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上,金钱曾被各个民族广泛地看作一种罪恶或者至少是准罪恶的东西,但犹太人除外。犹太人认为,赚钱是最自然的事,如果能赚到的钱不赚,这简直是对钱犯了罪。
大财阀希尔斯正是犹太商人的杰出代表,他的始祖名为迈耶·希尔斯,少年时在另一个成功的犹太商贾处当学徒。后来自立门户经营古董商店,以贵族巨贾为推销对象。在18世纪后半期至19世纪的动乱期间,因善于应变和经营,获得了巨大的赢利。他的经商手法可以说是犹太商人的典范,他的座右铭把犹太商人的思想表露得淋漓尽致。
为了赚钱,犹太人会绞尽脑汁。
有一个这样的故事:
加利曾为一个贫穷的犹太教区写信给伦贝格市一位有钱的煤商,请他为了慈善的目的赠送几车皮煤来。
商人回信说:“我们不会给你们白送东西。不过我们可以半价卖给你们50车皮煤。”
该教区表示同意先要25车皮煤。交货3个月后,他们既没付钱也不再买了。
不久,煤商寄出一封措辞强硬的催款书,没几天,他收到了加利的回信:
“……您的催款书我们无法理解,您答应卖给我们50车皮煤减掉一半,25车皮煤正好等于您减去的价钱。这25车皮煤我们要了,那25车皮煤我们不要了。”
煤商愤怒不已,但又无可奈何。他在高呼上当的同时,却又不得不佩服加利的聪明。
在这其中,加利既没耍无赖,又没搞骗术,他们仅仅利用这个口头协议的不确定性,就气定神闲地坐在家里等人“送”来了25车皮煤。
这就是犹太人的赚钱高招。
犹太人爱钱,但从来不隐瞒自己爱钱的天性。所以世人在指责其嗜钱如命、贪婪成性的同时,又深深折服于犹太人在钱面前的坦荡无邪。只要认为是可行的赚法,犹太人就一定要赚,赚钱天然合理,赚回钱才算真聪明。这就是犹太人的经商智慧的高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