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变法:励精图治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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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秦国商鞅变法

商鞅是战国时代政治家、改革家和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

商鞅通过变法,使秦国经济发展,出现了“家给人足”的繁荣景象,全国百姓以私下斗殴为耻,以为国家立下战功为荣,国家战斗力不断增强,富国强兵的秦国,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国家。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最彻底的一次变法。它不仅推进了秦国社会的发展,而且推动宗法分封制向中央集权制转型,为秦始皇建立大一统帝国奠定了基础,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变法成果被秦国继承和发扬,更使得秦国封建法制得以迅速发展与完善。

战国初年,随着新兴地主阶级的经济实力的增长,要求获得相应的政治权利。因此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

而此时的周王室其统治已经名存实亡,主宰天下的是齐、楚、燕、韩、赵、魏、秦七国。这七国不断地进行兼并战争,都想统一天下。

如何加强实力呢?出路只有一条,就是改革。当时各国纷纷进行改革,秦国也是其中之一。

秦国地处西陲,因经济、文化落后、百姓蒙昧、国力衰微,常遭魏国等中原大国的歧视和欺负。这种形势逼得秦国不得不进行改革。秦国商鞅变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

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这时的秦国更加不为各国重视,连权力被架空的周天子都不愿意搭理秦国。于是,秦孝公决心改变秦国的形象,并在即位当年颁布了求贤令:“不管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谁有好办法使秦国富强起来,就封他做大官,赏给他土地。”

当时有个卫国没落贵族商鞅,欲展才学,他见到秦孝公的“求贤令”后,就投秦一试。商鞅见到秦孝公,阐述了自己的治国理论,认为秦国要想强盛,唯有变法图新。秦孝公闻言大悦,与商鞅秉烛达旦三日。秦孝公变法决心既定,封商鞅为左庶长,统令变法事宜。

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准备就绪,但没有公布。他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3丈高的木头,并告示说:“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赏他10两金子。”

此言一出,观者哗然,因为扛这根木头到北门去实在不是一件太难的事。大家议论纷纷,但就是没人上前,都怕其中有诈。

看看围观者越来越多,商鞅又下令将赏金加至50两。话音刚落,一个红脸汉子推开人群走到木头跟前说:“我来试试,最多不过是白扛一趟呗。”说着,他一哈腰,一较劲,一下子将木头扛到肩上,大步流星直向北门走去。左庶长商鞅连声夸赞这汉子是个好百姓,并当众兑现了50两赏金。

这件事一下子就在全城轰动开了,大家都说左庶长言而有信,对他下的命令一定要认真执行才是。公元前356年,商鞅正式公布了第一次变法令,包括了以下3项的内容:

一是编制户籍,整顿社会治安。建立了什伍组织,就是5家为一“伍”,10家为一“什”,各家互相担保,互相监视。一家犯了罪,9家都要检举,否则10家一起判罪。检举坏人和杀敌人一样有赏,窝藏坏人和投降敌人一样处罚。外出必须携带凭证,没有证件各地不准留宿。

二是奖励发展生产。老百姓努力生产,粮食布帛贡献多的,可以免除一家劳役;懒惰和弃农经商的,连同妻子、儿女一同充为官奴。一家有两个儿子以上,成人以后就要分家,各自交税,否则一人要交两份税。

三是奖励军功。一律按军功大小授予官位和爵位;军事上没有功劳的,即使有钱也不能过豪华生活,就是贵族也只能享受平民的生活。

新法一公布,就遭到了旧贵族势力的强烈反对,因为他们的许多特权都被剥夺了。大臣甘龙等人公开与商鞅论战,其他反对派也到处攻击新法。

商鞅面对贵族们的挑战毫不退缩,他命人把反对派统统抓起来。这样一来,再也没人敢公开跳出来反对新法了。

经过几年的变法图新,秦国的实力大为提高。老百姓男耕女织,粮食布帛渐渐多了,社会秩序也好得多,出现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升平局面。秦国渐渐富强起来。

公元前350年,在秦孝公的全力支持下,商鞅又公布了第二次变法令。商鞅的第二次变法,主要是两条:一是“废井田、开阡陌”和“封疆”;二是实行县制。

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灌溉的水渠及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所谓“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的界限。

“废井田、开阡陌”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

法令规定,谁开垦的土地就归谁所有,田地可以自由买卖。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同时,建立地方行政机构,把贵族封邑之外的土地、人口统编为31个大县,由中央直接任命官吏进行管理。为了便于向东发展,又将国都从原来的雍城迁到渭河北面的咸阳。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

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

实行县制是商鞅在第二次变法中的又一重大举措。规定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中央。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后来秦国在统一全国的过程中,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郡守。随着秦国实力的增强,郡内形势稳定,便转向了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在郡下设若干县,最终形成秦始皇统治时的郡县制。

此外,商鞅还统一度量衡。此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的“商鞅量”上有铭文记载了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等。

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商鞅统一度量衡,使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的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统一了的度量衡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有利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影响,也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商鞅第二次变法令的颁布,更加削弱了旧贵族的势力,引起了他们更强烈的仇视。旧贵族们慑于商鞅的强硬手法,不敢公开跳出来反对,就挑唆太子出面。

太子出面反对变法,使已经升任大良造、统管秦国军政大权的商鞅十分为难。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自然不能治他的罪,但若不予理睬,很可能使变法遭到失败。

于是,商鞅本奏秦孝公说:“朝廷的法令必须上下共同遵守,如在上的人不遵守,下面的百姓就会对朝廷失去信任,新法就不能贯彻始终。所以太子犯法,应与百姓同罪。”

商鞅接着说:“太子的过错,完全是他的两位老师长期以来恶意教唆的结果。太子年幼,他的言行,应该由老师负责。所以,我请求大王允许将太子的两位老师治罪。”

秦孝公看到太子脱了干系,也就很痛快地答应了商鞅的请求,将太子的两位老师公子虔和公孙贾,分别处以割鼻和刺字的刑法。这样一来,其余的大臣就更不敢批评新法了。

秦国地广人稀,邻近的三晋人多地少,商鞅就请秦孝公出了赏格,叫邻国的农民到秦国来种地,给他们田地和住房。秦国人自己则主要用于服兵役,增强了秦军的战斗力。

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前后不过20年的时间,秦国就从一个荒蛮之邦一跃而为“战国七雄”中最富强的国家,周天子还特意派使臣去慰劳秦孝公,封他为“方伯”,承认了秦国的霸主地位。

商鞅是我国历史上乃至世界历史上最伟大最成功的改革家之一,他的变法为是战国时期最彻底的一次变法。变法中确立的生产方式,推动了秦国社会的发展;变法中确立的行政体制,推动了宗法分封制向中央集权制转型。商鞅变法为后来的秦始皇建立大一统帝国奠定了基础,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