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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对偶婚和对偶家庭

大约在新石器时代前后,随着母系氏族公社全盛阶段的到来,人类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近亲婚姻对后代体制的危险,加之氏族组织不断分衍,亲属禁婚的规则日益复杂,两个氏族之间的男女群婚已很困难。于是,族外群婚便逐渐被族外对偶婚所代替。对偶婚的最初形式是一个男子在许多妻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配偶双方仍住在自己的氏族里,婚姻关系通常采取丈夫拜访妻子的形式,即所谓“望门居”。后来又发展为对偶家庭,丈夫迁至妻方的氏族居住,即所谓“从妇居”。当时一个氏族分为若干母系大家庭,一个母系大家庭包括若干对偶家庭。对偶双方的结合还很脆弱,每个对偶家庭的经济并不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