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血与火的历史锤炼,人类步入了阶级社会。夏部落首领禹,打破“禅让”制,组建军队,建立了世袭的夏王朝,标志着奴隶制国家的正式诞生。关于夏代的具体情况,一般认为河南偃师二里头文化代表其社会部分面貌。
商朝是我国历史上第二个奴隶制时代。由于有地下大量甲骨文及其他文物的出土和古书的记载,使人们对商代的伦理道德观念有所了解,其特征是氏族血缘关系的存在;祖先崇拜和天神崇拜的结合;伦理思想和宗教意识搅在一起等。由于当时人的思维能力低下,系统的伦理学说还没有形成,正如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所云:
“我们翻遍卜辞,没有发现一个抽象的词,更没有关于道德智慧的术语。卜辞中的意识形态:第一,着重时间观念;第二,着重空间观念;第三,着重数量观念。时、空、数三种观念所以普及,是人类对自然斗争和部落间的战争所促成的。社会内部的权利义务观念还没有明显的标志。”
此处“社会内部的权利义务观念”实际上就是伦理道德观念。由于“社会内部的权利义务观念还没有明显的标志”,所以,卜辞中的祸、咎、不利、不吉等字,是全体族员对自然与外族的宗教意识,还不是一般权利义务思想的表现。在卜辞中,固然已经出现了孝、德、礼等字,但这些字的内涵并没有多少伦理道德的含义。据考证,卜辞中的孝与老、教相通;礼则是指盛有双玉的祭器。因而,这些字还不能作为道德规范来使用。
约在公元前1100年,周武王灭商,建立了新的政权,时间是约公元前1100年至公元前771年,这时,原先在殷商卜辞中已经出现的孝、德、礼等字,开始具备了独立的道德意义。如周王以文、武、康等字命名,就开始具有了伦理道德的涵义。西周初期的统治者,总结了夏、商兴亡的历史教训,提出了“以德受命”、“以德配天”的思想,为自己的统治制造理论根据。在周公姬旦的许多谈话、命令里都贯穿着伦理思想。他认为德是由天所命的,商朝灭亡是因为“惟天不畀,不明厥德”,而周代兴起也是因为“上帝”和“皇天”给他们以德。周公总结了一套以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为主要内容的伦理道德规范,认为这是由上帝赐予民众的行为规范。由此可见,西周的伦理思想带有明显的神秘色彩。
大约从晚商至春秋,信作为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一项重要内容首先开始出现在金文上。金文是刻铸在青铜器上的文字,即青铜器铭文,又称钟鼎文。如中山王鼎上就铸有“余知其忠(信)也”的文字。以后,青铜器上铸信字的还有战国中山王方壶铸“忠信”二字等。
随着信道德观念的逐渐系统化,我国最早的一批文献资料上也出现了关于信的记载:
如,《易传·系辞上》:“言出乎身。”意思就是说言语是从人的身体发出,人说话要兑现,要身体力行。在金文中,如中山鼎王上的信字,也是由言和身组成。言与身组合成信,十分形象地体现了信的思想内涵。
《易传·系辞上》还说:“人之所助者,信也。”
《易传·乾·文言》:“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
《易·中孚》:“信及豚鱼也。”
《易·革》:“信志也。”
《易·大有》:“信以发志也。”
《易传·系辞下》:“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意即诚挚待人,严守信义。
而“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反映的是上古时期,人们守信约而进行商品贸易活动的情况。
《易传》是《易经》的一部分。《易经》原名《易》、《周易》,是儒家经典六经之一。《易经》是巫史们积累大量筮辞,经过筛选、整理、编排而形成的一部占卜用书。经文从乾、坎、艮、震、巽、离、坤、兑八卦演成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用以预卜吉凶。六十四卦每卦有卦辞,每爻有爻辞。卦辞、爻辞合起来就是《易经》的经文,解释“经”的部分就是《易传》。《易传》的价值在于它对自然和社会变化的论述,富于朴素的唯物论和辩证法思想,是一部很有哲理的著作,而它对于信的述说,标志着信伦理道德在先秦以前已经开始逐渐成为中国古代伦理道德观念的一个组成部分。
六经之一的《诗经》是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分风、雅、颂三部分,基本上是民歌,多为西周末和春秋前期的作品。《诗经》中除了农事诗、庙堂祭祀颂歌以外,也有关于吟信的词句,如:
《卫氓》:“信誓旦旦。”
《郑风》:“无信人之言,人实不信。”
《风》:“大无信也,不知命也。”
《王风》:“谓予不信,有如日。”
《小雅》:“慎尔言也,谓尔不信。”
《大雅》:“成王之孚下士之式笺”;“王道尚信,则天下以为法。”
《召驺》:“驺虞义兽也,白虎黑文,不生物,有至信之德则应之。”意思是说至信可以感神。
我国最早的历史文献汇编《尚书》中也有关于信的记载。如《书·康王》云:“信用昭明于天下”;《周书》曰:“允哉允哉,以言非信则百事不满也”等即是。
有了文字,人类的伦理道德观念就开始由经验型逐渐走向理论型。那些铸在青铜器上的信,那些写在书本上的信,宣告着我们的先民们已经跨入了文明的门槛;那些用熊熊烈火锻造出来的信,那些从先民们的心智中宣泄出来的信,标志着中华民族在思想文化上走在人类文明史上的最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