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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中美误解的文化根源

关于中美文化差别,美国人作过不少文章。 “中国人多怪啊,同美国人恰恰相反。我们的姓在名字后面,他们的在前面;我们吃饭先喝汤,他们后喝汤;我们结婚穿白,他们送葬穿白;我们的上座是右,他们的上座是左;他们还吃狗肉和老鼠;他们的男女从来不公开接吻……”(但这里我要提醒大家,今天有些中国青年大有“赶超美国”之势)如此等等。

这些当然是表层差别。今天我试图讲一点深层差别。我认为美国文化是以个人为核心。中国文化是以群体(家庭、家族并逐步扩而大之)为核心。形象一点说,英语里的“我”(I)是大写的,而在旧中国,说“我”常用“敝人”,字则小一号,竖排时,写在右侧。起核心作用的是 “家”,自己是“自家”,别人是“人家”,全体是“大家”,全国是“国家”。不同的文化核心和相应的价值取向,表现在许多方面,下面列举一些。

个人隐私

以“个人”为核心的美国人十分重视“个人隐私”(privacy),而中国人却不大在乎。近些年,我国在司法、诉讼中引用了“个人隐私权”这个概念,但显然尚未普及。

中国人攀谈起来,相互问问年龄、工作,结婚没有,孩子多大,甚至挣多少钱,十分自然。而美国人却不会这样做,因为他们认为这些都是“个人隐私”。有次乘火车,看到一位颇有身份而又敦厚可亲的中国长者同一位懂点汉语的美国女学生交谈起来,老先生就接二连三地问了一些“个人问题”。那位女郎不能领会“长者垂询”的美意,竟反唇相讥说: “先生,你是在调查户口吧! ”还听说一件事,一位中国女生同一位刚到的美国同学同屋。美国女生外出,深夜才回,中国同屋担心迷了路,很不放心,一直等到她回来,问了一声: “唉,你到哪里去了?”不料对方却回答, “那你完全管不着!”中国姑娘满心委屈,美国姑娘也一肚子气,甚至猜疑同屋是有“监视”她的行踪。

有位美国学生还向我抱怨说,校方未经学生同意,就把大家的分数公布了,这是不尊重“个人隐私”。记得 40年代我在美国学习时,公布分数是常事。看来有些美国人的“隐私观念”更扩大了。另一位美国同学找我谈话,抱怨给他的分数偏低。我解释说: “有比较才有鉴别,要让你看看别人的考卷吗?”他说: “当然不要,除非他们同意。”同我住对面公寓的美国教授,相处够熟悉了,但他每次为件小事来找我,总得先打个电话,问问来一下行吗?

这些虽属小事,但都会引起误解。至于未经授权就拆人信件(哪怕是一目了然的公事信),未经敲门就进入住室(哪怕是彼此已很熟悉),便会惹起麻烦。我有时对美国人开玩笑说: “你们像群刺猬,一身是刺,保护自己。”一位相当熟悉中国情况的美国人说: “文化差异嘛。听说你们每人都有份档案,一切个人隐私都要向单位和领导公开,我们可受不了。可是你们的组织又那样封闭,连公共事务也事事保密,我们也不理解。” “受不了”, “不理解”,误会就往往产生了。

个人表现

中国人听报告习惯靠后坐,请也不上前。课堂提问讨论时,往往冷场。可学生下课后“侃大山”,话却不少。这大概是出自“行高于人,人必非之”和“出头椽子先烂”的传统 “教养”吧。可美国人却不这样。在课堂上,你边讲,学生边提问,有时问题像连珠炮,有些提问有水平,有些提问很荒唐,反正有疑就问,有话就讲。

我的爱人王作民在美国采访时,看到这样一个镜头:那是 1982年 9月 1日美国“劳动节”,一位穿着引人注目的大红衣衫的美国妇女在闹市口穿行,一面同行人握手,满面堆笑地央求: “请投我一票,谢谢!”一面散发竞选传单,传单上写着“纽约需要我”, “纽约人会因有我这样一个检察长而自豪”。

在中国行吗?我们现在也开始竞选了,设想有位中年妇女穿一件大红衫,到闹市街口去对人说: “南京需要我,南京人会因选上我而自豪”,恐怕行人会侧目而视,北方姑娘也许还会说: “瞧那德性!”竞选人的正确说法也许是: “我个人水平有限,但在党的领导下,在南京群众的支持下,我将尽力而为!”

要是那位纽约妇女也采用中国方式,对美国选民说: “我水平有限,但在共和党(或民主党)的领导下,在纽约群众的支持下,”等等,我想她的竞选经理肯定会劝她立刻去看精神科医生!

1987年初我在华盛顿看到一件事。白宫周围有些个体摄影户,他们的“道具”是里根总统和南希夫人的胶版彩照,大小如同真人,远看栩栩如生。顾客可以搂着总统的肩头,或和颜悦色,或怒目而视,留影为念。

作家刘心武在一篇访美游记中说,他在洛杉矶海滩的游戏打靶摊上,看到靶子之一竟是里根总统的照相胶版,问美国朋友为什么,他们说不过是 “好玩”而已。

美国人的一个文化特点是乐于表现自己,也敢于表现自己,所以我们才看到或听到那么多异想天开的美国“噱头”或“洋相”。但且慢嗤之以鼻,这种自我表现同美国人的“刻意求新和不断创造的精神,密切相关。

同美国人相比,我们却过分习惯于“述而不作”、 “不为人先”了。

堕胎风波

以个人或群体为核心的文化差别,也表现在对个人自由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上。为什么我国的计划生育、特别是人工流产问题,会在美国引起一次次叫嚷呢?有些美国人有政治打算,借题发挥,这不去说。但为什么他们要借这个题呢?因为确实存在着可资发挥的文化差异。

夫妇之间,生儿育女,这在美国人看来属于最内层的“个人隐私 ”和起码的“个人自由”。如果政府工作人员向美国太太宣传避孕方式和避孕工具,如果已经出现“既成事实”,还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去动员人工流产,这同美国人的“文化心理”是大相径庭的。

美国那边一叫嚷,我们许多中国人很恼火。我看过一个材料,中国计划生育工作者说: “我们是 ‘五加皮’干部,为了动员节育,硬着头皮,厚着脸皮,磨破嘴皮,跑破脚皮,饿着肚皮。但为了执行基本国策,为了实现国家富强,我们必须干下去。让那些美国老爷叫吧!”你看一方面强调“个人隐私、个人自由”,另一方面强调基本国策和国家繁荣。 “文化冲突”就来了。但是我想指出,有许多美国人克服了“文化偏见”,赞成甚至推崇我国的计划生育。研究中国的权威、哈佛大学教授费正清担心亚非拉的“人口爆炸”,嘲讽美国兴起的“崇拜胎儿的新宗教”(指反对堕胎的一股狂热),因而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控制人口这一必要的事业中,正在为世界带头”(见《伟大的中国革命》一书)。前总统尼克松也写道: “按里根政府中有些人的强烈主张,企图把我们关于堕胎的看法强加给中国,那是荒唐可笑的。中国是一个过于拥挤的国家,面临的选择是人口控制或者是饥馑灾荒。”(见《没有战争的胜利》一书)人权问题

有些美国人,特别某些议员,爱对中国人权情况评头论足。对于人权,由于文化背景不同,中美之间的看法也有很大差异。长期遭受到列强侵凌的中国人,讲人权首先强调民族独立、民族尊严之权。对于贫穷落后的国家,讲人权首先强调生存之权。对于发展中国家,讲人权不能抛开国家发展之权。这些都可称为集体人权。的确,如果当了外国人的奴隶或者是穷得缺吃少穿,人权对大多数人只是奢谈而已。对于美国人和其他西方人,人权却主要指个人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于是误解就产生了。

每当国会上就中国人权问题说三道四时,许多中国人感到恼火。他们反驳说:像当年南京大屠杀时,几十万中国人遭劫,为什么美国没有站出来维护中国的人权? 40年代后期中国内战,烽烟遍地,血肉横飞,美国为什么不给蒋介石尖锐地上几堂“人权课”,却偏偏向他提供飞机大炮和弹药?而现在中国政府为了维护社会安定,便于开放改革,惩处几个捣乱分子,你们却大叫大嚷!

美国的有些“人权卫土”,政治上别有用心,不去细说。但我确实遇到过不少普通美国人,他们真诚希望中国能更加尊重个人权利,希望像 “文革”那样的悲剧永不重演。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对美国人而言,“造物主赋予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包括个人“追求生命、自由和幸福的权利”等等,是从小就能背诵,深入人心的信条。

文化根源

为什么中美文化有这种本质差别呢?

