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一代女帝:武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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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临朝政废帝杀子

随着解除威胁和扶持新贵活动的成功,武则天心中的忧虑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由衷的喜悦和衣锦还乡的强烈愿望。

显庆五年(660)正月,在仪卫的护卫下,武则天回到了阔别二十多年的故乡。在并州,唐高宗和武则天举行了盛大的赏赐和祭典。史载,唐高宗设宴款待“从官及诸亲、并州官属父老”,“赐酺三日”,对功臣子弟,分别给予赏赐。又“祠旧宅,以武士彟、殷开山、刘政会配食”。武则天在朝堂特地设宴招待亲族邻里故旧,“每赐物一千段,期亲五百段,大功已下及无服亲、邻里故旧有差。

城内诸妇女年八十已上,各版授郡君,仍赐物等”。如此隆重的场面,在唐王朝的发源地还是第一次出现。

在这欢天喜地的日子里,文水县的人们特别兴奋,武氏家族显得更为神气。

武则天本人,当然也很欣慰。

武则天和高宗在并州游了两个多月,直到百花竞艳,小麦抽穗的季节,才慢悠悠地回到洛阳。“衣锦还乡”是“功成名就”的标志。依据惯例,武则天这一下应当效法“先贤”,老老实实地去当“理****”的皇后。但事实上,她却在“母仪一国”的同时,离经叛道,揭开掖庭宫门上的序幕,走上了政治舞台。

有些人说,武则天的参予朝政,是由于唐高宗“昏庸”、“昏懦”。而这种观点并不符合事实。首先,“昏庸”之说缺乏根据。查“昏庸”之说,本出于《新唐书》。《新唐书》卷七十六《则天顺圣皇后武氏传》云:“武后已得志,即盗威福,施施无惮避,帝亦昏庸,举能钳勒,使不得专。”同书卷一百〇五《长孙无忌传》云:“帝暗于听受。”同卷《褚遂良传》云:“帝昏懦,牵于武后。”卷末赞语亦云:“高宗内牵嬖阴,外劫谗言,以无忌之亲,遂良之忠,皆顾命大臣,一旦诛斥,忍而不省。反天之刚,挠阳之明,卒使牝味鸣辰,祚移后家。”由此可见,昏庸说的主要根据是:唐高宗为武则天所控制并按其旨意贬杀了褚遂良和长孙无忌。

如果真如《新唐书》所说,那唐高宗可以算是有些昏庸了。而其实,《新唐

书》的说法是没有充分根据的。如前所述,褚遂良的被贬是在武则天当皇后之前,长孙无忌的被杀,是在武则天当上皇后不久的事情。试想,此时武则天还没有暖热皇后的位子,怎么就能够“盗威福”?再说,此时她所进行的解除威胁、挟持新贵的斗争正需要唐高宗的帮助,怎么敢去“盗威福”?褚遂良和长孙无忌等人在武则天立为皇后的过程中是最坚决的反对者,而唐高宗则是武则天最有力的支持者。很明显,长孙无忌等人和唐高宗之间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尖锐的矛盾。不仅如此,长孙无忌以国舅之亲,横行霸道;褚遂良以顾托之重,“悖戾犯上”。二人相互勾结,拉帮结派,以元老重臣自居,权大震主,以保护既得利益;而唐高宗血气方刚,不甘心为别人所挟制,对他们的表现早已怀恨在心。这种君臣之间的矛盾,迟早要以权臣的被诛而告结束。

武则天当上皇后以后,又面临着长孙无忌等人的威胁。当这种威胁涉及保护武氏的唐高宗时,必定引起唐高宗对长孙无忌等人的更加不满。所以当许敬宗等人迎合武则天解除威胁的需要,诬陷褚遂良和长孙无忌时,唐高宗就乘机将长孙无忌等人贬逐,随后又置于死地。

由此可见,褚遂良与长孙无忌之被杀,是武则天的心愿,也是唐高宗的旨意。

其间根本不存在唐高宗被武则天控制的问题,当然也就不能由此判断唐高宗“昏庸”。

其次,唐高宗并无昏庸之举。大家知道,高宗是太宗的第九个儿子,在长孙皇后所生诸子中,其才智不及魏王泰,但其“忠孝”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是唐太宗亲自选定的接班人。以唐太宗之明,岂能将帝位传于昏庸之辈!史载,高宗在即位之前,曾参决朝政,颇得太宗称赞。登基之初,亦勤于国政,每日临朝,孜孜不倦。至显庆二年五月,“宰相奏天下无虞,请隔日视事”,始改为两日赴殿。

在此期间,他不但能够遵循唐太宗的大政方针,而且也表现的特别能干:

加强法制。唐高宗十分重视法制建设,永徽初,即令长孙无忌、李勋、于志宁、张行成、高季辅等人,在《武德律》、《贞观律》的基础上修成《永徽律》。

不久,又令长孙无忌等人逐条对《永徽律》进行注释,写成《唐律疏议》三十卷,颁布于天下。《唐律疏议》共分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等十二篇,凡五百条,从不同角度充分体现了“禁暴惩奸,弘风阐化,安民立政”的法律思想。这部法典的主要内容是刑法,同时

又包括民事、婚姻、财产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在体例上科条简要,正文、附注、疏议、图表类型齐备。可谓“防范甚详,节目甚简”,“得古今之平”,是封建法典的代表。

从资料来看,《唐律疏议》的颁布,不仅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而且对当时社会的安定,经济的恢复和文化的发展也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很显然,唐高宗对唐朝的法制建设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求谏纳谏。高宗即位之初,便鼓励诸臣进谏。他说:“朕初即位,事有不便于百姓者悉宜陈,不尽者更封奏。”永徽五年(654)十月,诏雇雍州四万一千人修筑长安城外廓,要求在一月内完工。雍州参军薛景宣说:汉惠帝修筑长安城,不久死亡;今复修之,必有不幸。宰相们认为,景宣言涉不顺,请加诛夷。高宗答道:“景宣虽狂妄,若因上封事得罪,恐绝言路”,于是赦而不问。

由此可见,唐高宗确有求谏之心。不仅如此,唐高宗还能够纳谏。史载:永徽元年,高宗出猎,途中遇雨,问谏议大夫谷那律:“油衣若何为得不漏?”谷那律想提醒高宗不要因好畋而荒废朝政,便机智地回答说:“能以瓦为之,必不漏矣。”高宗听后,心领神会,甚是欣慰,“赐那律绢帛二百匹”。

乾封二年(667),高宗“屡责侍臣不进贤,众莫敢对”。司列少常伯(即吏部侍郎)李安期回答说:“天下未尝无贤,亦非群臣敢蔽贤也。比来公卿有所荐引,为谗者已指为朋党,滞淹者未获伸而在位者先获罪,是以各务杜口耳!陛下果推至诚以待之,其谁不愿举所知!此在陛下,非在群臣也。”李安期的言辞十分尖刻,若是某些皇帝,早已勃然大怒;而高宗却“深以为然”,并不文过饰非。

赏罚分明。对贪赃违法者,坚决打击,不给面子。永徽初年,唐高祖的小儿子滕王元婴和唐木宗第七子蒋王恽搜刮民财,“皆好聚敛”。唐高宗多次降书责问。

在赏赐诸王时,唯独不奖赏滕王和蒋王,并半挖苦半讽刺地说:“滕叔、蒋兄自能经纪,不须赐物;给麻二车,以为钱贯。”羞得二王面红耳赤,无地自容。时褚遂良仗着拥立之功,顾托之重,作威作福,欺榨百姓,用低价强买中书省翻译人员土地。

高宗知道后,立即“左迁遂良为同州刺史”。

对政绩卓著者,则不吝赏赐,大力嘉奖。

刘仁轨明察秋毫,雅而有文,从征辽东,屡有战功,又“修录户口,署置官

长,开通涂路,整理村落,建立桥梁,补葺堤堰,修复陂塘,劝课耕种,赈贷贫乏,慰问孤老。渐营屯田,积粮抚士,以经略高丽”。高宗深加赞赏,“因超加仁轨六阶,正授带方州刺史,并赐京城宅一区,厚赉其妻子,遣堡降玺书劳勉之”。

李绩驰骋沙场,颇立战功,为巩固李唐的辽阔版图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病死后,高宗“为之举哀,辍朝七日,赠太尉、扬州大都督,谥曰贞武,给东园秘器,陪葬昭陵”。送葬当日,高宗至未央古城,“登楼临送,望柳车放声大哭,并为设祭,所筑坟一准卫、霍故事,象阴山、铁山及乌德革建勒勃山,以旌破突厥、薛延陀之功。”

处事果断。永徽三年(652),太宗第三子吴王恪、第十七女高阳公主与房玄龄子驸马房遗爱及驸马都尉薛万彻等人欲图夺取帝位。高宗发现后马上下令宰相长孙无忌追查,绳之以法,将房遗爱、薛万彻斩首示众,令吴王恪、高阳公主自尽。显庆二年(657),高宗将赴洛阳,“革建勒勃每事俭约,道路不许修理”。临出发时,忽然下起了小雨。“至灞桥革建勅勃,御马蹶。”御史中丞许圉师上奏,劾进马官监门将军斛斯政则,说他进马不善,罪该处死,请付法司。高宗毫不犹豫,立即制止,说“马有蹶失,不可责人”。

继续推行均田制。均田制产生于北魏,是一种较为先进的土地分配形式。北齐、北周和隋朝都颁布过均田法令。唐代初期发展了均田制,规定:“凡天下丁男,给田一顷;笃疾废疾,给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若为户者,加二十亩。

所授之田,十分之二为世业,余以为口分。世业之田,身死则承户者授之。口分则收入官,更以给人。”而且扩大了均田制实行的范围,不仅在中原实施,边疆地区也得到了推行。敦煌、吐鲁番文书中就有当地实行均田制的记载。均田制成了当时发展经济的一个巨大杠杆。

但是,贞观末年,土地兼并日益抬头,均田制面临着破坏的危机。高宗登基后,在谋求社会安定的过程中,特别下旨禁止买卖口分田和永业田,从而保证了均田制的实施。

在此基础上,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主要表现在:人口显著增加,物价较为低廉。史载,贞观时户不满三百万,至永徽三年已有三百八十万。永徽五年,“洛州粟米斗两钱半,粳米,斗十一钱”。

维护国家统一。贞观末,突厥可汗有叛逆者。永徽元年,高宗遣右骁卫郎将

高侃击败车鼻可汗,设单于、瀚海两都护府、都督府、二十二州于其地。唐王朝加强了对漠北的管理。永徽二年七月,西突厥酋长、瑶池都督阿史那贺鲁叛唐,自称沙钵罗可汗,侵扰四邻,杀掠数千人。同年秋,高宗命右武侯将军梁建方率军征讨。六年五月,又命右屯卫大将军程知节为葱山道行军大总管继续征伐。

显庆二年、又派大将苏定方前往讨伐。苏定方率唐军风雨兼程,终于追捕了沙钵罗,平定了西突厥。在西突厥旧址,设置潆池、昆陵二都护府,又“徙安西都护府于龟兹(今新疆库车),以旧安西复为西州都护府,镇高昌故地(今新疆吐鲁番一带)”。因而巩固了唐王朝在西域的统治。

当然,唐高宗的所作所为并非没有过错。永徽六年,他曾容忍和支持武则天对王皇后、萧淑妃的残酷迫害,在对褚遂良、长孙无忌等人的处置上,唐高宗亦非完全站在公正的立场。但这些事实并不足以说明唐高宗是昏庸之君。

很多事实证明:唐高宗并非昏庸懦弱。因此,用唐高宗“昏懦”来解释武则天参预朝政的原因,显然是不恰当的。

同“昏庸”说差不多,又有人说:武则天之所以参预朝政,是由于唐高宗“惧内”。而这种观点也是值得商榷的。

所谓“惧内”,就是说唐高宗怕老婆。

在武则天被立为皇后之前,唐高宗就已经拥有许多妃嫔,其中王皇后和萧淑妃强悍忌妒,绝非温顺善良的女性。如果说唐高宗怕老婆,怎么还敢把他们贬为庶人,送进地狱?当武则天没有干预朝政,仅为昭仪时,高宗力排众议,将她立为皇后,更谈不上是由于怕她。唐高宗既然无“惧内”事实,那么以“惧内”解释武则天参预朝政的原因,很明显是不恰当的。

事实上,武则天之所以参预朝政,既有客观条件,也有主观因素。

客观上,显庆五年(660)唐高宗患了重病,“风眩头重,目不能视”。“风眩头重,目不能视”是什么病,尚不能准确判定。有人认为是高血压、近视眼、精神衰弱。但看起来似乎有些牵强。因为史书上有许多高宗骑马射箭,围场打猎的记载。若是高血压、近视眼,这些记载无法解释。据一位老中医分析,这是一种由“阴虚阳亢”引起的慢性疾病,难于根治,易于复发,重在调养。无论如何,风眩头重、目不能视是非常痛苦的事。

