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汉族风俗史(第三卷):隋唐·五代宋元汉族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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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隋唐汉族风俗(2)

隋唐风俗发展的一个明显趋向,是经历了一个风俗事象的规范化、礼仪化的过程。如果说隋唐前期的风俗文化承袭魏晋,更多地表现为广纳并蓄,异彩纷呈的话,那么,中、晚唐的风俗文化则更显整合、收敛的态势。仅以婚礼为例,虽然唐玄宗开元二十年修成的《大唐开元礼》是当时社会礼俗的准绳,它规定:从品官至庶人均应仿《仪礼·士昏礼》之程序,行六礼而成婚姻,但它成书后并未广泛推行,而且它主要讲皇室和各级官吏遵循的礼制,与一般庶民习俗并不吻合。从《大唐开元礼》规定的婚仪来看,基本上以《周礼》为蓝本,因而这种官方规定的礼制与实际的社会生活之间存在较大距离。加上大量北方少数民族婚姻习俗的渗入,“闺门失礼之事不以为异”《朱子语类·历代类三》。婚俗一时呈现纷繁杂乱的局面。然而,唐代的风俗文化毕竟是以两京为中心向外呈辐射状的复合体,婚俗在大一统的广亵大地上的演进必然使得其地域差异愈益缩小,且更加完备划一。这样,诸如“乘鞍”、“障车”、“催妆”、“打婿”、“安帐交拜”等北方少数民族的婚习,到了晚唐,便基本被纳入汉族婚礼范畴。《苏氏演义》曰:“婚姻之礼,女坐于马鞍之侧,或谓此北人乘鞍马之义。夫鞍者,安也,欲其安稳同载者也。今娶妇家,新人入门跨马鞍,此盖其始也”。苏鹗:《苏氏演义》卷上。从苏鹗的记载来看,唐朝末年这种习俗已经在民间广泛流行了。再有催妆,《酉阳杂俎》载曰:“北朝婚礼,必用青布幔为屋,谓之青庐。于此交拜,迎新妇。夫家百余人夹车俱呼曰:“新妇子,催出来。其声不绝,登车乃止。今之催妆是也。”段成式:《酉阳杂俎》卷一《礼异》。封演《封氏见闻录》曰:“近代婚家有障车、下婿、却扇及观花烛之事,原有下地安帐拜堂之礼,上自皇室下至士庶,莫不皆然。”整合同一的婚俗不仅品官俱齐遵循,且为庶人接纳,成为全国上下普遍认同并施行的礼仪规范。

隋唐风俗在经历了一个由放而收的时间历程的同时,并非变得死板一块,毫无生气,相反,由于其演变较少受到传统儒家礼教的束缚,流向更为自然、顺畅、随意。

隋唐是中国古代从未有过的一个风流、浪漫与自信的时代。四夷臣服、物阜民安、政治开明的盛世现实,引起了文化心理氛围的变化。人们尽情地享受、尽兴地追求、消受着现世的乐趣,追求着欲望的满足。这种时代气氛导致了人们美感意识、进取信念和世俗肉欲的全面复苏,使整个社会心理变得开朗、闳放起来。加上魏晋时的越名教而任自然,摆脱礼教束缚,追求个性自由放任不羁的社会思潮余波未消,使整个政治社会环境任意有余而收敛不足。处于这种气氛中的风俗文化,也相应会得到更为随意和自由的演进。

再以受儒家封建礼教思想严重束缚的婚嫁习俗而言,虽然自魏晋以来的讲求门第和以财帛论婚姻的影响尚在,但女性主动勇敢地追求爱情、自由婚嫁的事,在隋唐两代终究是较以前任何时代为多的。此期婚姻的一个显着特色是贞节观念淡薄,离婚、改嫁较为普遍;未婚少女私结情好,已婚女子另觅情侣,女子与情人私奔的事在当时屡见不鲜。法律允许夫妻协商离婚。在保存至今的离婚文书中,竟有“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和祝愿女方再嫁的词句。更有甚者,由于胡人礼法观念淡薄,以至在婚姻制度上并后、匹嫡的情形颇为流行。如北魏陆丽、陆定国父子皆娶双妻,“嫡妾不分”《魏书·陆定国传》。北周时竟有五后并立,称为“天元大皇后”、“天大皇后”、“天左大皇后”、“天右大皇后”、“天中大皇后”。《北史·后妃传》。其性观念亦自由开放,“女儿自言好,故入郎君怀”。“朝朝围山猎,夜夜迎新妇”。所谓姐妹兄弟相为婚姻,母子叔嫂递相为偶皆习以为常,此种被中原儒学斥为“淫风”的风习随胡人入主中原而播扬内地。《魏书·郑义传》曰:“自灵太后豫政,淫风稍行,及元义擅权,么为奸秽,自此素族名家,颇多乱杂。”胡人的社会风习始入中原多为其自己施行,自隋唐后则流贯于整个社会。读唐人笔记小说,可见大量“乘间欢合”、“相许以私”的记录,亦可见颇多夫妻各自婚外偷情,“不相禁忌”的故事。皇室中“乱伦”也屡见不鲜,如高宗以其父太宗的才人武则天为昭仪;玄宗以其子寿王妃杨玉环为贵妃。凡此种种,足见隋唐风俗的发展,全面地挣脱了封建礼教的樊篱,更趋向于符合人们的意愿和心理欲求。这在精神风俗及物质风俗方面皆有突出的表现。

