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在一八九五年的时候身体和精神都特别好,这种情况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他的名气一天比一天大,太多的案子使他忙不过来。我哪怕打个小手势或使个眼神给光临我们寒舍的某些头面人物,便会受到责备,原因是不够谨慎。福尔摩斯像一个伟大的艺术家,把工作当成一种乐趣来追求,除了霍尔德尼斯一案外,他很少为自己伟大的功绩而索取高额报酬。他特别讨厌帮助那些有权有钱的人,在这些人面前他显得特别清高,或者说是非常倔强,因为他对这些人的案子不感兴趣;而有时候他常常连着好几个星期为一些普普通通的当事人奔波忙碌,尽职尽责地帮助他们,因为他们的案子离奇古怪,有时还有动人的故事发生。这无疑激发了他的想象力,使他的才智得到了考验和体现。
一八九五年是令人难忘的一年,在这一年中福尔摩斯经办了一系列稀奇古怪的案子。对红衣主教托斯夫突然死亡的著名调查(这项工作是在教皇陛下特别指示下进行的)和抓获那位臭名远扬的养金丝雀的威尔逊(伦敦东区从此又少了个祸害),就是其中的代表作。随后又发生了彼德·卡里船长之死的疑案,也称伍德曼李庄园惨案。如果把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破案记录算全的话,就必须把这桩非同一般的案件加进来。
记得是七月的第一个星期,我朋友经常不回家。一到这时候,我就知道他手头肯定有案子。
那几天,有几个长得让人讨厌的野蛮人来访,并不时地问一些有关巴斯尔船长的问题,我马上想到这是福尔摩斯不想让人知道他那令人生畏的身份,而在某处乔装改扮、隐姓埋名地办案。福尔摩斯在伦敦至少有五个不同的住处。在这些住处里,他可以随时改变自己的身份。
他没有透露他正在办理的案子,既然如此,我只能不闻不问。有一天他没有吃早饭就出去了。我刚坐下来吃饭,就看见他头戴礼帽大踏步走进来,腋下夹着的雨伞像一把有倒刺的短矛。
“福尔摩斯!你就这样带着那把破伞在伦敦转悠吗?我的天,我真不敢想象。”我大声叫了起来。
“我一路跑到肉店,然后又跑了回来。”
“肉店?”
“是啊,我亲爱的华生,早餐前锻炼一下身体是非常有益的。现在我的胃口好极了,我敢打赌,你肯定猜不出我今天早上进行了什么样的锻炼。”
“我没有兴趣猜那些无聊的事情。”
他边倒咖啡边笑着悄悄对我说:“要是你刚才在阿拉迪斯肉店的后面,你就会看见一位穿着衬衫的绅士正把雨伞当成武器,疯狂地去戳一只挂在天花板上的死猪。我没费什么劲就把死猪戳穿了,我太高兴了。你难道不想试一试吗?看起来,你的精力和我一样旺盛。”
“我,我才懒得动呢!真弄不明白你在搞什么名堂。”
“因为我觉得这与伍德曼李惨案有关。”
“我可以进来吗?”这时有人打断了我们的谈话。
“啊,霍普金斯,欢迎欢迎。昨晚收到你的电报后,我一直在恭候您。和我们一起吃点东西吧。”
我们的客人三十岁左右,虽然身着素雅的花呢衣服,但仍保持着那种穿制服时的笔挺,这就显得他非常干练和机警。我认出他是福尔摩斯寄予厚望的年轻警探,全名叫斯坦莱·霍普金斯。我们这位著名的业余侦探的科学办案方法,使这个年轻人像小学生一样对他充满了钦佩和敬意。看样子霍普金斯遇着麻烦事了,神情十分沮丧,一进门就坐了下来。
“先生,不用了,我已经吃过早饭了。我昨天来伦敦汇报,晚上没有回去。”
“你汇报的案件现在怎么样了?”
“先生,失败了,完全失败了。”
“一点也没有进展吗?”
“丝毫没有。”
“啊!上帝,不管怎么说,我一定得查查这个案子。”福尔摩斯说。
“福尔摩斯先生,您知道,这个案子本来给了我一个很好的机会,但我却没有把握住,现在您查这个案子,我太高兴了。看在上帝的份儿上,帮人帮到底,您去我那里帮我好吗?”
