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又损啦!那也是个性命啊!
乙:扔在地下。
甲:扔在地下不就饿死啦!
乙:那怎么办哪?
甲:不论看见谁,往他脖子上这么一搁,嘿!善人嘛!
即使对一个虱子,也动了恻隐之心:挤死,于心不忍;扔在地下,怕它饿死,这“马善人”还真是“善”得够味儿――至此,包袱系好了。然而这位“马善人”真的如此之善吗?
“无论看见谁,往他脖子上一搁”,一语破的,“马善人”的伪善嘴脸昭然若揭――一下子抖开了包袱。
运用暗藏玄机法创造幽默的“藏”的过程,犹如曲艺艺术的“系包袱”过程,章 藏深,着意渲染矛盾的假相,尽最大可能掩盖事物的真相,使矛盾在对立中产生期待与失落的喜剧情势;所谓“铺平”,就是要在整个“系包袱”的过程中为“抖包袱”创造好条件,铺平道路,不至于“抖不开”或“抖不利索”。暗藏玄机法的话锋一转,袒露真情,犹如曲艺艺术的“抖包袱”,章 削弱乃至被抵消。
76.论诚信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与信在历史长河发展的过程中不断被历代先哲前贤赋予着新的内涵,诚信互训使得二者联结成为一个词,千百年来一直作为人们修身立世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弘扬诚信传统美德,既要树立辩证的诚信观,注意诚信的“唯义所在”,更要确立诚信是一种资源的理念,充分认识当前诚信失范给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已不可低估,努力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水平,已经成为实施“以德治国”的治国方略,推动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急迫而重要的任务。
(一)“诚”的涵义及其历史评价
在我国古代历史文献中,“诚”最早主要用来指对鬼神的虔诚。《尚书?太甲下》曰:“神无常享,享于克诚。”《礼记?祭统》曰:“身致其诚信,诚信之谓尽,尽之谓敬,敬尽然后可以事神明,此祭之道也。”《论语?八佾》中也载有这样一段文字:“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即是说,祭先祖如同先祖在世,祭神灵如同神灵就在眼前。孔子说,我没有亲自参加祭祀,就如同不祭祀。这段文字比较清楚的表达了人们在参加祭祀仪式时对先祖和神灵应当怀有的敬虔和至诚。
战国时儒家以子思和孟子为代表的“思孟学派”认为,“诚”是一个表述宇宙本体特性的哲学范畴。子思提出:“诚者,天之道也。”(《礼记?中庸》)朱熹注:“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孟子也说:“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孟子?尽心上》)并且认为:“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
(《孟子?离娄上》)儒家经典《礼记?大学》将“诚”作为连接“格物”、“致知”以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关节点,赋予“诚”以内修德性,外育化成,促进人的道德完善、家庭和睦、国家兴盛、天下太平等多种社会功能。《礼记?中庸》则进一步指出“诚则明矣,明则诚矣。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思孟学派提出的“性善”、“尽心养性。”
和“诚者物之始终”、“不诚无物”等命题,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历代先哲前贤多把“诚”作为自己立身处世、修德驭行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并将其作为一种恒长的伦理道德规范和价值导向来教化万民。《尚书?弓以》曰:“诚者,实也。实有之,固有之。”《易?乾》曰:“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礼记?乐记》曰:“著诚去伪,礼之经也。”《韩非子?说林上》曰:“巧诈不如拙诚。”《史记?季布栾布列传》曰:
“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刘歆《西京杂记》曰:“至诚则金石为开。”刘禹锡《上杜司徒书》曰:“尽诚可以绝嫌猜,徇公可以弭谗诉。”苏辙《三论分别邪正札子》曰:“有能推至诚之心而加以不息之久,则天地可动,金石可移。”王安石《商鞅》诗:“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二)“信”的涵义及其历史评价
“信”是一种恪守诺言,坚持言必信、行必果的行为准则和道德价值取向。同“诚”一样,“信”最早也是和人们对鬼神与先人的祭祀密切相关,用来指人们对鬼神和先人的崇信和敬虔。《易?谦卦》曰:“亨,君子有终。”春秋后经儒家倡导,在历史长河岁月的冲刷中,“信”的宗教色彩逐渐浅淡,成为儒家经世致用的道德规范。《夏子新书》曰:“言必可行也,然后言之。”《老子》曰:“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信言不美,美言不信。”甚至主张“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对守信者要守信,对食言背信者也要坚持守信,这样才能建立起人人守信的德性。孔子曰:“巧言令色,鲜仁矣。”“君子于其言,无所苟已矣。”(《论语?学而》)“言必信,行必果。”“信近于义,言可复也。”(《论语?子路》)“无行则不信,不信则不任,不任则不利。”(《庄子?盗跖》)《管子》曰“:忠信者,交之度也。”“出言必信,则令不穷。”《史记?吴泰伯世家》记载的“季扎挂剑”的历史故事,是古人“信”的价值取向的生动再现:“季扎之初使,北过徐君。徐君好季扎剑,弗敢言。还至徐,徐君已死。于是乃解其宝剑,系之徐君冢树而去。从者曰:‘徐君已死,尚谁予乎?’季子曰:‘不然。吾始心已许之,岂以死倍(背)吾心哉!’”