隋唐风俗的丰富而又整一,开放中有收敛,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佛教的输入。正如胡汉文化在魏晋南北朝展开冲突而在隋唐逐步完成了整合而自成一体一样,东汉末进入中国文化圈的南亚佛教文化,亦在魏晋——隋唐经历了输入、扎根,依附于中国文化到全然中国本土文化的整体运动历程。文化交融的结果,不但使作为外来文化的佛教纳入了中华文化发展的主旋律之中,更重要的还在于,它促使本土文化在一个新的起点上获得了新生。与其说隋唐文化的一大特色是融合了儒道佛文化,毋宁说是它在融合儒道佛的基础上进行了文化的再造与创新。当然,这种融汇、再造与创新,是经历了渐进的漫长过程,才逐步达到自然天成的程度。在这种意识形态的大背景下,隋唐的风俗文化也就绝非死气沉沉,而是生机勃勃的。儒道佛思想演绎而成或包容了这三教思想的各种风俗事象、生活现象不断互相交合、融汇,结出一批批更具生命力的风俗文化硕果。至于风俗文化融汇与创新的成熟程度,隋自不同于初唐、初唐自不同于中唐、中唐自不同于晚唐,展示了风俗文化发展过程中必然经历的弟进和演化的阶段特征。

隋唐佛教音乐的发展趋势恰好印证了这一点。佛教音乐的主要功能在于以音乐形式“赞佛功德”,弘扬佛法。为此不得不“知时众”,适应俗众好习:“若为出家五众,则须切语无常,苦陈忏悔;若为君王长者,则须兼引俗典,绮综成辞;若为悠悠凡俗,则须指事造形,直谈闻见;若为山民野处,则须近局言辞,陈斥罪目”。慧皎:《高僧传》。毫无疑问,在此种“投其所好”的改造中,佛曲必然抛弃从母胎中带来的形式与内容而趋向中国化、民族化,因此,佛教音乐的大众化、通俗化、普及化也就是汉化、民族化。而此种大众化、通俗化、普及化在盛唐时达到了高潮,其气势与规模皆前所未有。韩愈《华山女》曰:“街东街西讲佛经,撞钟吹螺闻宫庭”。姚合《听僧云端讲经》诗曰:“远近持斋来谛听,酒坊鱼市尽无人”,逼真地描述了其时俗讲之盛,这些佛教音乐活动也确实受到俗众的热烈欢迎。所谓“听者填咽寺舍”,所谓“士女观听,掷钱如雨”,所谓“未及吐言,掷物云奔,须臾坐没”,皆反映了俗众狂热的程度。正宗佛统维护者道宣曾对此种“得惟随俗”的佛曲改造表示强烈的不满,以为“声吹相涉,雅正全乖”。《续高僧传·杂秤声律篇》。岂不知这正是外来文化在中国文化土壤中存身和发展的必然途径。感应佛曲中国化、民族化的大势,唐玄宗于天宝十三年(公元754年)七月十日勒石太常,宣布更改《龟兹佛曲》、《急龟兹佛曲》等佛曲的胡名为汉名,如《龟兹佛曲》改为《金华洞真》,《急龟兹佛曲》改为《急金华洞真》。唐玄宗此举明确地标示了外来佛曲在经历了脱胎换骨的文化改造后,已以彻底中国化、民族化的面目展示于世。周积明:《魏晋一盛唐文化总体性论》,《河北学刊》1989年第4期。除佛曲外,与宗教有关的隋唐舞蹈、美术、戏剧、体育亦都经历了一个世俗化亦即再造、创新的历程,从上层社会下到庶民社会,成为百姓喜闻乐见的娱乐风俗形式。