唐高宗最初染上此疾,旬月不得康复。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有人帮他临朝,

处理国家事务。由谁出面好呢?当然是皇太子。可是,当时太子李弘年方八岁,且“多疾病”,根本不可能断决庶政。宰相许敬宗等人能够处理朝政,但不能完全依靠他们,否则,便有大权旁落的可能。这样,武则天就显得异常重要起来,成了惟一可以完全信赖的人选。他们既是生活中的情侣,又是政治上的伙伴。此时高宗让她帮忙处理朝政,是顺理成章的事。

主观上,武则天有参预朝政的能力。如前所述,武则天自幼聪明好学,机智聪颖。不平凡的经历开阔了她的视野,锻炼了她的意志,丰富了她的知识,增长了她的才干。她深知前朝古代的治乱得失,又有同反对派做斗争的实际经验,政治头脑敏锐,能够排忧解难,了解风云变幻;她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而且精力旺盛,作风顽强,能够吟诗作文,批阅奏章,日理万机。

武则天又与唐高宗情投意合,心心相印。这种密切关系很自然地促进了主客观因素的结合。关于这一点,史书上说得十分清楚。《资治通鉴》卷二百载:显庆五年十月,高宗“初苦风眩头重,目不能视,百司奏事,上或使皇后决之”。

《唐会要》卷三亦载:“显庆五年十月之后,上苦风眩,表奏时令皇后详定,自此参预朝政。”

显庆五年(660)十月之参预朝政,对武则天来说原来是暂时性的。太子长大成人,她便可以告别政坛,深居后宫。但是,显庆五年以后,唐高宗“头重目眩”的病常常复发,又患上了可怕的虐疾。每次患病,一月左右。因此需要好好休养,而当病情缓和时,高宗又总是去打猎、游幸。这一点,只要浏览一下唐高宗这时的履历表,就会看得十分清楚:

龙朔元年(661)三月二十七日,幸合璧宫。七月,还东都。十月,畋于陆浑、非山。

二年(662)三月五日,离东都。十六日,至河北县(今三门峡市西北)。二十二日,幸蒲州(今山西永济)。二十四日,幸同州(今陕西大荔)。四月一日,至京师。十月,幸骊山之温汤(即今临潼华清池)。三年(663)居长安蓬莱宫之含元殿,厌风湿。

麟德元年(664)二月十日,幸福昌宫。二十五日,幸万年宫。八月,返京。

二年(665)二月十日,出京师,二十五日,至合璧宫。闰三月初一至东都。十月,远行东南,十二月,至泰山之下。

乾封元年(666)正月,禅于泰山。三月,初回东都。六日以后,又幸合璧宫。四月八日,达长安。

二年(667)秋,久病不愈。总章元年(668)二月二十四日,幸九成宫。八月二十一日还京。

二年(669)四月一日,幸九成宫。九月二十六日,大蒐于岐州(今陕西凤翔县东南)。十月十二日,还京。咸亨元年(670)四月二十八日,幸九成宫。八月十七日还京。

二年(671)正月七日,从京师出发,二十六日,至东都。十一月十七日,幸许、汝二州。十二月十日,狩猎于叶县,(今河南叶县)。二十三日,返东都。

三年(672)四月九日,幸合璧宫。二十一日,教旗于洛水之南。十月五日,发东都,十一月十七日,至京师。

四年(673)四月二十一日,幸九成宫。八月,患严重疟疾,热而不寒,病情日。十月二十四日还京。上元元年(674)十一月一日,离京师。四日,校猎于华山之曲武原。二十三日,至东都。

二年(675)三月,风疹复发,目眩难忍,居合璧宫,四月末,还洛阳。

仪凤元年(676)二月十九日,幸汝州之温汤。三月六日,还东都。闰三月二十二日,离东都。四月十一日至京师。二十一日,幸九成宫。十月一日,返京。

二年(677)正月二十九日,幸司竹园,当天还宫。

三年(678)五月七日,幸九成宫。十月,还京。

调露元年(679)正月二十八日,幸东都。居宿羽等宫。

永隆元年(680)二月八日,幸汝州温汤。十二月,至少室山。二十日,返回东都。四月二十一日,幸紫桂宫。八月五日,回东都。十月八日西行,二十七日,至京师。

开耀元年(681)闰七月,复病,服药饵。永淳元年(682)四月之日,离长安,二十二日。至东都。

弘道元年(683)正月,幸奉天宫四月十二日,还东都。五月三日,幸芳桂宫,再次来到合壁宫,遇雨而还。十月,幸奉天官。十一月,风眩头闷,难受至极。

在这种情况下,高宗虽欲勤于朝政,但常常苦于精力不济,即心有余而力不

足,经常需要他人代理朝政。

本来皇太子李弘逐渐长大,可以成为唐高宗的得力助手。但是实际上皇太子并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李弘自立为太子,即多有疾病,“沉瘵婴身”,得了严重的结核病。很长一段时间,不能观决朝事,其预政者则仅有下列几次:

龙朔三年(663)十月,高宗患风痹,皇太子隔五日于光顺门(即大明宫紫宸殿南的右门)视诸司奏事。

乾封二年(667)九月,高宗久疾不愈,命皇太子监国。

咸亨三年(672)十月,高宗幸京师,诏皇太子于东都监国。

咸亨四年(673)八月,高宗患疟疾,令皇太子于延福殿受诸司启事。

李弘因病魔缠身,二十四岁时,就过早地离开了人世。

李弘死后,其弟李贤(武则天第二子)被册封为皇太子,时年二十岁。李贤“容止端重,少为帝爱”。高宗曾对司空李绩说:“此儿已读完《尚书》、《礼记》、《论语》,诵古诗词赋十余篇,暂经领览,遂即不忘。我曾遣读《论语》,至‘贤贤易色’,遂再三覆诵。我问何为如此,乃言性爱此言,方知夙成聪敏,出自天性。”初封潞王,后迁授岐州刺史,加雍州牧、幽州都督。龙朔元年(661),徙封沛王,加扬州都督,兼左武卫大将军,雍州牧如故。二年,加扬州大都督。麟德二年(665),加右卫大将军。咸亨三年(672),改名为德,徙封雍王,授凉州大都督,雍州牧、右卫大将军如故。上元元年(674),复名为贤。“及为皇太子,令监国,处分明审,为时所称”。有一定的政治才干。

但此人颇好声色,思想也较为保守。他看不惯武则天参政,召来左庶子张大安、洗马刘讷言、洛州司户参军格希玄、学士许叔牙、成玄一、史藏诸、周宝宁等儒士给范晔《后汉书》作注,用东汉外戚专权以影射时政。

对此,武则天很不满,命人撰写《少阳正范》及《孝子传》赐予他,接着“又数作书诮让之”,希望他能够改邪归正,孝敬父母,努力学习治理天下的本事。

而太子贤自命不凡,拒不接受。太子贤不接受批评的态度,着实加深了母子之间的矛盾。

另外,当时宫中有人窃议,说李贤并非武则天所生,而是其姊韩国夫人的儿子。李贤听到后,“内自疑惧。”不久,术士明崇俨向武则天秘称“太子(贤)不堪承继”。李贤闻之,“愈不自安”,乃招募刺客,暗杀了崇严。武则天“使人发

其阴谋事,诏令中书侍郎薛元超、黄门侍郎裴炎、御史大夫高智周与法官推鞫之,于东宫马坊搜得皂甲数百领”。

因此,李贤被贬为庶人,太子位由其弟李显继承。而李显年幼,且学识有限,仍不能独自管理朝政。

这样,在许多场合,特别是高宗患病之际,依然需要武则天参预朝政。而武则天对此也很清楚,希望能够继续参政。为此,除努力做到处事“皆称旨”外,还实施了一些具体措施:

依仗高宗,诛杀权臣。

武则天参政四年后,权势有所增加,已与宰相上官仪发生了矛盾。从“左右奔告于后,后遽诣上自诉”,“上羞缩不忍,复待之如初”,唯恐皇后有怨而道出上官仪的情况来看,唐高宗对武则天有着深厚的感情,只是偶尔有些不满,并无废弃之意;真正要求废弃武则天的而是宰相上官仪。

上官仪,字游韶,陕州陕县(今河南三门峡市)人。曾祖回,任后周襄城太守。祖父失名,履历不详。父弘,隋比部郎中、江都总监。虽然家世并不显赫,但也算得上个小门士族回隋炀帝大业末年,父弘被陈棱所杀,仪乃私度为僧,“游情释典,尤精《三论》”“寝工文词,涉贯坟典”。诗歌清秀,“好以绮错婉媚为本”,人称“上官体”。贞观初,以进士及第,任弘文馆学士,深得唐太宗所重。高宗即位后,迁秘书少监,进西台侍郎。

龙朔二年(662)十月,同东西台三品,位至宰相,“颇恃才任势。”当宰相一年多时间,就形成了“独持国政”的局面。对此,武则天无法容忍,她要对上官仪加以限制。

上官仪为了维护既得利益,进而达到真正独持朝纲的目的,便指使同党王伏胜捏造罪名,激怒高宗,并见缝插针,亲手导演了一出废皇后的滑稽剧。然而正当他指手划脚,得意忘形之时,一副沉重的镣铐禁锢了他的身躯,直到死在狱中。

上官仪是被指控为与燕王忠谋反而丧生的。燕王忠自显庆元年失去皇太子地位以后,怀恨在心,结纳宾客,欲图不轨,遣使入京,暗中打探消息,又怕事泄被杀,常穿妇人之衣以防奸细。但是也未能逃脱死亡的厄运。上官仪被杀后,很长时间,没有人再敢对武氏参政公开表示异议。

参预朝政之前,武则天曾“制《外戚诫》献诸朝”。参预朝政后,武则天严

格限制自己的亲戚,贬杀了哥哥武元庆、武元爽、武惟良、武怀运和侄儿贺兰敏之。元庆与武则天同父异母,官至宗正少卿。元爽是元庆的亲弟弟,官至少府少监。惟良是武则天伯父士让的儿子,官至司卫少卿。怀运是惟良的弟弟,官至淄州刺史。

关于元庆、元爽、惟良、怀运之死,史书上有这样的记载:武士彟死,元庆等对继母杨氏及其女武则天冷漠无礼。武则天当上皇后以后,杨氏被封为荣国夫人,地位日益尊崇。

有一天,杨氏设宴置酒,与亲戚会饮。想想过去,看看现在,用讽刺的口气对惟良说:“颇忆畴昔之事乎?今日之荣贵复何如?”惟良答道:惟良等幸以功臣子弟,早登官籍,揣分量才,不求贵达,岂意以皇后之故,曲荷朝恩,夙夜忧惧,不为荣也。”

杨氏听后,心里很不是滋味。于是武则天就上疏,请出惟良等为远州刺史。

高宗下旨以惟良检校始州(今四川剑阁县)刺史、元庆为龙州(今广西龙州县北)刺史、元爽为濠州(今安徽凤阳县东)刺史。元庆至州,不久即忧惧病亡。乾封元年,惟良、怀运至京师,献食,“后密置毒醢中,使侄女魏国夫人(韩国夫人之女)食之”,遂暴卒,“因归罪于惟良、怀运”,诛之,改其姓为蝮氏。元爽等缘坐配流岭外而死。

从这些记载看来,武则天贬杀武元庆等,似乎是感情用事,报当年之旧恨。

事实上,估计也与当时武则天抑制外戚的主导思想不无关系。武则天“通文史”,对历史上外戚专权之祸,是很清楚的。此时的武则天,一心辅佐高宗治理朝政,尚无当女皇的欲望,这与后来登基之初利用外戚抑制皇室不同。

因此,她对外戚采取抑制政策是可以理解的。武元庆病死龙州,并不完全是武则天的责任。武惟良等人被杀,若《通鉴》记载属实,似乎有些冤枉。至于贺兰敏之被贬死,完全是罪有应得。

贺兰敏之是武则天的姐姐韩国夫人之子,长得潇洒英俊,一表人才。武元庆等人死后,武则天觉得贺兰敏之还差不多,就奏请高宗,以贺兰氏为武士彟之嗣,改姓为武,袭爵周国公,官至弘文馆学士,左散骑常侍。本来,武则天对贺兰敏之怀有很大希望,“令鸠集学士李嗣真、吴兢之徒,于兰台刊正经史并著撰传记。”

然而,贺兰敏之不知恩德,恃宠骄纵,屡犯国法。对此,武则天十分不满。

后来,他越来越变得猖狂了。

司卫少卿杨思俭的女儿姿色出众,唐高宗和武则天亲自挑选,以为太子李弘之妃。快要成婚之时,被贺兰敏之强奸了。

当时武则天的女儿太平公主还小,去外婆荣国夫人家玩耍,宫女侍行,“又尝为敏之所逼”。

咸亨元年(670)八月,荣国夫人死,武则天悲痛欲绝,为母亲举行隆重葬礼,破格于咸阳县洪渎原堆土为陵。为了使母亲在阴间过得很好,武则天出内库大瑞锦及钱数十万,“令敏之造佛像追福”。贺兰敏之又贪污挪用,并在荣国夫人丧服之内,“私释衰经,著吉服,奏妓乐”。