“信”是一种“无术之术”,一种治军、治国的方略。《孙子兵法》提出为将须具备“五德”,即“智信仁勇严”。诸葛亮《将苑?将材》曰:“进有厚赏,退有严刑,赏不逾时,刑不择贵,此谓之信将。”《百战奇略?信战》曰:“上好信以任诚,则不用情而无疑,故战无不胜。法曰:‘信则不欺。’”《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曰:“小信成则大信立,故明主积于信。赏罚不信则禁令不行。”孔子非常重视信在治理国家中的重要作用,《论语?颜渊》记载了他同学生子贡的一段对话:“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之,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之,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他还说:“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立则见其参于前也,在舆则见其倚于衡也,夫然后行。”(《论语?卫灵公》)纵观历史,人际间能否践诺守信,对于人类社会的治乱兴衰至关重要。《史记?晋世家》记载了这样一个历史事件:晋献公自觉病入膏肓,托孤于大臣荀息,献公“乃谓荀息:‘吾以奚齐为后,年少,诸大臣不服,恐乱起,子能立之乎?’荀息曰:‘能。’献公曰:‘何以为验?’荀息曰:‘使死者复生,生者不惭,是为验。’于是遂属奚齐于荀息。荀息为相,主国政。”后晋国大乱,荀息为信守对晋献公的承诺直至生命的最后一息。商鞅“立木取信”而推行变法,强军兴国;诸葛亮挥泪斩马谡而严肃军纪,重振军威;孙武吴宫教战,立斩吴姬,遂使“妇人左右前后跪起皆中规矩绳墨”,佐吴王阖庐“西破强楚,北威齐晋,显名诸侯。”(《史记?孙子吴起列传》)春秋无义战,弑君三十六,造成社会动乱,百业凋敝,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具体缘由也千差万别,但统而观之,恐怕也大多同当权者的轻诺寡信密切相关。
“信”是一种人际关系,是一种人际间交往的至诚至善的境界。《春秋梁传?僖公二十二年》曰:“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言而不信,何以为言?”《诗经?王风》曰:“谓予不信,有如?日。”意谓你若不相信我能践行诺言,有白日为我作证。
《墨子?修身》曰:“源浊者流不清,行不信者名必耗。”《礼记?儒行》曰:“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忠信以为甲胄,礼义以为干橹。”《淮南子?说林训》曰:“马先顺而后求良,人先信而后求能。”王安石《辞同修起居注状》曰:“忠者不饰行以侥荣,信者不食言以从利。”东汉唯物主义哲学家王充在《论衡?自然篇》中作了这样的描述:“政之适也,君臣相忘于治,鱼相忘于水,兽相忘于林,人相忘于世。故曰天也。孔子谓颜渊曰:‘吾服汝,忘也;汝服于吾,亦忘也。’”按照王充的观点,人际交往间的最高境界是信,而信的最高境界是“忘”。
(三)诚信互训和诚信的“唯义所在。”
诚与信是紧密的连为一体的,以致人们常常把它们联系在一起使用,或者认为诚与信是互训的。《说文解字》对诚的解释是:“信也。从言,成声。”对信的解释是:“诚也。从人、从言,会意。”据《论语》记载:“子以四教:文、行、忠、信。”孔子用典制、德行、忠诚、守信这四项内容来教导学生。
《论语?泰伯》载孔子语曰:“笃信好学,死守善道。”即是说,信仰坚定而倾心好学,诚实守节至死完善大道。据《论语?阳货》记载,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回答说能在天下施行五种德行就是仁了,子张请教是哪五种德行,孔子回答说:“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可见,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诚与信是紧密相连的。先秦诸子百家及其后的宋明理学家们,不仅对诚与信的内涵作了哲学思辨的演绎,而且对两者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依存作了各自的阐发。《荀子?哀公》:“端悫生通,诈伪生塞,诚信生神,夸诞生惑。”《管子?枢言》:“先王贵诚信,诚信者,天下之结也。”程颐《周易?程氏传卷二》:“夫欲上下之信,惟至诚而已。”《张载集?正蒙?中正》:“诚善于心谓之信。”