“没问题,这个案子的侦察报告和已经掌握的证据我刚才都仔细看过了。顺便问一下,在做案现场发现的那只烟丝袋,上面有没有可追查的线索?对此,你有什么样的看法?”
霍普金斯好像吓了一跳。
“先生,那海豹皮做的烟丝袋里,有死者的名字缩写字母,这肯定是他自己的烟丝袋。另外说一下,他以前捕过海豹。”
“可是他并没有烟斗。”
“是的,先生,在现场我们没有找到烟斗。他的确极少抽烟,这些烟丝大概是为朋友准备的。”
“就算是吧,如果我来处理这个案子,我会把烟丝袋作为调查的起点,这是我的一点看法。
你把这个案子发生的经过和主要情况再简单介绍一下。因为我的朋友华生医生对这个案子一无所知,我也想进一步了解案情。”
斯坦莱·霍普金斯从他的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举着对我们说:“这是份可以说明死者彼德·卡里船长一生的年谱。船长生于一八四五年,现年五十岁,他捕捉海豹和鲸鱼可算得上是个老手,几乎没有失手过。他当上丹迪港的捕豹船“海上独角兽”号的船长是在一八八三年,一连几次出海都收获颇丰。为了给自己留下个美好的回忆,在一八八四年,也就是第二年,他就离开了海上。之后,他开始了好几年的旅行生活,直到买下了一个名叫伍德曼李的小庄园,旅行生活才算结束。他在庄园里住了六年,一星期前遇害。这个庄园位于苏塞克斯郡,靠近弗雷斯特住宅区。
“在日常生活中,他算是个严格的清教徒,他性格怪僻,不爱说话。有些时候与人格格不入,这显得他很特殊。他有一个妻子,一个二十岁的女儿,还有两个女仆。他经常喝得醉醺醺的。一喝醉了,就打人。他经常在半夜把妻子和女儿打得在院子里四处躲藏,直到全村人被惊醒,把他制服后为止。为此,他家的气氛很压抑,女仆们受不了这种压抑,便经常辞掉工作。
“有一次,老牧师到他家中指责他的行为不端,他就殴打老牧师,因此遭到传讯。福尔摩斯先生,你很难遇到比彼德·卡里更残暴的人,总而言之,他不是个好人。据说,他当船长时性格就十分暴躁。他皮肤特别黑,留着一把又浓又密的黑胡子,周围的人都很怕他,他的同行都叫他黑彼德。邻居们对他也是又恨又怕,一见着他都绕道走,惟恐避之不及。自从他遇害后,我还没有听谁说过一句惋惜的话。
“福尔摩斯先生,死者有个小木屋,这点在调查报告中提到过,可能您的朋友还没有听说过这一点。小木屋只有一间,长十六英尺宽十英尺,离他家大约有几百码吧。他天天晚上在小木屋里睡,可能由于怀旧的缘故,他把小木屋叫做‘小船舱’。这个‘小船舱’对于别人来说是块禁地,惟一的一把钥匙装在他自己的口袋里,像铺床、收拾屋子之类的杂活从不用女仆插手,都是自己干。木屋的四壁都有窗户,但在人们的记忆中,那挂着黑色窗帘的窗户从来没有打开过。其中有一扇对着马路的窗户。当晚上木屋里面亮着灯时,路过的人们便猜想着黑彼德是不是又在里面喝酒,并对它指指点点,案件调查中几点明确的情况就是从窗户得来的。
“福尔摩斯先生,有一个名叫斯雷特的石匠您还记得吗?他在出事的前两天夜里,大约是一点钟的时候,从弗雷斯特住宅区往家走。路过小木屋时,由于好奇,他透过树丛朝亮着灯的窗户望去,看到一个人头部的侧面像,而且还非常清楚。这个人留着短胡子,并向前翘着。
他对我发誓说,这个人绝不是彼德·卡里,因为船长没有那样的胡子,这一点他非常熟悉。
我对石匠的话表示怀疑,因为马路离窗户挺远,不可能看那么清,况且他还在酒店里喝了两个小时的酒。谋杀是在星期三发生的,而石匠说的是星期一的事。
