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青少年知识博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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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神秘的地球(7)

按有些民族的习规,订婚双方可以公开地不断地表露自己的情感。对手挽手肩并肩漫步的情侣,大多数人都会用友善和理解的眼光来看待。但对在公开场合又亲吻又拥抱的举止,则反映不一。不过,最好不要在公共场合表露私情,那样会显得轻佻,有损个人形象,同时使身边所有的人都感到不自在。西方绝大多数民族都允许订婚男女自由单独相处。社会并不提倡和赞同婚前性生活,但也变得容忍和理解。今天的男女恋人有充分的自由和机会在一起,难免有过分亲昵之举。但订婚期间男女行为举止应受家庭、社会公德的约束。

东亚人的“纳彩”

在中国、朝鲜、日本、越南等东亚国家,因古时同属中华儒教文化圈,故传统的旧式婚俗有许多相似之处。按照儒教的婚姻礼俗,男女双方是听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而订立婚约的。真可谓“天上无云不成雨,地下无媒不成亲”,“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不可违。”古代男女婚姻大事全凭媒人“穿针引线”,由父母一手操办。当媒人凭着三寸不烂之舌说服男女两家同意结成亲家时,双方就会派德高望重的亲戚或朋友去设法了解对方的容貌、学识、人品、家境等。在男女双方首肯后,男方就向女方赠送“彩礼”,俗称“纳彩”,也就是履行订婚手续。

在朝鲜,传统的旧式婚姻习俗,仍在许多地方流行,程序较为复杂。经媒人介绍,男女双方家长为自己的儿女商议婚事和订立婚约称为“仪婚”或“面约”。男方派人给女方送聘礼,称“纳彩”。“纳彩”就是订婚,又称“送函”(木盒)。函内装有书信与青、绿两色的彩缎。书信很讲究,有固定的格式。信封右上方应写“上状”两字,左侧写“××郡××生员下执事”词语。信的格式如下:“伏惟××(季节),××郡氏××再拜。尊慈不鄙寒微,曲从媒仪,许以令爱,职室仆之男××。兹有先人之礼,谨委专人纳彩,伏惟尊慈俯赐,鉴念不宣。××年××月××日××郡氏××白。”女方复信格式为:“伏承华翰,伏惟××(季节),××官后人××再拜。尊体敬候,万重仰慰,区区之至。弟女儿亲事,既承柱单,寒门庆事,涓吉录呈,章制回示,如何?余不备言,伏惟尊察,谨再拜谢,上状。××年××月××日。”讲究排场的男方家往往要用两个箱子,分别装上“礼状”(书信)和礼品送到女家,称为“纳币”。礼品一般有送给女方的衣料以及象征幸福吉祥、多生贵子、长命百岁的五谷、玩具和假发等。过去送函者多为年长者,故称“送函老人”,后来改由男方亲友去送,仍沿用“送函老人”这一称呼。女方家接到来函和礼品后,需要写一封复信交送函老人带回男方家。不过在朝鲜不少地方,这种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旧式婚姻已为自由恋爱所代替,至于订婚仪式已变得可有可无。

在日本,古时男女婚嫁大事全由父母包办,采取男方到女方家相亲的订婚方式。进入近代,男女开始利用剧场、音乐厅、饮食店等场合会面相亲。到现代,随着时代发展,科技进步,人们思想的解放,相亲的形式也变得多姿多彩。男女青年有不少人通过工作、学习、社交活动相识,经过接触建立感情,然后结为百年之好。有的青年甚至通过电子媒人寻求意中人。不过,目前日本人中自由恋爱成婚的和经人介绍相识,相恋成婚的各占一半。按日本习俗,无论是自由恋爱结婚还是由媒人介绍结婚,在结婚前都要举行订婚仪式。以前订婚仪式是由男方委派媒人前往女方家,互赠多种象征吉祥的彩礼,分九品、七品和五品等内容。现代日本人订婚通常采取3种方式:一是举行订婚家庭宴会,邀请媒人和亲朋好友参加。在宴会上,男女双方正式宣布订婚,要互相交换订婚戒指和领带卡等纪念品。这种订婚方式热闹轻松。宴会也可在饭店举行。二是举行基督教订婚仪式。这种仪式,要求男女双方及双方的父母参加。男女两人在神和教徒面前发表订婚誓言互赠订婚戒指,互送订婚礼物。出席仪式的双方父母和亲友亦成为订婚的证人,并要在订婚誓约书上签字或盖章。这种订婚仪式常流行于基督教徒中间,甚至不信教的人也经常采用这种方式。三是现代派的订婚方法,即不举行任何正式仪式,只需男女双方自行交换订婚纪念品就算是订婚。不少现代派的时髦男女采取这一方法。