诚信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在道德价值体系中处在基础的地位,必须用更高的道德价值原则来统领,人们在践行这一规范和准则的过程中不能作教条式的理解。《孟子?离娄下》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义所在。”即是说,只要符合于“义”的原则,就可以不必拘泥于诚信规范的约束,那么什么是“义”呢?《礼记?中庸》曰:“义者宜也。”
韩愈《原道》曰:“行而宜之之谓义。”“义”就是人的思想、行为必须遵循必不可违的准则或标准,当诚信规范的约束同这些准则或标准发生矛盾的时候,前者应当无条件的服从于后者。关于这一点《孟子?告子上》中有一段精彩的论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为了施行“义”的准则或标准,连生命都可以舍弃,其他还有什么不可以舍弃的呢?
必须强调指出的是,诚信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对于人们思想和行为的价值导向作用是普遍而恒久的,在一般条件下同更高的道德价值原则是并行不悖的,所谓“惟义所在”,是相对于某些特定的环境或条件而言的。军事行动上的“兵不厌诈”,是相对于克敌制胜的作战目的而言;某些职业工作人员的“守口如瓶”(如银行职员的为储户保密),是相对于特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需要的原则而言;社会交往中的“善意的谎言”(如对绝症病人的秘而不宣),是相对于人际间关心友善的原则而言;人们对个人隐私的“讳莫如深”,是相对于个人隐私权和社会道德风化而言;经济活动中的“保守技术和商业秘密”,是相对于经济单位的利益原则和推动社会的技术进步与经济发展的目的而言;国家安全工作中的“保守机密,慎之又慎”,是相对于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而言。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是辩证唯物主义的一条基本原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今天,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弘扬诚信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实现社会全面发展的必然选择。在这一过程中,既不可对诚信作教条式的理解,忽略了它的“唯义所在”;更重要的是要对当前诚信失范造成的严重危害,以及任其泛滥可能造成的社会灾难有一个足够的认识,将加强诚信建设作为实施“以德治国”的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努力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四)诚信是一种资源
首先,诚信是一种人力资源。
诚信是一种人格资源。人力资源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人的能力,二是指人的道德素质,其中道德素质是人的能力得以正常发挥的前提和基础。诚信作为道德素质最基本的内容,具有人力资源的属性。无论是人的能力的开发还是道德情操的陶冶,都同人格密切相关。所谓人格,是指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人的内在综合品质及其控制机制,是人的思想、性格、行为等的惯常模式。健康向上的人格形成的基本前提是诚信,诚信作为人的内在品格的重要方面,是人格得以确立的基本前提和重要途径。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小车无?,其何以行之哉?”(《论语?为政》)著名诗人歌德也说“:你如果失去了金钱,你只失去了一点;你如果失去了名誉,你就失去了很多;你如果失去了人格,你就失去了全部。”
所以,人力资源的开发离不开人格的铸造,而大力加强诚信教育,筑诚信之基,兴实事求是之风,是铸造健康向上的人格的基本逻辑起点。
诚信是一种人际资源。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其本质的社会性主要体现在人与人的相互交往之中。不论在任何社会形态,诚信都是人与人之间交往得以为继的前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不仅意味着企业有一个良好的人际关系,而且意味着有一个高效有序的内部运行机制和十分有利的外部竞争环境。
在经济全球化浪潮席卷世界每一个角落的今天,一旦失去诚信,对于任何个人来说,意味着机遇的丧失和人格信誉扫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