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 .卖家精英
走在我们前面的人,替我们踏过了水坑,趟过了河流,他们的经验是留给我们最宝贵的财富。
虽然前人走过的路不一定适合你走,但至少我们可以看清他们踏过的水坑、趟过的河流,这样我们再走的时候就会有底气,处理相同的问题更有把握。同理,虽然做淘宝之初的你并没有抱着做一笔大买卖的心理,但开淘宝店铺也是一种创业形式,所以,我们不可忽视前人的经验。
“淘宝再现”
每次和卖家们在群里交流经验时,有一位喜欢自嘲而又经营有道的朋友很受大家瞩目,她的ID① 是妖妖。
有次我对妖妖说:“谈谈你的经验吧。”这时她打出一个流汗的表情,仿佛在自嘲:不敢当啊,我觉得我没有这个资格呀。
众人打趣道:“哟!还不想把秘密告诉我们啊。”
大家一起哄,她就全招了:“好吧,那我可就说了,你们可不准笑话我!我的经验就是三个字———跟人学!”
话音未落,大伙一片大小的表情,有人说:“怎么可能,这年头没有自己的特色还想出头,别美了!”
妖妖不服气:“是真的,因为我也是刚开店不久嘛。我认为,这个时期如果你没什么好主意,千万不要陷在自己的圈子里胡思乱想,应该去看看那些三皇冠的店铺是怎么做的,去问问那些五皇冠的卖家是怎么经营的,这很有好处啊!”
群里沉默了片刻,然后是众人“撒花”的表情,似乎是同意了妖妖的观点? ?
当然,对此我也是表示赞同的。上学的时候,奶奶总对我说:“我走过的桥比你走过的路还长。”每当这时我就会乖乖听奶奶的话。所以,妖妖这么做还是有她的道理的。虽然成功者的经验不一定完全适合你,但其中一定有可以令你学习、借鉴的地方。
“还记得2010年的光棍节那天,淘宝联合无数知名品牌的商家进行了大促销,其中有几家皇冠级的店铺更创下了日销售额几千万元的惊人业绩!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只有你想不到的,而这些店铺留给刚刚起步的我们是什么呢?是经验!这个惊人的业绩也一定会不断地被刷新,这绝不是最后的终点。”这是群里的另一位卖家在妖妖的发言后所作的补充说明。
这位卖家说,记得店铺开张的第一天,她兴奋不已,在群里向众人公布“我终于有自己的小店了”,只要有人上门来就要拉住对方吹嘘一番,最后搞得众人都不得不对她敬而远之。不过现在她明白了,决定回去立刻拜访那些皇冠级的卖家? ?
开店是好事,甚至可以将这件事作为促销的一个理由。但不要忘了,这时是你最应该转变观念的时候。虽然你是店主,但你不是主角,不要再对着自己的店铺和商品自恋了。自己看自己,哪儿都觉得好,但你注意过买家发给你的“无奈”表情吗?你在意过他们的意见吗?
“卖家黄金法则”
所以,在此我要提醒各位亲,眼看店铺就要发布,越是这个时期越要端正自己的态度。此外,还有以下两点需要注意:
不以赚钱为目的的开店都是不可取的。
开店最主要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赚钱。千万不要说“我要通过淘宝实现我伟大的梦想”这类假、大、空的话。根据淘宝网2011年1月6日发布的2010年********显示,以淘宝商场为代表的B2C业务在2010年的交易额高达4000亿元。即使这个数额只有1000亿元,那么,根据销售中的二八法则,80%的收益来自20%的店家,也就是说仅有的20%的店家将分享那800亿元的销售业绩。所以,如果你能成为这20%中的一个,你每天将坐收多少利润?所以,定位、选择、进货、装修? ?接下来的种种其实都是为了赚钱、赚大钱而服务的。不管你今后走出哪一步,也都应该以赚钱为根本出发点,没有利润的事尽量不要做。
转变观念的时候到了,主角配角不要本末倒置。
第一,不要再对自己的店铺和商品自恋。因为它们都是你一手操办起来的,就像你亲自抚养的小孩,怎么看怎么顺眼,这样对你今后的发展是没有任何好处的,只会令你陷进自己的世界无法自拔。
第二,别再抱着“只要商品好,不怕买家不敲门”的态度经营店铺了。卖猪肉的老板为什么一边剁肉一边吆喝,因为他们的重点不在“肉”上,而在“卖”上。同理,你的产品只是你和顾客的一个介质,不需要你时时盯着,你的重点还应该放在顾客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