简单而言,美国人突出个人,一则是因为美国文化是西方“文艺复兴”时期就兴起的“人文主义”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人文主义反对宗教神学和神道的禁锢,主张人的“个性自由和解放”。其次,美国是由一批对旧世界强烈不满,到新大陆去追求个人发展的欧洲移民创建的国家,旧传统较少。

中国为什么小写“敝人”呢?极简单地说,第一,以儒家为主的传统文化高度重视“人伦”(伦字的原意就是类别和次序)、 “礼教”、 “三纲五常”。第二,宋明理学使传统文化进一步僵化,不但要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而且要求“明天理,灭人欲”。在西方人文主义和启蒙运动的影响下,中国的先进分子终于在“五四”运动中发出了“礼教吃人”、 “打倒孔家店”、 “要民主,要科学”的呐喊。

但是中华民族当时面临着一项更紧迫的任务,快亡国了,千百万人揭不开锅了,于是, “工农兵学商,一起来救亡”, “打土豪,分田地”。几十年连绵不断的阶级战争和民族战争,需要统一意志、集中指挥、铁的纪律和强人领导。个人的自我实现,个性的自由驰骋,个人和纤细柔情等等,不能不“小局服从大局”, “靠边站,靠后站”,这是可以理解的。

遗憾的是到了 50年代,救亡的任务应该说已经基本完成,却又出了个阶级斗争 “逐步升级”。到了“文革”达到顶峰,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变为天天斗、月月斗、年年斗,整整斗了 10年。什么个人价值、个人尊严、个人权利,理论上统统批倒批臭,实践上则已剥夺殆尽。

物极必反,改革开放 10年, “敝人”放大一些了。不是吗?经济改革十分复杂,但说到底不就是较多地承认个人利益,重视个人的主动性、创造性和基层的活力吗?政治体制改革刚刚开始,其方向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民主和法制当然离不开扩大和保证公民的个人权利和自由。在文化艺术方面更加明显。作家和艺术家们显示了个人的风格,作品中的人不再是按政治模式刻出的英雄和坏蛋,而是现实生活中能够见到的,有七情六欲的个人。

“敝人”扩大些了,这是好事。没有亿万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千端万绪的现代化大业怎能干得成?在社会主义这个大框架中, “个人”得到承认,有了腾跃、创造、探索的余地了。我不崇拜美国文化的“坚强个人主义”,但却为中国文化中个人的“增值”而庆幸。从中国文化改造的角度看,这可能是一个历史的转折。

由于这一转变,中美文化近些年来距离缩小了,中国人和美国人之间的共同语言多起来了。正因为如此,我们中美学人才能友好相聚,客观冷静地共同探讨彼此文化的长短和得失。

那么,中美文化会走向完全融合吗?我看不会。两者的根源差异太大,两国社会制度的根本区别不会消除。让我引用两位美国学者的话:

罗斯 ·特里尔 10年前写道(见《中国的不同》一书):

我们美国人一直把个人作为道义观念的主体。中国人则把“集体救亡行动”(collective rescue operation)作为道义观念的主体。这仍是我们之间的差别所在。我认为中国方面有着引起变化的一些种子。美国方面也有一两个可能引起变化的种子。

另一位是费正清,他于 1986年写道(见《伟大的中国革命》一书):

在这个(指现代科技)基础上,中国革命现在已导致中外要素的某种融合,而形成了一种新的中国文化综合体(a new Chinese culturai synthe-sie)。但是切勿匆忙得出结论,认为中国人正在变得愈来愈像我们了。

不管怎样,各行各业的中国人同美国人的交往愈来愈多,这就要求我们了解美国文化,了解美国人的“文化心理”,也可以说要“知人知面而知心 ”吧。(段连城)

§§附录 Ⅰ中国人的家庭生活

(美)何天爵

至少在一个方面中国为世界上的其他国家树立了一个很值得仿效的良好榜样。在这个帝国之内,男必娶,女必嫁。没有人与别人“搭伙”(boards)打光棍。因此,一般地来说,在中国,有多少达到结婚年龄的人,便有多少结婚的夫妇,而有多少结婚的夫妇,便有相同数量的未来家庭。物以稀为贵,由于单身汉和老处女极其少见,所以偶尔有一两个便成了非常引人注目的风景。

然而在中国结婚并不意味着随即产生一个新的、独立的家庭。婚姻并不能解除一名男子对其双亲所担负的责任和义务,更不能够在任何程度上削弱他那天经地义地对父母的服从和赡养。只要父母健在,他便永远年轻,永远是儿子,永远不能独立。所有的新婚夫妇都毫无例外地与新郎的父母住在一起。事实上,举行婚礼时最最重要和最本质的一项内容,是关于新娘的交接仪式。必须先把那位坐在花轿里的姑娘接到新郎父母的面前,在那里才最后把她交给新郎。完成这一仪式后,新娘子便失去了与她自己的家、家人以及自己生身父母的直接联系,成为其丈夫家庭中不可分割的一员。在新家庭中新娘子看去似乎基本上不是丈夫的妻子,倒更像是婆婆的仆人,一名苦力。

在中国,年轻的已婚女子的命运非常悲惨,绝对不值得称羡。结婚之前,她根本无权选择将与之结合的那个男子。而且至少从理论上讲,与她结婚者是她从未谋面,从未交谈过一句话的人。在选定结婚的良辰吉日,她就被送到丈夫的家里。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那一交接仪式中,她就像囊中之物,装在口袋里的小猫一般,因为从头到脚,她都被“包装 ”得严严实实。作为另一角色的新郎官,在事先他同样也没有见过未来的妻子,因为他也同样无权参与选择配偶的份儿,所以,他与她的关系形同路人,彼此无关痛痒,甚至非常冷漠,除此之外不会再有其他的结果。当然,他们在婚后也许会逐渐产生一些好感甚至爱情。但是,在婚前他们之间绝对不存在什么感情。将两人拴在一起的那条婚姻纽带与恋爱没有丝毫的瓜葛。在新的家庭中,新娘只是变成了一名任意使唤的下等仆人。仆人所做的一切最低贱、最繁重的家务活全部一古脑地压在她的身上。维持她苟延残喘的唯一正当的理由,在于她能够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在生孩子之前,她通常不被冠以已婚女子(married woman)的称号,他们在谈起她或者与她说话时,仍然称她为“姑娘”(girl)。在中国,一名女子不是在结婚时,而是在变成母亲之后,她的称号才由“女士”(Miss)转变为 “夫人”(Mrs)。只有做了母亲,尤其是生个儿子之后,那么她的境遇才会比那终生承受重压的驮兽(abeasto burden)稍好一些,她才会赢得一定程度的尊重和认可。但是,许多年轻的妻子们等不到这一天的到来。她们经常以自杀或者企图以自杀的方式作为对婆婆那惨无人道、无法容忍的虐待的反抗和逃避。

在中国, “母亲”这一称呼是所有已婚妇女的护身符和荣耀所在。然而即使在这一点上,如果从西方的观点出发,她们的地位也非常奇特,不可思议:她是自己孩子的独裁者,可以要求他们绝对无条件地服从自己。哪怕自己的孩子已年逾花甲、白发满头,早已成为了另外数个家庭的父亲或者祖父。斗转星移,她也会变成几个媳妇的恐惧之源:她会向她们作威作福,把她在做小媳妇时忍气吞声遭受的一切苦难和折磨,再重新发泄到自己的儿媳们身上。但是只要面对丈夫,她就除了扮演一位仆人的角色之外,什么也不是。在她去世之后,按照清朝的法律规定,儿子们必须为她披麻戴孝,一百天之内不准剃头刮脸。但是,如果她的丈夫也效仿儿子们的做法,或者表现出一些哀伤的样子,那么他就是自找麻烦:他就会因此成为众人冷嘲热讽的对象、鄙夷唾弃的靶子。作为男人,只要他喜欢或者看着合适,他就可以随时再娶妻子。但是,如果一名寡妇再嫁给另一个男人,那将被视为一件大逆不道、极不光彩的事情。中国人讲话时通常不愿把一件不合时宜的事情说白了。他们从来不说 “王寡妇又结婚了”,而是说“王寡妇朝前迈出了一步。”如果一位年轻的寡妇希望出人头地,希望得到万众的景仰,比如说为了让皇帝下令建一座贞节牌坊褒奖她的品德,她会一头撞在丈夫的棺材上,结束自己的生命。如果她的抱负不是太大,出人头地的愿望不是十分强烈,她会终其余生侍奉照顾自己的公婆。事实上中国的妇女在结婚后便失去了自己的名姓,丈夫的姓便是她们的姓。

有一次,在与清朝的一些高级官员交谈时,我提到了恭亲王的妻子去世的问题,并且认为这位王爷当然要暂且放弃处理政务,闭门韬晦一段时间。

“不会不会,”内阁的一名成员笑着说, “妻子的过去对我们轻如鸿毛,有什么值得伤心落泪?只要王爷喜欢新人,他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事实上王爷的身边早已经有了另外的好几个。在中国,无论从法律还是从伦理道德上,只要一名男子供养得起,他愿意娶几个妻子就可以娶几个妻子。第一个妻子,或者说正妻,要比其他后娶的妻子们拥有一定的优越地位。虽然都是丈夫的隶属,但她是隶属中的头。她们所生的全部孩子都有合法的地位,都有相同的继承权。从以下事实可以证明上述原则是在实际中得到认可和推行的:皇帝大多至少都有四房以上的正妻(head wives),同时还有七十五到一百名的侧房( assistant wives),也就是我们应当称之为情妇的。皇帝要负责去认真琢磨和研究所有这些正宫和侧房们为他所生育的全部儿子们的秉性以及天赋,从中找出最合适的人选,让他将来继承自己的皇位。正如我们所预料的,皇帝的最后选择常常落在他最宠爱的妃子(侧妻)所生的儿子身上,于是这个儿子便成为皇位的继承者。乾隆作为几百年中国历史上最有作为的皇帝之一,是他父亲的第十四个儿子;死于 1875年的同治皇帝,一生平庸,没有什么值得评说,也不是正宫所生。

然而在中国的中等和较贫困的阶层中,一夫一妻制是非常通行的做法,极少有例外,有些读者也许会从以下事实中找出某种内在的联系。第一,虽然清朝法律允许男子随意娶妻,数量不限,但是实际上很少有人真正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妻子;第二,我们在前一章中已经叙述过,在汉字当中,家庭中有一个女子意味着平安祥和(“安”),如果有两个女人则意味著 “好”戏不断,吵闹连连(女女),如果有三个女人,那可不得了,那将意味着将要发生最丢脸的事情和最严重的奸谋(“奸”)。我们说,如果在这些彼此孤立毫不相关的事实中存在某些内在的联系,那是毫不奇怪的。中国人是一个既非常注重实际,又很富于哲理思考的民族。他们一定发现了一夫多妻制是极不明智的做法,于是便把他们的这一认识深化渗透到其语言结构中去,以便世世代代永远作为对其子孙的警示。这一做法是很可以理解的。