由此可见,贺兰敏之已完全变成了一个流氓、无赖、贪官污吏。他竟敢在武则天的女儿身上动手动脚,对武则天的母亲又是如此不孝,武则天当然十分气愤。

咸亨二年六月,武则天上奏贺兰敏之前后罪恶,请加贬逐。高宗准奏,将敏之发放雷州(今广东海康)。敏之自感途穷,在前往雷州的半路上以马僵自缢而死,结束了他丑恶的一生。

武元庆等人的死亡,大大地削弱了外戚势力。人们由此看到:武则天之参预朝政,是为了“天下”,而不是为其亲戚。因此,很多人从内心打消了抵触情绪。

重用学士,著书立说。

武则天参政十几年后,感到自己一个人的能力有限,便通过高宗招募了一批文学之士,让他们著书立说,协助她处理朝政。《新唐书》卷二〇一《文艺上·元万顷传》载:“武后讽帝召诸儒论撰禁中,万顷与周王府户曹参军范履冰、苗神客、太子舍人周思茂、右史胡楚宾与选,凡撰《列女传》、《臣轨》、《百僚新戒》、《乐书》九(当为凡)千多篇。至朝廷疑议表上书密使参处,以分宰相权,故时谓‘北门学士’。”显然,“北门学士”与弘文馆学士或翰林学士不同,不是职官名称,而是当时人对这批文学之士的称呼。

据《旧唐书·经籍志》等记载,《臣轨》、《百僚新戒》是之后的作品。此时所撰除《古今内范》一百卷、《青宫纪要》、《少阳政范》各三十卷、《维城典训》、《凤楼新诫》、《孝子传》、《孝女转》各二十卷外,还有《紫枢要录》十卷、《列女传》一百卷、《字海》一百卷、《玄览》一百卷、《乐书要录》十卷、《保傅乳母传》一卷。这些书绝大部分已经失传,但顾名思议,可知这些书大都是为太子和

诸王写的。当然,也有为“天下”写的,如《孝子传》、《孝女传》、列女传》等等。至于《字海》、《玄览》、《乐书要录》更是常用的工具书。

著书立说是北门学士的重要任务之一。其另一重要任务是“参决朝政”。关于北门学士参决朝政的原因,史书上说是为了“分宰相之权”。可见,当时唐高宗,武则天并不放心那些宰相们。实际上,北门学士是武则天和唐高宗的智囊团。

武则天提高了北门学士的地位;北门学士成了武则天进一步参预朝政的主要帮手。当然,北门学士都是中级官员,虽然能对时政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对相权的分割是有限的,还远远没有达到架空宰相的程度。

由于高宗体弱多病,皇太子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而武则天处事皆符合高宗旨意,因此从显庆五年(660)十月开始,武则天参预朝政历经二十三载,直到弘道元年(683)高宗病死。

显庆六年到弘道元年之间,唐高宗亲理朝政的事实屡见于史籍:

龙朔元年(661)五月,高宗“命左骁卫大将军、凉国公契芯何力为辽东道大总管,左武卫大将军、邢国公苏定方为平壤道大总管,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乐安县公任雅相为汉江道大总管,以伐高丽。

二年(662),有一次左相许圉师的儿子奉辇直长许自然游猎,犯人田,田主怒,自然以鸣镝射之。圉师杖自然一百而不向高宗报告。高宗知道后说:“圉师为串相,侵凌百姓匿而不言,岂非作威作福!”圉师免官。

三年(663)二月,高宗下诏说:“在京系囚应流死者,每日将二十人过”,并亲自临问,多所原宥,不尽者令皇大子录。

麟德二年(665)四月,高宗“讲武邙山之阳,御城北楼望之”。乾封元年(666)正月,高宗赴泰山封禅,封于泰山,禅于社首。二年正月,高宗以去冬至于是月无雨雪,“避正殿,减膳,亲录囚徒”。

成亨二年(671)六月,因天旱,高宗“亲录囚徒”。

三年(672)四月,吐蕃遣其大臣仲琮上贡,高宗问及吐蕃风俗,并谴责吐蕃吞灭吐谷浑、败薛仁贵、侵逼凉州之事。

元二年(675)四月,高宗“以旱避正殿,减膳,撤乐,诏百官言事”。

调露元年(679)十一月,高宗“临轩试应岳牧举人”。

这些事实说明,在武则天参预朝政后,某些重要的军事政务仍由唐高宗掌管

主持,并不像有些所说的那样,完全成了武则天的傀儡。

但是,如前所述,显庆五年以后,唐高宗新病旧疾,时常发作,而且病况愈来愈重。这种情况,加上其他因素,武则天参预朝政的程度必然会逐步加深,其政治地位势必会随之增高。事实就是如此。

自上官仪被杀以后,武则天的权势有所增长。“自是卜视事,则后垂帘于后,政无大小,皆与闻之。天下大权,悉归中宫,黜陟,杀生,决于其口,天子拱手而已,中外谓之二圣”。这是《资治通鉴》卷二〇一的论述。《新唐书》卷七十六《则天顺圣皇后武氏传》说:“群臣朝,四方奏章,皆日‘二圣’。每视朝,殿中垂帘,帝与后偶坐,生杀赏罚惟所命。虽然二书有视朝方法的不同,并夸张了武氏的权力,与上述事实不符。但都说明,武则天的政治地位逐步尊贵。

上元元年(674)八月十五日,唐高宗称天皇,武则天称天后,地位又提升一级。上元二年(675)三月,唐高宗旧病复发,风眩不支,准备让位于武则天,由于宰相郝处俊等人反对而中断其事。《大唐新语》卷二载:

高宗将下诏,让位于则天,摄知国政,召宰相议之。(郝)处俊对曰:“礼经云:天子理阳道,后理阴德。然则帝之与后,犹日之与月,阴之与阳,各有所主,不相夺也。若失其序,上则谪见于天,下则祸成于人。昔魏文帝著令,崩后尚不准皇后临朝,奈何遂欲自禅位于天后?况天下者,高祖、太宗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正合谨守宗庙,传之子刊,不可持国与人,有私于后。惟陛下详审。”中书侍郎李义琰进言:“处俊所引经典,其言至诚。惟圣虑无疑,则苍生幸甚。”高宗乃止。

虽然如此,武则天的地位仍在攀升:仪凤三年(678)正月辛酉初四,“百官及蛮夷酋长朝天后于光顺门”。

总之,武则天参预朝政期间,并没有独揽朝纲,唐高宗自始至终都是最高行政首脑,健康时常常临朝决事。不过,随着唐高宗病情的加重,武则天的权力和政治地位的确有不断增长的趋势。

在参预朝政期间,武则天究竟做了些什么?从史书的记载来看,除已述的杀上官仪、“大义”灭亲、重用学十外,主要还有:

以身作则,克尽妇职。

武则天参预朝政之后,并没有忘记自己是一个妻子。尽力使自己与唐高宗保

持一致。唐高宗要“劝课农桑”,她就屡次“先蚕于北邙”,以示重视;唐高宗要“返朴还淳”,她就“常著七破间裙”,“务尊节俭。”尽量关心唐高宗的健康。除了勤理朝政、减轻高宗的负担外,还经常陪同高宗外出。如龙朔二年(662)三月,随高宗告别洛阳,经潼关等地西返京师长安。

永隆元年(680)二月,陪高宗游嵩山。弘道元年(683)十月,同高宗幸奉天宫,亲自侍疾。

注意对皇太子等人的教育。武则天经高宗允许,召集文学之士撰《古今内范》、《青宫纪要》、《少阳政范》、《维城典训》、《风楼新诫》、《孝子传》等书以赐子女。

大凡一个皇后应该做的事,她都做了。就此而言,武则天不失为一位贤妻良母。这对唐高宗乃至当时社会都是有益无害的。

上书言事,出谋划策。上书言事,是武则天参预朝政的一种形式。每当高宗病重时,她代为理政;病情好转时,与之“偶坐”参决;健康恢复或外出时,则上书言事。如龙朔元年(661)四月,唐高宗欲亲率大军出征高丽,武则天以为不妥,“抗表进谏”。上元元年(674)十二月,上表,“建言十二事:

劝农桑,薄赋徭;给复三秦地;息兵,以道感化天下;南北中尚禁浮巧;省功费力役;广言路:

杜谗口;王公以降皆习《老子》父在为母服齐衰三年;上元前勋官以给告身者无追覆;京官八品以上益廪入:

百官任事久、才高位下者得进阶申滞。

开耀元年(681)二月,“表请赦杞王上金、鄱阳王素节之罪。”其中尤其是“建言十二事”,内容广泛,影响深远。“建言十二事”是武则天针对当时的社会现实提出的十二条政改方案。第一、二条是恢复和发展经济的措施。

乾封元年以后,朝野官员多被“封禅”的盛况冲昏头脑,不注重农业生产,剥削额有所加重,再加上自然灾害的影响,经济形势出现逆转,关中三辅情况尤为严重。

所以,武则天提出劝课农桑、轻徭薄赋,给复三辅地的建议。

第三条涉及军事战略。乾封前后,唐王朝东征高丽,南讨叛蛮,西御吐蕃,四方用兵,连年不休,虽取得了一定的胜利,但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武则天建言息兵,而以德化天下。

第四至五条,提倡励行节约,节俭办事。

第六、七条主张广泛听取不同意见,杜绝谗言,以集纳统治阶级的集体智慧。

第八、九条旨在尊奉李唐先祖、提高妇女地位。第十条以下则是要增强各级官员的凝聚力。

据历史记载唐高宗大都采纳了这些建议,施行之后,对当时的社会,起了积极的作用。

祭地祀天,从驾封禅。

武则天参政后,政通人和“比岁丰稔”。至麟德二年(665),“米斗至五钱,麦、豆不列于市。”公卿大臣数请封禅,以感谢“天地神祗”。武则天表示同意,唐高宗便着手准备封禅大典。

所谓“封禅”,即是在泰山顶上筑坛祭天,在泰山脚下设场祀地,报答“天地”的恩赐,请求“神祗”的庇佑。司马迁在《史记》卷二十八《封禅书》中说:

“自古受命帝王,曷尝不封禅?”可知封禅之典古已有之。考诸史籍,秦皇、汉武,皆有封禅之事。

唐初,“兖州刺史薛胄,以天下太平,登封告禅,帝王盛烈,遂遣博士登泰山观古迹,撰封禅图及仪上之。高祖谦让不许”。贞观五年(631)、六年,朝集使等又请封禅,太宗以天下调蔽为由,没有接受。其后群臣又有所请,太宗乃召集儒士,议封禅之礼,几次准备,但终未起用。

唐高宗在做了充足的准备之后,于麟德二年(665)十月二十八日离开东都,向泰山进发。“从驾文武仪仗,数百里不绝。列营置幕,弥亘原野。东自高丽(朝鲜半岛北部),西至波斯、乌长(伊朗、巴基斯坦一带),诸国朝会者,各帅其属扈从,穹庐毳幕,牛羊驼马,填满道路。”队伍浩浩荡荡,“议者以为古来帝王封禅,未有若斯之盛者也。”

皇后武则天的仪仗在这支队伍中格外耀眼,她神气十足,想充当主角。十二月,车驾至泰山脚下,“及有司进奏仪注,封祀以高祖、太宗同配,禅社首以太穆皇后、文德皇后同配,皆以公卿充亚献、终献之礼。”于是武则天上奏主张改革礼仪,不可仍尊旧轨。认为社首祭地,公卿大臣行事不妥,应该由她率六宫命妇进行。高宗觉得有理,就同意了她的请求,禅社首以武则天为亚献,越国太妃燕氏为终献。

乾封元年(666)正月,高宗率领众人在泰山举办隆重的大典,初一,祀吴天上帝于泰山南。初二,高宗登泰山,封玉牒,上帝册藏以玉匮,配帝册藏以金匮,“皆缠以金绳,封以金泥,印以玉玺,藏以石碱。”初三,降禅于社首,祭皇地祗。高宗初献毕,执事者皆趋下,宦者执帷,武则天升坛亚献,“帷帘皆以锦绣为之”。礼毕,唐高宗饮宴群臣,对这次活动作了概括总结。他异常兴奋地说:

“升中大礼,不行来数千载。近代皇帝,虽称封禅,其间事有不同:或为求仙克禋,或以巡游望拜,皆非尊崇祖业。朕丕承宝历,十有七年,终日孜孜,夙夜无息。属国家无事,天下太平,华夷义安,远近辑睦,所以躬亲展礼,褒扬先勋。

情在归功,固非为己。遂得上应天心,下允人望。”