印度和巴基斯坦嫁妆风俗

在印度和巴基斯坦,自古以来一直盛行大办嫁妆的风俗。父母嫁女儿时,所陪嫁嫁妆的多寡和质量的优劣,不仅直接影响到女方家庭的声誉,而且直接影响到女儿婚后是否幸福、在婆家是否有地位。因此,印度人和巴基斯坦人都很注意嫁妆的筹备。女儿一出生,父母就开始为女儿的嫁妆积蓄钱财,一旦订婚,女儿父母就开始置办嫁妆,为了满足男方提出的种种苛刻要求,为了女儿一生的幸福,一般置办嫁妆要花费成千上万的卢比。嫁妆小到一个小小的洗手壶,大到家具,新婚生活所需的一切样样俱全。如今嫁妆更为讲究,往往要有彩电、冰箱、洗衣机、小汽车。举行婚礼的那天,女方父母要当众展示陪嫁物品,一则是摆阔气,二则是抬高女儿的身价。嫁妆越多,新娘在婆家的地位就越高,婚后的幸福就越有保证。如果女方家中贫寒,往往会被嫁妆搞得一贫如洗、人才两空。如果普通人家有几个待嫁闺女,则处境更是困难,往往会因置办嫁妆负债累累。如果嫁妆少,嫁出的女儿在男家只好忍气吞声,看婆婆和小姑子的脸色过日子,忍受着嘲讽、责备甚至毒打,苛且偷生。在印度,有的人家,为了索取更多的嫁妆,竟会把一个新婚不久的女子活活用药毒死,然后男方再婚。因此,嫁妆不仅影响了社会秩序和危及人身安全,阻碍了社会的进步,而且成了人民生活贫困的原因之一。

西方新娘穿结婚礼服的风俗

在西方,每年成千上万的结婚妇女中,有90%以上的妇女选择传统结婚礼服。传统结婚礼服即正式昼礼服,新娘穿的正式昼礼服包括:白色长礼服、拖裙、长头纱和手套等4样。它适合通常流行的婚礼和特殊的婚礼,并且应该尽可能适合于穿戴者。可以说,没有哪一种服饰能像长白礼服和长头纱那样令人感到惬意、浪漫、舒适和高雅。初婚新娘多数选择白色或米色结婚礼服。淡雅风格的华丽外装使人愉快,白薄罗纱或蝉翼纱下面衬以雅致的绸裙,效果温柔优美。年龄稍大的新娘一般穿设计简单的长婚礼服。40岁以上的新娘可选择米黄色或色彩淡雅的礼服。

缎子是最合礼仪的传统结婚礼服面料,尤其在秋季和冬季最受欢迎。适合秋季和冬季的面料还有锦缎、天鹅绒、波纹绸。但在春季和夏季,几乎没有人愿用那种厚料子做结婚礼服。春季,透孔织品和人造丝受人欢迎。夏季以薄纱、蝉翼纱、薄罗纱、棉布、凸纹布和亚麻布为首选面料。此外,每个季节都有多种多样的化纤衣料供新娘挑选。

拖裙长度要视教堂大小而定。在大教堂,拖裙可以很长,在小教堂,拖裙可短一些,标准的短拖裙拖地一码。拖裙长度还要根据新娘的身高而定。不少新娘不愿有拖裙,也几乎没有新娘挑选拖得很长的婚礼服。