但是,如果您就此判定说中国妇女除了在家庭中做苦力和生儿育女之外,便再也无所事事,那是很不妥当的。在一个家庭中,母亲对于自己的女儿拥有绝对的管理控制权,直到她(她们)嫁到婆家,从她的身边消失为止。对于儿子,是母亲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他们的生活。母亲要求他们从出生的那一天起,就要绝对顺从她,一直到她去世为止。另外,乡村中的老妇人不仅能使各种流言蜚语四处流衍传布,而且也能使之在整个社区之内销声匿迹。因此她们在调控社会舆论方面的确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在乡村事务的处理中她们也发挥着潜在的作用,她们甚至还能拍板决定一些显然与她们毫无关系的事情。这一现象可能与她们所据有的对儿子至高无上的绝对专制地位有关。清朝在三十多年的时间里有两个女人即咸丰皇帝的两宫皇太后,实际上控制了朝廷的内政外交事务。在所有严重危机的关头,她们的意志和判断总最被奉为最高、最终的神明和权威,因而总是左右着朝廷的大政方针。然而,按照东方的礼俗,她们生活在严格封闭的圈子之中,以至于当必须召开国务会议时,她们虽然必须亲自出席,但要有一挂帘子把她们和朝臣们隔开。那些内阁官员们只闻其声,而不见其面。两位皇后中有一位已于几年前去世。但是另一位仍然精力充沛,非常活跃。看来在国家的内外事务中她还要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

以上两个女人的例子很确切地说明了在清朝帝国内妇女所拥有的独特地位。作为妻子,很显然她们没有任何形式的影响力;而作为母亲,她们则法力无边。咸丰在世做皇帝时,他的两宫皇太后不过是供他任意玩乐的木偶而已。她们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默默无闻,也没有人听说她们有任何独特的才能。但是当 1861年咸丰皇帝命归黄泉之后,机会来了。她们策划并发动了“辛酉政变”,将朝廷的大权独揽在手。慈禧太后垂帘听政,一直到现在。从 1875年 1月起,直到以后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在位的皇帝并不是两宫皇太后的亲生儿子,而是前任皇帝的侄子。但是他要绝对地尊重和服从慈禧太后的旨意。这表明,母性控制(maternal control)在中国是一种非常突出和异常重要的实际权力。

然后我们应当注意到,无论在中国还是世界上的其他地方,强者总是支配着弱者。中国的妇女们总是被各种各样的清规戒律、遗风陋俗所束缚和限制,不能越雷池一步。她们没有受教育的权利,得不到社会的认可,至多不过是比仆人的地位稍高一些的人物。然而她们中也有的人能够训导和支配自己的丈夫,使他成为自己的传声筒和代言人。类似的例子屡见不鲜。事实上中国的妇女从来没有忘记,她们长一只嘴巴可以利用。不管她们在其他方面的才能如何,有一点可以肯定,即她们用尖锐犀利、连篇累牍的语言去诅咒叫骂的能力是无与伦比的。任何人只要有机会亲临其境聆听一次这样的典型叫骂,他就会注意到那一阵又一阵接连不断的连珠炮般的骂声里,所选择的词汇是多么形象生动,出神入化;他会感到周围的空气都在打颤,风云为之变色,天地都要塌陷。很幸运,那些语言根本无法翻译成英语。只要您有过这样的一次经历,就会很自然地相信,中国女人的舌头里隐藏着一件男人们根本无法对付的武器。只要面对它,男人们不是赶紧溜之大吉,便是乖乖地就范,躲到其石榴裙下。遇到这种情况,他的男性邻居们绝对不会来安慰他。相反地,他们会对他冷嘲热讽,讥笑挖苦,这绝不是出于对他妻子的同情或者怜悯,而是由于他太无能,竟然连自己的妻子都管不住。也就是说,他们嘲笑他不能使妻子闭上嘴巴,不能让她服服帖帖。

中国人的地域观念和彼此之间的地域联系非常强烈和紧密。因此,当新的家庭建立时,他们总是将房子盖在离所分化出来的“老家”最近的周围地方。这样在中国你就会发现一组组的家庭群落,或者一窝一窝的家庭组合紧紧围绕在其老根—父母双亲的周围。你也许会发现整个的村落几乎无例外地由同姓的人家组成,并且你也可能发现这些同姓人家中有的家庭是四世同堂,甚至是五世同堂。 “史密斯村”(Smith ville)、 “琼斯庄”(Jones ville)或者说得更地道准确一些, “张家庄”、 “王家镇”、“李家十字村”等等,这些村庄乡镇的名字或者类似的地名在中国极为普遍,比比皆是,在清朝帝国内的所有地名中占很大的比例。在中国,每个家庭的财产共有,土地共同耕作。只有一个大家庭的男性家长去世后,才可能分家产、分土地。在日常生活中,一个家庭的所有成员,不管男女老幼,都要参加劳动,下地干活。如果土地很多,大得像一个农场,他们的全体成员便黎明即起,劳作终日,黄昏而归。在中国,你会常常看到,妇女和男子一道,在田间地头劳作。有一次我曾看到一位农夫手扶犁把,前面牵引的是一头牛、一只猴子、还有农夫的妻子。那三位并驾齐驱,共同拉犁。

那些被人们不太尊重地称为“跑马地球的人”(the globe trotters)—也就是那些腰缠万贯、周游世界看风景的人,他们虽然神通广大,见多识广,但是面对中国人,他们却认为是一个永远解不开的谜。中国人与自己的家庭、家族的联系十分紧密和强烈。他们从来不游山玩水,寻欢作乐。除由于私事或者公务而不得不出门远行外,其他的时间他们从不须臾离家一步。在他们外出期间,不论到了国外还是在国内的其他任何地方,他都永远视自己为漂泊在外的他乡异客,他都永远不同程度地犯那种思乡病。而且不管他自己的家乡有多么贫穷落后,面目可憎,他都魂牵梦绕地期盼着有朝一日重归故里,并把此视作终生的欢乐所在。

如果不彻底改变自己的自然天赋性格,中国人将不是也永远不会成为踏遍世界的殖民者。虽然,我们的确可以在美洲—无论北美还是南美,在澳洲、在缅甸、在泰国、在东印度群岛、在爪哇、在日本等地,都可以发现中国人的足迹,但是,他们在上述任何一个地区都不是永久的居留者。他们根本不是殖民者,而是短期的移民者。在这方面他们很像那成群结队的候鸟。这种鸟总是在某个地区觅食几个月之后,接着便飞往另一个它们记得清清楚楚、却异常遥远的地方去筑巢和孵育后代。中国人一般是出于万般无奈,或者是在迫不得已的非常时刻,才离开自己的家,进入他本人所以认为的一种流亡状态。因此,往往在还没有动身出发之前,他们早就精心地盘算好了打道回家的各种计划。这些计划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各种期望和梦想使他总是耿耿于怀,萦绕于心,从不会变得淡薄。如果对航行于中国与世界各条航线的客轮上出洋的中国旅客作一番认真的调查统计,并且让这种调查统计持续若干年的话,那么我们将会发现,实际上原先出洋的那些人又陆陆续续返回了大清帝国。他们虽然来来去去,恰似那上述的候鸟,但是百川归海,大浪淘沙,他们的最终归宿还是生养自己的故土。那些不幸客死异国他乡的漂泊者,总是毫无例外地提前拜托他人,请求将自己的尸骨想方设法带回自己的家乡,以安息长眠于自己先人的身旁墓侧。如果美国人能够准确地统计一下在过去的二十年中向美国移民的所有中国人的总数,然后再把那一数字与二十年后的今天,我们所发现的实际葬在美国的中国人的数字作一比较的话,其结果将会使我们异常惊讶,因为后一数字绝对小得可怜。毫无疑问,那些将尸骨永远葬在了美国的中国人,大都是迷途的羔羊。他们贫困潦倒,在自己的家乡举目无亲,无依无靠。

中国人是精打细算,工于心计的商人。作为一个民族,他们是吃苦耐劳、忠信可靠、善于忍耐的劳动者。然而更重要的,中国人是一个酷爱自己家乡的民族(a lover of his home)。虽然他们许多人漂泊流落于世界各地,忍受种种饥寒交迫、虐待凌辱和艰难险阻,但他们也仅仅是漂泊流浪而已。他们最热切的期盼和刻骨铭心的追求,就是最终要回归故里,与自己的家人安度晚年;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百年之后,他们要与自己的先祖们归葬在一起。不管是迫于形势流浪到了国外,还是在国内的其他地方安了家,落了户,他们都要最终实现以上愿望。与其说他们这一独特的做法是基于对国家的热爱,倒更不如说这是一种乡土情结的使然。比如,广东人决不会成为永驻北京的常客。他们也许会去北京做生意(实际上许多人的确如此),但是这些人永远视自己是在 “他乡 ”的流浪者和陌生人。他们的真正事业和最后的归宿,还在他们出生的小山村中的那一个永恒的家。如果他们中有人客死在北京,如果他没有留下分文又举目无亲朋,那么就会有一些乐善好施的好人想方设法把他的尸骨运回家乡埋葬。在清朝帝国之内的每个大城市中都设有一些行会,或者说一些慈善机构,这些行会最主要的功能之一,就是负责将那些不幸客死他乡的人送回其家乡安葬。设在旧金山的所谓六个中国同乡会,关于它们曾有过许许多多不真实的报道和描写。他们的宗旨之一,就是负责将客死美国的人运送回来。在中国游历的外国人会偶尔遇到一口绑在两根长长的杠子上的棺材。杠子两端分别绑在两头骡子的驮鞍上。棺材的头上放着一个柳条笼子,笼里盛着一只神气活现的白色大公鸡。棺材里面躺着的是客死他乡人的尸体。棺材就这样由两只骡子驮着,也许要穿越整个清朝帝国的东西或者南北的全部路程,一直走到他应当去的那个安息之地。那只大公鸡,必须是一只纯粹的白毛鸡,不得杂有半点的黑色,是用来在那长长的旅途中做死者魂灵的向导,劝说魂灵不要与尸体分离。据说如果那只年轻的大公鸡在笼里越是活蹦乱跳地瞎折腾、穷叫唤,就越能说明它在非常成功地执行着自己的使命。