“星期二那天,彼德·卡里又喝醉了,那张通红的脸使他看上去像一头凶暴的野兽。他在他家的周围来回走着,嘴里还不知骂些什么,家里的女人一听到他的声音便不寒而栗,在他回来之前都溜之大吉了。他像往常一样,深夜去了小木屋。凌晨两点,他的女儿听到了从木屋方向传来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喊叫声。他女儿晚上睡觉没关窗户,听得比较清楚,但她没有放在心上,因为她父亲喝醉之后经常大喊大叫。有个女仆看到木屋门开着的时候,已是早晨七点钟了。因为黑彼德令人望而生畏,所以一直到中午才有人壮着胆子去悄悄地看他到底怎么样了。到了门口,那屋里的惨象把人们吓坏了,一个个掉头飞跑。回村后,有人报告了警察。不到一小时,我赶到木屋现场,接手这个案子。
“当我把头探进小木屋时,我也吓了一大跳。福尔摩斯先生,您知道我平时办事非常冷静,但这一次我确实不能保持冷静。墙壁和地板上都是血,简直像个屠宰场,成群的绿头苍蝇嗡嗡地飞着。让人感到恶心。这个‘船舱’确实名副其实。屋子一头有张床,旁边有个水手柜,墙上有图表和地图,还贴着一张‘海上独角兽’号的油画,非常醒目。在一个架子上居然还摆着一排航海日记。看着这一切,人们仿佛真的置身于船长的舱里。但屋里的惨象,又把人们拉回到现实中。一把钢制的鱼叉穿过船长的胸膛,深深地扎进身后的木墙上,让人觉得他像一只被钉在硬板上的硬壳虫。当然,他早死了,他那张因痛苦而扭曲的脸,显得胡子更加向上翘着。人们都在小声议论着,猜想他为什么被杀。
“福尔摩斯先生,我运用了您常用的方法——不许任何人搬动任何东西,然后把屋外的地面和屋里的地板都做了详细的检查。但结果令我失望,没有发现任何脚印。”
“你真的可以确定你没有发现脚印?”
“先生,我可以对着圣经向您发誓,确实没有发现脚印。”
“霍普金斯,你听说过会飞的动物会作案吗?我经手过许多案子,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只要罪犯有两条腿,他一定会留下脚印。真难以想象,一个运用科学方法的侦探,会在一间溅满血迹的屋子里没有发现任何线索,由此可以看出,你并没有仔细检查现场所有的东西,再狡猾的罪犯都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
年轻的警长被我朋友一番讥讽后,脸红一阵,白一阵,皱着眉头对我们说:“福尔摩斯先生,我当时太蠢了,居然没想到去找您,可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当时屋里确实有几样值得特别注意的东西。那把用来谋杀的鱼叉便是其中之一。从现场看,那把鱼叉应该是被人从架子上一把抓下来的。架子上还有两把鱼叉,只有放第三把鱼叉的地方空着。鱼叉的木柄上刻着‘SS,海上独角兽号,丹迪港’的字样。由此可以推测,凶手和死者发生过激烈的争吵,愤怒中,凶手顺手操起置人于死地的武器——鱼叉。由于彼德·卡里穿着衣服,而且凶杀发生在凌晨两点。因此我们可以推断死者与凶手有约会,桌上的一瓶罗姆酒和两只用过的杯子也说明了这一点。”
“你分析得不错,这两个推断都分析得很有道理。屋里除了罗姆酒外还有其他酒吗?”福尔摩斯问道。
“有,水手柜上面的小酒柜里还摆着白兰地和威士忌。这些酒瓶没被打开过。显然没有人喝过,因此,这些没喝过的酒对我们用处不大。”
“话别这么说,我看小酒柜还是比较重要的。”福尔摩斯说,“好了,关于酒就到此为止吧,你再给我们讲讲其他你认为与此案有关的物品吧。”
“桌上放着一只海豹皮烟丝袋。”
“它在桌子的什么位置上?”