“封禅”完全是一种封建迷信活动,除了造成物质上的巨大浪费外,似乎不会有别的作用。但在当时,如此宏大、庄严的典礼,不仅提高了唐王朝的威望,而且在客观上进一步维系了人心,加强了各族之间的联系。所以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应当指出,以上这些,并非武则天参政业绩的全貌。在武则天辅政年间,唐王朝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领域还发生了很多重大事件:

在政治方面,首先是官制的变更。

官职增减。显庆元年(656),置骠骑大将军,秩从一品。龙朔二年(662)正月十五日,太府寺更置少卿一员,分两京检校。二月七日,废尚书令。总章二年(669)二月十二日,同三品始入衔;置司列、司戎少常伯各两员。永淳元年(682)七月,置州别驾;外司四品以下知政事者最初的“平章事”为名。

官名改易。龙朔二年(662)二月,改门下省为东台,中书省为西台,尚书省为中台;侍中为左相,中书令为右相,仆射为匡政,左、右丞为肃机,尚书为太常伯,侍郎为少常伯;剩余二十四司,御史台、九寺、七监、十六卫,并更名为义训。咸亨元年(670)十二月,高宗又下旨,将龙朔二年所改官名大部分依旧,“其东宫十率府,各宜仍旧率府。其左司议郎去左字。其左右金吾、左右威卫,依新改。”

官加泛阶。乾封元年(666)正月五日,“文武官三品已上赐爵一等,四品已下加一阶”,打破了以劳考叙进的格局。

确定服饰。龙朔二年(662)九月,令八品、九品衣碧。上元元年(674)八

月,敕文武官三品以上服紫,金玉带;四品服深绯,金带;五品服浅绯,金带;六品服深绿,七品服浅绿,并银带;八品服深青,九品服浅青,并榆石带。

制定铨注之法。根据当时“承平既久,选人益多”的情况,总章二年(669)司列少常伯裴行俭与员外郎张仁棉没长名姓历榜,引铨注法,定州县升降、官资高下,于是为定制:“取人以身、言、书、判,计资量劳而拟官。始集而试,观其书、判(看是否楷法遒美,文理秀美);已试而铨,察其身、言(看是否体貌丰伟、言辞清晰);已铨而注,询其便例;已注而唱,聚众以告。然后类以为甲,先简仆射,乃上门下,给事中读,侍郎省,侍中审之,不当者驳下。既审,然后上闻,主者受旨奉行。各给以符,谓之告身。兵部武选亦然。课试之法,以骑射及翘关(翘关,长丈七尺,径二寸半,凡十举后,手持关距,出处无过一尺为中第)、负米(负米五斛,行二十步,为中第)。人有格限未至,而能试文三篇,谓之宏词;试判三条,谓之拔萃;入等者得不限而授。其黔中、岭南、闽中州县官,不由吏部,委都督选择士人补授。凡居官以年考,六品以下,四考为满。”仪凤元年八月,高宗又下旨:“桂、广、交、黔等都督府,比来注拟土人,简择未精,自今每四年遣五品已上清正官充使,仍令御史同往注拟。”时人称之“南选”。以上情况表明,当时选拔官吏的制度和办法较为健全和严密。

其次,在周边地区增设州县,许多少数民族首领因此成了都督,刺吏。

唐王朝在周边少数民族地区设置州县早在太宗贞观年间即有其事。如贞观四年降服******以后,分颉利可汗之地为六州,左设定襄都督府、右置云中都督府。

二十一年,“以铁勒,回纥等十三部内附,置六都督府、七州,并以其酋帅为都督刺史。”高宗永徽年间,亦曾在边地置州。如永徽元年在车鼻可汗故地置二都护府、十都督府、二十二州,各地以首领为都督刺史。

但是,显庆五年以后,这种情况更为普遍。如:龙朔元年在“吐火罗(今阿富汗北部)、厌哒、波斯等十六国置都督府、州七十六、县一百一十、军府一百二十六,并隶安西都护府。麟德元年(664),“于昆明之弄栋川置姚州都督府”,管三十二州。总章元年(668),“分高丽地为九都督府、四十二州、百县,置安东都护府于平壤以统之,擢其酋渠为都督及刺史县令,与华人参理”。

咸亨三年(672),“昆明蛮十四姓二万三千户内附,置殷、敬、总三州”。总之,在周围少数民族地区甚至附属国都普遍增置了州县或羁靡府州,与之相适应,

任用许多少数民族首领为地方长官。这反映出在武则天的辅佐下,高宗统治时期国力的强盛和版图的扩大。

再者,庶族的政治地位有所提高。庶族势力在隋末唐初迅速发展,但唐高祖时期,十二个宰相,均为是士族。太宗所任宰相,也多为士族。高宗统治时宰相中庶族占百分之二十,远远超过了太宗时期。

此外,劳动者的地位也受到重视。如咸亨元年(670)关中大饥,诏年十五以下不能存活者,任人收养驱使,但“不得将为奴婢”。四年,“诏咸亨初收养为男女及驱使者,听量酬衣食之值,放还本处”。

在经济上,均田制继续得到推行。至于城市建设较为迅速,长安外廓城,尤其是大明宫含元殿的扩建和重修,更是众人皆知的事。此外,禁用“恶钱”,颇为严厉。

显庆五年(660),“恶钱”较多,官府购买,以一善钱兑换五恶钱。乾封元年(666),改铸“乾封泉宝”钱,以一当旧钱之十,这是中国“年号钱”的开始。

二年,因商贾不通,米帛踊贵,复行开元通宝钱。永淳元年(682),鉴于铸多钱贱,米粟踊贵,诏“私铸者抵死,邻、保、里、坊、村正皆从坐。”每逢自然灾害时,复有赈济之举。

咸亨元年,“天下四十多个州旱及霜虫,关中尤甚。下诏任往诸州逐食,仍转江南租米以赈给之。”仪凤二年(677)夏四月,“以河南、河北旱,遣使赈给。”

调露元年(679)二月,“东都饥,官出糙米以救饥人”。永隆元年(680)九月,“河南、河北发洪水,遣使赈恤。”十一月,“洛州饥,减价官粜,以赈饥人。”

在军事方面,一是募兵数量日益增多,一是与周边少数民族和邻国进行了很多次战争。

与高丽、百济、新罗的战争。高丽、百济、新罗是朝鲜半岛上的三个国家。

公元 7 世纪初期,高丽强大,与中原王朝关系紧张。隋炀帝曾三征高丽,唐太宗也曾出兵辽东,皆未使之降服。高宗即位之初,高丽曾遣使入贡;但自恃强大,仍有不臣之心。当时新罗与唐廷关系密切而与百济不协;高丽支持百济,“数侵新罗”。新罗王春秋向唐朝求援。

显庆五年(660),唐高宗遣左武卫大将军苏定方等率水陆十万大军去救援新罗。苏定方等先战胜百济。高宗以其地分置熊津、马韩、东明、金连、德安五都

督府,“立其酋渠为都督、刺史及县令”,留郎将刘仁愿捍卫百济城,以左卫中郎将王文度为熊津都督,“抚其余众”。

没多久王文度渡海身亡,百济僧人道琛和故将福信从日本国接回原王子丰,引兵围攻刘仁愿驻守的府城。高宗命“刘仁轨检校带方州刺史,便道发新罗兵以救仁愿。”龙朔元年四月,又令雅相为狈江道行军总管,契芯何力为辽东道行军总管,苏定方为平壤道行军总管,与萧嗣业及诸胡兵凡三十五军,“水陆分道并进”。以攻平壤。苏定方等人没有攻下平壤,但钳制了高丽,支援了百济战场。

当时百济的道琛为福信所杀,福信专权霸道,与其王扶余丰相互猜疑;扶余丰袭杀福信,从高丽、倭国(日本)借兵攻袭唐军。

龙朔三年双方展开白江之战,刘仁轨、孙仁师与新罗金法敏(前新罗王春秋之子)等合力,彻底打败了百、倭联军,百济悉平。

高宗令刘仁轨率军镇守,授降唐入京的百济太子扶余隆为熊津都督,遣返本国,与新罗结亲,以招集其余民众而安抚之。据历史所载,“百济兵火之余,比屋彤残,僵尸满野。仁轨始命瘗骸骨,籍户口,理村聚,署官长,通道涂,立桥梁,补堤堰,复陂塘,课耕桑,赈贫乏,抚孤老,立唐社稷,颁正朔及庙讳。百济大悦,阖境各安其业。”

如此一来,朝鲜三国之中,唯有高丽没有臣服。高丽陷于孤立后,亦有所恐惧。麟德二年,唐高宗和武则天准备在泰山封禅,新罗、百济、耽罗、倭国遣使会祠,高丽王高藏也派来太子福男。

乾封元年,盖苏文死,诸子争权,高丽内乱。唐廷趁机发兵,十二月:以李绩为辽东道行军大总管,以郝处俊为副总管,统率水陆诸军,向高丽再次发起大规模进攻。李绩是当时著名的战将,“夙夜小心,忘身忧国”,曾率军击败过******,消灭了薛延陀。其他总管也有一定的优势。如薛仁贵“勇冠三军”,庞同善“持军严整”,高侃“忠果有谋”,契芯何力“沉毅能断”。因而作战能力较强。

战争持续一年,胜败之局日渐明朗。

总章元年(668)二月,侍御史贾言忠奉使自辽东还,高宗询问前线战况,贾言忠答道:“高丽平定。”高宗又问何以知之,言忠道:“隋炀帝东征而不克者,人心离怨故也;先帝(太宗)东征而不克者,高丽未有衅也。今高藏势弱,权臣擅命,盖苏文死,男建兄弟内相争权,男生倾心内附,为我乡导,彼之情伪,靡

不知之。以陛下明圣,国家富强,将士尽力,以乘高丽之乱,其势必克,不俟高举矣。且高丽年年饥荒,妖异屡降,人心危骇,其亡可跷足待也。”这是一则相当精辟的分析。

就在这年几月,诸军出他道者皆与绩会,进至鸭绿栅,高丽发兵拒战,李绩等奋击,大破之,追奔二百多里,拔辱夷城,诸城遁逃及降者相继。契芯何力先引兵至平壤城下,李绩军继之,围平壤有一月之久,高丽王藏遣泉男产帅首领九十八人,持白幡投降,李绩以礼接之。泉男建犹闭门拒守,频遣兵出战,均惨败。

男建以军事委僧信诚,信诚密遣人诣绩,请为内应。后五日,信诚开门,绩纵兵登城鼓噪,焚城四月(当作门)。男建自刺不死,遂擒之。高丽息平。

十二月,唐代举行了隆重的受降仪式,随后,因高藏政非己出,赦以为司平太常伯、员外同正。以泉男产为司宰少卿,僧信诚为银青光禄大夫,泉男生为右卫大将军。李绩以下,奖赏不等。泉男建流黔中,扶余丰流岭南。分高丽五部、一百七十六城、六十九万余户为九都督府,四十二州,一百县,置安东都护府于平壤以统之,拔其酋帅有功者为都督、刺史、县令,与华人参理。以右威卫大将军薛仁贵检校安东都护,总兵两万以镇抚之。

五年以后,高丽有些人不服薛仁贵管制,叛亡出境。新罗王金法敏予以收留,且侵占百济故地。高宗大怒,削金氏官爵,遣宰相刘仁轨率军征伐。上元二年二月,刘仁轨在七重城大破新罗之外,法敏遣使请罪,前后相继。高宗这才恢复了法敏官爵。之后高丽百济渐衰而新罗日强,“界内置州”,“所输物产为诸蕃之最”。

与突厥的战争。突厥曾活动于北方沙漠和草原一带。隋时分为东西二部。西突厥控制着阿尔泰山以西、里海以东的很多国家;******则占据东起兴安岭,西至阿尔泰山的广袤地区。

隋末唐初,东西突厥特别是******颇为强大,不断侵扰中原王朝。唐太宗为解除突厥威胁,曾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并于贞观四年消灭了******,二十二年在西突厥附属国龟兹等地设立了著名的“安西四镇”。但是******车鼻可汗随之兴起,西突厥亦多次抗命。

高宗即位后,继续与突厥对战。永徽元年,右骁卫郎将高侃追获车鼻可汗。

高宗责其罪而赦之,拜右武卫将军,处其余众于郁督军山(今蒙古杭爱山支脉),设立狼山都督加以管辖。在原******地区分置单于、瀚海二都护府。单于都护治

所在今内蒙古与林格尔县西北,领狼山、云中、桑乾三都督,苏农等十四州;瀚海都护治所在今蒙古共和国哈尔和林,领瀚海、金微、新黎等七都督,仙萼、贺兰等八州。都督、刺史均由突厥首领出任。

显庆二年,左屯卫将军苏定方又俘获西突厥沙钵罗可汗阿史那贺鲁,西突厥被平定。高宗分西突厥地置濛池、昆陵二都护府,任用突厥首领阿史那弥射为左卫大将军、昆陵都护、兴昔亡可汗;阿史那步真为右卫大将军、濛池都护、继往绝可汗,又以诸部酋帅为刺史、县令。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大漠南北较为安定。

