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新乡土中国:新农村建设武义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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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对策:武义模式的完善与走向(1)

新农村建设武义模式的理论分析,使我们能够站在城乡融合的理论基石上,把握新乡土中国的理论方向,进而对武义模式的完善提出对策建仪,对武义模式的未来走向作出预测。

(第十九章)完善武义模式的对策建议

新农村建设作为城乡融合的过程,决不是朝夕之功,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一生从事乡土中国研究的费孝通1994年11月9日在南京《小城镇大问题》座谈会上曾说:

我自己认为我这个六十年的思路,多少是沿着我国社会发展的大道前进的。这条大道的起点,远的难说,从我入世算起,正是我根据《江村经济》、《云南三村》和我个人的早期经历所综合写成的《乡土中国》里所表述的乡土社会。这种社会,在我一生中发出了巨大激变。这个过程用“现代化”来定性我认为还是不妥的,现代稍纵即逝难成阶段。还有认为“现代化”即“西化”以及“全盘西化”等等看法,也失之片面。东风西风也不见得一定是谁压倒谁那样绝,或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那样你来我去。我倒有一个看法,或者可以说这是个走向“全球一体化”的过程,也就是无数各有把式的“乡土社会”逐步发展成“全球社会”的漫长过程。

从费先生的这番话中,我们可知新农村建设在城乡融合的视野里,不正是“无数各有把式的乡土社会逐步全球社会的漫长过程”吗?

这样看,这样想,我们才能保持十分清醒的头脑,才能练就十分敏锐的洞察力,从而实实在在的认识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不断完善它,推进它,直到费先生所说的“走向全球一体化”,使“乡土社会逐步发展成全球社会”,直到恩格斯所说的达到“城乡融合”。

一、大战略观:武义模式完善的宏观思路

凡事站得高,则看得远,所谓“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新农村建设武义模式的完善不能就事论事,婆婆妈妈,而应从大处着眼,首先确立宏观思路,即树立“大战略观”。

所谓“大战略观”就是要站在城乡融合,建构新乡土中国,“走向全球一体化”的高度,去思考新农村建设,去探索新农村建设,去实践新农村建设,把武义建设成人与自然平衡,人与人和谐的新武义。

1.县域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特征

从“大战略观”出发,有助于我们认清县域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特征:

(1)区域性

县域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区域性包括三层含义:一是行政网络的区域性,说明县域是国家行政管理网络中的小网络,即局域网;二是经济运行的区域性,说明县域经济的运行,即社会再生产,包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经济活动,大体上是在县区域范围内进行的;三是社会优势的区域性,即由于历史、地理和自然条件等方面的不同,县域一般都形成了自己的社会优势,包括历史优势、文化优势、教育优势、旅游优势、产业部门优势和产品优势等。因此,对县域的区域性应有一个全面的理解,即从行政网络、经济运行、社会优势三个方面来理解。

(2)综合性

县域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综合性,是由县域是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单元,是国家政权的基础,又是城市与农村的衔接点,工业经济与农业经济的交汇点,因而具有国家行政管理大系统的综合性特点,它既包括农业、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建材业和服务业等产业部门,又包括计划、财政、银行、税务、物价、工商管理等职能部门,还包括教育、文化、体育、传媒等文教部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是一个社会功能齐全的“小社会”。

(3)层次性

县域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区域性,决定了县域的多层次性。县、乡镇和村是县行政体系的三个层次。其中村是基础层,是县域的基本单元或基础环节;乡镇是中间层,其介于县村之间;县是中心层,其是县域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的中心。所以,县域实质上是以县为中心层、乡镇为中间层、村为基础层的多层次区域性局域网。

(4)开放性

县域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开放性,是因为县域作为一个区域系统,亦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通过人力流、资金流、物质流、信息流与外界广泛交流。县域之间存在着差异与梯度,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发展条件和不同的发展优势,不同县域间的优势互补和经济交流,是县域发展的基础。

在大战略观的视野中,县域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区域性、综合性、层次性和开放性的特征,把握这些特征,有助于我们在新农村建设中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不断地推动新农村建设逐步走向城乡融合,构建新乡土中国。

