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具有现代人文道德的、有社会责任感的,又具有现代管理能力的、有创新意识的企业家,就是现代儒商。如果把“儒商”界定为 “商人”是不妥当的。现代儒商应该具备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特点:
1.
以德为立身之本;
2.
坚持实践“利”与“义”相统一的价值观;
3.
勇于竞争和善于竞争;
4.
实现以人为本的管理;
5.
具有开拓创新的意识和能力。这些是现代儒商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但不是他们的全部素质。一方面,由于商人对“儒”的匮乏,使得市场经济缺乏理论上的成熟。商人虽然有极其丰富的商业实践经验,但缺乏文化知识的辅助,很难形成完整系统的理论,规范也就无法用准确的文字加以表述。而“纯儒”,虽有较好的驾驭文字能力,但缺乏实践,也很难形成能够具体指导实践的规范,只能是纸上谈兵。基于上述原因,市场经济要想走向规范化,并且有完整的理论体系形成,就必须由具有“两栖”功能的儒商来完成这一使命。
另一方面, “儒”也为“商”的发展提供了一种规范。这种规范就是文人之间约定俗成的品格或品质。这与商人间那种惟利是图的品行是格格不入的。在儒的这种精神的干预下,儒商的行为受到了严格的制约。同时,传统商业的道德规范和“无商不奸”的程式观念也对儒商的行为产生影响。这种嬗变和胶合必然引发儒商新的思考,继而推动市场经济走向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