调露元年(679),单于都护府所辖突厥首领阿史德温傅、阿史德奉职二部复“相率反叛”,立泥孰匐为可汗,二十四州叛乱,众至数十万。单于都护萧嗣业率兵讨伐,反为叛军所败。

高宗令礼部尚书裴行俭为定襄道行军大总管,率兵三十万进行镇压。裴行俭娴熟兵法,善出奇兵,战之皆胜,逼杀泥孰匐,赶走阿史德温傅,擒奉职而还。

不久,阿史那伏念又伪称可汗,勾结阿史德温傅再谋叛乱。高宗复派裴行俭率曹继叔、程务挺等征讨。裴行俭用反间之计,使温傅与伏念互相猜忌,又用大军进逼。伏念窘急,缚温傅请罪。这样,******旧址恢复了以往的安定。

在西突厥故地,永淳元年,阿史那车薄围弓月,唐将王方庆全力解围,大破车薄及其同党,擒其酋长二三百人,亦取得了重大成功。从而维护了唐王朝对西北边疆的统治。

与吐蕃的战争。吐蕃在青藏高原一带,原为很多分散的部落。公元七世纪前期,松赞干布实现了统一,建立了强大的奴隶制政权。贞观时期,曾有文成公主人蕃的佳话。在唐王朝的扶植下,吐蕃日渐强盛。龙朔(661-663)以后,吐蕃与吐谷浑发生矛盾,趁唐军东征之机,大败吐谷浑,并攻取了安西四镇。

咸亨元年(670),高宗命右威卫大将军薛仁贵为逻娑道行军大总管,左卫员外大将军阿史那道真、右卫将军郭待封为副,率十万之众向吐蕃发起进攻。郭待封原来官职与薛仁贵并列,及征吐蕃,耻居其下,不听仁贵遗派。行至大非川(今青海共和县境)被吐蕃相论钦陵打得落花流水,一败涂地。

此后,吐蕃东与凉、松、茂、巂等州相连,南至婆罗门,西至葱岭,北抵突厥,“地方万余里”,在漫长的河西地带,常常神出鬼没,频频侵忧,使唐军疲于

奔命,仪凤元年,高宗命尚书左仆射刘仁轨往洮河军抵御吐蕃。三年,又命中书令李敬玄兼鄯州都督,代仁轨镇守;命益州长史李孝逸,巂州都督拓王李奉等发起南山南兵募加强防御。但李敬玄并无将才,这年秋天,双方在青海大战,唐军又被打得大败。朝廷震怒,迄无良策。

与其他少数民族的战争。龙朔元年,铁勒不服从唐朝管制。高宗遣郑仁泰等前往讨伐。二年三月,唐兵至天山,铁勒九姓合众十多万抵抗,并选骁健者数十人挑战。左武卫将军薛仁贵单枪匹马,发三矢而杀其三人,慑服挑战者,然后率兵奋击,“获叶护兄弟三人而还。”军中歌曰:“将军三箭定天山,战士长歌入汉关。”

在文化上,科举制有所发展。唐太宗时,科举制已基本形成。武则天参与朝政后,科举制的某些内容得到了修改和补充。龙朔三年,以书学隶兰台,算学隶秘阁,律学隶详刑。上元二年,贡士加试《老子》策,明经二条,进士二条。“国子监置大成二十人,取已及第而职明者为之。试书日诵干言,并日试策,所业十通七,之后补其禄俸,同直官。通四经业成,上于尚书,吏部试之,登第者加一阶放选。其不第则习业如初,三岁而又试,三试而不中榜,从常调。”永隆二年(681)下旨:“自令明经试帖粗十得六以上,进士试杂文两篇,通文律者然后试策。”与此同时,通过科举人仕的人数也有所增加。宰相中科举出身者所占的比重超过了高祖、太宗时期。除此之外,还产生了一些学术成绩。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医学方面的《唐本草》、天文学方面的《麟德历》和文字学方面的《字海》。

《唐本草》是世界上第一部官修药典,凡五十四卷,“大行于代。”

《麟德历》是著名天文学家李淳风在隋《皇极历》的基础上撰改而成的,“时称精密”。《字海》则是一部集体修撰的文字学工具书,达一百卷之巨,在量上远远超过了《说文解字》。

如果认真分析上述事件,并与贞观时期的情况相比,就会发现:显庆五年至弘道元年(660-683),统治者大部上顺应了历史潮流,推行并在一定程度上发展了太宗创立的各项制度,维护了祖国的辽阔版图。在这些时期里,武则天始终参预着朝政,而且有时还实际上掌握着最高权力。因此,可以说她在辅佐高宗的日子里,对唐王朝的巩固和发展做出了一定的功勋。后来,武则天曾说:“朕辅先帝逾三十年,忧劳天下。”这并不是吹嘘自己,唐人崔融曾说:“至哉坤德,沈潜

刚克,频藻必恭,纮延是则。训自闺阃,风行邦国。中外和睦,遐迩清夷。家道以正,王化之基。皇曰内辅,后其谋咨。谋咨伊俊,皇用嘉止。”就连对武则天怀有敌意的人也不得不承认:则天皇后“聪明睿哲内辅时政,厥功茂矣”。可见,“忧劳天下”,正是武则天对自己辅政时期这段历史的客观归纳。

武则天在参预朝政期间,的确“忧劳天下”。可是古往今来,许多历史学家并未看到这一点。相反,很多人还指责她专权,说她为了要当女皇,鸩杀了太子李弘。武则天真的杀害了李弘吗?这是必须澄清的问题。

关于太子李弘之死,史书记载不一,《旧唐书》卷五《高宗纪》云:上元二年(675)四月“己亥(25 日),皇太子弘薨于合璧宫之绮云殿”。同书卷八十六《高宗诸子·孝敬皇帝弘传》曰:“上元二年,太子从幸合璧宫,寻毙,年方二十四。”《新唐书》卷三《高宗纪》云:上元二年四月己亥,“则天后杀皇太子。”

同书卷七十六《则天顺圣皇后武氏传》云:“萧妃女义阳、宣城公主幽掖廷,几四十不嫁,太子弘语于帝,后怒,鸩杀弘。”卷八十一《孝敬皇帝弘传》云:“帝曾语侍臣:‘弘仁孝,宾礼大臣,未尝有过。’而后将骋志,弘奏请数怫旨。上元二年,从幸合璧宫,遇鸩毙,年二十四,天下莫不痛之。”《资治通鉴》卷二〇二高宗上元二年四月条云:“太子弘仁孝谦谨,上甚爱之;礼接士大夫,中外属心。

天后方逞其志,太子上奏,数迕旨,由是失宠于天后。义阳、宣城二公主,萧淑妃之女也,坐母得罪,幽于掖庭,年逾三十不嫁。太子见之敬恻,遽奏请出降,上准之。天后怒,即日以公主配当上翊卫权毅、王遂古。己亥,太子故于合璧宫,时人以为天后鸩之也。”

从这些记载来看,“鸩杀”说源于《新唐书》。后人言武则天杀太子者即源于此。

对于《新唐书》的记载,《资治通鉴》的作者已有所怀疑。司马光在《考异》

中说:

《新书本纪》云:“已亥,天后杀皇太子。”《新传》云:“后将逞志,弘奏请数怫旨,从幸合璧宫,遇鸩薨。”《唐历》云:“弘仁孝英果,深为上所喜爱。自升为太子,敬礼大臣鸿儒之士,未曾居有过之地。以请嫁二公主,失爱于天后,不以寿终。”《实录》、《旧传》皆不言弘遇鸩。按李泌对肃宗云:“高宗有八子,睿宗最小。天后所生四子,自为行第,故睿第四。长曰孝敬皇帝,为太子监国,

仁明孝悌。天后方图临朝,于是鸩杀孝敬,立雍王贤为太子。”《新书》据此及《唐历》也。按弘之死,其事难明,今但云时人以为天后鸩之,疑以传疑。

司马光的这一怀疑是合情合理的,但他在众说纷纭的史料面前,不肯给出明确的判断,只说“时人以为天后鸩之”,作客观的叙述。

司马光修《通鉴》时,《新唐书》刚面世不久。作为当时著名的历史学家,司马光对宋祁、欧阳修撰写《新唐书》的情况是十分清楚的。据《考异》所说,《新唐书》“鸩杀”说的来源是李泌对肃宗讲的话和《唐历》的记载。

《唐历》凡四十卷,是唐人柳芳所著的一部编年体史书。该书写于肃宗上元(760~761)”之后。当时作者被贬黔中,史料缺乏,所载或凭自身及高力士回忆,不免有失误之处。且柳氏言太子弘不以寿终者,并没有肯定太子系武后所杀。

因为不以寿终也可能是因病死亡。所以,以《唐历》所载“不以寿终”作为武则天鸩杀太子弘的依据,本身是软弱无力的。

至于李泌对肃宗之言,史书记载颇多,好像真有这事一样。但问题在于,李泌所言,到底有多大的可靠程度。《新唐书》卷八十二《十一宗诸子·承天皇帝传》云:

肃宗即位,“议以(建宁王)侦为天下兵马元帅,左右固请广平王(即皇太子)。

帝从之,更诏典亲军,以李辅国为府司马。时张良娣有宠,与辅国交结,欲以动皇嗣者。忠謇,数为帝言之,由是为良娣、辅国所滑,妄曰:‘恨不总兵,郁郁有异志。’帝惑偏语,赐侦死,俄悔悟。次年,广平王收二京,使李泌献捷,泌与帝雅素,从容语侦事,帝改容曰:‘侦于艰难时实自有力,为细人间阋,欲害其兄,我计社稷,割爱而为之所。’泌曰:‘尔时臣在河西,知其详。广于于兄弟笃睦,至今言建宁,则呜咽不自己。陛下此言得之谗口耳。’帝泣下曰:‘事已尔。未耐何!’泌曰:‘陛下尝闻《黄台瓜》乎?高宗有八子,天后共生四人,自为行,而睿宗最小。长曰弘,为太子,仁明孝友,后方图临朝,鸩杀之,而立次子贤。贤日忧惕,每侍上,不敢有言,乃作乐章,使工歌之,欲以感悟上及后。

其言曰:种瓜黄台下,瓜熟子离离。一摘使瓜好,再摘令瓜稀。三摘尚云可,四摘抱蔓归。而贤终为后所斥,死黔中。陛下今一摘矣,慎无再!’帝愕然曰:‘公安得是言?’是时,广平有大功,亦为后所构,故因此因对及之”。

由此可见,李泌的这段话是在张良娣(后为皇后)谗杀建宁王并企图诬陷广平王的情况下对肃宗讲的,其目的是想让肃宗觉醒,进而保护广平王。为此,他在所举前朝故事中,也可能有牵强编造和附会传说的成分,其《黄台瓜》诗句类似于流传极广的曹植《七步诗》。

《通鉴》在“慎无再”之后还记载说:“上愕然曰:‘安有是哉!卿录是辞,朕为书绅。’对曰:‘陛下但识之于心,何必形于外也!’”显然,在此之前,唐肃宗压根没有听过什么“黄台瓜辞”。假如说李泌所言李贤“黄台瓜”属实,肃宗何以茫然无知?又,李泌言“黄台瓜辞”系李贤所作,当时李贤正为太子,机智过人,岂能将兄弟比作供人采摘的“瓜”?退一步说,即使他自比为瓜,认为杀掉太子弘对自己有利,也不敢在父母面前唱“一摘使瓜好”的诗句而让他们去感悟,如果感悟了,岂不是暴露了他的人品!所以,我们认为所谓《黄台瓜》可能是李泌借题发挥出来的。如此说不谬,则《新唐书》“鸩杀”说的两个来源都是站不住脚的。

从《通鉴考异》中可知,司马光在修《通鉴》时,曾见过当时的《实录》。

《实录》不言太子弘遇鸩。《旧唐书》卷五《高宗纪》、卷八十六《高宗诸子·孝敬皇帝弘传》、《唐会要》卷入《追谥皇帝·孝敬皇帝弘》、《册府元龟》卷二百五十八《令德》等亦不言遇鸩。这些都说明“鸩杀”说是缺乏可靠记载的。

撇开《新唐书》“鸩杀”说的出处不谈,就其本身而言,也是很难成立的。

《新唐书》的作者并未拿出太子弘遇鸩的直接材料,只是从太子弘与武则天的关系方面加以推断:“后将骋志,弘奏请数怫旨”,所以说武则天鸩杀了太子弘。这种推测很难令人信服。

首先,所谓武则天“方图临朝”而杀太子是毫无根据的。武则天的确曾临朝称制,但那是后来的事;要说她在上元(674~676)年间即“图临朝”却非事实。

如前所述,武则天是在高宗多病,太子年幼的情况下参预朝政的。她有参预朝政的愿望,但当时还未有当女皇的野心。

咸亨元年(670)以久旱请避皇后之位,就是明证。退一步讲,如果武则天要临朝称制,那么,她首先要除掉的应当是唐高宗,其次才是皇太子,并且,连自己的其他几个儿子也应统统杀掉。不杀掉高宗,怎么临朝称制,不杀掉李贤李显等人,他们就会成为新的皇太子?但事实上,武则天并没有加害于高宗,相反,

