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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歪解经典幽默术

歪解经典幽默术就是利用众所周知的古代或现代经典文章、词句作背景,然后作出歪曲的、荒谬的解释,新旧词义、语义之间距离越大,越滑稽诙谐。

在导致荒谬的办法中,喜剧性效果比较强的要算歪解经典,因为经典最具庄严的意味,语言又多为人所共知,一旦小有歪曲,与原意的反差就分外强烈。

在我国,古典书籍多为文言,与日常口语相去甚远,在通常情况下,不要说加以歪曲,就是把它译成现代汉语的口语或方言,也可能造成极大的语义反差,产生不和谐之感而显得滑稽。如一首唐诗中写到一个男子为一个姑娘所动而尾随之,写得很有诗意,可是,如果把它翻成现代汉语的“盯梢”,不但没有一点诗意,反而显得很不正经了。又如,一个语文工作者把唐朝这种轻薄青年翻译为现代汉语的“阿飞”,就变得极其滑稽了,这是由于古典诗歌的庄重的或浪漫的词义作为国人潜在的、共同的意识是相当稳定的,在千百年中已经沉积在人们的无意识中,只要在语义上、风格上稍有误差,人们都十分敏感,以致在还没有来得及意识到为什么,就可能忍俊不禁笑出声来。

写于唐代的《唐颜录》中载有北齐高祖手下有一个幽默大师叫石动筒,他就很善于用歪曲经典的办法在斗智性的幽默中取胜。

有一次石动筒去参观国子监相当于大学,一些经学博士正在论辩,正说到孔子门徒中有72人,在仕途上能够伸展自己的抱负。石动筒插进来问:“72人中,有几个是戴帽子的,有几个是不戴帽子的?”博士说:“经书上没有记载。”

石动筒说:“先生读书,怎么没有注意孔子的门徒:其中戴帽子的是30个,不戴帽子的是42个。”博士问他:“根据什么文章?”

石动筒说:“《论语》上说‘冠者五六人’,五六三十也;‘童子六七人’,六七四十二也,一共岂不是七十二人吗?”

本来孔夫子在《论语》中是和曾子等得意门生谈论自己志向和理想的,说的是能够带着五六个青年,年纪长大到可以戴帽子的和少年六七人,自由地在河边田野的风中漫游,就很如愿了。这是《论语》中很有名的—篇,可是石动筒在这里把约数‘五到六人’和‘六到七人’,曲解成五六和六七相乘以后,又和孔子门徒贤者72人附会起来,这显得很不和谐,因而就充满了诙谐的意趣。

关于石动筒的故事在唐朝的《唐颜录》中很多,下面是歪曲另一经典著作《孝经》的:

北齐高祖有一次会集儒生开讨论会,会上辩论很是热烈。石动筒问博士道:“先生,天姓什么?”博士想北齐天子姓高,因而回答:“姓高。”石动筒说:“这是老一套,没有什么新鲜。正本经书上,天有自己的姓。你应该引正文,不要拾人牙慧。”博士道:“什么经书上有天的姓?”

石动筒说:“先生,你根本不读书,先生不见《孝经》上说过:‘父子之道,天性也’,这不是说得明明白白:天姓‘也’吗?”

石动筒在这里歪曲经典的窍门是用了“性”与“姓”的音。特别是“也”在原文中是语气虚词,没有任何实义,石动筒把虚词违反规律地实词化了,因而就显得特别牵强附会,因而就特别滑稽。

司马迁的《史记》上有一句名言,叫做“一诺千金”,说是秦汉之际,和刘邦一起打天下的武将季布,只要他一答应,多少金钱也无法改变。香港有个笑话就歪曲地解释了这个典故:

有一位女士问先生:“‘一诺千金’怎么解释?”