中国人这种极为强烈的乡土情结自从其产生之后,几千年以来便世世代代被丰富着、扩展着、加强着,形成了一种对他们来说如同宗教般的东西。它被最终归结到一点,就是一种对乡土的回归。生生死死,那都是每一位中国人的神圣追求。当然,这种现象与所谓的“祖先崇拜”(worship of ancestors)有不可分割的联系。

也许我们必须把中国人的乡土情结视为一种偶像崇拜而加以谴责。同时我也应当承认,我从来没有遇到过一口中国人的棺材远涉重洋或者经由陆路跨越万水千山而运回死者的家乡进行安葬的情形。但是,中国人的乡土情结却更使我想起《圣经》前半部分中所记述的美丽故事。书中描写了亚伯拉罕(Abraham)在希伯来为其妻子萨拉(Sarah)购买了一块墓地,最后亚伯拉罕和以撒(Isaac)以及丽贝卡(Rebecca)也都归葬在那里,雅各(Jacob)列后,约瑟夫(Joseph)和他的兄弟们将其尸体从埃及运回迦南,安葬在列依(Leah)的身边。同时,约瑟夫也同样要求自己的孩子们向他保证,在他死后也要把自己的骨灰安放在父母的墓里面。在他去世后又过了两个世纪,他的这一愿望才最终得以实现。只要认识到中国人与我们最早的人类祖先共同拥有这种乡土意识和乡土情结,我们就很难不尊重他们的这种感情。这种乡土情结自从形成以来,他们已经世代相沿了数千年。

中国的历代政府一直以一种奇特的方式利用民众这种奇特的乡土情结。任何外国人如果希望归化为中国的臣民,其中他被要求必须具备的最重要条件之一,便是他在中国要拥有一块墓地,即他将来死后埋葬的地方。这种对某小块土地所有权被视作他有意成为中国永久居民的最好的证明。

数个世纪以来,中国的历代政府还以另一种方式对其民众施加影响。

它总是企图把百姓限制在一片狭窄的小天地里,抵制和反对并最大限度地把任何打算改变住所或者职业的企图缩小到最小范围之内。《大清律例》

中的部分内容规定,所有的人和所有的家庭都要安分守己地从事各自的职业,不得朝三暮四,随意变换, “世世代代,无改其术”。条例中这样写道。对于一个早已习惯和倾向于安分守己,不愿作任何漂泊流浪的民族再做一些这样的法律规定,其是否明智很值得让人怀疑。虽然这一规定到今天实际上已变成了一纸僵硬的空文,但它早已对整个民族造成了双重影响。一方面,这使百姓将其形形色色的职业陈陈相因,代代相传,不敢在操作程序和生产方式上有任何形式的改变或者革新。如此,我们可以说它至少在某种程度上阻止和限制了中国人的发明创造能力,直至使中国大大落后于时代几个世纪;另一方面,它间接地把整个民族的民众彼此隔离开来,使他们虽然鸡犬之声相闻,而几乎老死不相往来。一个人很自然地被局限在自己所从事的生计上。如果他的生计是上承其父的衣钵,那么他自然是在家里,或者就在其家乡步其父的后尘。既然他的利益和兴趣都集中在那里,因此他难得游离出其范围,难得远走异乡他国。

在中国,有一次我向一位老人打听,离一座城市还有多远,因为我准备去那里住宿。当时老人正倚靠在墙上晒太阳,那土墙正好为他抵挡着一月份凛冽的寒风。我问过之后,结果老人说不知道。我很迷惑不解,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于是我又第二次问他是否也不是当地人,而是在外闲游的人。 “噢,不是,”他回答, “我就住在那边。”他用头示意,指向百步之内的一户房屋看去很不错的人家。 “您老在这里住多长时间了?”我问他。 “一直在这里,”他说, “我今年已经七十八岁。”那么您真的不知道离那座城市还有多远? ”我仍然寻根究底,实在是不相信他原来的话。 “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我凭什么一定要知道?”他回答, “我从来没有去过那里。”这一回答更使我感到有趣。 “您今年七十八岁,难道真的就一直住在这里,从来没有去一趟那城里?”我又提高了声调说。 “就是没有去过,”老人非常激动地反驳, “我为什么要去那里?我的家在这里。”后来我得知,那座城市距我问路的地方只有十英里。

下面是另外一个例子。它同样能够说明上述禁止臣民迁徙和变更职业的法律规定所造成的使一切事物固步自封、停滞不前的后果。当然,我们的措辞也许不是十分准确。在中国,每一座相当规模的城市里都有几家修表店。但是我们知道中国并不生产钟表这种玩意儿,拥有钟表的人很少,因而钟表的进口量也相对很小。一个不明底细的旅游者也许会饶有趣味地想了解,这所修表店如何招揽顾客,而他尤其想知道,他们究竟如何学会了修表的手艺。其实答案很简单,他们本来对这门手艺一窍不通,只由于他们无一例外都是罗马天主教徒,于是从他们的先辈那里继承了其宗教又接过了其修表职业。他们的先辈都是皈依早在二百多年以前来到中国的天主教传教士的门徒。他们现在所掌握的那点或多或少的修理钟表的技艺,正是以前的传教士向他们的先辈们所传授的那点知识。

“光宗耀祖,父母显荣”,这一观念和要求被深深地灌输进中国社会的组织结构之中。公众视之坚定不移、始终不渝;法律对之严格强调、极力加强。如果有谁对此稍有疏忽和懈怠。那么即使他逃脱了作为罪犯而治罪的命运,也会被作为上帝抛弃的恶棍、异端而不容于社会,会被驱逐出世俗的圈子。这种现象事实上已经走到了很不合理的极端,以至于它早已变成了一种专制暴行。一个家庭中孩子们的独立思想和行动是不被允许的,这绝对没有商量的余地。一个人只有到了相当的年龄,身体不再发育长高,然后他才能够被视作成年人而独立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中国人家庭生活中最有趣的内容之一,还在于他们所表现出的晚辈对长者的极端敬重和遵从。即使那些半大不小,想象力异常丰富的孩子,也不会对其先人生活的阴暗面说一些难以形容、不恭敬的话。至于像“这个老家伙”、 “那个巡抚 ”和“那个老太婆 ”之类的称呼在日常生活中是不存在的,至少绝对不敢对自己的父母使用这样的称呼。在中国,年老便是一种荣誉,是该受尊重的象征。走在大街小巷乞讨的衣衫褴褛,肮脏不堪,气味熏人的女乞丐也会由于满头的白发而备受人们的敬重。人们总是一律称呼她 “老太太 ”(即令人尊敬的妇女之意),而不用其他的称呼。朝廷里白发苍苍的大臣们在繁重忙碌的公务之余,仍然要抽出时间照顾自己的老母亲,他们的母亲也许早已老态龙钟、牙齿脱尽、两眼昏花。然而,八十老人似顽童,她也许正在经受着那种返老还童的折磨:暴躁易怒、哭笑无常,且满脑子都是各种各样的怪念头。身为大臣的儿子们要像母亲照顾他们的孩童时代一样,细致入微、百依百顺地照顾她。如果长寿的确是由于子女们敬爱孝顺的因果报应,那么中国人的平均寿命应当比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的人都要绵长。

中国人对老年人的孝敬和尊重虽然符合他们的思想观念和礼仪风俗,但有时在我们看来却很难理解,值得探讨和商榷。在北京或者中国其他的一些城市,我们常常会遇到下列的景观:一列由男人们组成的长长的队伍,在乐队和彩旗的引导下,正浩浩荡荡地行进在大街小巷里。在队伍的中央虽然有人抬着两口棺材,然而并没有那种标志着举办丧事的任何白色装饰。那吹吹打打的欢快音乐,以及洋溢在队伍中每个成员脸上的那种美滋滋的神情,使人确信他们并不是在为死者举行那一最后的悲哀的仪式。实际上,那两口棺材是由——比方说,张先生和张太太的儿子们所购买,以表示他们对自己父母的一片深情厚意的孝顺之心。上述的景象是他们正在盛况空前地一路炫耀着向父母说上一番贴心顺耳的话,然后敬献上棺材。而往往吃惊不小的父母们也要很得体地作一番应答。在我们看来,如果收到这样一份礼物,那将无异于我们正在拜访一位朋友时,他突然拿出表来看时间的举动。那种举动暗示我们最好还是赶紧告辞,不宜再久留。但是,中国的为人父母者决没有此类敏感的神经。他们会欣欣然接受那油光锃亮、精雕细刻的棺材,并认为这足以证明自己的孩子们考虑得体贴入微,尽忠尽孝,非常周全。送来的棺材往往被安置在家中的正房里,平日精心看护,使之不受一丝一毫的损伤,并被经常作为向朋友们炫耀的资本。中国人的家里可以没有一架值钱的钢琴,但一般不会不提前预备下一副他们百年之后容身的棺材。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种做法正满足了中国人爱面子的心理。对于这种礼物中所包含的很悲哀的一面,他们却从来都是无动于衷。在这里他们所看到的,只是孩子们的恭敬孝爱、思虑周全。因为通过它,那些父母在他们所极为牵挂的一件重要事情上吃了一颗定心丸。它是日后孩子们将为他们举行隆重而体面葬礼的明确保证。