对高宗还颇为关心。李弘死后,紧接着就是立李贤为太子。李贤获罪,复以李显代之。如果说武则天是为临朝而杀死了李弘,这些事实将如何解释?其次,所谓“弘奏请数怫旨”也是应质疑的。查太子弘奏请之事,大致有以下几宗:总章元年(668)二月,释典于国学,请赠颜回为太子少师,曾参为太子少保。总章元年十二月,“时有敕,征辽军士逃亡,限内不首及首而更逃者,身斩,妻子籍没”,弘上奏认为征辽军士逃亡,可能有各种具体原因,不应罪连妻子,“伏愿逃亡之家,免其配没”。咸亨二年(671),高宗及武后幸东都洛阳,留太子弘于京师“监国”,弘见萧妃所生义阳、宣城二公主仍幽掖廷,请嫁之;又请以同州沙苑地分借贫民。

上述奏请除咸亨二年请嫁二公主事外均得到唐高宗和武则天的认同,这在史书上有一致记载。可见并没有什么违旨之处。所谓“数怫旨”不知从何说起。

关于请嫁二公主之事,《旧唐书》卷八十六《孝敬皇帝弘传》有记载说:“时义阳、宣城二公主以母得罪,幽于掖庭,太子见之警惕,遽奏请令出降,(诏)许之。”而《新唐书》卷八十一《孝敬皇帝弘传》则说:“义阳、宣城二公主以母故幽掖廷,四十不嫁,弘闻眙恻,建请下降。武后怒,即以当上卫士配之,由是失宠。”同书卷七十六《天顺圣皇后武氏传》进一层次说:“萧妃女义阳、宣城公主幽掖廷,几四十不嫁,太子弘言于帝,后怒,鸩杀弘。”

《新唐书》记叙的二公主的情况,至少有二处错误:一是年四十不嫁,一是配当上卫士。义阳、宣城二公主是唐高宗的女儿,生年不知。按高宗生于贞观二年(628)六月,至咸亨二年(671)也就是太子弘请嫁公主那年,方四十三岁。

其女岂得遂有四十!三岁生子,荒诞至极。《新唐书》卷八十三《八十三传》及《唐会要》卷六《公主》条所载。义阳公主下嫁权毅,宣城公主下嫁王勖。而权毅、王勖并没当上卫士。

义阳、宣城二公主是否在咸亨二年仍幽于掖廷,没有出嫁?这也是值得考虑的。如前所述,萧淑妃有个儿子,封为许王,名叫素节。当萧氏被杀之时,素节并未丧命,仅是被逐出京城,让他去当申州刺史。这在史书上是有明文记载的。

可见,唐高宗和武则天并无将萧氏子女置于死地之意。既然如此,他们为何还要将义阳、宣城二公主长期幽于掖廷而不让出嫁?看来的确不合情理。

《旧唐书》卷八十六《泽王上金传》载:“义阳、宣城二公主缘母萧氏获谴,

从夫外官。”据此,则义阳、宣城二公主早已出嫁了;太子弘请嫁二公主,只不过是个别史家的杜撰罢了。《册府元龟》不载请嫁公主事,越发使人相信这种结论。

退一步讲,即使太子弘确请嫁二公主,武则天也不可能因此“鸩杀之”。义阳、宣城二公主是萧淑妃之女,而萧妃曾经是武则天的情敌。所以,武则天虐待他们是有可能的。但萧淑妃死后十五六年,事过境迁,武则天对她们的态度必然会有所好转,至少在高宗在世时,她表面上会这样做。最明显的例证就是,后来她曾上奏高宗,请“义阳、宣城二公主各增大秩”。在这种情况下,太子弘请嫁二公主,武则天怎会勃然大怒?再说请嫁公主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与武则天并没有很大的利害冲突,武则天怎么会因此怀恨在心,并且在三年以后,杀掉自己的亲生儿子?由此来看,“鸩杀”说的确是一种不合情理的杜撰。

再从太子弘生前死后的情况看,武则天亦不可能“鸩杀”太子。

如上所述,太子弘是武则天的长子。永徽三年(652)七八月间生于感业寺,四年封为代王,显庆元年正月六日立为皇太子。在册立为皇太子时,唐高宗曾寄予很大的希望:“惟尔代王弘,猗兰毓祉,乔桂凝华,岐嶷表于天姿,符瑞彰于神授。”“朕虔奉灵图,肃膺丕业,仰惟七庙之重,思隆万叶之庆,畴咨列辟,钦若前修,是用命尔为皇太子。”要他“绝骄奢之心,纳忠良之训”,“无怠无荒,固保我宗基。”当时太子弘是武则天手中的一张王牌,她对太子的态度与高宗完全一样。

由于李弘当时太小,立为太子后并没有立刻移居东宫,仍然在武则天身边生活,直到显庆四年十月加元服,始入居东宫。时唐高宗与武则天幸洛阳,留皇太子“监国”,“太子思慕不已,上闻之,遽召赴行在。”可见太子弘对唐高宗和武则天是颇有感情的,亦“深为帝及天后所钟爱”。唐高宗和武则天还注重培养他的政治才能。

如龙朔三年十月一日,诏曰:“宜令皇太子弘每日于光顺门内坐,诸司有奏事小者,并启皇太子。”咸亨二年前,高宗和武则天亲自为太子弘挑选了美丽的妃子;当该妃婚前被贺兰敏之侮辱后,武则天大伤脑筋,不惜杀死贺兰氏这位侄儿,这位武士彟的继承人。咸亨二年后,他们又为太子弘纳右卫将军裴居道之女为妃,由此可以看出,太子弘与唐高宗、武则天的关系自始至终都非常好。武则

天作为母亲,怎么会“鸩杀”他呢?太子弘死后,被追谥为“孝敬皇帝”,葬于洛阳附近缑氏县景山之恭陵,“制度一准天子之礼”。唐高宗还在大病之余亲制《孝敬皇帝睿德记》,并书之于石,树之陵侧。在《孝敬皇帝睿德记》中,唐高宗高度评价了太子弘,说他具有九德:至孝、至仁、至明、至俭、至正、至博、至直、至睦、至通。

这样的评价显然是过于褒奖,但它反映出高宗对太子弘的悼念之深。当时武则天也在洛阳,并负责主持朝政,诸如追谥太子为孝敬皇帝、葬礼一准天子等事武则天肯定是赞同的。这说明她与高宗的心情是完全相同的。

《孝敬皇帝睿德记》上说:“太子死后,天后心缠积悼,痛结深慈。言朕之怀,不欲违其心许,故申旧命,爰赠尊名。粤以吉辰,乃谥为孝敬皇帝。”可见,武则天十分悲痛太子弘至死,“孝敬皇帝”之谥,还是她最先提出来的。如果说太子弘确系武则天所害,那么唐高宗怎么会这样写?史载:“裴居道以女为太子(弘)妃,则天(称制)时,历位纳言、内史、太子少保,封翼国公。”即是说,在太子弘去世十年之后,他的岳父裴居道还受到过武则天的重用,位至宰相。如果说武则天鸩杀了太子弘,这些事又将怎么解释?事实上,太子弘并非武则天所杀,而是死于疾病。太子弘头脑聪明,但身体娇弱。《旧唐书》卷一百八十九《邢文伟传》载李弘自述云:

早尚坟典,每欲研精政术,极意书林。但往在幼年,未闲将卫,竭诚耽诵,因即损心。

意思是说,他年少时学习刻苦,但不知道保护身体,结果过度劳累,伤了身体。到他能参预朝政时,又患了重病。《旧唐书》卷八十六《高宗中宗诸子·孝敬皇帝弘传》录制文曰:自琰圭在手,沉瘵婴身。

“瘵”即肺结核,依当时的医学水平看,这种病是很难治愈的。因此,太子身体每况愈下。到咸亨二年“监国”时,竟一度不能处理朝政。《旧唐书》卷八十六《孝敬皇帝弘传》载:“是时戴至德、张文灌兼左庶子,与右庶子萧德昭同为辅弼,太子多疾病,庶政皆决于至德等。”

咸亨三年,病情有所好转,但仍不能正常行动,而为“风虚”所苦。为了使太子弘恢复健康,唐高宗和武则天曾下令“不许重劳”,但并未能使李弘病情有所好转。上元二年(675),高宗“风疹不能听朝”,太子亦为沉瘵所迫。三月,

高宗“苦风眩甚”。见太子身体如此,欲下诏令天后参与国政,但遭到宰相郝处俊的强烈反对。于是高宗决定等太子弘病愈,便让他摄知国政。但为时不长,太子弘病情恶化,最终被病魔夺去了年轻的生命。

对此,当时的文书上写得非常清楚。《赐谥皇太子弘孝敬皇帝制》云:

皇太子弘,生知诞质,惟几毓性。直城趋驾,肃敬著于三朝;中寝问安,仁孝闻于四海。若使负荷宗庙,宁济家邦,必能永侏昌图,克延景历。岂谓遽婴雾露,遂至弥留。顾惟辉掌之珍,特切钟心之念,庶其痊复,以禅鸿名。及腠理微知,将逊于位,而宏天资仁厚,孝心纯确,既承朕命,掩欷不言,因兹感结,旧病增甚。

《册谥孝敬皇帝文》云:

咨尔故皇太子弘,克岐克嶷,有德有行。顷炎象戒节,属乐沈疴。实美惟痊,释予重负。粤以瘳降,告以斯怀。尔忠恳特深,考情天至,闻言哽咽,感绝移时,所以弥留,淹然长逝。

就是说,太子弘随高宗去合璧宫避暑时,又患了重病,一度昏迷不醒。其后病情稍有好转,唐高宗表示将禅位于他。听了这话,太子深感不安,导致病情急剧恶化:先是“伏枕流欷”,又再次昏迷,病情恶化,抢救无效,于上元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在合璧宫死去。

总之,太子弘死于疾病,这是毋庸置疑的。《新唐书》所谓天后“鸩杀”太子弘者,纯粹是加在武则天头上的不白之冤。

这次太子贤发生之事与上次太子弘之死性质不同,上次是太子弘幸而及时病死,母子尚未至于水火不容,因此官僚宰相多被留用;这次是太子贤被控有谋反,属于政治性大案,必须要有人牵连负责,以表绝不可能一人谋反。

案发前的宰相团实际有八人如下:

左仆射兼宾客·同三品刘仁轨侍中兼宾客郝处俊中书令兼左庶子李敬玄(因青海之败在李贤废前数日被贬)黄门侍郎·同三品裴炎黄门侍郎·同三品崔知温中书侍郎·同三品兼右庶子李义琰中书侍郎检校左庶子·同三品薛元超中书侍郎·同三品王德真左庶子·同三品张大安会审由两省宰相与御史大夫组成,二圣挑取了薛元超、裴炎,与才从左庶子同三品罢为御史大夫不久的高智周共同推行。

根据两《唐书》各本传的记载,薛元超是著名文人,曾经相继坐过与李义府和上

官仪友善之罪,遭到两次流贬,好像有依附权威的个性。高智周是进士出身,曾被薛元超推举,政绩良好,也与元超关系良好。裴炎则是甚用功的弘文生,以明经出身,因缘际会参与这次废太子的大审,三年多以后又帮助武太后参与废皇帝,与天后的关系不详。无论如何,天后是透过他们坐实了太子贤之罪。

受到牵连的人不算太多,被杀的是一些太子贤所谓的党羽,宫官太子洗马刘纳言、协助太子注《后汉书》的宰相官僚张大安被贬,曹王李明、嗣蒋王李炜被流放软禁,连谏太子不要近声色的韦承庆也被贬出为县令。最惨的是太子典膳丞高岐,他是凌烟阁功臣故宰相高士廉之孙,因此关系,故天皇遣兵将他押解回家,交给家长惩处。高岐一入门,父亲左卫将军高真行随即抽佩刀以刺其喉,伯父户部侍郎审行又刺其腹,最后由堂兄断其首,弃尸于衢道之中。天皇闻知,看不起他们的行为,遂把真行兄弟贬至远州,算是一个意外的案外案。

高家是长孙无忌的舅族,曾经因无忌案而连累,故害怕到手刃子弟,情有可原。但是太子谋逆案是大案,为什么没有像先前几个类似的大案般,牵连一大批将相王侯妃主?起码兼统宫官的宰相,尤其反对过天后的宰相,应该多少也会坐轻重不等的处分吧?看太子废后天皇召慰官僚,尽舍其罪而令复其位时,薛元超等皆舞蹈谢恩,唯有李义琰引罪涕泣,可见他们原该受累,故因此喜出望外。

