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妇女生活风俗(中国风俗文化集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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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其他种种

走索汉代百戏盛行,走索表演惊险奇绝,造型优美,惹得士庶引颈长望,文人泼墨激赏。然而,在那段用砖石和竹简编刻成的杂技史上走索者都是男性形象。在隋代日趋浓厚的世俗化都市气氛中,女子才进入了盛陈百戏的“娱乐圈”。《隋书·音乐志》曾记载过“二倡女对舞绳上,相逢切肩而过,歌舞不辍”的优美而动魄的情景。唐代走索几乎成为女子的专门项目,中唐刘言史犹有惊悸地写下《观绳伎》诗,描写了寒食时节一个杂技女演员在广场上的精彩表演:

泰陵遗乐何最珍,彩绳冉冉天仙人。

广场寒食风日好,百夫伐鼓锦臂新。

银画青绡抹云发,高处绮罗香更切。

重肩接立三四层,著屐背行仍应节。

两边丸剑渐相迎,侧身交步何轻盈。

闪然欲落却收得,万人肉上寒毛生。

危机险势无不有,倒挂纤腰学垂柳。

下来一一芙蓉姿,粉薄钿稀态转奇。

坐中还有沾巾者,曾见先皇初教时。

整个履绳表演险象丛生,在三四层重肩之上,云发高髻、绮罗溢香的女艺人时而步行,时而翻身,时而倒悬,每一动作都要切应“百夫伐鼓”的缓急节奏,以达到扣人心弦的艺术效果,确实具有相当高的艺术水平了。明清时,走索称为“高盫”,王圻《三才图会》中有一幅“高盫图”勾勒了女子表演的实况,从画面上班主执锣敲打助演的情况看,这种民间杂技至迟在明代时已充分的“行业化”了。

缘竿之戏自汉代始盛,而女子缘竿亦兴于唐。《朝野佥载》云:“幽州人刘交,戴长竿高七十尺,自擎上下。有女十二,甚端正,于竿上置定,跨盘独立。”《杜阳杂编》载:“敬宗降诞日,大张音乐,集天下百戏于殿前。有伎女石火胡,本幽州人也,挈养女五人,才八九岁,于百尺竿上张弓弦五条,令五女各居一条之上,衣五色衣,持戟挥戈舞破阵乐曲,俯仰来去,赴节如飞。”又《明皇杂录》载:“时教坊有王大娘者,戴百尺竿,竿上施木山,状瀛州方丈,令小儿持节出入于其间,歌舞不辍。”这些资料说明,传统的空中技巧项目缘竿由于妇女的参与而变得五彩缤纷,千姿百态。其技艺精湛,惊险奇绝,刚柔相发,劲而弥娇,使人眼花缭乱,显出女性的力量和动作的魅力,为人们喜闻乐见,故至今流行不衰。

拔河,《荆楚岁时记》称为“施钩之戏”,其形式是:以绠作篾缆相盬,绵亘数里,鸣鼓牵之。这是由“强钩”这一军事战术逐渐演变成的民间体育活动。

在唐代以前尚无“拔河”之名,施钩器具也专用篾缆,到唐一变。《封氏见闻录》云:“拔河古用篾缆,今则用大麻绳,长四五十丈,两头分系小索数百挂于胸前,分二朋两相齐挽。当大绳之中,立大旗为界,震鼓叫噪,使相牵引,以却者为赢。”在民间,这是带有厌胜祈祥性质的游戏,“常以正月望日为之”,未详女子参加与否。但自唐代此戏传入宫中后,命妇仲裁,宫女牵争的现象便屡见不鲜了。《资治通鉴》卷二〇九载,中宗景龙三年二月,“上幸玄武门,与近臣观宫女拔河,又命宫女为市肆,公卿为商旅,与之交易,因为忿争,言辞亵慢,上与后临观为乐。”从这一记载看,拔河宫女与公卿两朋相争的,“市肆”与“商旅”交易是拔河后的第二场妆扮新角色的游戏,是拔河之争的继续。大概在这种皇帝恩准的娱乐场合,宫女们是可以放肆谑浪些的。

史籍关于唐代宫女拔河的记载很多,唐代以后,拔河活动在民间广泛展开,成为清明节期间的一项重要节令性游戏,但以男子为主,像唐代这样倾宫而出的大规模的女子参加的拔河比赛极其罕见。