这里我想顺便提及与本章宗旨不太相关的一点内容。上面已经说过,中国人往往提前数年还在身强力壮之时,便把棺材准备好,将其认真护理起来,以备不时之需。有许多年我曾雇佣过一个无儿无女的寡妇,她以最节衣缩食的方式,从每月只有四元的工钱中省出一部分,日积月累,终于为自己买了一副薄薄的棺材。那副棺材既没有经过任何雕饰,也没有上过任何油漆,棺材买来后,却没有合适的地方安置。有个农民住在城外几里远的地方,他是老太太的远方亲戚,提出可以把棺材放他的家里,老太太就答应了。在此后的三年里每隔半年,她便不辞辛苦地骑着毛驴像朝圣一般去一次亲戚家,亲眼看一下自己的棺材是否保存完好。但是当最后一次从亲戚家朝圣回之后,她心碎了,几乎痛不欲生。她带回了一个悲哀的故事:她的亲戚因为急需用钱,把那口棺材押给了当铺后,接着竟然又被当铺卖掉了。这一来使得老太太又重新振作起来一文一文地攒钱,准备再买棺木。然而这一愿望还没有来得及实现,霍乱便夺去了她的生命。我和朋友共同帮忙,给老妇人操办了一个体面葬礼,了却了她最后的一桩心愿。

§§附录 Ⅱ中国家庭不牢靠的平衡

(美)明恩博

家庭是中国社会生活的单元。如同我们经常观察到的那样,中国的家庭是一种高度复杂的组织,其外观有时会显得极其矛盾。当我们希望读者从精神上做好准备,因为我们所要考察的现象中包含着一个主要的真理,而它与许多其他常见的现象相左。

中国家庭平衡的不稳定性起源于它的构成、它的环境以及这二者之间的关系。首先我们概述一下它的外部原因。在中华帝国的大部分地区,降雨量多少随天定,饥荒时有发生。在过去的二十五年里,在中国的外国人有极多的机会研究重度饥荒的现象,其悲惨境况人们难以想象,在此我们只想谈一下家庭的瓦解。我们所能发现的最平常的事情,莫过于养家的男子远走他乡以求糊口,而让妻儿、父亲自谋生计。这样做不是因为他不关心妻儿,也不是因他渴望分离,用中国人的话说是因为“于事无补”。

中国大部分地区易遭水灾,这之前又缺少预报。设法自救的人只好四处漂泊,尽管一般是以家庭群体为单位,但单个人的出走并不罕见。在无论向何方都无任何计划可言的行程中,小孩子出生不久即夭亡,连大孩子们命也难保住。有时为了活命一个到了结婚年龄的女孩会被卖给负担不起婚礼开销的人当妻子。众所周知,再婚无典礼,每当家庭解体时,几乎所有的寡妇都能立即再嫁,只是这种结合在遇到又一次食物缺乏时还会破裂。

政策失调常常会引发小规模的反叛,它的作用与饥荒和洪水是一样的。在每一种情况下,广泛分散的家庭都难重新聚合。

家庭并非只是在特别紧张的时候才会分散。在中国的某些省份,相当一部分成年男子是在远离家乡的地方谋生。北方的许多中国人就是这样越过长城到千万里以外的满洲或其他地方谋生,许多人再也没有回过家。无数的中国母亲毫不知晓她们的儿子如今的情形,因为他们自小远走他方,从此难闻音讯,联络既不定期又不确定、也不可靠。难怪中国会流行一种说法:儿行千里母担忧。中国的伊诺克·阿登可能离家十年或二十年后踏进自己的家门,他不对任何人提问或致意,扔下包袱后就开始畅快地吸烟。他离家实在太久了,没有谁认出他来,他也许就会被当做一个游民而受到警告。他只是反问一句“为什么我不能在自己家里随便行事”后就接着抽大烟,而将详情留待以后细述。

中国每个家庭的平衡都容易受到一种灾祸的破坏,它未必不会比一次寻常的地震产生更大的危害——这就是官司。

在每个中国人的生活中,没有哪一天他的安宁、富足,也许还有生命,不会受到一些纠纷的威胁。其实对于这些纠纷,他根本就没有什么责任,但也没有逃脱的可能。这并不是说大多数中国人都深陷法网之中,因为这并非实情,而只是说始终存在这么一种难以避免的倾向。人们因任何一笔欠账而导致的瞬间的感情失控都可能引发一场危机,这一危机会让人耗费更多的资源,严重的话会让人遭受拘捕、讯问、拷打乃至禁食等,除非其家里人打通人事关节,否则断难避免。并非每一件官司中都包含了上述现象,但这些现象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因为没有人能够预测该案会在何处以何种方式结束。在这类情况里,也不是只有当事人受到损害,正像谚语所说的: “一家有难,四邻不安”。

我们要反复提醒大家注意一个明显的事实,即没有哪个中国人能够保持资金上的独立。对于西方人而言,再没有什么比不计后果的馈赠更令人吃惊了,这笔债务以后会给整个家庭带来无尽的祸害。问一个人为什么要借钱,往往得不到什么有意义的回答,这就如问一个整夜待在苏格兰山地浓雾中的人身上为什么会湿透一样。丰富的阅历造就了中国债权人对于无力偿还的债务人的冷酷无情。中国有许多资金有限的小商人,他们的生意在寻常年份相当不错。其中一小部分人甚至置下了田产,这样他们的家庭也就在土地上扎下了根。但更多的人会遭到破产,这样他们被迫出让自己的小额财产以偿还该付的款项,自此以后他也就加入了人数众多的无地阶层之中。而对于许多小商人来说,一次重要的失误就可能招致这样的后果。在中国,就像被安放在一架底部已经朽烂得无法修补的滑板之上一样。

贫困的家庭没有为任何一种疾病保留储金,而疾病却可能出现在人生的任何一个阶段。当养家人躺到了一边,当有几个儿女的母亲不再能料理简单的家务时,真正的麻烦就降临了。假如一个少妇病了,人们首先会把她的母亲叫来,一般来说,婆家人有时间和心思去照看她,尤其是她的丈夫,自觉受到了妻子病痛的侵扰,常常更倾向于期待妻子娘家负担全部费用而不是自己支付。合法离婚(休妻)的理由之一即为恶疾,当然我们从没有听说过单纯哪一个离婚案例是以此为正式原因的。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可见,家庭经受的磨难有多大,被考验的事情就有几多。在治疗疾病的过程中,人们还时常惊奇而愉快地发现许多值得大力赞扬的温情和容忍。然而,在中国的社会建构中,这样的感情表露也只能发生在一个极小的范围内,作者熟识的一个人在提到他患病的妻子时说,他曾经问他妻子打算呻吟多久,其实这种呻吟是溃疡病造成的难忍疼痛引起的,他还表示要给她一根上吊用的绳子,这样就可从烦忧中解脱出来,也可以将她从痛苦中解脱出来。作者从生命可贵的角度出发对他们这种非人道的想法进行了劝诫,这个人也坦诚,烦恼使他变得“愚蠢”,对于这类事例,人们有一种意味深长的说法—穷人染上了富贵病。

在中国,穷苦家庭中离散力量的作用较之富贵家庭要更有效,因为前者中的整合力量较之后者要弱小。在这些离散力量中,它们是赌博和抽大烟。中国人的这两大恶习相生相伴,其中每一种都会突然并无情地给家庭带来灭顶之灾。每一种情况下最终的结果实际上都是一种意志麻痹,而无望出现转机。可是中国社会没有对抗这些恶习的任何防范措施。我们很容易具体地说明这些力量走如何悄然、广泛、不可抗拒地发挥作用。令人惊奇的是,破坏的范围并不太广。在中国人的社会生活中,它们可归入最具破坏力的手段之中。确实我们很少听说过有谁在不借助外力推动的情况下戒除任何一种恶习,更鲜有所闻的是有谁能够或愿意施加这种推动。

在这种邪恶力量的黑色目录册中,我们还应当加入一种力量,即对社会公德的侵犯。没有哪个中国人能够权威地指出这一遍布四方的邪恶力量渗透到何种深度—更别说外国人—

不管多么健谈的中国人都有值得称

道的缄默本能。因为四处充斥着谣言和秽语,所以明智的人不会相信没有确凿证据的任何事情。中国人的伦理准则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际上看都非常崇高。社会生活是精心安排的,其细致在西方人看来几近刻板,但数千年经验的积累使得中国人具有适应它的智慧。

尽管存在上述明显的反面证据,我们仍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中国的社会道德在其最好状态时与任何西方国家的社会道德完全相同。然而,正如我们已十分熟悉的,在中国现有的环境条件之下,恶行很难抑制和根除。每一个人都主要关注家庭的“面子”或“脸面”,为了维护这一虚幻的自尊,一些人随时都可能会因微不足道的起因而以身试法,没有哪个中国人会不惧怕其某个领导会采取这一步骤。中国的法律特别规定了对这些能够证明致人“死命”的人实施惩罚的条款,它规定以过失杀人罪处置这类犯罪。仅这一事实即可看做是中西方文明间巨大差别的一个典型。

人们可能会说,所有中国人都有着对家庭的强烈依恋,他们生长在那里,大多数人都有着强烈的家庭之爱,这种感情发挥着特定作用并且不会平均分配。中国人与其他民族一样,希望自己的家庭永恒存在。因为他们与其故土有着不可割裂的联系,为了更深入地探讨他们渴望成功的一些原因,我们有必要深入到中国家庭的内部。