以上从宏观上梳理了隋唐时期汉族风俗发展的轨迹和脉络。一个时代风俗的流变受到政治、经济、哲学、宗教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情况极为复杂,我们无法详细描述其全貌。事实上,除上述几个方面之外,隋唐风俗的演进还有一个胡化和奢靡的过程。简而言之,隋唐风俗和同时代的其他文化现象一样,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和传承,闪烁出绚丽多彩的耀眼光芒。

三、隋唐汉族风俗的主要特点

经济繁荣、政权统一、生活安定、内外交流频繁、佛道二教兴盛以及科举制度的建立,酿就了隋唐风俗鲜明的时代风格,开放、奢靡、胡化、务实,是此期风俗的主要特点。

1.开放

隋唐处于封建社会上升、繁荣时期,又属“开放型”的社会;其开放的特点不仅表现在政治制度、民族政策、外交关系等方面,而且也反映在民间礼仪和风俗习惯上。

最能体现这种开放特点的莫过于此期的婚嫁习俗。隋始已有诏令禁止女子不再嫁。《隋书·高祖本记》有诏曰:“九品以上妻,五品以上妾,夫亡不得改嫁。”这诏令尽管只是针对统治阶级而言的,但在强大的自由开放社会风气的冲击下,很快变成了一纸空文。《隋书·李谔传》曰:“谔见礼教凋弊,公卿薨亡,其受妾侍婢子孙辄嫁卖之。”隋炀帝的妹妹兰陵公主仍是“初嫁王奉孝,后来嫁柳述。”这种限制再嫁的诏令,不但未能“治国”,连“齐家”都未能达到。到了唐代,上层妇女更是不以再嫁为耻,据《唐书·公主列传》的记录,当时再嫁的公主有28人,其中嫁过二次的占25人,嫁过三次的也有3人。统治阶级如此,民间的百姓亦然。《酉阳杂俎》卷下载曰:“……忽听船上哭泣声,皓潜窥之,见之少妇,缟素甚美,与简老相慰,其夕,简老忽至皓处,问君婚未?某有表妹嫁于某甲,甲卒无子,今无所归,可事君子,皓拜谢之,即夕其表妹归皓。”再婚再嫁的难易和贞节观念的强弱,是衡量婚嫁风俗开放的一个主要标志。除此以外,隋唐婚嫁风俗的开放还表现在青年男女择偶的相对自由、男女关系比较随便以及民族婚姻频繁等方面。这种婚嫁状况与前朝原“从一而终”和后代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形成鲜明的对照,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隋唐风俗全面的开放特征。

这种开放特征的形成,一方面来自整个社会的思想解放,即从门阀思想和传统儒家思想下的解放过程;另一方面则来自各民族大融合的深入发展。少数民族略带原始气息的犷悍风格和不讲礼法、不重儒家道德观念的风气,给唐人以较大影响。由于受鲜卑等少数民族的熏习,冲淡了传统的儒家伦理道德观念,礼法束缚减轻,婚嫁方面也就自然比较自由开放。同样,服饰方面也就自然随意大胆,游戏方面则别出心裁,如此等等。

隋唐社会的开放特征,还表现在它所具有的能积极吸纳外来风俗的包容性方面。唐王朝与数百个国家和地区有着政治上的交往和经济文化的交流,这使唐都长安成为当时世界上的大都会、世界文化交流的中心。在这种背景下,周边不少民族归附唐廷并迁居内地,西方不少国家的商人、学者慕名涌入大唐,有的甚至长期定居下来。他们的风俗习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唐王朝的社会生活,丰富了隋唐风俗文化的内容,使固有的本土风俗得到进一步充实、完备,而更加大放异彩。

