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怡,中国船舶总公司第七研究院七○八研究所的一名科技人员,为我国发展气垫船事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她在人生的旅途中只度过了43个春秋。然而,她像一颗晶莹的珍珠,闪烁着光华,留给了人们无限的思念。
华怡在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奉行一种行为准则。这就是:多多地奉献,拼命地奉献,把自己的一切献给祖国,献给事业,献给同志,献给他人;而自己对于社会,则是少少地索取。这种准则刻印在她日常的一切行动中。
有人说,一张车票、一桶废油、一扇门窗是微不足道的。然而,小事往往能反映人的思想品质。一次,华怡到北京出差,工作结束后结伴游览颐和园,一走下公共汽车,她就把车票撕掉,说:“免得和其他可以报销的车票混起来。”
在海上试验时,她看见有人随手把废机油倒在海滩上,觉得这样做既浪费又污染海面,她建议把废油收集起来,拉到收购站卖掉,把钱交给国家。
对华怡为祖国的气垫船事业做出的贡献,人们尊敬她,党和政府不断地表彰她,她先后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上海市三八红旗手”等。然而华怡对于表扬、先进,特别是登报,上电视,总是设法回避。
1984年6月,上海市妇联发信给华怡,要求说:“您是全市妇女队伍中的先进人物,希望结合您实际情况,回顾总结您的成长过程。”华怡回信却说:“自己没有什么成绩,所以我想还是谈谈我们室里的女同志为振兴中华所做的努力吧。”接着,她在信中一连介绍室里七位女同志的种种先进事迹,最后写到:“我室的女同志都很能干,也肯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都值得我学习。”1985年“三八”节前夕,电视台、报社的记者到七○八所采访,请她谈谈自己,她回避;给她拍照,她躲开。记者只得跟踪到她的家里,横劝竖说,好容易才拍了几张照片。然而,记者走后,她竟一夜未眠,第二天一早找到科长,盯着他打电话,关照报社“一定不要登我的照片”。为了宣传上海科技界妇女中的先进人物,电视台的摄像机镜头本来是对着她的,可是她坚决不肯露面。最后,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再三劝说下,华怡勉强同意了,但她又提出一个条件:要同别的女同志拍在一起。同室的女同志被请来了,这才为电视观众留下了几秒钟的珍贵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