游泳又称嬉水。游泳一词最早出于《诗经·邶风·谷风》中一个妇女之口:“就其深矣,方之舟之;就其浅矣,泳之游之。”在《诗经》中反映妇女游水涉水的诗句很多,如《周南·汉广》:“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邶风·匏有苦叶》:“匏有苦叶,济有深涉;深则厉,浅则揭。”《秦风·蒹葭》:“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阴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这一系列叙说表明先秦妇女习于嬉水,并且往往有较高的游泳技能。《史记·齐太公世家》记载:“(桓公)二九年,桓公与夫人蔡姬戏船中。蔡姬习水,荡公。公惧,止之,不止。出船,怒,归蔡姬,弗绝(其怒)。蔡亦怒,嫁其女。桓公闻而怒,兴师往伐。”这位蔡夫人的一场水上嬉戏,竟然引出了家庭的离异和国家的战争,真是千古奇闻。不过,从整个情节变化中,蔡夫人水性之好,性格之强,则表现得鲜明突出。

秦汉以后文字所记载的是男子弄潮的历史。《晋书·周处传》称道“处入水中,经三日夜,杀蛟而还”,这表明男子游泳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而关于女子游泳的记载极少。从许多地区龙舟竞渡忌讳女人参加,甚至龙舟下水时也不许女子在场观望的禁忌风俗看,女子游泳的衰落不但与礼教观念的强化有关,同时也与民间视妇女为不洁的心理有关。但是,在礼教相对松弛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女子游泳活动一直延绵不断。敦煌莫高窟所存的一幅北魏四个妇女嬉水壁画和另一幅女子跳水飞天图表明,实际上,中古时代在北方少数民族地区,女子游泳已在多方面得到长足的发展了。清人萧雄《听园西疆杂述诗》云,西疆女子“闺无常教,多放荡,夏日辄邀女伴浴于河渠,不为耻”。这是站在礼教立场上的述评,一旦戴上了礼教的眼镜,一切自然淳朴的现象都显得淫邪可耻。其实,不正是这种自然淳朴的世态人情才使一些积极健康的风俗得以传承的吗?

踢毽子是古代列入“博戏”、“百戏”中的一种游戏活动,古代名物考据家认为这一游戏源于蹴鞠。如宋人高承《事物纪原》即径称踢毽子为“蹴鞠之遗事也”。清人翟颢《通俗编》卷三一“毽子。”条引《吴氏字汇补》云:“毽,抛足之戏具也”,与高承之意相似。

据考证,汉代画像砖上已有踢毽者的形象,但历代记载表明,长期以来踢毽子一直主要是男子健身活动,少林寺僧曾把它作为练武时脚上功夫的辅助训练,可见其男性化的倾向了。而在明清时代,当其他女子体育游艺活动出现萎缩状况的时候,踢毽子却以其日趋显著的娱乐性走进了女性生活。“杨柳青,放空钟;杨柳活,抽陀罗;杨柳发,打尜尜;杨柳死,踢毽子。”(《帝京岁时纪胜》)每当柳树颓零、天气入寒的时候,踢毽子就成为女子健身消闲的一项游戏了。清代著名词人陈维嵩《沁园春》咏闺人制毽、踢毽云:“娇困腾腾,深院清清,百无一为。向花冠尾畔,剪他翠羽。养娘箧底,检出朱提。裹用绡轻,制同球转,簸尽墙阴一线儿。盈盈态,讶妙逾蹴鞠,巧甚弹棋。”庭院清冷,百无聊赖,剪下几根漂亮的鸡毛,翻出一枚压箱的银币,用花绸缝缀起来,便是一只精巧的毽子了,踢起来上下翻飞,如蝶飞燕舞,其变化之妙,消闲之用,娱情之趣都远胜球戏、棋戏。

清代,都市中的女孩子还爱玩一种“攒花”的踢毽游戏。这种游戏以一毽“数人更翻踢之”,不能接踢者为输。李声振《百戏竹枝词》描写了“攒花”的乐趣:“青泉万迭雉朝飞,闲蹴鸾靴趁短衣。忘却玉弓相笑倦,攒花日夕未曾归。”为了玩得痛快,姑娘们干脆脱掉裙裳,身着短衣,尽情戏耍。笑语盈盈相溅,时光不觉流过,日沉西阁时,她们仍然沉浸在攒花的欢乐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