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明日中国:走向城乡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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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整体推进现代化的历史大趋势

3.2.1 城乡一体化是社会进步、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必然产物城乡关系的发展演变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程度、发展的水平紧密相关。城乡分离、城乡对立、城乡发展上产生的差别,是一定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反映,是不可避免的。城乡分离和对立问题的最终解决,并不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意志和良好愿望,归根到底靠社会生产力发展来实现。生产力发展达不到一定程度和水平,城乡之间的对立和失衡就不可能消除,城乡关系的完全协调、融合也不可能实现。与过去比,我国城乡生产力均有迅猛的发展,在经济不断增长,社会全面开放的今天,我国城乡联系日益紧密,城乡相互作用也日益加强,无论是传统的城市发展观还是传统的农村发展观,最终都将被现代的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观所取代,这是毫无疑问的。事实上,从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规律来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本身是一个耗散结构系统,城乡之间互为开放和互为关联,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本特征和运行规律。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趋势表明,城乡之间的分割、封闭是违反客观规律的。随着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随着城乡物质财富的不断扩大,必将一点一滴地填平城乡之间存在的鸿沟,一步一步地缩小城乡之间诸多方面存在的差别。城乡从开放到协调,再到城乡融合即一体化,这乃势所必然。十六大报告提出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这无疑为我们正确处理城乡关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目标提供了新的的发展思路。按照这条发展思路顺势而上,我们就一定能加快城乡一体化的进程。我国现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已经达到了这个要求,决定了我国城乡协调融合发展要走城乡一体化。

3.2.2 城乡一体化是变城乡“二元”结构为“一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的必由之路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对于保证建国后的社会稳定和工业化的资本积累起了积极作用。但是,建筑在城乡“二元”结构基础上的我国工业化发展模式是一种比较极端的模式,一开始就蕴藏着许多不可克服的矛盾:一是城乡不平等交换的长期存在,造成了农业的停滞和农村的贫困,反过来又制约了工业和城市的发展。交换中一方受益、一方受损使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越来越突出。二是城乡分离状态造成了工业化同城市化的脱轨,最终造成城市化的萎缩。三是在人民公社制度下,农民除了招工、当兵、上大学外,被严格限制在农村生产的半军事化和分配的平均主义之中,极大地遏制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民的自由流动,农村经济长期处于贫困状态。四是城市劳动就业和保障制度使城市职工形成一种贵族化倾向,利益刚性难以触动,市民则形成一种缺乏责任的权利本位主义的观念,养成一种惰性心态。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城乡长期存在着较大的城乡差别、工农差别、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建立城乡平等和谐的关系,一直是我们共产党人孜孜以求的目标和愿望,这不仅关系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而且关系到工农联盟、社会公平。如果城乡差别问题长期得不到缓解,将会从根本上影响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心。近年来,城乡差别总的来说趋于缩小,但在某些层面,如城乡居民的收入差别、消费水平的差别又呈扩大的趋势。如何缩小三大差别,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努力的过程,也是一个系统工程。现在看来,缩小三大差别,不能靠城乡各自孤军作战,不能在城乡各自领域、各自范围内自我奋斗。城乡间存在着客观的内在联系,需要城乡联合起来,把发展的立足点置于城乡一体化的基础上,这样就能在城乡发展的指导思想上和战略思想上、在城乡发展的政策措施上,充分发挥城乡各种综合优势,双向努力,调动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协调发展,尽快破解我国“三农”难题,才能一步步缩小城乡三大差别。反之,离开了城乡统筹发展,不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就城市论城市,就农村论农村,就农民论农民,在城乡对立、分割的体制下谋求各自的发展,不要说消灭三大差别这样的艰巨、长远的难题,就是目前农村面临的许多现实问题也解决不了。如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离开了城乡统筹发展是十分困难的,是不可能进行大批量转移的,而不转移农民,减少农民,就根本不可能解决“三农”问题,当然也谈不上一体化问题。

3.2.3 城乡一体化是城市化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趋势

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城市脱离农村,产生城乡差别。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口的剧增,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同步,在城乡差异不断拉大的同时,乡村发展也产生了城市化的要求与趋势。中国的城市化并非和工业化同步,具有滞后性,但也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产物,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趋势。

