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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神秘的地球(8)

《浪迹丛谈》中,记载了死的别称。常见:去世、过世、逝世、长眠、安息。意外:遇难、丧生。为国为民:牺牲、捐躯、殉国、殉职。未成年而亡:夭折。高龄而死:登仙。和尚死:圆寂、坐化、示寂、示灭等。古帝王死:驾崩、大薨、山陵崩、大行、登遐。对仇敌:见阎王、回老家、归西天、断气、完蛋、翘辫子、一命呜呼。此外,古籍中称“死”曰:卒、殁、疾终、溘逝、作古、逝世、弃世、下世等。又:物故、厌世、弃养、弃世、捐舍馆、弃堂帐、启手足、隐化、迁神、解驾、遁化、迁化、迁形等已成死词。另外,《礼记》规定:天子死曰“崩”,诸侯死称“薨”,大夫死称“卒”,士死称“不禄”,庶人死则称“死”。唐代还规定:“凡丧,二品以上称‘薨’,五品以上称‘卒’,自六品达于庶人称‘死’。”

“坟”与“墓”

坟、墓,古代有别。坟,本指高地或堤岸,引申指墓上堆高起来的积土;墓,取孝子思慕之意,只指埋人的处所。据考证,中国自旧石器时代晚期出现墓葬后,直到殷商时期,在这两万年的时间里,墓葬顶上均不见人工堆筑的坟丘。《说文·土部》:“坟,墓也”。段玉裁注:“此浑言之。析言之,则墓为平处,坟为高处。”《集韵·文韵》:“坟,《说文》:‘墓也。’”

坟,本义即为土堆。屈原在其《九章·哀郢》中有“登大坟以远望兮”之句,此处“坟”即为土堆成山岗之类较高的地方。后来,坟与墓连称,即为死者墓地。《墨子·七患》中有“生时冶台榭,死又修坟墓”一句,《周礼·大司徒》中说:“一曰微宫室,二曰族坟墓。”说明时人已把建台榭和修坟墓看作是同等重要的大事,因为宫室跟坟墓是并列的,当说明修坟治墓为个人甚至是国家大事了。后来用“坟”来指代“坟墓”。《史记·文帝本纪》中说:“不治坟,欲为省。”说明治坟是当时很费时费力和糜财的事情。可见有没有坟已成为墓葬的标志了。而坟的高低、大小则是墓主人地位等级的高低、身份的贵贱、财富多寡的具体体现了。

墓的出现远远早于坟。我国考古发现,最早的墓地发掘是北京周口店的山顶洞人的“居室葬”。山顶洞是18000年前原始人的一处居室,洞穴自然天成,分为上下两个单元室,上室是生者所居,下室是死者葬地。就是在这一原始人活动的遗迹中,考古学家们发现了其下室中有一男两女的墓葬,死者骨架上散放着赤铁矿粉粒,并随葬有穿孔贝壳、钻孔砾石等物品,显然是旧石器时代人类一处“标准”的墓葬了。因此可以说有葬即有墓。在上古,墓是王者葬地的通称。

古代厚葬之风

人类在认识到个体存在的价值以后,也就认识到死之可怕并重视死后处理。原始社会的初民,虽然已经懂得了埋葬死者,但不过是随便掩埋而已,有的甚至只是在尸体上放置一些柴草,弃之野外。王符《潜夫论·浮侈篇》:“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时。”可见相当简朴随意。

厚葬之风何时兴起,难考其详。仅可以肯定是在历史进入到阶级社会之后。春秋战国之际是我国社会剧烈变革的时期,随着奴隶制的解体,财产的家庭私有继承制逐渐代替财产的家族共有继承制,人们的宗族观念加强,因而重视对已故家长的丧葬之礼,重视对祖先故墓的建筑。当时社会普遍主张厚葬。认为“丧礼者,以生者事死者也,大像其生以送其死也”(《荀子·礼论》),即“事死如事生”。诸侯、贵族也竞相厚葬,“国弥大,家弥富,葬弥厚”。

作为厚葬的标志,有陕西临潼骊山脚下的秦始皇陵;有咸阳北原和洛阳北邙山上那鳞次栉比、气象恢宏的汉代陵墓群;有北京的“地下宫殿”;有河北的“东陵”、“西陵”等。人死了千方百计厚殓丰葬,把珍贵的金银珠宝、绫罗绸缎以至陶俑、活马、活人塞进坟墓里陪葬的事,中国历史上屡见不鲜。

