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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善为士①者,不武②;善战者,不怒③;善胜敌者,不与④;善用人者,为之下⑤。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⑥,古之极⑦。

【注释】

①士:这里指的是领兵打仗的人,即将帅。

②不武:不逞勇;武。

③不怒:怒:一说强悍。一说愤怒。两者皆通。

④不与:与:有两解:一说是对付、应付的意思;一说当争、斗讲。今从后解。景龙碑、傅奕本等多种古本皆作“不争”。

⑤善用人者,为之下:善于用人的,对人态度谦下。

⑥配天:符合自然的道理。

⑦古之极:极,准则,标准。古之极,古来最高的准则,在这一章中,老子阐述了他的军事、战争观。他认为“武”、“怒”都是暴烈的表现,是一种侵略的行为。老子希望将帅是“不武”、“不怒”的,而当战争迫不得已、不可避免时,又应当“不争”,不可嗜杀。这些,与老子曾经阐明的“不以兵强天下”(三十章)、在战争中以慈而战、以慈而守(六十七章)等主张是一致的。

【译文】

善于作将帅的人,是不逞勇武的;善于作战的人,是不靠强悍的;善于战胜敌人的人,不在于动辄跟敌人争斗;善于用人的人,对人态度是很谦卑的。这叫做不与人争的“德”,这叫做利用别人的力量,这叫做符合自然的规律,这是古来就有的最高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