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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为钓,非为鱼

我国古代的“钓鱼得书”典故说:“吕望年七十,钓于渭渚,三日三夜,鱼无食者。与农人言,农人者,古之先贤人也。谓望曰:‘子将复多钓,必细其纶,芳其铒,徐徐而投之,无令鱼骇。’望如其言,初下得鲋,次得鱼鲤,刳腹得书。书文曰:‘吕望封于齐。’望知当贵。”

作为谋生手段的钓(打)鱼,属于原始渔猎活动之一,在文明社会之前就有了。在典故中,吕望钓鱼,“钓”的是一次与“先贤”的际遇,其“吕望封于齐”之书,就像一条有求必应的“上上签”。同理,作为休闲娱乐的钓鱼,意在钓,而非鱼。

工作余暇,垂钓于青山碧水之间,微风弱柳,轻波微漾,那是一种“人疑天上坐,鱼似镜中悬”的奇妙仙境。给钩上饵,尽情甩向水中央,然后聚神于一点,或闭目养神,或赏波观浪,悠闲自得。此时,不管是风动还是鱼动,都会激起你的全神贯注,若是鱼上钩,自然是其乐融融,即使鱼不上钩,也会有一张一弛,一紧一松的人境合一,无物无我的闲情仙意。

用《钓客清话》中的话来说,即“把竿垂纶,可养心、怡神,去忧愁,息躁虑,调伏激情此时此境,最大的快乐是垂钩,而非得鱼也”。17世纪英国作家艾萨特·沃尔顿,在他的《钓客清话》一书中指出“垂钓是近于作诗的”,“钓鱼——沉思者的娱乐。”

为钓,非为鱼,这才是休闲娱乐的钓鱼。茫茫天地,万物殊同,人为鱼饵,鱼亦人饵。若一心为鱼,不得鱼不休,甚至为没有钓到鱼郁郁不欢,自己反而为鱼所钓。初唐诗人沈栓期的《钓竿篇》中也有一名句:“为看芳饵下,贪得会无签。”其意不但指鱼禁不住香饵之诱而抢食上钩,落为人签,而且巧以鱼喻人,警诫世上求王取金、贪得私利的贪婪之徒难免不被世网所牵。我想“贪得会无签”这句富有哲理性的警示,应该对为鱼而钓者有所憬悟吧。

为鱼,为签?为鱼,为钓?本无明确的对错之分,全在于垂钓者的目的所向。积极的人,像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消极的人,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想法往往决定我们的生活,有什么样的想法,就有什么样的未来。

所以,对于把钓鱼当作休闲娱乐的人,应该坚持这样一种心态:钓鱼之意不在于鱼,而在乎悠然与快乐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