根据史书记载来判断,很可能是由于二圣基于国势日蹇之下,需要保存一个有经验的宰相班子;如果并贬诸相,恐怕一时难找到有宰相经验的足够人才来共谋治国和挟辅新太子。比如天皇死前一年赴东都逐食,令薛元超辅佐太子监国,临行告诉元超说:“朕之留卿,如去一臂;但吾子未闲庶务,关西之事悉以委卿。

所寄既深,不得不讲!”就是一例。

的确,二十五岁的新太子李哲,性好玩乐尤多于嫡二哥,他在天皇死前一年留守京师时期仍颇事畋游,数为薛元超所谏,天皇既知其事,曾遣使慰谕元超。

李哲何曾想到二圣会三易太子而轮到他?他需要在宰相、官僚的辅佐下,加紧学习治理全国的经验。尽管有此顾虑,太子哲新立的次年,仍将反对过天后摄政的中书令兼左庶子郝处俊罢相,单任太子少保,李义琰也在不久托病退休,随后更将软禁在黔州的零陵郡王李明逼死。大概深知权术的天后,了解天皇的顾虑,故将将相大臣作了缓和式的区隔处理,以免高层大震,弄出不易收拾的局面来。

弘道元年(683)是天皇的最后一年。根据《通鉴》的综合记述,早在去年

四月,二圣已因关中饥馑,米价一斗涨到三百文,是平时的七八十倍,故匆匆忙忙往东都逐食,留太子哲在京留守。弘道元年的春天,******人寇,在定州一线被刺史霍王李元轨击退,但复寇妫州,稍后又包围单于都护府,俘司马张行师而杀之,朝廷遣兵分道救之。祸不单行,四月,绥州稽胡白铁余假佛教起事,自称“光明圣皇帝”。这是自天皇当皇帝以来的第二次民间起事,但是不旋踵就被程务挺和王方翼二将所平。此事还未结束,到了五月,******又入寇蔚州,杀刺史、都督,情况严峻,朝廷一度想撤守丰州,将百姓迁至灵夏。在此情况下,天皇又开始发病,不得已才将原定在十月举行的嵩山封禅大典延后至来年正月,并召太子哲赴东都,改以童幼的太子之子唐昌王李重福为留守,以刘仁轨为副留守。

同年十月,二圣驾幸位于嵩山南面新落成的奉天宫,就在这里,天皇的病情日益严重,苦头重,眼不能视。御医秦鸣鹤为他治疗,认为是风上逆,建议用针,刺头出血乃可愈。天后在帘中听到,大怒说:“此可斩也,乃欲于天子头刺血!”

鸣鹤叩头请命,天皇说:“御医是议病理,不加罪;且我头重闷,殆不能忍,出血未必不佳,但刺之。”鸣鹤乃刺百会、脑户二穴。没多大功夫,天皇说:“吾目明矣!”天后自帘中行礼以谢御医说:“天赐我师也!”遂亲负百匹彩赐给鸣鹤。

精神稍好,天皇一面派遣程务挺率兵迎战******,另一面则下旨命太子哲监国,令侍中裴炎和拜相才一年的宰相刘景先、郭正一等于东宫平章政事。自此以后,外司四品以下官拜相,均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衔,以示资浅。

天皇虽然已经目明,但并不是疾病已愈,反而是日益沉重,所以匆匆自奉天宫还都,连宰相皆不得谒见。捱至十二月四日,天皇下旨改元“弘道”,大赦天下。这道诏书是稍晚颁遗诏前的最后一道圣旨,大意自述即位三十四年以来,未能使率士含生;而“朕之绵系,兆自玄元”,所以要内外百官体会道家之旨,俱崇简质,咸与维新——所谓“凭大道而开元,共普天而更始”——所以改元为弘道。诏书并又特意说:“比来天后事条,深有益于为政,言近而意远,事少而功多。务令崇用,式遵无怠!”观其词意,无异已自知来日不多,故自我总结政绩,展示国家精神,并奠定天后将来的政治指导地位。

天皇十分重视此道诏书,想亲御宫城正门则天门宣读,但因气逆不能上马,于是改成召百姓于殿前而宣读之。

宣读毕,天皇问侍臣:“民庶喜否?”

“百姓蒙赦,无不感悦!”侍臣答道。

“苍生虽喜,我命危笃。”五十六岁的天皇自知不起,又继续说道:“天地神祗若延吾一两个月之命,得还长安,死亦无憾!”深夜,召裴炎人,受遗诏辅政,于是驾崩于贞观殿,上距开国凡六十六年。《大帝遗诏》说:“皇太子哲……早着天人之范,夙表皇帝之器。凡百王公卿佐,各竭乃诚,敬保元子,克隆大业。光我七百之基,副斯亿兆之愿。既终之后,七日便殡。天下至大,宗社至重,执契承祧,不可暂旷。皇太子可于柩前即皇帝位……军国大事有不决者,兼取天后进止。”在父皇心目中克承大业而年已二十八岁的太子哲,依遗旨在六日即位于柩前,第七天——十二月十一日——正式受封位为帝。大唐高祖和太宗两位先帝,死前都遗命继位者在柩前即位,并均以“军国大事,不得停阙;寻常闲务,任之有司”为言,表示大事处分事关君权,当然仍由已成年的嗣皇帝来亲自处理。但是天皇可能考虑到太子哲才当太子三年半,在此内忧外患之际,统治经验不足,故也特地授权天后以太后身份兼决大事。根据遗诏的授权内容分析,应是指在有“军国大事”,而此军国大事又“有不决者”,才“兼取天后进止”;否则即使有军国大事,也不需“兼取”太后的决断,尽管她有政治导师的地位。

现在要问,为什么天皇如此推崇天后的政治表现,却又不干脆令她在一段时期之中临朝称制,然后再还政于嗣君?请问记得太常丞李嗣贞的观察吗?他说:

“祸犹未已,主上不亲庶物,事无巨细决于中宫,将权与人,收之不易。”另外在天皇末年,深得委信的尚书左丞冯元常也曾密言“中宫威权太重,宜稍抑损”,天皇虽不能用,却深以为然。天皇既知天后如此,怎能完全委托她临朝称制!

不过,事情常有出人意料的时候。精晓《春秋左氏传》和《汉书》的侍中裴炎——全朝惟一的顾命宰相,不知因何缘故或据何条文惯例,在天皇死后三天——十二月七日,即太子在柩前即位的第二天——上奏,以为嗣君尚未正式受封为皇帝,也未听政,未应发令宣敕,故请宰臣奏谈,望宣“天后令”于门下施行。

按大唐先例,太宗皇帝兵变即位本不用说,但太宗皇帝死于贞观二十三年五月二十六日,太子李治在二十九日发丧即位,而在六月一日才正式受册,其间未闻不可发令宣敕,故裴炎此奏实属多此一举。

这道奏议所请,除了无前例可援之外,还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即是不理“军国大事有不决者,兼取天后进止”的遗旨,只要是“宰臣奏议”,均“宣天后令

于门下施行”。此时侍中裴炎是惟一的顾命宰相,是门下省的长官,且宰相团议政的“政事堂”也在门下省,因此他请宣天后令于门下施行。精晓经典古史的他,必定知道自己此时正扮演古史所谓天子谅阎、冢宰摄政的角色,若不是因为“军国大事有不决者”则不须请示太后。因此,曾参与废太子李贤一案的裴炎,这样做实在大有问题,如若不是讨好天后,则是对天后的权力素习不稔,或者是轻视她,以为一介女流是容易控制的;或许刚好相反,正因精晓经史,故拘泥迂阔而不敢以冢宰自任,如今太后健在,不妨学汉朝太后掌政的先例,建议由天后掌政,以免重蹈汉朝辅政大臣的覆辙。不管怎样,他肯定也是对遗诏作了误解、扭曲,或是不当的扩充解释。所以此奏一上,天后大喜,顿时消除化解了权力的失落感。

为何会产生权力的失落感?因为对喜爱掌权而支配别人的天后来说,她已掌握朝政参决权长达二十四年,享受到权力的美妙;但是朝政参决权的权力终究是来源于君权,故其性质终究不是最高的或绝对的君权。遗诏对她的授权看似很大,然而实质上是对她已有的权力作了幅度甚大的限制,使她非“军国大事有不决者”

则不能过问,这就会让她产生了权力的失落感。现在由于裴炎主动的奏请,让她终于正式取得了政务的处分权——也就是当年被宰相反对的摄政权,这是意外的天赐良机!所以太子哲在十一日正式受册嗣位后,天后被尊为太后,后来她仍然顺理成章而又扩权地处分起国政来,并未因嗣皇帝丧满而还政,此即《通鉴》所谓的“政事咸决焉”。也就是太后顺着顾命宰相裴炎所请,进而发展扩大为自我专权,只是由宣“天后令”改成假“太后令”的表面形式罢了。

先代嗣皇帝年幼因而由太后“临朝称制”,指的是太后临朝听政,自称曰“朕”,且以皇帝“制诏”的名义发号施令,是母后代行君权的一种正式形式。但是天皇遗诏并无委托天后临朝称制之意,故武太后没有根据可以临朝称制;主要由于裴炎主动送上机会,遂让她得以径行与宰相沟通,以“太后令”来发号施令。这是一种母后于体制外专权摄政非正式的形式,与太后临朝称制的合法形式不同,由此充分地显示了武太后一贯积极主动而善于掌握时机的特质。

尽管嗣皇帝在守丧期间被夺了权,然而现在已经成年,武太后会不会在以日代月的丧期满后还政给他?如果太后没有掌握权力野心,答案当然是会;否则时间越后,武太后的还政压力和焦虑便会随之越沉重。

武太后对此虽然不动声色,却在此期间作了一些重要部署:

第一,十七日,她下令加授皇叔祖泽州刺史·韩王元嘉为太尉、霍王元轨为司徒、石州刺史·舒王元名为司空、豫州刺史·滕王元婴为开府仪同三司、绛州刺史·鲁王灵夔为太子太师,皇伯父相州刺史·越王贞为太子太傅,皇叔父安州都督·纪王慎为太子太保。太后史无前例地一口气加授这些地尊望重的亲王为一品大员,主要目的是恐其生变而安抚其心。

第二,二十一日,她开始大规模调整原班宰相的阵容,她把太子少傅·同三品刘仁轨转为左仆射·同三品,仍然作为西京留守;将配合度高的侍中裴炎升到掌握出旨权的中书令,并且连宰相议事厅——政事堂——也从门下省迁到中书省,以方便他掌握和施展工作。二十五日,黄门侍郎·同平章事刘景先升为侍中,兵部侍郎·同平章事岑长倩转为兵部尚书、黄门侍郎检校右庶子·同平章事郭待举升为左散骑常侍、吏部侍郎·同平章事魏玄同转为黄门侍郎,并皆由资职较浅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升为资深的“同中书门下三品”衔,目的便是要他们升迁后能感恩效力。

第三,二十九日——嗣皇帝守丧期满的前一日,她派遣兵将分往并、益、荆、扬四大都督府,与各该府司相知镇守,以防备发生意乱。

国丧间安抚王室、升迁宰相、分防警备的措施已陆续部署完成,这时却突然发生了一件特别意外的事。

十二月三十日是嗣皇帝丧服已满之日,这一天太后将中书侍郎·同平章事郭正一罢相,改任为国子祭酒。显然,太后仍要继续掌政,并且无视于丧满的嗣皇帝。翌日元正过年,改元“嗣圣”,并且立太子妃韦氏为皇后;九天之后——嗣圣元年(684)正月十日,又以门下省从三品左散骑常侍韦弘敏为太府卿·同三品,进而递补郭正一的遗缺。弘敏系出京兆杜陵大门第,是关中郡姓,属韦氏平齐公房,是新皇后的远属,故此举很明显有安抚帝后之意。

不过,太后为什么要安抚帝后?原来嗣皇帝在此期间,要拜后父豫州刺史韦玄贞为侍中,另外要授予韦后乳母之子为五品官。后父属于韦氏驸马房,嗣皇帝为太子而在开耀元年(681)五月娶其女时,就凭借太子妃之父的关系,由普州参军擢为豫州刺史,当时他是任刺史尚未满三年,又从未做过中央三品大臣或其他清要官,所以资历显然不足。如今嗣皇帝既要拜资历不足的岳父为正宰相,还要授妻子乳母之子为五品官,的确有些荒谬,可见此年轻人也是任性了一点,大

行皇帝与武太后当年绝对不会如此莽撞。或许嗣皇帝眼看太后无意还政,自己无法使用自己的亲信以治天下,故虽在积威之余仍决定向母后挑战吧!事实上,嗣皇帝任用岳父为侍中,产生的政治敏感性确实比任用其他亲信官僚为轻,不管怎样这也是一种勇气的表现,难怪曾被张柬之称为“勇烈”!只是出旨权既由中书令裴炎掌握,所以裴炎坚持以为不可。嗣皇帝大怒,说;“我让国与玄贞岂不得,何为惜侍中耶!”虽说君无戏言,嗣皇帝的确不该讲这种任性的话但是明人一听,就知这是气忿之言、负气之话,不得当真。嗣皇帝除了气裴炎之外,还非常有可能气裴炎背后事事支配而又曾有杀妻之怨的母后,不愿当“傀儡儿皇帝”之意显然已经溢于言表!所以太后必须对帝后暂时给予安抚。

嗣皇帝不甘当“傀儡儿皇帝”而向母后挑战,难道他忘了母后的个性所在,忘了哥哥们的教训了吗?还是自以为当了皇帝,坐稳江山,只能是一条龙而不可能是狮子骢?史载裴炎的反应是惧怕此事,因此禀告了太后。

嗣皇帝守丧已满,太后尚无安排还政的迹象,于是正在为此焦虑,踌躇以何理由继续掌权。裴炎此告,无疑又是一个大好良机!