以唐代体育风俗为例,当时不少体育项目都是吸收外来文化而广泛开展起来的。象唐代最为盛行的马球活动,就是唐太宗在街上见“群蕃街里打球”后,“比亦令习”封演:《封氏演义记》。而普及开的。足球虽系中国古代的传统体育项目,但一直未为女子涉足,唐代女子蹴鞠之所以开展普遍,是受突厥“男子好樗蒲,女子好蹴鞠”《隋书·突厥志》。之风的影响所致。在中国体育史上极富健身意义的导引、按摩术以及武术,亦受佛教的熏染。唐代大医学家孙思邈的《千金要方》中就辑有“天竺国婆罗门按摩法”十八势;《新唐书·艺文志》中着录有佛家的《调气方》。唐王朝与东罗马帝国(拂林)也有频繁交往。唐贞观、乾封、大足、开元年间曾多次派使节来唐。唐墓中曾出土有头部类似罗马执政官西赛禄塑像的拳击和摔跤俑。十一世纪时,德国教会也有类似唐代十五柱球戏的九柱球戏。《中国体育参考资料》七、八辑。极具健身意义的舞蹈,是唐代宫廷里常备的娱乐活动,其中有的就传自西域诸国和朝鲜。如唐舞中的“高丽使”来自朝鲜《新唐书·礼乐志》。唐十部乐之一的“天竺乐”传自印度。此外,诸如踏球舞(胡旋舞)、剑器舞等,都是从西域传来的。《旧唐书·音乐志》。唐代对外来风俗文化的广泛吸收,正体现了唐人的开放精神。

2.奢靡

张亮采在《中国风俗史》中,把汉魏、隋唐五代,均列入浮靡时代,认为民风之奢之浮之靡在我国历史上莫过于这个时代,而隋唐尤甚。他列举唐人食品、服饰之华美,名目之繁多,说明当时社会风气之腐败。其实,隋唐风俗的奢靡还有多方面的表现。譬如“隋唐婚娶之习,大约务奢侈”,“至于丧葬,唐人尤奢侈不堪,仪仗之盛,前世所无也。其葬,每盛舁明器,游行街衢,而陈于墓所,奏音乐,张帷幕,设盘状,以造花、人形,饮食施路人,殆如祭祀。然奢风已成,虽有法令,不能抑止。”《中华文化百科全书》(3),第100页,台湾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3年印行。又如李肇《唐国史补》卷下曰:“长安风俗,自贞元侈于游宴,其后或侈于书法图画,或侈于博弈,或侈于卜祝,或侈于服食,各有所蔽也。”

隋唐尤其是中唐以后的风俗奢靡特征,多集中表现在奢侈性消费这一点上。中唐以后,占统治地位的地主阶级的创业精神进一步衰退了,代之而起的是唯财是取,以呈己欲的生活追求。史载“时风侈靡,居要位者尤纳贿赂,遂成风俗”《旧唐书·宋申锡传》。便是这一态势的反映。晚唐咸通年间任宰相的据《唐会要》载有二十一人,即令狐绹、白敏中、萧邺、夏侯孜、蒋伸、杜审权、杜悰、毕诚、杨收、曹确、高璩、萧寘、徐商、路岩、于琮、韦保衡、王铎、刘邺、赵隐、刘瞻、萧仿、崔彦昭。但令狐绹、白敏中和萧邺在懿宗即位之初便被免职,赵隐、萧仿、和崔彦昭是在咸通末上任,夏侯孜、蒋伸、萧寘、齐瞻和高璩任相时间很短。在咸通时较有影响的是杜审权、杜悰、毕诚、杨收、曹确、徐商、路岩、于琮、韦保衡、王铎和刘邺。在这些宰相里,以奢侈着名的就有数位。路岩,“既承委遇,稍务奢靡,颇通赂遗。”《旧唐书·路岩传》。王铎,“世贵,出入裘马鲜明,妾侍且众。”《新唐书·王铎传》。韦保衡,“先是,杨收、路岩、韦保衡皆以朋党好赂得罪。”《旧唐书·郑畋传》。杜悰,“位极人臣,富贵无比。”《旧唐书·杜悰传》。其中最奢靡的要算杨收。关于他奢侈豪华的记载和传说相当多。《旧唐书》本传曰:“居位稍务华靡,颇为名辈所讥。用严撰为江西节度,纳赂百万。”《通鉴》曰:“收性侈靡,门吏、僮奴多倚为奸利”。据《太平广记》载曰:杨收“率爱奢侈”,家中“厅馆铺陈华焕,左右执事皆双鬟珠翠”,“饮馔极水陆之珍”,屋内有“缕金案”,用“白角蝶子”“盛一漆球”,其中燃的是“宾国香”;手中常把玩的是于阗王内库所出的“玉婆罗门子”;女儿出嫁时,“资装丰厚,什器多用金银”。《太平广记》卷二三七《杨收》;卷一六五《裴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