何谓“棺”、“椁”

何谓棺、椁?东汉许慎《说文》中说:“棺,关也,所以掩尸。”在中国古代,亲身(贴身)之棺又称梓。帝王之棺又称“梓宫”。椁,《说文》中说:“葬有木椁也。”清人段玉裁注曰:“木椁者,以木为之,周于棺、如城之有郭也。《礼记·檀弓》曰:‘殷人棺椁。’注:‘椁,大也,以木为之。’言椁大于棺也。”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出,棺椁都是葬死者的用具。就同一个墓葬来说,椁一定是大于棺的,椁是外层,棺是内层,两者互为表里。关于棺椁的用法,《礼记·檀弓》中亦有明确记载。其文曰:“周子高曰:‘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见也。是故衣足以饰身,棺周于衣,椁周于棺,土周于椁,反壤树之或?’”

自原始社会末期,人类始有埋葬死人的观念,初为无棺集体葬,死者都是直接或者仅用一些树枝草藤类植物稍微掩裹一下而埋入土中的。到仰韶文化时期(距今六、七千年),始有棺葬。而椁的产生则更晚一些。所以,棺椁作为埋葬死者的用具,是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后汉书》卷三十九载:“《易》曰:古之葬者,衣以薪,藏之中野;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棺椁之造,自黄帝始。”这里说棺椁的产生是从黄帝时代开始的,自然是一种牵强附会的说法,不足为信。

就材质来说,我国葬具不外木、石、陶瓷、金属、合成材料以及简陋的“软包装”等。其实,所谓“软包装”实际上严格说起来不能算作葬具,因为所用的材料多为天然之物,即便有加工也很简单,比如芦席、草帘、树皮、树枝草藤及兽皮等,安葬时用些东西将尸体裹扎起来埋入土中,或置之荒野。这种“软包装”用料多是普通的柴草,是早期人类常用的一种葬法,他们将尸体用柴草厚厚地包裹捆扎起来,埋葬在荒野,既不筑坟堆,也不植坟树。在江苏南通吉家屯新石器文化遗址中发现了别具特色的树皮棺。这种以柴草类植物包裹尸体入葬的方式,作为历史的积淀在我国一些少数民族中仍然很盛行。

秦代残酷的人殉制

据《史记·秦本纪》记载:公元前677年秦武公死时,“初以人从死,从死者六十六人。”由此开了秦国人殉制的先河。公元前621年埋葬秦穆公,秦康公遵照穆公遗嘱,竟一次杀殉177人,其中有姓子车氏的三兄弟,名奄息、仲行、针虎,都有百夫不挡之勇,曾为秦穆公扫西戎屡立战功。秦国人民非常痛恨统治者这种残暴的人殉制,为哀悼子车氏三兄弟,留下悲痛的诗,表示如果能赎回他的生命,愿用百人换他一身。

不但国王大搞殉葬,连小官僚地主也仿效杀殉。最大规模和最残忍的殉葬莫过于秦始皇,根据《史记·秦始皇本纪》和《汉书·刘向传》的记载,凡咸阳宫中无子女的宫女嫔妃1万余人全部被生殉于骊山秦始皇陵中。在陵修成以后,恐怕知情的3000修陵工匠泄漏机密,未等工匠出来即封闭墓门,无一人幸免。赵高与胡亥为了篡权,连亲兄弟姐妹一齐残杀,赐死扶苏,戮死六公子,死十公主,公子高看到死劫难逃,只得上书请求从死陪葬骊山。在秦始皇陵发现大型杀殉坑,死者有的颅骨上穿着箭头,有的身首分离,有的头戴颈钳,有的桎梏手脚,骨骸上刀痕斧迹,历历可辨,惨不忍睹!在这种残暴压迫下,陵未修成,百万农民起义大军就杀进关中。

中国的“木乃伊”

中国到了汉朝,尸体防腐技术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汉朝保存尸体,无须破开取出脑浆、内脏等填入防腐药物,就可达到千年不坏、面容如生的地步。

