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杜润生同志在病榻的题字说起/余展
2010年5月7日,我陪同山西经济出版社社长赵建廷同志去北京医院看望住院多时的杜润生同志。山西是杜老的老家,该出版社为杜老出版了《杜润生文集》(1980~2008)三卷集。为庆祝出版社成立20周年,他们要求杜老题字,考虑到老人的身体状况,我们建议只题“关注农民”四个字。杜老用他颤抖的手,提笔写下“关注农民”四个字后,略加思索,又写下“先组织起农民协会”几个字,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和日期。在场的人无不惊讶!一位早已步入耄耋之年的老人,长期住院,久病缠身,甚至只能靠鼻饲度日,仍念念不忘“组织农民”,表明倡导建立农民协会在杜老心目中的地位之重,也足见他对农民的情感之深,对解决“三农”问题之执著。这使我想起了老人90岁生日时所说,他脑子里放不下的两件事,其中之一就是建立农民协会。
从我协助编辑的杜老文章讲话看,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他就向中央提出了组建农民协会的建议,邓小平同志给予了“看三年再说”的答复。不料“六四事件”之后此事被搁置下来。从90年代中后期起,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见诸文字的记载,杜老近20次提出这一主张。在这里,先回顾两段文字的记载:
2001年12月6日,在题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讲话中,杜老说:“80年代中期,我去见邓小平同志,他问:‘农民有什么问题?’我说:‘农民需要有代表自己利益的组织,能否搞农民协会?’邓小平同志说:‘党就代表农民的利益。’我说:‘党代表全民,代表政府利益,农民还有自己的特殊利益。’邓说:可以考虑,如有必要就搞。今天不决定,再看三年。‘六四’风波后就把这件事放下了。”
2003年7月28日,在杜老90岁生日时他说:“我现在脑子里面有两个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放心不下:第一个是怎样减少农村人口,组织好农村人口的转移……使农民取得完全的国民待遇。……第二个是农民缺乏自己的代言人。全世界的经验,最好建立农民协会。我曾向小平同志建议过,当时他说你的这个意见很重要,我要考虑。”
关于杜老的这一提议,有文字记载的讲话表明:
一、提议组建农民协会一事,几次向中央领导建议
(1)80年代中期,杜老去见邓小平当面提议,从三篇文字稿(除上述已引用的两篇外,还有2002年9月11日《城乡差距比两极分化更值得关注》一文)的记叙来看:
当初,小平同志并无此考虑;
听了杜的提议后,邓认为这个意见很重要;
但中国的国情复杂,要“再看三年”;
三年后,若大家同意,“我一定批”。
然而,1989年的“六四”风波后,把这件事放下了。
(2)90年代,有些老同志再次提出建立农民协会,中央领导批给中央政策研究室调研。最后,还是放一放再说。
(3)进入21世纪的2007年年底,杜老再次向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建议,恢复农民协会。据说,得到的口头回复是:当前重点提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技术协会。
二、杜老对建立农民协会必要性的看法
(1)政治上代表农民的权益和农民的呼声。在同小平同志的谈话中,杜老表明农民还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杜老曾经指出,市场经济包含多元化的经济成分,反映到政治上必然出现多种经济主体参与的新格局。农村改革,农民有了经营土地的自主权,加上市场交易的自由,再进一步就是充分享受应有的民主权利。他认为,农民真正有了自己的组织,取得平等的政治地位,有了合法的代言人,就能依靠它行使自己已经拥有的权利,维护自身的权益,自治自律,与其他社会阶层共谋国事。使政府、企业、团体形成相互依存又相互制衡的合作关系,以利于社会的稳定。
(2)强化农民的谈判地位,提升农民的话语权。杜老指出,中央高度关心减轻农民负担,如果地方政府乱收费,或有其他侵犯农民利益的行为,农民应具有谈判和自我保护的组织。所以,应恢复农协组织,作为农民代言人,集纳信息,保护农民权益,在竞争中加强农民弱势群体的谈判地位。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杜老进一步指出,要同国际上各种非政府组织打交道,更需要提高农民组织化的程度,建立农民协会及各类专业技术协会。
(3)在国内同其他社会群体比,在国外同其他国家比,都需要有农民协会。杜老指出,农民占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其他少数群体如青年、妇女、工人等都有自己相应的组织,只有农民没有。工人有工会,也要允许农民成立农会。他在一份题字中写道:现在已经有工会、妇联、青联、学联、商会,唯独农会缺失,理应及时补救。他还说过:全世界农民都有自己的团体,都有农民协会,而中国农民没有。
三、出于多方面的考虑,杜老以肯定的话语指出:“代表农民政治经济利益的组织(农民协会),一定要搞”。而且认为这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
他在90岁生日讲话中,说到自己放心不下的一件事:农民缺乏自己的代言人,最好建立农民协会时,强调“现在我把这个愿望移交给诸位”。
2006年11月,在讲到关于中国的发展模式时说,他的“一个未了结的期盼”是,“作为农民人数众多的大国,理应恢复农民协会”(鉴于我国民主革命时期曾有过农民协会,杜老有时使用“恢复”、“重建”农民协会的提法)。
他还提出了以下期望:希望在15年内解决这个问题,希望能把邓小平同志没有完成的这件事完成!
四、我理解,杜老关于建立农民协会的建议是出于他的应以国民待遇对待农民和构建农村公民社会的主张
杜老强调要给农民以国民待遇,认为我们欠农民太多。他指出,重视农业、提高农民地位,是党和政府的一贯方针,但同市民相比,农民还没有真正取得国民待遇,有些方面还受到歧视。他在《农村工作通讯》创刊45周年的座谈会上,曾列举十种现象作为农民尚未取得国民待遇的注解,其中之一就是农民缺乏自己的政治组织,以保护自身的利益。因此,需要明令废除对农民歧视性的政策规定,给农民以最基本的公民权利。杜老主张构建农村公民社会,强化社会功能。他指出,过去有一段时间,我们在强化国家权力的同时,弱化了社会民间组织的功能,这不利于发展民主。他认为,在我国历史上,民主是个稀缺的政治因素。而发展乡村自治、民主自治,等于办一所大学校,引导几亿农民进入民主生活,这有利于构建农村公民社会。他说:当年彭真同志受中央委托起草宪法,有一天把我叫去,说农村能不能搞自治?我说,几十年前,孙中山就提出经过训政,要搞县自治,我们当然也可以搞。他说:好,我们就定下来将来搞县自治,不过先从村自治开始作为演习,实验成功后再提到县。当时我国就根据这个设想经过立法,把乡级人民代表会制和村级自治确定下来。《宪法》赋予村级的自治权利,就是让村民大众自己组织起来,靠自己的人力、物力、财力,建设物质和精神文明,成为新社会的积极公民。农村公民社会,应是开放的社会。一个较为成熟和较为健全的农村公民社会,能为农村各种利益集团提供沟通诉求和协商探讨的平台,为体现各自的利益提供合法的渠道,以利于和谐社会建设。
(本文作者系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原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