§§附录 Ⅲ中国人的民族精神

(美)罗斯

那些历史较短的新兴民族对于外界事物的刺激往往会作出敏锐的反应。根据它们的经历,人们可以判断出这些民族前进的内在动力,并能预测其发展趋势。它们往往不能约束自己内在的冲动,经过一段因冲动而引起的混乱后,才能找到明确的前进目标。而那些历史悠久、经历复杂的民族却不同,它们不像新兴民族那样冲动,它们不仅能够有效地把握自己前进的步伐,而且能够将推动历史前进的各种因素融会贯通,形成稳定的信仰和思想。所以决定这些民族行为的关键不是那些模糊不定的观念,而是它们的思想和信仰。也可以说,这些民族的发展是有目的、有计划的,而不是仅仅靠着一时的冲动。它们把来自各方面的刺激融化为民族的意志力,这种意志力便是民族历史发展的推动力。这些民族的人们决不会轻率地作出某种决定,并鲁莽地将这种决定付诸实施。一般说来,在作出决定之前,他们总要听取正反两方面的意见,然后将决定付诸实施。他们的激情是持久的、稳定的、如同能够熔化钢铁的熊熊烈焰,而不像谷草那样易燃易灭。它们总是按部就班地做事,而不是意气用事。他们的品行始终如一、既稳健又有连续性。渐渐地,这种稳定而可靠的品行成为人们在复杂的社会以及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社会发展阶段的行为规范。在这种复杂的社会中,人们必须谨慎行事,使自己的日常行为合乎社会的要求,同时,社会中那些经过深思熟虑而日渐成熟的认识,也为人们作出明智的决定提供了依据。

我们认为盎格鲁—撒克逊人属于那种具有稳定而可靠的品行的人,而且觉得这种品行弥补了我们民族因以下方面的不足所带来的缺憾,即缺乏灵活多变的情感,处事不够圆滑,以及缺乏对美好事物敏锐的感觉等,在这些方面,南欧人恰恰与我们相反。与盎格鲁—撒克逊人一样,中国人也属于那种具有稳重而可靠品德的人。他们决不会做出任何暴烈的事情。他们不仅能够控制自己的感情,而且懂得等待任何时机,他们的处事决不忽冷忽热,尽管他们懒于行动,然而一旦行动起来,则有不可遏制的动力;尽管他们不会轻易作出许诺,但一经作出许诺,决不食言。尽管他们固执己见,但在确凿的事实面前,他们总能改变已有的看法。他们说话的艺术不像十九世纪英国的宪章运动领袖奥康内尔(O’Connell),也不像法国的甘必达(Cambetta),却与英国十八世纪的政治家庇特(Pin)和十九世纪的政治家布莱特(Bright)近似。在中国,人们不会把自戕看作是一种鲁莽的举动,因为许多人的自杀是处于同一目的。中国的爱国者往往不去谋杀那些身居高位的叛国者,而是直言不讳地把他们的劣迹奏明圣上,然后自杀,以表示自己对于国家的忠诚。无论中国人强烈的情感出于何种动机,但在行动上是一致的,他们共同的目的是谋求国家的发展,这在 1909年首次举行的省议会上已得到了初步证明。他们所表现出的自我克制以及符合社会习俗的得体的礼仪使世人无不感到震惊。

在夏威夷,某绅士对人寿保险的一些情况作了考察。考察的结果明确地反映了中国人处世审慎的特性。他发现,日本人往往轻信他人,譬如,当某日本人看到其他同胞正在领取人寿保险单时,假如旁边有人告诉他,他的朋友某某已入了保险,该日本人会毫不犹豫地预订一份大面额的保险单。一个月后,当保险单从纽约寄到夏威夷时,他对人寿保险的事早已不放在心上,但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他必须预付一定数额的款项,才能领取保险单。相反,这里的中国人既不会偏听偏信他人的任何说法,也不会冒冒失失地行事。首先,中国人会把人寿保险的样单带回家,对它进行仔细的研究,然后作出是否加入人寿保险的决定。假如他决定入人寿保险,也不会同意交纳预付款的要求,因为,在他看来,自己尚未收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所以预先交款是不妥的。领到人寿保险单后,他会立一个收据,然后将保险单带回家,将其中的内容逐字逐句地与样单的内容对照。若没有什么出入,他才会交出保险费。这里应该说明的是,我介绍这些情况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地表达出中国人沉稳而审慎的性格,并不是为了诋毁日本人。其实,日本人的智慧是众所周知的,所以这些话无损于他们的形象。

中国人的保守性与落后民族的保守性不同,它不仅仅是一种情感的外在表现。它所产生的主要原因不在于对未知事物以及新生事物的害怕与恐惧,也不在于对社会中的那些思想宗教般的依附,它是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自然结果。假如中国人改变了他们的思想观念,他们的行为肯定会作出相应的变化。假如用一种新的哲学武装中国人的头脑,这种哲学必须使他们怀疑过去,同时使他们对未来充满信心,他们肯定会像今天的德国人那样不断地取得进步。

马丁(Martin)博士在中国已工作了六十个年头,可以说是传教士中的一名老将,他认为中国人在中华文明未成熟时期所具有的很强的创造力,在现代的中国人身上已几乎看不到。这种创造力的泯灭是因为难以记忆的语言耗尽了中国人的智慧,或者说,科举制度形成的填鸭式的教育体制窒碍了人们创造力的发挥。我们的看法与此不同,我们认为,当代中国人的智慧所以没有得到发挥是由中国人的社会意识决定的,而不是教育体制所造成的。

的确,中国文化在后来的某些发展阶段上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在绘画方面,他们从来没有掌握正确的方法;在音乐方面,他们从未达到某种和谐的境地;他们的语言缺乏关系代词,句与句之间缺乏关联词。他们的文字还停留在古巴比伦和埃及的象形文字水平上。事实上,许多世纪以来,中国人形成了一种较稳定保守的心理,他们很难接受那些变革社会的思想。中国人认为,只有古代的圣人才有无穷的智慧,现代人无法与他们相比。所以,期望现在的中国人发挥出前所未有的创造力是不可能的,其渺茫的程度如同期望苹果树在十月里开花一样。现在的思想家在提出自己的新想法之前,已屈服于周围的保守观念所带来的沉重压力,致使他们失去了提出新观点的勇气。总之,当今的社会已经变得异常沉闷,令人感到压抑,中国民族早期发展阶段那种蓬勃的朝气,那时,中国人发明了火药、活字印刷、纸币、瓷器、指南针、多舱船以及出租车,所有这些都是当时中国人智慧的结晶和创造力的表现。

如今,中国人的思想明显地处于一种停滞不前的状态,这不是由于社会发展造成的,而是因为他们囿于某些宗教般的信条或观念之中。由于这些信条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中一直有效地发挥着作用,所以他们对此仍深信不疑。在这些信条支配下,在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度里,人们能够保持一种稳定的社会秩序、生命安全以及一定程度的幸福。而且,这些信条不断扩大它们的影响,直到最近,才遇到了与之抗衡的思想体系。在此之前,这些信条从未遇到过势均力敌的对手。中国文化不断向外传播,整个东亚被纳入它的影响之下。天主教曾一度在中国兴起,倒很快沉寂下去;开封府的犹太人丢弃了自己的语言和宗教,除相貌方面保持本民族的特征外,其他方面与中国人毫无二致;统治中国的满洲人已经忘记了自己的语言和文学。有人曾形象地说: “中国是大海,它能使流入其中的每一件东西都带上咸味。”由于中国文化具有很强的同化力,所以那些以中国文化的保护自居的人们把他人企图改进中国文化的任何努力都看做是自以为是的愚蠢举动。他们对中国文化的这种保守态度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几个世纪以来,中国人发现自己处于一种世界文化的中心位置上。或许从今五个世纪之后,我们的后代也会有中国人的这种感受,他们会发现自己处于一个巨大的文化体系的中心,如同太阳处于太阳系的中心一样。那时科学研究所带来的利益必呈现出经济学中所说的土地报酬递减的规律;那时宏伟的实验室带给人们的只是一点微不足道的发现;那时,科学会议的议题将如同十七世纪基督教促进会所讨论的问题那样受不到人们的重视;同时,人类的天才将会忘掉我们这代人在发现科学的真理时所曾有过的激动。这些科学发现包括:放射现象、病菌的起因、自然选择规律、突变理论以及精神方面的可暗示性等。那时,或许白种人知识分子的智慧之火仍像现在一样光芒四射,他们无论在科学思想、科学知识的深度和广度都形成了一种无法动摇的认识,以致只有与火星人进行交流,才能将他们从人世间的麻木状态中解脱出来,并激发他们取得更大的成绩。

假如有人将东西方文化的交流中中国人崇高的思想所表现出来的创造力方面的不足看做是黄种人不够完美的证据,这是草率而鲁莽的。中国文化正处于一个解体的过程中,随着旧文化和人们集体观念的消失,许许多多能力很强的人将涌现出来,并会取得相当高的个人成就。在马来西亚,由于那里的中国人脱离了母国那种毫无生气的氛围和令人窒息的社会组织,他们的创造力已经得到一些不抱偏见的白人的认可,而且,他们被看做是与白人具有同等能力、同等地位的人。有些工程学方面的专家说,在未来的 20或 40年内,中国的年轻人与西方的年轻人如果接受并完成同等水平的工程学方面的学业的话,被中国高薪聘用从事工程和技术方面工作的白人专家将丢掉他们的工作。现在,一些精明的上海人正开始涉足这些白人所从事的事业。我听说,他们进步很快,银行业、海上交通、棉花交易以及其他部门中,中国人开始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而这些部门过去多由外国人垄断,并给他们带来了丰厚的利润。有人认为,白人将无法在中国沿海以经商谋生,他们迟早将被挤出中国,如同被挤出日本一样。