古书有关掘墓发现尸体完整、栩栩如生的记载很多:晋愍帝时,有人发掘西汉薄太后的墓,开棺后尸体完好,面带笑容,如熟睡之态。东汉末年,荆州牧刘表夫妇的墓,在80年后被发掘,刘表夫妇的尸体保存完好,皮肤颜色,宛如活人;而且棺中发出一种浓郁的香气,数里之外都能闻到,持续一个月才散尽。慈禧太后葬后20年,墓被孙殿英军队盗掘,棺中仅随葬宝石有5升之多,珍珠达50斤。开棺后,士兵手执电筒的光都被珠光宝气所夺,棺中“老佛爷像睡着一样”。

现代考古发掘,古人防腐技术震惊中外。1972年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被发掘。墓主是两千年前西汉长沙国丞相软侯利仓的妻子,出土时尸体浸泡在红色的棺液中,外形完整,毛发齐全,面容清晰,睫毛犹存,肌体丰满而有弹性,四肢关节可以屈动,内脏器官保存良好。1975年湖北江陵凤凰山168号汉墓被发掘,墓主是汉初五大夫(相当县令)遂少言,尸体也泡浸在红色棺液里,尸体完整,肌肉有弹性,内脏和脑浆未腐烂。1957年,考古工作者在新疆民丰县的大沙漠的东汉墓中,掘出一对合葬夫妻,尸体完整,毛发俱在,其妻头发编成许多小辫子,系少数民族首领夫妻合葬墓。

考古工作者还发掘出了一些明代干尸。这些干尸如枯木,不如上述湿尸那样,面容如生。安徽歙县城外,有小南海,上有一庙,庙中供奉的是一老僧死后在干尸上贴金的“菩萨”,这也是木乃伊。

“白喜事”的来历

办丧事应该悲哀,这当然天经地义。但许多民族的丧葬风俗中,却将欢歌狂舞当作丧仪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土家族有“跳丧鼓”,苗族和水族有“吹芦笙舞”,彝族要“跳脚”,傣族要“娱死”,佤族要跳“舂臼舞”,景颇族要跳“布滚戈”。最有趣的是哈尼族传统的“莫搓搓”葬俗,全村男女老少和外村来宾,都身着华丽端庄的服饰,连骑的马都打扮得花花绿绿,男男女女成双成对,边摇扇子边吆喝着跳“莫搓搓”舞。土炮声声,唢呐齐鸣,敲锣击鼓,彩旗飘飘,青年男女谈情说爱,挑选对象,真是哭的哭,笑的笑,闹的闹,跳的跳。叫人弄不清究竟是在办喜事还是办丧事。

丧葬仪式有两个功能:一是处理尸体,二是宣泄活人的情感。世界上各个民族处理尸体的办法形形色色,有火葬、土葬、水葬、天葬、瓮葬、做木乃伊等等,但目的都是一个:让死者灵魂能顺利进入天堂或彼岸世界。那么宣泄感情的方式呢?一是哭,二是笑。

当冰冷的尸体躺在一群熟悉他活着时模样的生者中时,活着的人首先就会意味着“死”的存在,同时又强烈地感觉到自己活着。这时,有一股复杂汹涌的情感在胸中奔突。痛哭、长嚎和狂跳,使人们的这种感情得到了及时而适当的宣泄。

然而,人们也不能沉浸在对死亡的恐惧和对死者的思念中久久不能自拔,因为生者还要活下去,并且还有许许多多的子孙存在,子子孙孙是没有穷尽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实际上战胜了死亡。妻子死后“鼓盆而歌”的庄子,说妻子初死时他也十分悲伤,后来一想,人最初本来就是什么也没有,后来变得有了生命,死了以后又一切化为乌有,再回到天地这个大屋宇中,就像四季交替一下,活着的人何必为此傻乎乎地哀伤呢?在一般老百姓中,虽然没有庄子这样达观,但相信有彼岸世界存在的却占大多数,既然人死后只不过是由一个世界进入另一个世界,并且那个世界比人间还好,那当然应该欢欢喜喜为他送行了。这就是丧葬风俗中“娱死”活动的心理根源。

正因为上述原因,许多地方把为寿终正寝的老人办的丧事,叫做“白喜事”。

为亡者而备的纸钱

纸钱,又称冥钱,是专门为死者和鬼神所享用的货币。旧时丧礼,为鬼神或已亡人焚化纸钱是鬼神祭祀活动中的重要仪程。迷信观念认为,冥冥之中有一个同人类社会相同的世界:神和鬼的世界。死了的人都成为那个世界的一员,或鬼或神。活着的子孙、亲友,为了死去的人在那个世界生活,便在祈祷祭奠他们的同时,送给他们礼物、钱钞。其中钱钞,便是用纸制成的钱形,通过烧化送给自己在另一个世界的亲友或自己所祈求的神,这就是烧纸钱。