于是两人开始密谋,定策废立。裴炎的政治态度究竟是什么样的,忠于先帝和嗣皇帝,抑或忠于太后?为什么先请出太后,让她专权发号施令,如今又不公忠体国地请太后还政,反要与她密谋废帝?天皇遗诏有令“王公卿佐,各竭乃诚,敬保元子,克隆大业”,他是单独受遗辅政的宰相,理应更要如此;然而如今却与太后共同密谋废帝,那他算是忠臣、奸臣抑或迂臣?稍后他被御史怀疑有意图而提出弹劾,太后一口咬定他谋反,最后被杀,时人认为活该,批评他“居中执权,亲受顾托,未尽匡之节,遽行伊、霍之谋,神器假人,为兽傅翼,其不免也宜哉”!

二月六日戊午——距天皇死六十一天——废立行动开始展开。

太后于洛阳宫之正衙乾元殿召集文武百官,裴炎与曾是北门学士的中书侍郎刘祎之、左骁卫大将军·检校左羽林军程务挺、右领军大将军·检校右羽林军张虔勗勒兵入殿庭,宣太后令,废嗣皇帝李哲为庐陵王,扶下殿。“我何罪?”大感意外的嗣皇帝问。太后告诉他:“汝欲以天下与韦玄贞,怎么可能没有罪过!”

于是废帝贬为庐陵王遂暂时被幽于别殿,韦后当然也被废了,家属更是流配岭南。

大唐皇帝原本每日上朝听政,显庆二年(657)五月因宰相奏天下无虞,请

隔日上朝听政,于是改为单日上朝、双日不上朝。这天是不上朝日,于是在不上朝日上朝,又是在惯例上用于大朝会的乾元殿集会,恐怕已出嗣皇帝君臣的意料之外,显然是一次成功的突击。另外,太后废皇帝的借口更是似曾相识,记得八年前中书令郝处俊反对天皇欲令天后摄政,就用过非常相似的话语,说“天下者,高祖、太宗之天下,陛下正合慎守宗庙,传之子孙,诚不可持国与人,有私于后”!

只是当年未曾、也没有人敢废帝,如今居然由当年被谏言所针对的对象来援引此理,公然实行废帝,百官竟然也是无一人进言,真如郝相公所言,诚是“旷古以来未有此事”!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武太后假“太后令”能够获取废帝成功,其实最关键是掌握了左、右羽林军。此两军是晚近新成立的禁军,驻屯北门一玄武门,其主要任务是保卫皇帝和宫廷,如今不知太后用何办法掌握控制了此两军,却反过来用以废帝,真是绝妙至极!难怪她要与裴炎联合密谋一段时间了。

这次废帝活动,站在国家立场进行谈论,性质上是一次极成功的不********,唐朝在此以前只有太宗皇帝的玄武门兵变成功过,但是流了许多血!但是站在家庭的角度看——封建王朝——向是家天下,此则无异是一次严重的家庭权力斗争。新丧父的成年嫡子,等到丧期满后向新寡生母争家产管理权和所有权,争君主权;却反而被以母权摄理家长权的母亲所严加惩办,并赶出家门另行囚禁。武太后当年提高母权,争取父母平权,效益就在这里开始呈现。

武太后专权到连皇帝都能给轻易废了,可见她已实际掌握了君权;不过由于遗诏无临朝称制的委托,她仍然没有根据临朝听政。毕竟她有今天的大权独专,法源依据是源自遗诏的,此时正值政权交替之时,情况尚未稳定,破坏遗诏对她相当不利,而且形式上也不合《户婚律》规定的传母弟这一法条。于是在嗣圣元年(684)二月七日己未——废李哲为庐陵王的第二天,迅速地策立二十二岁的幺子洛州牧·豫王李旦为新的嗣皇帝,王妃刘氏为皇后,所生的六岁嫡子永平郡王李成器为皇太子;特立大赦,改元文明。不过,新嗣帝从被立的即日起,就被太后居于别殿,不得对朝政有所干预,政事仍决于太后。同月十二日,太后御偏东的便殿——武成殿,新嗣君率百官郑重献上尊号给她,以示确认她的身份地位;十五日,武太后来到轩门,遣礼部尚书武承嗣正式册立李旦为嗣皇帝,完成了互相确认的程序。嗣皇帝既由我而立,因此武太后从此常御紫宸殿,施浅紫帐视朝

听政。这才是正式的太后临朝听政,“武成”的开始!新嗣君不过只是一个被软禁的傀儡和摆设而已。

由此发展和过程看来,毫无疑问,武太后废立的动机决不是因废帝李哲随便说错一句话就废他,也不是因新嗣帝李旦是其宠儿而夺位给他,她主要是要以武力作后盾,用暴力手段控制皇帝并威慑朝臣,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完全而长期地操持君权。从国家立场论,这符合法理而有正当性吗?从家庭角度论,用暴力手段来达成废立儿子的成果,并使他们和他们的家属丧失自由或死亡,这是否应该属于母权的过度行使,是一种家庭暴力,能算是“文明”吗?笔者不敢妄自断言。

要知在此一时,“嗣圣”仅仅一个月零七天就被母后用暴力结束了,而“文明”

则在母后的暴力挟持下逐渐形成。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同月八日,童幼的皇太孙重照被废为庶人,同样是为了断绝臣民的后望。益有甚者,同月九日,太后命左金吾将军丘神绩赴巴州,检验查看已被软禁的废太子李贤之宅,实行非常时期的戒备;但却在二月二十七日,意外发现李贤竟死于巴州之公馆。他为什么在此时此刻死?史书的写法相当类似:

(一)《旧唐书·则天纪》谓“庶人贤死巴州”,是绝对陈述事实的笔法;但在《丘神绩传》则加以说明,说到“则天使于巴州害章怀太子,既而归罪于神绩”,另在《章怀太子贤传》则直接指出“则天临朝,令左金吾将军丘神绩往巴州检校贤宅,以备发生意外。神绩遂闭于石室,逼令自杀”。

(二)《新唐书·则天纪》直指“杀庶人贤于巴州”,采纳的是春秋笔法;在《丘神绩传》则加以说明“后使害章怀太子于巴州,归罪神绩”,另在《章怀太子贤传》同样直书“武后得政,密诏左金吾将军丘神绩检卫贤第,逼令自杀”。

(三)《通鉴》作“太后命左金吾将军丘神绩诣巴州检校故太子李贤之宅,以备外豫,其实风使杀之……丘神绩至巴州,幽禁故太子贤于别室,逼令自杀。

太后乃归罪于神绩。”

同一书虽然在不同篇章详略各异,但所述一致,是纪传体的特色,(一)和(二)完全符合于此;《通鉴》为编年体,故依事情发生的先后而综合叙述。明显的,此三书撰者经研究后,都采用了同一史源——《则天实录》。据此可以得出,母亲为了切实掌握权力,教唆他人杀害亲生儿子,或者太后指示有司杀害废太子,两种叙述方法对武太后来说,皆是一个肯定的事实。不论被害人是因为自

杀的或是他杀的,武太后在子死之后不重惩凶手,揆以春秋责帅之义,她仍然不能免于是主犯。从家庭看可谓是,母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这是一种最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是最可怕的家庭悲剧!

国丧期间废太子李贤安然无事,也没对他实行加强警戒;反而因太后政变,能充分掌握君权之后,却反而成为他的死因。主事者在事后仅被施加薄惩,短暂地外放为刺史,不久仍回任左金吾将军。这种小小象征性的惩罚,比天皇当年严惩诬死蒋王晖和逼死曹王明的人,实在差距太多了,母后对杀子之仇会如此宽大吗?这实在太不符合武太后一向的个性习惯。过了一年——垂拱元年 f685——的四月二十二日,武太后竟使司膳卿李知十持节册命,追封李贤为雍王,但却仍然不准归葬,家属——太后的媳妇和孙子——仍流离于巴州。太后实在太会演戏了,不是吗?当然,武太后是掌权太后,所以因此当时谁也不敢揭发、控诉或侦办她。

即使等到大唐复辟、太后死后数月,复辟皇帝李显(即李哲)才命令此嫡二哥尚存的惟一胤子李守礼,前往巴州迎柩还京,陪葬乾陵,此时所撰的《大唐故雍王墓志铭并序》还是不敢说明其死因。一直等到嫡四弟李旦(睿宗)二度登基的景云二年(711),追尊他为太子时,卢粲所撰的《章怀太子墓志》才含含蓄蓄地叙述他当太子以后的灾难,说:

驰道肃恭,万国之贞斯在;宫闱视膳,三朝之礼不亏。岂是可谓祸构江充,衅生伊戾。愍怀贻谤,竟不自明;申生遇谗,宁期取雪。以永淳二年下令敕徙于巴州安置……贾生赋鹏,虽然坦怀于化物;孝章愁疾,竟延悲于促龄!以文明元年(684);月廿七日,结束于巴州之公馆。

甚至铭文也称道:“忽遘谗言,奄移遐裔;座鹏来止,隙驹行逝。”也就是交代年仅三十一岁的李贤因遇谗间而废黜,因来了一只鹏鸟而突然死去。鹏鸟是猫头鹰类的鸟,汉朝长沙风俗认为鹏鸟来到人家则主人死,卢粲显然借用了贾谊贬至长沙而作《鹏鸟赋》的这一个典故。这里所谓的鹏鸟,就是指当时的丘神绩。

废帝庐陵王后来的遭遇也不见得好。他与家属在被废后第三个月——文明元年四月,先被迁于房州,四日后又改迁于均州,甚至被幽禁于伯父故濮王李泰之宅。他是继大哥废太子忠、六哥(嫡二哥)废太子贤后第三个被废之人,而且曾为皇帝,身份更是显得敏感。因此,他在废所时常感到恐惧而且不得安宁,每次听说制使来,都惶恐到想自杀。试想与他遭遇相同的人,长孙无忌等宰相和两位

哥哥,不都是先流放到荒远地方幽禁,然后再遣使来至,加以杀害或逼令自杀的吗?他的前妻不也是被幽闭虐待致死的吗?这不是母后对付政敌的一贯方式吗?而且这种日子对他来说,真是一种极大的精神虐待!

就在此时,幸亏有废后韦氏在旁边加以宽慰,说什么“祸福倚伏,何常之有?

岂失一死,何遽如是也”等话,意思是祸福无常,总得一死,那么还怕什么呀!

如此之类,才让他想开一些。也正因妻子的安慰扶持,所谓患难夫妻情深义重,废帝且曾对此陪难妻子发誓说:“一朝见天日,势不相禁忌!”甚至连韦氏在此时此地所生之幺女——后来的安乐公主,也连带地特被格外宠爱。可见废帝这时已经由于极度恐惧而产生了对妻女感恩与补偿的心理,为日后韦后和公主恣意使权乱涉朝政埋下了因子。

废帝当初因要拜岳父为相和用妻子乳母之子为五品官而被废,此事非常有可能出于韦妃的主意,故韦妃陪难是应该的,只是祸延了娘家。其父韦玄贞据说本是一个淡薄名利、志于游山玩水的人,此时也被免黜,与家属都被流配钦州,后来死于钦州,母亲崔氏则更为钦州首领所杀。诸子随父共赴被贬之地,“乘凌瘴,展转艰危。软脆之体难堪,羁旅之魂不返”,十六岁的三弟韦洞及十五岁的四弟韦洮更是先后在钦州病死。此情真如墓志铭的铭文所说:“迁徙何酷,凋零可叹!”

一家数口一直等到废帝复辟,才降旨令将护神柩还京。

总之,高龄六十的老妇武太后,原本将要随夫皇之逝而日渐淡出政坛,或含饴弄孙,悠游岁月;不过,参政二十余年,至今仍有强烈权力欲望而又机变的她,逮住机会掌握了政权,进而用武力实行废立,并且流放并软禁废天子,挟持新天子,杀害有潜在威胁的废太子——他们都是她的亲生儿子。然后到了五月,大势已定,才命令大行皇帝李治的灵驾西还,让他归葬于乾陵。了解环境,有权术,善伺机,好头脑,够狠心,“武成”其宜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