新郎的正式昼礼服包括前下摆向后斜切燕尾服,条纹裤、珍珠灰背心、硬领白衬衫配灰黑条活结领带、灰手套、黑丝袜和小山羊皮革鞋。

由于种种原因,今天的婚礼服有越来越简化的趋势。人们越来越追求礼服的制作简单和使用方便。许多新娘自己动手缝制礼服,或选用稍作修改便可作宴会服的婚礼服。

现代新式婚礼

在中国、朝鲜、日本,流行着一种既不同于旧式婚礼又不同于宗教婚礼的“新式婚礼”。新式婚礼就是自由恋爱或因媒人介绍而恋爱,订婚仪式可有可无,结婚时先到政府机关登记,领取结婚证。结婚仪式中、朝、日三国虽不尽相同,但大体有如下程序:来宾们就座后,司仪请新人入席;在音乐声中,新郎新娘身着结婚礼服缓缓步入婚礼大厅;然后司仪宣布婚礼开始,并先作简单的自我介绍,接着提议共同举杯为新婚夫妇的幸福干杯;随后司仪请媒妁发言,介绍新娘新郎情况;之后司仪请新人介绍恋爱经过;继之是主婚人发言,内容多为祝愿新人婚后幸福、家庭和睦,并希望婚后要孝敬父母;主婚人接着宣读结婚证书;随之,司仪请男女方代表发言,来宾致词祝福;尔后,新郎新娘致答谢词;最后,司仪请所有的宾客出席婚宴。在婚宴上,新郎新娘还要一起走到来宾面前给大家敬酒。在婚礼主要仪式结束后,来宾和亲友可即席诵诗、唱歌。

正式婚礼一般要持续两到三个小时,在仪式宣布婚礼结束时,新婚夫妇及双方父母要到门口,向来宾们一一道别致谢,并赠送每人一份小礼物。

丧葬习俗

中国历史上的丧葬礼仪

所谓丧葬礼仪,是指安葬、哀悼死者的一系列礼仪活动。人们采取丧葬礼仪,最终目的既要使死者满意,也要让活人安宁。为了不使死者发怒,就要按期祭奠,超度亡灵。由此可见,中国的丧葬礼仪,是原始观念和封建观念的混合体,千百年来一直在民间流传,时至今日,丧葬礼仪仍残存着不少旧痕迹。在整个丧葬礼仪过程中,是生者与死者的对话,其间的话语,凝含着一个坚韧的结——念祖怀亲。这个结,表现在生者与死者之间的实体联系之中,也表现在两者间的精神联系之中,儒家的伦理色彩、等次观念、温情脉脉等,皆融入丧礼的每一细节。相反,灵魂不灭的宗教信仰意识在这里完全被这种中国式的伦理人情所裹挟,它时或作某一礼俗的注脚,时或又成为某一用具的底色,失去了它原有的活力和色彩。

人类最初的丧葬活动,是为了保护尸体。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人类智力逐步增长,产生了灵魂观念,认为一个人具有“灵魂”和“肉体”两个部分,人的死亡,是“灵魂”离开了“肉体”,所以,“肉体”就没有知觉。将来,“灵魂”还会回到“肉体”里来。因此,活着的人要把死者的“肉体”保护好。这种对“肉体”的保护行动,就是早期的丧葬活动,保护尸体的地方,就是墓葬。

我国的丧葬礼俗至迟在旧石器晚期已经出现。在1933年发掘的北京周口店山顶洞遗址中,考古学家发现下室有墓葬的遗存,经过系统的发掘,出土有完整的头骨三个,以及头骨碎片、下颔骨、体骨和一些零星的牙齿。根据研究分析,发现有“男性老人一人(10l号),中年或壮年(108号)和壮年(110号)各一人,5岁幼儿和初生婴儿(或胎儿)各一人”。死者的身体下面铺洒着红色的赤铁矿粉,随葬以燧石石器、石珠和穿孔的兽牙等物。在死者身下撒赤铁矿粉,是旧石器时代晚期常见的葬仪之一。红色象征着鲜血,而血又是生命的来源和灵魂的寄身之所。在尸体上撒赤铁矿粉,表示给死者以新的血液,赋予新的生命,或者表示他并没有死,只是长眠罢了;或者说是希望死去的同伴能够复生;或是希望死去的同伴的灵魂到另一个世界能够继续生存下去。

到新石器时代晚期,随着氏族成员之间贵贱的进一步分化,丧葬仪式也逐渐增加了宗教的仪式行为。如山东滕县墓葬中已出现了木椁,胶县龙山文化遗址中又有玉琀,这些后来都成为丧葬礼仪中必不可少的一项。