据文献记载,这种祭祀礼俗起始于汉代,并盛行于唐以后。高承《事物纪原》卷九载“汉以来,葬者皆有瘗钱”。到魏晋以后,人们以纸寓钱,称纸钱。唐朝时,纸钱开始流行。邓子琴的《中国风俗史》云:“汉世瘗钱以纸代钱,六朝时已有行得。如南齐东昏侯好事鬼神,剪纸为钱,以代束帛。至唐代李淳风、王玙盛行之。”《新唐书·王蝉传》载:唐元宗时,为祠祭使“专以祠解中帝意,有所禳祓,大抵类巫觋。汉以来丧葬皆有瘗钱,后世里俗稍以纸寓钱为鬼事,至事乃用之。”唐代诗人对这种风习也多有描述,如张籍《北行》一诗写道:“寒食家家送纸钱,鸱鸢作窠衔上树。”白居易《寒食野望吟》一诗也写道:“风吹旷野纸钱飞,古墓累累春草绿。”到五代十国时期,此风更盛。据《五代史记》载:“晋天福十一年,祭显陵于南庄,焚御衣纸钱。”“周显德六年,世宗庆陵欑土发引之日,百官设祭于道,翰林院楮钱大若盏口余,令雕印字文,文之黄曰泉台上宝,白曰冥游亚宝。”由此可见其流行之广。宋代以后纸钱大行。孟元老《东京梦华录·中元节》云:“又以竹竿斫成三脚,高三五尺,上织灯窝之状,谓之盂蓝盆,挂搭衣服冥钱在上焚之。”

由于纸钱或撒于野外,或焚烧于坟前,所以很难留存实物,古之冥币式样已无从考据。据文献记载和现存民俗来看,纸钱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用锡纸折成元宝、银锭的形状,象征银元宝,焚烧给死者在阴间享用。也有用金钱、黄纸折成,象征金元宝、金锭。二是用黄纸或白纸剪成钱的形状,或将钱的形状打印、墨印在纸上,用于送丧路上抛撒或焚烧给死者享用,俗称“撒纸”、“烧纸钱”。三是冥票,即仿造真实钞票式样而印制的冥币。其面印有拾元、百元、千元、万元、亿元不等,并印有阴间银行图样和字样等。烧纸钱时,一般要用黄纸包好,普通情况下以一亿元为一包,包的封面写上“冥间×××启用”。烧纸钱时还要燃爆竹、烧香,焚烧者要呼唤死者的名字。

土葬与火葬

在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国家,自古到今,岁月悠悠,有各种各样的葬式葬俗,最主要的便是土葬和火葬。

在封建社会,推行火葬的进程很慢,阻力很大。出于维护礼教的需要,北宋太祖和南宋高祖,都发布过禁止火葬的诏令。明、清时期的《大明律》、《大清律》中也都有禁止火葬的条文。由于朝廷对火葬禁止很严,明清以后,火葬制渐趋衰微。

新中国成立以后,作为移风易俗的大事,推广火葬取得了重大进展。

1956年4月27日,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董必武、邓小平、彭真、杨尚昆、彭德怀等151位领导人,在《倡议实行火葬》的文稿上签了名,倡议书写道:“人们由生到死,这是自然规律。人死以后,应当给以妥善安置,并且采取适当的形式进行悼念,寄托哀思,这是人之常情。我国历史上和世界各民族中有各种安置死者的办法,其中主要的办法是土葬和火葬,而土葬沿用最广。但是土葬占用耕地,浪费木材;加以我国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把厚葬久丧定做礼法,常使许多家庭因为安葬死者而陷于破产的境地。实行火葬,不占用耕地,不需要棺木,可以节省装殓和埋葬的费用,也无碍于对死者的纪念,这种办法虽然在中国古代和现代还只有一些人采用,但是,应当承认,这是安置死者的一种最合理的办法,而且在有些国家已经普遍实行。因此,我们倡议,在少数人中,首先是在国家机关的领导工作人员中,根据自己的意思,在自己死了以后实行火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