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协议是赡养人之间自愿协商订立的以共同对被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为主要内容的协议,与一般的民事协议有很大的区别。一般的民事协议中的协议,双方权益和义务是对等的,任何一方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而赡养协议不具有这个特点,其规定的是赡养人应履行和如何履行赡养义务,且必须征得共同赡养的老年人的同意,方能有效。一般来说,赡养协议不仅包括物质赡养内容,也包括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要求。具体而言,赡养协议书一般可包括以下内容:
1.热心孝敬老年人,不歧视、谩骂、侮辱、殴打、虐待和遗弃老年人。
2.主动赡养老年人,规定赡养人之间对老年人生活费的负担份额、给付方式,也就是对老年人吃、穿、住、医、用等物质供应的承担份额、承担方式。
3.保证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或略高于家庭成员的平均水平。
4.老年人生病就医后,赡养人之间对老年人所花医疗费的承担份额、承担方式。
5.赡养人对农村老年人所承包田地耕种责任的分担方法等。
6.尊重老年人的财产所有权,不侵吞强占老年人的财产,不向老年人提出经济方面的不正当要求。
7.尊重老年人的婚姻自由,不干涉其离婚、再婚和婚后的生活。
8.保证老年人的休息和娱乐,不要求其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9.赡养人协商的其他内容。
苗怕胎中晒,人怕老来贫。
——俗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