适应工业化、现代化发展,以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为特征的人口城市化与以农村人口“离土不离乡”为特征的乡村城市化同时并存,共同推动城市化进程。不可否认,“农村人口流向城市”与“农村人口离土不离乡”的两种城市化形式对早期的城市化发展的确起到巨大的推进作用。但是,随着城市化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人口城市化与乡村城市化均在实践中暴露出各自的弊端。一方面,在城市自身人口不断增长的同时,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又大量地流向城市,这必然加大了城市的人口压力。人口过度增长必然超出城市所能承受的负荷,从而导致能源、交通、环境、住房、就业、治安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城市的承受力是有限的,不可能完全地、有效地消化源源不断地从农村流入的剩余劳动力,过重的担子已把城市压得喘不过气来。这不但束缚了城市化的步伐,也束缚了城市的发展,加深了城乡之间的矛盾。以农村人口流向城市的人口城市化方式只能是城市化早期自发的前导过程,不可能主导城市化全程。另一方面,农村人口“离土不离乡”、就地转移,进入乡镇企业。这对农村人口过度流入城市有一定的缓解作用。城市不可能完全吸纳农村的剩余劳动力,那么,“就地转移”的方法是可取的。然而,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乡镇办企业是一种分散的工业化,这不但存在生态环境变坏、耕地面积减少、经济效率低、代价大等弊病,而且由于农村自身条件的限制,乡镇工业自身的发展也不理想。它们在占用了现代工业所需的资金的同时,却生产出低质高耗的产品;它们亦受到先进的现代工业发展的威胁,管理、技术、资金、能源各方面都掣肘其发展,却又苦于无升级能力,从而产生了生存危机。实践证明,无论城市还是农村,单凭一己之力去推动城市化发展都是举步维艰的。

3.2.4 城乡一体化是乡村工业化、城镇化的最终目标

我国实行的乡村城镇化的发展战略,是全面考虑大中城市和乡村城镇建设、农村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在发展大中城市和国家工业化的同时,实行以农业为基础,大力发展现代化农业和乡镇企业,促进乡村的城镇化建设,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乡村城镇化的水平不仅以城镇的数量、人口、规模、城镇经济占的比重等等来衡量,同时要以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的生产方式、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等是否达到城镇的水平,来评价乡村城镇化水平。

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农业大国,农村人口约占80%。根据我国的国情,我国经济发展决不能将工业高度集中在大中城市,不能将人口大部分聚居在大中城市,不能只重视发展工业而忽视农业,更不能剥夺和牺牲农业,让农民破产进城。因此走乡村城镇化、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道路是我国的正确选择。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走的就是乡村城镇化的发展道路。实践证明,这个经济发展战略是成功的。它大大地加快了农村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城镇化建设的进程。这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农村的发展道路,是我国实现城乡一体化目标的主要途径。

实践表明,乡村城镇化有如下好处:

(1)有利于农村经济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乡村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相互促进,同步发展,有利于城乡各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使城乡资源得到合理的开发和利用,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农村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加速乡村城镇的步伐。城镇化产生城市效应,又促进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进而又可以以工补农,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形成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良性循环格局。

(2)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随着农村工业的迅速增长和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非农用地的增加人均耕地不断减少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势必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而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就可以使农村剩余劳动力找到出路,转向城镇,促进城镇的发展,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发展,提高农业的现代化水平,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

(3)有利于加快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现代化。乡村城镇化对农村的物质生产和文化生活方式产生深刻影响、使农民的落后的传统的生产生活习俗发生深刻的变化,有利于向城市趋同,加快缩小城乡、工农和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三大差别。

(4)有利于减少大中城市的负面效应。乡村城镇化可以减少因人口、工业过于密集在大中城市而带来的住房拥挤、物资供应紧张、运输困难、市政建设压力大以及环境污染严重等负面效应。

3.2.5 城乡一体化是发展市场经济,深化城乡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众所周知,我国的城乡关系在旧中国是一种对峙的剥削与被剥削、压迫和被压迫的经济社会关系。新中国建立以后,在新的制度安排下,城乡从理论上说是一种平等的、互惠互利的关系。但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种种原因,原有的旧的城乡关系的痕迹还明显存在,城乡仍然是一种分割的制度体制。城乡工农业产品不能平等交易,城乡之间要素不能自由流动,城乡居民权利与发展机会不平等,造成城乡二元结构凝固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的滚滚洪流,猛烈地冲破了城乡对立、分割的体制,城乡从封闭走向开放、联合与协作,城乡联系显著增强,城乡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目前城乡关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看,虽然城乡关系从一定程度上说仍处于扭曲状态,城乡协调、融合发展格局远未形成,“城市工业”、“农村农业”的思维定势还有相当市场。随着我国城乡改革向纵深不断推进,市场机制作用的领域不断扩展,市场配置资源的力度不断加强,城市与乡村的经济社会机制如果仍然分开运作,试图在城乡各自领域内分别解决发展过程中诸多深层的矛盾,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显然已十分困难。而将城乡作为一个相互依存、有机联系的统一体,置于同一空间,统一谋划城乡发展,如统一城乡资源配置、统一城乡建设规划、统一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一城乡环境改善已显得十分重要、非常迫切。提出城乡一体化并把城乡一体化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目标,正是恰如其分地体现城乡改革的客观要求,也反映了城乡发展的内在必然性。

我们认为,在中国经济社会矛盾所决定政策价值取向发生重大改变的转型时期,浙江省及时地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战略,这是解决“三农”问题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贯彻以人为本的改革观和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新时期浙江加快推进现代化的主题,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迫切任务,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