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红伶:侯艳的艺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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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和黄宏、郭达比小品

拍电影、唱戏、做生意,侯艳的日子过得忙碌。

1996年,在宁夏的同行眼里,她是个多面手,是个敢干、敢闯的青年女演员。

银川市群艺馆要排一个叫做《夜市》的小品,送去参加在山东潍坊举办的“重钢杯”全国小戏小品大赛。但找不到合适的女演员,正在发愁。

有人推荐宁夏秦腔剧团的侯艳:“她什么都会演,找她准行!”

群艺馆领导找到侯艳发出了邀请。侯艳一看是小品,犹豫了一下:“小品我可是没演过,能行吗?”

“能行,能行,你的悟性好,一定能演好!”

有了鼓励,侯艳敢于挑战自我的勇气迸发出来,她决定拿下这个小品角色。

就这样,她进入了《夜市》的排练。

为了拿出好作品代表宁夏参赛,群艺馆专门请来国内知名艺术家董小吾做艺术指导,宁夏著名丑角表演艺术家钟新民担当执行导演。

董小吾,著名编剧、导演,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歌舞团首任团长,著名歌剧《刘胡兰》创作者、导演,著名歌星苏小明的父亲。是把宁夏艺术作品推向全国的第一人,被誉为宁夏文艺界的“国宝”。

钟新民,著名秦腔表演艺术家,是宁夏1939年成立的著名秦腔教育表演团体“庚辰俱乐部”的优秀学员,是宁夏秦腔界的老前辈。

有了这两位前辈大师的指导,《夜市》的排练渐入佳境。董小吾和钟新民对演员要求严格,每一句台词,每一个眼神,每一个手势都要表演得入木三分。

小品讲究演员配合默契。自从参与《夜市》排练,侯艳就十分注重与其他两个男演员的沟通,力求达到心有灵犀,更好地完成角色。

排练最后经过多层把关,得以完成,被制成录像带,送到大赛评委那里。不久,群艺馆得到通知,《夜市》过了初赛,可以去山东潍坊参加复赛、决赛了。

于是,由董小吾带队,侯艳等人一行奔赴山东。这时已是春天,山东潍坊正在举办国际风筝节。初到潍坊,侯艳一下车就被花花绿绿、各式各样的风筝吸引住了。

董小吾解放前就在文艺战线作过突出贡献。1948年,由董小吾等人集体创作的歌剧《刘胡兰》一举成名,奠定了他在中国戏剧界的地位。他参加过开国大典,受到过毛主席接见。1979年执导《蔓苏尔》,使该剧成为宁夏第一台晋京获奖剧目。

这些荣誉使董小吾的身份非比寻常。他到达潍坊后,住宿、接待得到了有关部门的专门照顾安排,体现了人们对老一辈艺术家的敬重。

全国小戏小品大赛汇集了国内小品精英,如:黄宏、郭达、句号、楚智博等。

大赛前后十多天时间,从抽签到进入复赛,侯艳和其他两位男演员满怀信心地站在舞台上,他们肩负着为宁夏人争光的重任。

《夜市》终于以精湛的表演进入了决赛,侯艳等宁夏演员要与黄宏、郭达等小品演员一赛高下了。

决赛中,侯艳看到自己在小品表演上与黄宏、郭达等演员存在很多差距,表演的纯熟度以及对人物的把握相形之下差了很多。

最后,黄宏、郭达的小品《杨白劳与黄世仁》获得表演一等奖。这个小品后来进入了当年的春晚。侯艳等表演的小品《夜市》荣获表演三等奖。

在群星荟萃的全国性赛事中,能拿上三等奖已经很不容易了。返回宁夏后,群艺馆领导向他们表示祝贺。

侯艳心里却对此不满足,她总希望无论演电影、戏曲还是小品,都要达到最好,这才是她追求的最高艺术境界。于是,她暗自努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