2.县域新农村建设的构成要素

从“大战略观”出发,还有助于我们洞察县域新农村建设的构成要素。

(1)自生性要素

县域自生性要素包括自然资源和历史基础两个方面。自然资源是大自然所赋予的,历史基础是县域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凝聚。这就是说,包括县域的地理特征、气候特征、水文特征和土地、生物及矿藏资源等等在内的自然资源条件,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要素。这些要素相互关联及其运动规律,对县域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其一,它影响着县域产业结构,由于气候、水文和地形地貌的多种差异,县域间农业内部的结构就大为不同;其二,它影响着县域内的生产力发展;其三,它影响着县域社会文化进步。自然资源条件对县域社会的其他要素,比如人口、劳动力、资金的流动和技术的地域推移,对市场的兴衰等等,也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县域的经济、文化、技术和社会发展所形成的历史基础,作为一种不可改变的自生性要素,对县域社会的发展也有着深刻的影响,历史形成的社会生产力是县域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生产力发展的阶段性和不可超越性特征,要求县域的生产力发展必须是在原有基础上的滚动发展,生产力的历史基础越雄厚,县域社会的发展也就越顺利。

(2)再生性要素

县域的再生性要素包括县域人口、资金和技术。三者是县域发展的基础要素。这些要素的形态和作用尽管不同,但它们都具有流动和衍生的特征,因而统称为再生性因素。其一,人作为消费者和劳动者,对县域社会产生多方面的影响,为保证县域的健康发展,必须正确处理人口和就业问题。在一定的消费水平条件下,必须严格控制县域人口增长,在一定的劳动生产率条件下,必须充分就业。其二,资金因素对县域社会的影响是十分明显的,就资金因素来讲,县域经济增长是以固定资产的数量及其产出系数和新增投资的数量及其产出系数为基础的增量,而在资金量确定的情况下,为取得投入少产出大的效果,资金投向就十分重要。其三,技术作为县域社会发展的一个基本要素,主要表现为科学技术成果在生产实践中的应用而发挥出巨大的物质力量。发挥技术要素在县域发展中的作用,既要提高平均推广率,又要提高推广的平均成效率。

(3)规范性要素

县域的规范性要素包括组织和管理两个方面。组织和管理作为一种类型的要素,体现着社会和经济运行机制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对县域的发展起着控制、调节和制约的作用,既体现出人对县域社会发展的适应,又体现出县域社会在人的意愿下的发展。其一,县域社会的组织和管理,首先在于把县域生产要素引向最合理、最有效益的综合层次。其次是发展规划和计划,使县域生产要素得以充分利用,不仅可以用相同的投入得到更多的产出,而且能保证县域社会的稳定、持续和健康的发展。

在大战略视野中,明了县域新农村建设的构成要素,有助于我们在新农村建设中从宏观上把握县域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整体结构,从而在把握好人与自然协调建设的同时,又把握好人与人和谐发展,从而不断地推动新农村建设逐步走向城乡融合,构建新乡土中国。

总之,大战略观实际上是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进行新农村建设和构建新乡土中国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二、他山之石:韩国的“新村运动”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新农村建设中,什么样的“他山之石”,可以“攻”中国新农村建设之“玉”呢?笔者曾考察过法国菜王的农庄,也考察过美国和加拿大的农民和农庄,这些“他山之石”虽然很美,很好,但与中国农民和农村的差异太大,当下几乎没有什么学习和借鉴的可能。但是,国情、农情、文化和习俗与中国比较相近的韩国的“新村运动”却大有可借鉴的地方。所以,很值得将这块“他山之石”,用来“攻”中国新农村建设之“玉”。

韩国的新村运动的开展与中国新农村建设的兴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20世纪70年代初,韩国工农业发展严重失调,城市居民和农民的年平均收入水平差距拉大,农村劳动力老龄化严重,农村人口的大量无序迁移带来了诸多的城市问题和社会难题,韩国政府开始实施“新村运动”。

1.韩国新村运动的发展过程

韩国新村运动经历了五个阶段:

(1)基础建设阶段(1971-1973年):目标是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如改善厨房、屋顶、厕所,修筑围墙、公路、公用洗衣场,改良作物、蔬果、畜禽品种等。自1970年冬季开始,政府无偿提供水泥、钢筋等物资,激发农民自主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勤勉、自助、协同精神。由中央内务部直接领导和组织实施,建立了全国性组织新村运动中央议会,并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全国性网络,同时建立新村运动中央研修院,培养大批新村指导员。新村运动经过基础建设阶段,初步改变了农村的生活居住条件,引起了广大农民的共鸣,调动了他们立足家乡、建设家乡的积极性,妇女也开始参与各种社会活动。