先生说:“‘千金’者,小姐也;‘一诺’者,答应也。意思是:小姐啊,你答应一次吧。”

把历史英雄的典故,通过词义的曲解变成了眼前求爱的语言媒介,二者之间距离有多遥远,则滑稽的程度就有多大。对于立志谈吐诙谐者,对这一规律应当深深领悟。一般人即使要作暗示性的表达,也都易倾向于就近取譬,然而就近取譬容易抒情,却不容易产生不和谐、不恰当的滑稽感和诙谐感。要使自己的讲话有谐趣,则应从不甚切合的远处着眼,以就远取譬为上。古代典籍之于凡人,一般距离都十分遥远的。既遥远而又歪曲,自然容易生谐趣。古与不古不是问题的最关键之处,最关键仍然是曲解。

如果这种曲解不是一次性的,而是连锁性的,则其谐趣相应层层放大。

有一个县官处理一切事情的唯一依据是一本《论语》,他常说:“人家都说,半部《论语》可以治天下,何况我有整整一本。”

有一天早上,他升堂判处三个贼人。第一个贼人偷了一只小鸡,县官一翻《论语》,便判道:“黄昏时分,将此人处死。”

旁边一位幕僚暗暗对他说道:“太重了!”县官瞪大眼睛嚷道:“《论语》上不是说过:‘朝闻盗夕死可矣’吗?”

其实,《论语》的原文是:“朝闻道,夕死可矣。”

第二个贼偷了一口钟。看过《论语》以后,县官匆忙宣布释放,幕僚莫名其妙。县官说:“《论语》云,‘夫予之盗钟,怒而已矣。’圣人规定盗钟是要宽恕的。”其实《论语》的原文是:“夫子之道,忠怒而已矣。”

他不但读了白字,而且弄错了句读。

第三个是杀人放火的惯犯。县官看了案卷,知道此人的父亲也是个大贼,三年以前已经被斩首。于是他竟马上离座,对贼人纳头便拜,连声说道:

“‘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你是个大孝子,公差无礼,还请见谅。”

这三个案件由于对《论语》的曲解程度和宣判失当的程度越来越离谱,因而显得越来越荒唐,诙谐效果也就随之层层递加了。

这种诙谐故事结构看似复杂,好像难得有这样互相连锁的巧合事件。但是,在编故事的人来说,并不是先有三个故事的巧合于《论语》中的语句,而是倒过来,先在《论语》中选三句可能被歪曲者,以同音异义为媒介,使经典原义与故事中的现场歪曲语义尽可能拉开距离,导致显而易见的荒谬,最后按荒谬的程度顺序编排,把最严重的放在最后作为高潮。

这种歪曲经典的方法很便于放在表演性的幽默,而难于直接用之于人际交往或谈吐之间。但若能改变角度结合其他方法,则仍可以用之于人际交往之间,增加谈吐的谐趣,至少可以在两方面加以引用,首先用以针对自己,即用之于自我调侃,如故作蠢言或故作大言,以大智若愚的姿态出现,使对方与你之间缩短心理距离,增加分享谐趣的渠道。自然,这得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心领神会,对方至少要熟悉你所歪曲的经典,同时对方的智力能够达到明白你是故意歪曲的水平。如果他达不到这种程度水平,把你的故意歪曲,当做无意的错误,还起来纠正你,那就必然导致幽默感的丧失。

在西方有两句经典性格言:“上帝支配众人的生命,”“杀他同类的人有罪,”这是家喻户晓的。有一个西方剧作家让他的人物说了这样一句话:“只有上帝有权利杀他的同类。”由于西方人对原来的两句话有深刻的共识,因而很容易领悟到诙谐之趣。同样是这一句话,如果在中国人中间,那就不会有什么诙谐的效果。

这种方法除了用之于自我调侃之外,还可以讽喻他人。有时不便直接指出对方的错误,可以借讲故事的形式,把对方的错误转移到古人头上去。

当然,这时需要类比得当,而且分寸也需斟酌。如果类比不当,对方可能无所感觉,如果类比过分直露,可能失去分寸,不但显不出你的智慧的丰富,而且招致对方的反感。

立志于谈吐幽默诙谐者切忌“引喻失当”。以歪曲经典之法喻人,既可产生亲切感,也可导致轻浮感,其间分寸,应视具体环境与关系性质灵活掌握。文武之道,一张一弛,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只有在长期的实践中,才能深深体会,准确掌握,此外之“捷径”均非最有效之良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