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对我国以及东亚的许多国家都有很大的影响,不仅如此,它对我们的管理思想也有着深远的影响。本文通过论述儒商与西方商人在管理思想上的差异,及其各自的利弊来论证儒学并非作古之物,它还是具有现代价值的一面。
和其他文化形态一样,人类的管理思想也有两种主要类型:一种是渊源于古希腊文化传统的西方管理思想,它在近代资本主义的条件下演变为具有一定科学形态的管理理论,从 20世纪初泰勒开始已发展成为科学化的理论体系,对现代人类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另一种是渊源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儒家管理思想,它具有极为丰富的内容和东方文化特色,并曾产生出光辉灿烂的古代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由于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中国的儒家管理思想在近代没有能够与产业革命及资本主义企业经营相结合。 80年代以来,由于日本及“亚洲四小龙”经济的飞速发展,使人们的眼光重新从西方转向东方,开始研究中国古代商人的管理思想在当代社会中的重大意义。日本著名管理学家伊藤肇认为: “日本实业家能够各据一方,使战败后的日本经济迅速复兴,中国儒商文化的影响力,功应居首。许多学者研究后发现,中国儒商的管理思想的长处往往正是西方商人管理中所欠缺的地方。”
美国著名管理学家威廉 ·大内在考察了日本商人的管理的成功之处后,认为对于这种源于中国的管理思想, “我们一旦理解了它,就能够将它与我们自己的组织形式进行对比,并了解我们的环境内还欠缺什么东西。”因此,重新认识中国的传统儒家管理思想,进行中西两大类型商人管理思想的比较研究,正成为当今管理科学发展中的一个“热点”。
那么什么是儒商?简单说儒商就是“儒”和“商”的结合,但对这一比较流行的提法,学术界也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说法。下面列举几种具有代表性的说法:
1.儒商是以儒家理念为指导的、从事商品经营活动的商人。
2.
儒商是把“儒”和“商”相结合的“商”,即把“商”的职业和 “儒”的伦理品德结合起来的市场经济的经济活动主体。
3.
儒商是指有较高文化素养的、有儒家道德观和价值取向的、有自强不息和勇于创新精神的企业家。
根据以上的不同说法本文认为,儒商就是把儒家的价值理想与市场运行本身的法则相结合,并能遵循指导市场活动行为法则的商人。而西方商人本文是指与东方相对的一个概念,主要指欧美各国的商人。
虽然“儒商”定义尚存争论,但现实生活中的儒商作为世界的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其蓬勃发展之势却预示了儒商未来发展前景光明。当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迅速发展也说明西方商人的管理思想也有着自己的价值。那么下面就来论述两者的区别。
管理基点的差别
在管理中首先要涉及到的两个基本要素就是人和物。人与物的关系是管理的基点,管理的实质也就是要实现人与物的最佳组合,从而创造出尽可能大的效益。因此,如何来处理人与物的关系可以说是经营管理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就有两种基本思路:一种是以人为本,通过调动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去实现对物的有效利用;一种是以物为基础,用物来规范和激励人,使人与物达到有机结合,创造出经济效益。
儒家管理遵循的是前一种思路,即以人为本,把人当作经营中最根本的、能动的因素,并通过对人在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关心和激励去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对物的有效利用,创造出优化的经营业绩。在管理上,儒商崇尚的是“贤主劳于求贤,逸于治事”的用人思想, “圣人治吏不治民”的指挥思想, “人君崇明不贵察 ”的控制思想等等,此皆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
与儒商不同的是西方的管理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有重物不重人的倾向。在历史上相当长的时期中,西方的管理者都把人看成是“机械人”、 “经济人”,这表现在管理中首先是根据既有的物质条件,形成一整套规范制度,把人和物都纳入这大套规范化的制度中进行组合,人在实际上是被当作了一种与物同样的因素,是物及其制度的配套物。正如美国学者卡尔·佩格尔斯所说: “在西方世界,雇员基本上是被看作一种生产要素,跟资本是一种生产要素一样。”在这种管理模式中,人实际上被物化,是作为整个物质机器的一个部件而存在着,而不是作为一个有血有肉、会思想、有情感的能动主体。
当然,现代的西方管理也强调人才的作用。但是,这与儒商以人为本为出发点的管理观念有着重大区别。儒商强调以人为本是认识和尊重人,是把人作为主体来对待。而西方商人的管理思想是把人当作一种资本、一种生产要素,还是逃不了人是经营活动中的一部机器。
但是,西方商人这种以物为基础的管理思路以及以制度为本的物质化管理方式,也有其优越性的一面,主要表现在管理有较好的统一性、稳定性、不会因一时一地个别人员的变化而影响整个管理系统的运行,其不足在于对人的主体地位认识不够,劳动者的积极性不能得到充分发挥,这就限制了效益的创造。儒商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能更好、更大程度地发挥被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创造比目标更高的效益;其不足之处在于管理有不少不确定性、随意性,也就很容易造成个别人的变化而影响到整个的企业的正常运行,导致效益明显下降。
管理手段的差别
在运用哪一些手段与方式来实现管理目标的问题上,儒商与西方商人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别。西方商人在管理中运用的基本手段与方式就是理性化的利益机制,即“以理性的契约来确立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利益关系,通过利益上的奖与惩来激励和约束员工的行为,使其驱向管理目标。”与此不同,儒商在运用理性的利益机制的同时,也特别注重情感激励、思想发动和精神动员的作用,把伦理与人情作为激励和约束员工行为的重要因素,甚至把利益机制也打上伦理的色彩。