我曾就下面的问题问过四十三位对中国人的思想有较准确认识的人,这些人中包括教师、传教士、外交人员。问题是: “你认为中国人的智力与西方人的智力相同吗?”除五人外,都作了肯定回答。其中一名汉学家的评论使我感到异常震惊,这位学者曾任过传教士、大学校长、使馆顾问,有着复杂的阅历和丰富的经验,他说: “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在中国已有二十五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经历。我们渐渐认识到黄种人才是正常的人,而白种人只不过是畸形发展的动物而已。”尽管有人认为,将来中国的普通民众与上层社会之间智力上的差距要比西方大得多,但他们普遍认为,一旦中国人的头脑用西方的艺术和科学武装起来,在智力方面,东西方人是没有差别的。

令人深思的是:由于长期居住在中国的缘故,许多白人的观点已非常接近中国人的看法,以致他们不可能做出对本国政府有利的事情。有人抱怨说罗伯特 ·赫德爵士(Sir Robert Han)像一个地地道道的中国人。据说,许多长期驻中国的领事官员大部分同意中国人看问题的方法,而不同意西方人的观点。他们似乎渐渐地被中国文明同化了。在那些有修养的中国人身上,他们看到了这样的优点:中国人看问题的方法较西方人的方法更全面,中国人有着更宽阔的心胸,他们镇静而达观的忍耐力往往使那些热切而鲁莽的西方人感到无地自容。

问题的关键似乎是这样的:

自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后,西欧的白人即在西印度群岛、美洲、澳洲、非洲、海上的岛屿及南亚等地进行殖民扩张,同时,东欧的白人则占据了西北亚和北亚。白人在大肆扩张的过程中,曾经遇到过数以百计的民族,此前这些民族白人从未听说过。然而,所有这些民族在白人军事打击面前无一例外地败下阵来,没有一个民族能够对西方的文明做出什么贡献。就这样,三个世纪过去了。这一时期,白人形成了这样一种认识:他们是地球上不可战胜的统治者。在这种情况下,西方人结识了生活在东亚的各民族。他们具有勘与白人一比上下的能力,而成为威胁西方人已占领地区的重要力量。总之,已有迹象表明:未来世界的主宰者和先进文明的创立者不只是白人,而是白种人和黄种人。也就是说,未来的世界不再由一个种族控制,而是由两个种族主宰。

事实上,生活在中国的那些对其他民族具有同情心的白种人都成了中国人的好朋友。他们往往被中华民族优良的品质所打动。白种人对中国的认识与对日本人的认识不尽相同,日本人优雅的举止、细腻的情感、精美的艺术往往使西方人折服。事实上,中国人是非常可爱的,对他们了解得越多,与他们相处得越久,便越喜欢他们。而那些粗暴地贬低他们、污辱他们的人,总是那些鲁莽、心胸狭窄而偏执的白人。

他们并不是那种令人感到讨厌、使人情绪不畅的民族。如果你对他们友好地一笑,他们就会还以友善的目光,通过这无声的语言,你会觉得与他们之间已达成了某种理解。另外,他们极强的幽默感也是外国人感到亲切的一大原因。一个到中国旅游的外国人,曾在街道上遇到一群无赖,便抓住其中的一个头目,用被俘者的长辫把他拴在一个门柱上。这一滑稽的举动逗得围观的群众大笑不止,旅游者则趁机溜走。另外,一个身材高大的外国人发现,当他把胳膊放在自己身旁个头矮小的村民头上时,在场的人对此并不觉得反感,反而会被两人身高的悬殊而逗得发笑。中国人善良的性格由此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中国的暴民也曾制造过一些恐怖事件,但从残酷的程度来看,比中世纪白人的暴民所犯下的罪行要轻得多。由于迷信和无知,普通的中国人的思想尚处于一种相当落后的阶段。这与我们的祖先所经历过的充满巫术、宗教迫害、狂舞病以及信教者体罚自己的时期相当。然而,尽管许多人只读了几天书,他们的礼节却没有半点奴态;尽管普通的百姓不识字,他们对美好的事物却能表现出极大的好感。当一名外国旅游者在途中用手势与陌生的中国人搭话时,几乎没有人因为无知或举止不雅而不去理睬他人的问话。

与其说中国人为其家庭感到自豪,不如说他们为生活在社会中的老人们感到骄傲。其实,老年妇女并不像同龄的男人们活得轻松自如。因裹脚而带来的苦痛,以及作为女人所忍受的千辛万苦往往使她们的脾气变得极其糟糕。那些面容和善的老奶奶的性格决非像她们和我们在一起时所表现出来的那样平和。妇女们必须遵守从一而终的社会习俗,致使每个乡村中都生活着一大批寡妇。另一方面,在上了年纪的中国农民中,我第一次见到如此尊贵、安详、仁慈的面孔。在这些老年人的内心深处,似乎没有半点私心杂念,一切都是为了他人的利益和幸福着想。实际情况是:这些长者的生活费用都是由他们的后代承担。因此,这些老农民的前额神采奕奕、目光镇静、面带无忧无虑的表情,这在美国老农民的脸上却很难看到。

一般说来,无论从个人的发展还是从社会的进步来看,西方的个人主义总是优于中国人的大家庭主义。我庆幸我们西方人自己可以自由地作出某种决定,可以自由地采取某种行动,而不会有任何来自家庭成员方面的阻力。同时,使我感到高兴的是,我们西方人只为自己的过失负法律上的责任,而不会因亲属的过失受到牵连。然而,我也觉得西方的成年人对于他们的父母远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那里的老年人时常被一种悲凉、忧郁的心情所笼罩。他们觉得自己成了他人或社会的负担,因此,遭到了人们的遗弃。而中国人的道德现在规定父母具有更多的权力的同时,也规定了孩子们应尽的许多义务。遇到风调雨顺的年景,这些义务并不难实现;而遇到艰难的岁月,老人们所享有的权利对于他们的生存来说实在是一份重要的安慰。总而言之,这些权利给老人们带来了欢乐和幸福,同时,这些义务也给孩子们带来了一些不便,而两相比较,前者的价值远远大于后者。因为使老人们晚年的生活幸福美满,使他们感到愉快和心情舒畅是很不容易的。从中国人成功的经验中,我们可以得到启发,我们现行的家庭伦理的确存在着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

尽管黄种人有着很强的能力,但这并不能证明在不久的将来他们会在世界上担任重要的角色并发挥重要的作用。由于没有搞清楚我们富强的原因,中国那些曾到西方旅行或留学的天真的知识分子经常主观地认为,只要全盘采用西方的科学方法、法律制度,中国人的财富、能力、普通百姓的智慧就会立刻达到现在西方人的水平。其实,即使所有的中国人都奇迹般地变成了积极的革新人物,都愿意引进国外所有先进的事物,那么,中国的个人主义者赶上西方人的工作效率,养成西欧或美国人在享乐、社会以及政治等方面的价值观念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因此,我们说,中国的发展尚缺乏基础。其实,奠定我们西方国家发展的基础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费力,我们还常常把因商业机会多而人口数量少所带来的社会繁荣归功于我们的法律及社会制度,我们也常将中国贫穷落后的原因归于中华文明及其社会制度。实际上中国贫穷落后的主要原因仅仅在于有限的土地上养活了过多的人口。

如果这种说法不错的话,中国首先必须在人口数量与就业机会之间作一彻底的调整,在此之前,希望中国社会出现西方社会的种种繁荣景象是不可能的。一方面,中国人必须建设铁路、开凿矿山、挖掘油井、利用水能、建立工厂、采用机器、绿化荒山、兴修水利、引进家禽和农作物方面的良种、把科学技术用于农业生产。另一方面,中国人必须改变目前社会下人口快速增长的局面。否则,即使上面所说的经济方面达到了西方国家的水平,中国人的生活也不会有丝毫的改观。因为,经济快速增长所带来的社会财富被迅速增殖的人口所消费,结果,除了中国的人口数量较以前翻了一番外,中国人的贫穷、愚昧、痛苦一如从前。因此,同样重要的是:中国人必须通过种种措施延缓人口增殖的速度。这些措施包括:放弃祖先崇拜、废除家族制、使女子接受教育、提高妇女的地位、提倡晚婚、普及义务教育、限制童工以及其他一些有利于培养家庭成员个性的措施。所有这些需要时间来逐步加以落实。假如中国人有幸经历一个持续、稳定的社会发展阶段,而且这一联合体不至被任何历史的反动、外族统治及内乱所打断,至多需要两代人的时间,中国普通百姓的生活水平就会与美国平民的生活水平不相上下。

§§附录 Ⅳ祖先崇拜

麦高温

如果要寻求一个对中国各社会阶层均具有巨大影响和统治作用的宗教力量,我们会发现:那就是祖先崇拜。在信仰领域中,没有谁可以替代它们的位置,哪怕只是一瞬间的。举例来说,一个人既可以崇拜偶像,也可以不崇拜偶像,他既可以表明对偶像的信仰,也可以对它们持有完全的怀疑态度,没有人会在乎他到底怎么想。然而,如果让他完全否认对祖先的崇拜,那么不仅仅是他的亲人,甚至他的邻居们都会对他抱以极为蔑视的态度。在中国,对某个人最刻毒,也是对其刺激最大的辱骂就是嘲笑他没有祖先,中国人以这种辱骂来对待那些皈依基督教的同胞们。