(2)全面扩展阶段(1974-1976年):新村运动迅速向城镇扩大,成为全国性的现代化建设活动。原来划分的自立村,根据村民的收入情况改划为福利村。新村建设的重点,从基础阶段的改善农民居住生活条件发展为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和提高,修建了村民会馆和自来水设施,以及生产公用设施,新建住房发展多种经营。政府对新村指导员、国家各级公务员、社会各界负责人分批进行了新村教育;对卓有成就的农村提供贷款,并在各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动员理工科大学和科研院所的教师、科技人员轮流到农村巡回讲授和推广科技文化知识和技术。在这一阶段,农民收入大幅度提高,农业连年实现了丰收。

(3)充实提高阶段(1977-1980年):随着城乡差距的逐步缩小,社区经济的开发日趋红火,政府推进新村运动的工作重点放在鼓励发展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特产农业上,积极推动农村保险业的发展。同时,为推动乡村文化的建设与发展,为广大农村提供各种建村,支援农村的文化住宅和农工开发区建设。在这一阶段,国内政治不断动荡,新村运动受到种种批评和责难。经过调整以后,新村运动从政府主导的下乡式运动“转变为民间自发,更加注重活动内涵、发展规律和社会实效的群众活动。”

(4)国民自发阶段(1981-1988年):在这一阶段政府大幅度调整了有关新村运动的政策与措施,建立和完善了全国性新村运动的民间组织,培训和信息宣传工作改由民间组织来承担。政府只是通过制定规划、协调、服务,以及提供一些财富、物质、技术支持和服务等手段,着重调整农业结构,进一步发展多种经营,大力发展农村金融业、流通业,进一步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和文化环境,继续提高农民收入等。当时,农村居民普遍认为,他们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已接近了城市居民生活水准。

(5)自我发展阶段(1988年以后):随着韩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繁荣气象从城市开始逐步向周围农村地区扩散,新村运动也带有鲜明的社区文明建设与经济开发的特征。政府倡导全体公民自觉抵制各种社会不良现象,并致力于国民伦理道德建设、共同体意识教育和民主与法制教育。同时,积极推动城乡流通业的健康发展。新村运动转变为国民自我发展阶段以后,为在运动初期启动农村经济、文化活动而建立的政府机构、活动内容和形式逐步弱化,而具有客观生存与发展规律,有助于农村经济、文化发展的机构、活动内容和形式,如农业科技、推广、培训组织,农村教育机构、农协、流通、农村综合开发、农村经济研究等组织机构应运而生,并在不断优化其结构中生机盎然地传承着新村运动的精神和理念,发挥着应有的作用。

2.韩国新村运动的主要措施

韩国新村运动的计划与执行由国家民政部(MinistryofHomeAffairs)具体负责,其他各部门配合。1972年韩国政府成立了一个由民政部部长挂帅,其他相关部门的副部长任委员的“中央新村运动咨询与协调委员会”,专门负责新村运动的政策制定工作和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地方各级政府,从各道、市、县到最基层的行政镇也都采用这种模式。在乡村社区一级,则由政府任命一个公务员作为其新村运动的领导人。每个村也都成立了农村发展委员会,负责本村的新村发展计划和集体性工作的具体组织与执行。在这样的行政管理组织体系下,韩国新村运动通过一系列的项目开发和建设工程来实现其目标。主要措施有:

(1)提高农民启蒙与伦理水平

农民启蒙的目的在于调动农民的自立精神,启发农民改革意识,坚定发展新农村的信心。长期的殖民统治和战争的破坏,深深地打击了农民的自信心,使他们缺乏个性和开创精神。浓厚的宿命论思维方式,也使他们无法正确认识自身的价值和能力。因此,精神启蒙作为改革意识形态的重要手段,成为了新农村运动中不可缺少的因素。韩国政府通过一些具有感召力的活动使他们长期受抑制而潜在的良好社会伦理道德迸发出来,释放出了无穷无尽的效能。

(2)完善农村基础设施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兴修与扩建乡村道路、改善住房条件、修筑小规模水利工程、自来水和农村电气化等。在20世纪60年代,韩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集中在农业灌溉、排水、耕地整理等农业生产设施方面。从20世纪70年代初期开始,政府把工作重点放在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上,如修建农村道路和桥梁,帮助农民接通自来水,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实现农村电气化等方面,以缩小并最终消除城乡差别。20世纪80年代,普及使用汲取地下水的井管挖掘机,农村的饮水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也明显得到改善。

(3)提高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