“在桌子的正中央,我已经把它仔细检查过了,袋子翻口里面有‘P. C.’样的字母,里面有半盎斯水手们常抽的味道辛辣的烟丝,做袋子的海豹皮上还有毛,没有加工过,上面还有根小皮绳可以把它系住。”
“太好了!还发现了什么?”
斯坦莱·霍普金斯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外面已经磨得起了毛的黄色笔记本,翻开后,可以看见里面的纸张也发黄了,这说明它存在的时间已经很长了。笔记本的第一页上有人名的字母缩写“J.H.N.”和日期“1883”。福尔摩斯把它摆在桌上,非常仔细地检查着。我和霍普金斯的目光也越过他的肩膀,盯着笔记本。笔记本的第二页上印有“C.P.R.”三个字母,再翻后面,连着都是数字,再往后翻,在写有国家和地名的地方后面都有一些令人不解的符号和数字。
“对于这些符号和数字你有什么看法?”福尔摩斯问。
“这些符号和数字容易让人联想到交易证券的一些凭证。我认为‘J.H.N.’或许是某个证券拥有者的名字缩写。‘C.P.R.’也许是另外一个人的名字缩写。”
福尔摩斯说:“想一想,加拿大太平洋铁路的简称是不是也是‘C.P.R.’?”
斯坦莱·霍普金斯一拍自己的脑门,小声的骂着自己真愚蠢。
“您说的对极了!”他大声嚷嚷着。“我们只要弄清楚‘J.H.N.’三个字母代表什么,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我查过证券所的所有凭证,发现在1883年证券所所有经纪人名字缩写都不是‘J.H.N.’,可我觉得‘J.H.N.’是个突破口。福尔摩斯先生,这三个字母也许就是凶手的代码,这一点您必须得考虑到。另外,我认为记录大量有价证券的笔记本应该算做案发现场的重要物证,请告诉我们这次凶杀的真正起因吧。”
案情的发展完全不是福尔摩斯想象中的那样,他脸上的表情说明了这一点。
“我同意你的看法,”他说,“这本没有在调查报告中提到的笔记本,使我的想法有了一些转变。我得重新考虑这个物证的重要性。对了,你追查过笔记本里记录的证券了吗?”
“现在正在取证。我认为这些有价证券的主人也许都在南美洲,因为距离较远,可能得花相当一部分时间,才能查出这些证券拥有者的姓名及他们的简历。”
福尔摩斯想从那个发黄的笔记本中发现些什么,他一直在用放大镜仔细研究着。
“这儿有点不干净。”他说道。
“先生,我对您提起过,笔记本是从沾有血迹的地板上拾起来的。”
“血迹在笔记本的什么部位?上面还是下面。”
“是下面,也就是与地板接触的那面。”
“这就说明在凶杀之后,笔记本才落在地板上的。”
“您分析得对极了,福尔摩斯先生。而且我还敢肯定,这个笔记本是凶手在忙于逃跑时不小心跌落的,它掉的位置说明了这一点。”
“我猜想你没有在案发现场找到这些证券,对吧?”
“确实如此。”
“你是否有证据可以证明,这是一起谋财害命的案件吗?”
“因为屋里的东西仿佛没有被翻过的痕迹,所以我没有证据证明这一点。”
“有意思,真有意思,”福尔摩斯嘴里念叨着,突然他问,“现场是不是还有把刀子?”
“是的,先生,确实有把刀子,它就在死者的脚旁边,刀还在刀鞘里放着。刀子是死者的遗物,他的太太证明了这一点。”
福尔摩斯低着头不知在想些什么。
“我认为我有必要去现场调查一下。”福尔摩斯开口说道。
“太感谢您了,福尔摩斯先生,您这个决定终于让我可以松口气了。”斯坦莱·霍普金斯又跳又叫,兴奋得不知该干什么好了。
“走吧,咱们该出发了。”福尔摩斯对年轻的警探摆了摆手。
“霍普金斯,你去叫辆马车。华生,如果你能和我一起去,那就再好不过了。本来一个星期前就该去,那样将对我们的案件有重大突破,但是现在去还来得及,在现场也许还能发现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