夏商周时期,中国古代的丧葬礼仪已向系统化、程序化的方向发展。特别是周代,为一个崇尚礼仪的时代。对周人来说,丧葬礼仪是一种文明的象征。他们认为上古之民穴居野处,故其丧葬礼仪也草率简单。《周书·异域上》说:“死者则以苇薄裹尸,悬之树上。”《周易·系辞》说:“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常。”这是灵魂观念未出现,或为灵魂崇拜尚不发达时期,人们处置尸体的情形。因此,三代时人们往往将当代的丧葬礼仪引以为骄傲。从旧石器时代晚期墓葬习俗发生始至西周时期,中国的丧葬习俗经过1万多年的演进发展,已产生出诸多别具一格的并为后世所罕见的敛葬习惯或习俗。从当时的文献资料来看,丧葬礼仪已初具雏形,属纩、三月大殓、饭含、棺椁制度、明器制度、裢制等都已出现。

到战国时期,中国古代的丧葬礼仪已基本具备。当时丧葬礼仪的特色,在于强调伦理秩序的充实和道德架构的建立,由此规定出亲属团体的层级亲疏关系,以及比附于社会的政治等级制度,使伦理秩序与政治秩序在这种丧葬礼俗中获得有机的统一。由于丧礼无不本之伦理秩序和政治秩序,故而其外在的表现形式也变得十分繁复。

西汉中期以后用陶质明器取代实用的贵重器物随葬,是中国古代丧葬礼俗的一次重大变革,说明随着庄园经济的发展,社会上层对随葬品的观念有了显著的改变,认为将庄园中的所有财产都制成象征性的陶质明器埋入墓中,比那些数量有限的贵重器物更有意义,更能全面展示他们所拥有的财富。

魏晋时期,丧葬礼仪大体上与汉代相同,只是汉代明器,魏都从省。《晋书·礼志》载:“古者天子诸侯葬礼粗备,汉世又多变革。魏晋以下世有改变,大体同汉之制。”而魏武帝曹操“自制送终衣服四箧,题识其上,春秋冬夏,日有不讳,随时以敛,金珥珠玉铜铁之物,一不得送。……汉礼明器甚多,自是皆省矣。”

唐朝是我国封建社会最为繁盛的时期,各种体现封建等级制礼仪的发展登峰造极,丧葬礼仪制度也发展得很完善。唐朝的一些礼仪文化,包括在《大唐元陵仪注》和《大唐开元礼》里,这两部反映唐代礼制的书籍,现都保留在杜佑的《通典》里。根据《开元礼》丧葬仪礼的记载,唐代三品以上四品以下至庶人的丧葬程序一共有66道。如果是改葬,尚另有17道程序。这些程序反映了唐朝封建丧礼的繁缛,同时也具体体现了严格的封建等级待遇的不同。

明代丧葬礼仪,主要根据《仪礼·士丧礼》,另外也参考了唐《开元礼》和《朱子家礼》,这从《明会典》中载录的丧葬礼仪可以看出。不过,明代的民间丧葬礼俗有自身的时代发展特色和地区性特色。统治者虽然出于人伦教化、稳固政权的考虑,对庶民百姓的丧礼制度、服丧制度、居丧仪制、葬法等均有严密详尽的法令限制,要求将各地的民间丧礼纳入正轨,但从明代文献的记载看,民间的丧俗是沿袭各地传统风俗,适应时尚而行,并不完全受法令制度的约束。

满清建国之初,宫廷丧仪比较简陋。康熙时,在学习汉族儒家传统丧礼,特别是明宫丧礼的基础上,清宫丧制初步形成,后又经雍正、乾隆两朝的补充始臻于完备。

清史文献称丧礼为“丧仪”。皇帝的丧礼规格最高,称“大丧仪”。大丧仪的主要礼仪和程序为:小敛、成服、大敛、朝奠、殷奠、启奠、奉移、初祭、绎祭、大祭、除服、周月祭、上尊谥庙号、致祭、百日祭、祖祭、启行、谒陵、安奉等。具体过程十分繁杂,不容尽述。其中虽掺有满族旧俗,但基本框架与明宫丧葬礼仪相同。清代民间丧葬礼仪,与明代一脉相承,没有大的变化。

“死”的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