运用儒家的重人、重信、重义、重情的精神对员工进行管理,督促其实现管理目标,是儒商管理手段的特点。儒商的管理思想认为要时刻考虑如何能使员工由你让他们干好转化为他们心甘情愿的自己干好,使他们在厂同在家里一样,把厂里的事当成自家的事。虽然说制度管理在现代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但还必须有一些情感因素在里面。而中国的儒家管理以 “求善”、 “求治”为目标,恰恰非常强调心理的作用,依靠领导者榜样 “身教”的力量和道德感召力来调动和团结全体群众,达到管理的目标。虽然在中国历史上也有多种管理方式,但以人道、仁义和群体力中心,以心理情感为纽带,以情理渗透为原则的“德治”方式和“内圣外王之”的儒家管理思想则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
应该说,儒商这种把利益与伦理、理性与情感等机制结合起来进行管理的方式是一种更合乎人性,也更为有效的方式。它更能有效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当然它也包含着一种过分夸大伦理精神的作用。
管理组织方式的差别
儒商的企业管理组织方式是家族式的。把“齐家”的原理扩展到各种管理组织的行为中,以“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作为经纬,从纵横两个方面把血缘关系与管理等级制度联系起来,所谓“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以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以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以移于君”,说明这种伦理关系在各种管理行为之中起着关键性的调节机制的功能。
某个企业的模式类似于一个家族,企业的最高执行官就如同家族中的家长,其余职员由最高执行官选择任命。日本工运评论家森田实这样描述日本企业的内部关系:“企业主好比父亲,工会好比母亲,企业中层负责人类似小舅子,劳动者则似挣钱的儿子。日本企业不断向职工灌输以企业为家”的思想,再加上实行“终身雇佣制”、 “年功序列制”,企业与职工结成了“利益共同体”、 “命运共同体”。当然任命也有其一定的规则, “贤主劳于求贤,而逸于治事”是用人的总则;“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是因时用人的原则; “智者取其谋,愚者取其力,勇者取其威,怯者取其慎 ”是因人任事的原则。这就如同家族中的家长认可德才兼备的人来各司职务一样。要这种管理模式能使职工把企业当作自己的家庭,就会使员工与企业同甘共苦,努力使厂家一体。另外,儒商的管理思想也认识到要真正使员工爱岗敬业,以企业为家,就要尽企业之所能,为员工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鼓励员工学习,要制订出一系列的鼓励员工学习的政策等等,真正关心职工。
总结一下家族式的管理方式的优势在于:一是凝聚力比较强,整个企业上下能够形成统一意志,员工有较强的自觉性和能动性,能尽职尽力地为企业而奋斗;二是当家长是一位优秀的人才时,其管理效率较高,能更有效地进行调度,更灵活地去适应市场的变化。其局限性在于:一是对高层管理人才,特别是主要管理人才的选拔带有一定的封闭性,不能做到完全开放地从社会上选取最优秀的人才来进行经营;二是对“家长”即企业首席管理者依赖过重,制度不够完善,因而当“家长”不称职时,企业就会陷入难于摆脱的困境。
西方商人的管理组织方式则基本上是采取契约制和科层制。企业的最高管理者都是聘用来的。企业管理采取分工明确,分层负责,各司其职,按绩付酬。员工与企业的关系是在利益相互依存相互认可的基础上,用契约关系来加以维持的。因此,员工与企业的关系只是以利益关系为转移的不稳定关系。企业不景气时,靠大肆裁减员工来减轻工资支出。员工找到很好的工作单位或薪水更好的职位就会跳槽。过于严密的分工,使得当某一环节出现问题时,容易造成不同方面和层次的断裂,整体运行受阻。对调动整个组织来适应市场的突变也常不如家长式的企业来得更为灵活。而且管理技术的复杂化造成了片面追求管理的数字化、模型化和计算机化的倾向,无视人的心理情感因素和管理艺术的丰富性,以致成为被美国人称为对“象牙之塔中的分析和理财手段的迷信”。总之,这种管理组织方式的特点就是组织制度和结构是理性化的、容易操作的。但是人员的构成是不稳定的,员工与企业本质是相互外在和分离的。
比较了儒商与西方商人的管理思路、手段以及组织方式,不难发现儒商强调的是以内制外,而西方商人则惯用以外制内。比较中可以证明儒学虽是古人之物,其还是具有现代性的一面。
日、韩等东亚各国几十年来在经济上取得了巨大成就,这和对这些国家社会和文化影响极深的儒商文化不能说没有关系。儒商是智力资源的载体,在市场经济、知识经济中,儒商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正是儒商才能承担起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之责,把义和利、富裕和奉献、竞争与合作,自强与自律统一起来,付之于行动。儒商的出现是对“官商”的否定,也是对“奸商”的鞭笞,也是对“俗商”(一个单纯地以收入产出来计算的商人)的抛弃。根据古今中外儒商成功的经验,结合时代特征,我们概括出 6条儒商治商理念: “君子受财,取之有道”的金钱观; “善抓机遇,科学决策”的经营观; “突破现状,推陈出新”的发展观; “求贤若渴、知人善用”的人才观; “以人为本,协调人际”的管理观; “顾客第一、服务至上”的营销观。
总之“儒商思想”就是体现在东方式经营管理中的东方价值观和思想方式,它用以弥补“西商思想”中的工具理性和分析性思维的不足。 “儒者”的“儒家文化”与“商人”的讲求实效、精打细算相辅相成,形成具有儒商特色的企业文化,并运用于工商业实践,是一种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理想经营方式,注定将大行其道。让我们更多的儒家商人成为商海的弄潮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