了,在维多利亚时代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这是保证女人的道德的惟一手段。由于女人的这种隶属地位,在大多数文明社会中不可能有夫妻之间真正的伉俪之情;夫妻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是一种主从关系,另一方面是一种责任的关系。男人的一切重要的思想和意志只能为他一个人所有,因为健全的思想会导致他的妻子背叛他。在大多数文明社会中,女人几乎完全得不到有关世界和一切事情的经验。她们被人为地愚弄着,以至对任何事情都很淡漠。
从柏拉图的对话中,我们可以得到一种印象,就是他和他的朋友们始终都把男人视为真正爱情的惟一正当的对象。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男人所感兴趣的一切,即便是那些高贵的雅典女人也是完全茫然不知的。在中国,类似情况更为普遍,就是现在也是如此。在波斯,即便是在波斯诗歌最伟大的时代,以及其他各时代和各地区,也是有同样的情形发生。男女之间的纯洁爱情被确保孩子合法性的欲望蹂躏了。不但爱情被破坏了,女人对于文化所能作出的一切贡献,也由于同样的原因而受到了挫折。
当然,一个社会的经济制度会因人们看待后代的方式有所改变而改变。在母系氏族中,一个人所延承的是他的舅舅;在父系社会里,一个人所延承的则是他的父亲。在父系社会里,父子之间的关系比母系社会中所存在的男性之间的任何关系更为密切。诚如我们所知,我们认为应属于父亲的权利,在母系氏族里是由父亲和舅舅所分享的,即情感和抚养来自父亲,权力和财产来自舅舅。因此,父权家庭是一种比原始的家庭具有更密切联系的组合。
由此看来,男人对新娘贞洁的要求,只能出现在父权制度建立以后。在实行母权制度的社会里,那些年轻的女人和那些年轻的男人一样放荡不羁,但是当说服女人相信婚姻以外的一切性行为都是罪恶的,成为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时,人们就不能容忍这种放荡的行为了。
一旦做父亲的觉悟了父权存在的事实,便开始竭力行使他们的权力。但是,文明史却主要是一部父权逐渐丧失的记录,因为在大多数文明国家,早在有历史记载以前,父权就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直到现在,在中国和日本仍存在着对祖先的盲目崇拜,这种崇拜是古代文化的普遍特点。做父亲的对于他的孩子具有绝对的权威,这种权威有时竟发展到对子女拥有生杀予夺之权,在罗马就是如此。在整个文明世界,做女儿的,在许多国家做儿子的也是如此,没有父亲的应允是不能结婚的。他们应当娶谁或嫁谁,通常都是由父亲来独自决定的。作为一个女人,在她的一生中从未有过独立生存的时期。结婚前隶属于她的父亲,结婚后隶属于她的丈夫。当然,一位老年妇女在家庭中还是具有近乎专制的权力的:她的儿子及儿媳都和她生活在一起,她的儿媳是完全服从于她的。在中国,直到现在我们还能听到年轻的媳妇不堪婆婆的虐待而自杀的悲剧。其实,中国所存在的这种现象,以前在欧洲和亚洲的各个文明国家里也是相当普遍的。当基督说他的到来乃是为了使儿子反对父亲独裁,使儿媳反对婆婆的专制时,他所指的正是我们在远东所看到的那种家庭。父亲起初通过他强大的力量所得到的这种权力,由于宗教的作用而越发加强了,因为大多数宗教都认为上帝是站在国家统治者这一边的。祖先崇拜或类似的行为,盛行各地。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基督教的宗教思想充满着父亲的威严。社会上那种君主的和贵族的组织,以及继承制度都是以父权为依据的。古代的经济基础是维护这一制度的。在《创世纪》中,我们可以看到人们是何等的希望有众多的子孙,以及当他们有了众多的子孙之后,那情形对他们是何等的荣耀。子孙的繁衍和牛羊的繁殖一样有益。这就是耶和华当初劝告人们繁衍子孙的理由所在。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和经济状况的改变,人们开始唾弃那种以前形成的自私自利的观念。例如,罗马昌盛之后,那些贵族就不再有儿孙满堂的景象了。尽管有道德家的劝告,那原有的贵族仍在不断地减少,那些道德家们当时的劝告就像现在一样令人无法接受。从此,离婚成了一件既轻而易举而又普遍的事情;上流社会的妇女得到了和男人近乎平等的地位,而父权变得越来越弱了。如此情形在许多方面和我们今天的情形非常类似,但在那时这仅限于上流社会而已,对于那些贫穷而不能从中受益的人来说,却是一件了不起的惊人之举。古代的文明和我们今天的文明是截然不同的,它仅限于少数贵族,因而多灾多难。这是古代文明的危险所在,由此可知,古代文明虽然能够存在,却最终还是被下层社会的迷信的动乱所战胜。
基督教和野蛮人的侵略导致了希腊一罗马的思想体系的解体。父权制度仍被保留下来,而且得到比罗马贵族制度更强大的力量。但是,它也增添了一些新的成分,即基督教关于性的观念。以及从基督教关于灵魂和灵魂拯救的教义中所产生的那种个人主义。如今,没有一个基督教的社会能够像古代和远东文明那样完全依据于生理的。此外,基督教神学中的个人主义逐渐影响了基督教国家的政治。同时,个人不朽的梦想也减少了人们在他们子孙的生存中所寄予的那种希望——这种希望以前在他们看来和个人不朽的道理极为相似。
虽然,现代还是父系的社会,家庭依旧存在,但是比起古代社会对于父亲关系的重视,却要减色不少,而且家庭的作用也比以往减弱了。现在,人类的希望和志向与《创世纪》中的那些家长是截然不同的,因为现在的人类希望通过他们在国家中的地位,而不是通过拥有众多子孙来成就一番伟大事业。这种思想的改变是传统道德和传统神学不如以前有力的原因之一。但是,这种改变的本身实际上只不过是基督教神学的一部分而已。至于这种改变是怎样产生的,还有,宗教是怎样影响人类对于婚姻和家庭的观念的,这些是我们下一步必须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