这种崇拜可以追溯到中国历史的早期。孔子在他的《礼记》中,就详尽地制订了在典礼中所应遵循的礼仪规范。现在看来,孔子所阐述的 “礼”的特征已经有了实质性的变化,在宗庙中举行的宗教仪式仅仅属于追思礼拜了,目的在于唤起活着的人对那些曾经爱过的但现在已经死去的人的回忆,不让他们在活着的人的脑海中渐渐地被遗忘。

在那之后的若干世纪里,最初的观点被大大发展了。人们开始相信他们民族的创建者,即使已经死去,但仍在精神领域上拥有巨大的权力,他们可以控制本民族依然存在的生命和财富。随着这种信仰的逐渐发展,祖先崇拜的信条在全民族人民的心目中根深蒂固了。既然整个民族的繁荣与苦难都要依赖死去的祖先,因此对祖先的合乎礼仪的膜拜就成了民族中的头等大事,而死者与活人之间联系的纽带更是片刻不能中断的。那种对死者的亲切的回忆消失了,人们之所以崇拜祖先,仅仅是因为害怕如果忽视了他们,财富会随之消失殆尽,而无尽的灾难将会降临到子孙后代的头上。

按照中国人的说法,每个人都有三个灵魂。当一个人死去时,一个灵魂就会进入阴间,人们认为这里的情形与阳间极为相似。但是,人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是模糊的,也是肤浅的,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阴间是这个世界的翻版,只不过环境更为恶劣,少些生气和个性罢了。第二个灵魂仍然留在坟墓中,第三个就进入到祖先的牌位中去了,而祖先崇拜完全是与后两个灵魂相关的。

如果死者是民族的首领,他的牌位在宗庙中,则会被放在本族杰出人物之列,但如果他仅是一个普通人,其牌位就只能放在老家的一个合适之处,由那些为他的死而伤心的亲友来吊唁。坟墓中的灵魂每年春天清明节时被祭奠。从某些方面讲,这种仪式也是在中国看到的最有意思的景象之一。遍布这个国家南方的丘陵和山区地带是人们最爱埋葬他们遗骨的地点,这完全不是出于美学的考虑,而只是对风水的迷信,人们认为风水的力量十分强大,可以使死去的祖先的种种努力转化为对活着的子孙后代的祝福。

在清明节,几乎所有人都会外出拜访山上的家族墓地,这已成为一种习俗。老老少少、男男女女成群结队来到山上,脸上带着幸福的表情。对那些小家伙来说,这至少是一年中盼望已久的新奇而又有吸引力的野餐了。男人们肩扛锄头,女人们则手挎装满各种美味食品的篮子,吊唁时这些食品得作为死者的供品,而仪式结束后,它也就变成家庭成员可以共同享用的盛餐了。

清明时节,山上风景如画,人们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山上突兀出的一座造型奇异的悬崖在这张眩目的画布上留下了它的影子。白云在天空中飘过,将一层淡淡的阴影投在了阳光照耀下的山岗上,使其显得更加美丽迷人。被凛冽的寒风吹得枯黄的草地,在春雨的滋润下重新变绿;远处的青山在强烈阳光的笼罩下,穿着深蓝色布衫的男男女女略显黯淡,而穿着饰有粉红或紫红色暗花白布裙的小女孩儿则成为连结混杂在阳光中所有阴影的一根银丝。这幅由阳光、浮云和山坡上交织的光与影构成的画面充满了诗情画意,它使人们从这片本是静寂的毫无生气的土地上产生了一种罗曼谛克的感觉。

当一家人到达墓地后,男人使用随身携带的锄头清理修补过去一年中被雨水所冲坏的坟地,并为已经有些变平的坟地添上新土,女人和孩子们则把供品摆放在坟头的石板上,准备让已经饿了整整一年的亡灵享用。等到这些前期准备工作做好后,父亲作为一家之长双手合十站在墓头,他告慰亡灵说: “您的孩子今天带了些供品来看您,我们还不富裕,不然我们会带来比您离开我们时所能享受的更丰盛的饭食。来吧,我们求您别嫌弃这些薄奉,享用吧,以表明您仍像离开我们去那黑暗世界之前那样爱我们、关怀我们。”

接下来,他继续向死者叙述家中的情况: “我们这一年过得并不顺利,生意不景气,病魔也缠过我们家。尽管我们辛勤劳作,节俭持家,但也仅仅是能够勉强度日。希望您能在来年保佑我们,念我们如此虔诚,祝福我们吧,用您的法力给我们带来繁荣,听我们说,爸爸呀,把您所爱的人从贫穷和苦难中拯救出来吧!”

正规的仪式之后,饥肠辘辘的一家人就把亡灵吃剩下的美味食品享用了。早被山风吹得发饿的孩子们,眼睛直盯在那些点心、冷鸡和新鲜的水果上,享用着他们在山脚下那座肮脏的老城里无法享受得到的美食,对他们来说,这是多美妙的一天啊!他们的脸上再没有任何阴云,时光在美食及欢声笑语中渐渐流逝了。

不知不觉已近黄昏,太阳从远山渐渐落下,耀眼的阳光也随之柔和下来。黑暗很快笼罩了整个天空,将太阳的光芒从大地上抹去。山上的人群渐渐散去。过去一年里发生的悲喜事,先人们都已听到了,他们看了看自己所眷恋的尘世后,又回到了那个平静的地下。接下来的一年又是一成不变的孤寂,除了过路人匆匆的脚步,留下来陪伴它的就只有大自然了,它的坟墓仍会被雨水冲开,仍会被野草湮没。

留在家中牌位里的灵魂每年也要像在墓前的仪式那样,被供奉一次,民族首领和氏族缔造者的灵魂是永垂不朽的,他的牌位被放置在宗庙内,每年春天和秋天氏族的全体成员都要前来祭拜。我们相信通过对这种宗教仪式的实际描述,会有利于读者更好地认识它在中国人心目中的重要位置,感受崇拜者在祭拜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想象力和虔诚。

举行仪式的殿堂是一个庞大的、结实的建筑物,可容纳六七百人,大殿不仅坚固,而且修缮完好,附近那些凄凉的破烂小庙,根本就无法与之相比。

因为这是一个秋季的祭日,所以也就显得十分隆重,全氏族的人聚集在一起祭那个可以给他们每个人带来荣誉和财富的神灵。一群群刚剃过胡须、编着漂亮辫子的男人聚集在一起嗡嗡地谈论不休。对他们来说。这显然是一个值得庆祝的日子,一顿丰盛的饭菜无疑给他们带来了欢乐和喜悦。他们面带微笑,神采奕奕,到处都可以听到他们的谈笑声。

这是一次十分正式的聚会,人们脱下了平日里穿的破旧不堪的衣服,换上了他们最好的服装。也有一些人为了这次隆重的聚会,改穿了半官式的衣服,所有的人看上去都有些古里古怪。有个人的装扮实在是太怪了,我们竟没有认出他来。此人是位农民,如果你在田间地头看到他,准会错认为他是个乞丐头儿———他已经脱离了丐帮,变成为一个劳动者。今天,他穿着漂亮整洁的衣服,带着旧式的礼帽,乘坐华丽的马车,使人很容易联想到他会是个小官员。另一个身着华丽长袍、看起来像王公贵族的人,也许有一天你会在他的家中见到他衣衫褴褛的样子,而他却自豪地向你炫耀他那穿了三十余年的外衣。

随着一声号令,嘈杂的谈话声立即停止了,一张张笑容可掬的脸也变得严肃起来。与此同时,十个戴着官帽,穿着长袍,看上去德高望重,但实际上都是些道貌岸然的家伙来到族长灵位的长桌前,这些人都是各个家庭的首脑。几百年前,他们的祖先同属一个,而今天,他们在这里代表着整个大家族。他们当中有两位分立在长桌的两端,其余几个则站在桌前,这两个人中有一位大约在三十岁左右,睿智的脸显示出他的博学。此人面色苍白,有些弱不禁风,但他的眼中充满激情,获得过秀才的称号。他那做工精细的学位服,漂亮的帽子和纽扣使得他在一大群人中显得格外的突出。

他对面站着的那个男子也是一位学者,他也有他那个阶层特有的典型气质和举止风度。尽管是站立于那些伟大的列祖列宗们的灵位前,他也竭力使自己装出一副虔诚、谦逊的神态,但傲慢和无礼不时从他那微斜的脑袋和闪亮的黑眼珠中流露出来,在他那谦卑的外表下掩盖着一个狂傲的灵魂。

他是受过教育的人的理想楷模。高高的颧骨十分显眼,一双杏仁状眯起的眼睛闪闪发光。他有一张很大而又不太难看的嘴,塌塌的鼻子就像小时候从篱笆上摔下来再没恢复原状的样子。他的模样不算好看,黄色的皮肤被阳光晒得略微有些发黑,从他的脸上你找不到一丝健康的颜色,他有着那种菜黄的脸色和老态龙钟的模样,这实在不足为怪,因为他从来没有亲眼见到过金秋的大地,从来没有呼吸过从山楂树篱笆上飘来的微风,亦从未在丰收的果园中散过步。在他们身上还留存着旧势力的痕迹,这使他们将自己归属于皇族,由此也导致了一个杂乱、畸形的文明的不断衰落,而这种文明压制着这个伟大国家的人民的生气和活力。这两个男人,正是今天这个仪式的司仪。

大殿里至少容纳了五百个男人,但却没有一个女人。在这样一个神圣的日子里,是没有女人的位置的。不一会儿,一个高大粗壮的男人从站立的人群中走到灵桌前,遵照一位主持人的指示将米酒倒入三个小杯中,他双膝跪地,将一只杯子高举过头,一边摇动,一边大声说道: “您的第十代子孙带着供奉跪在您面前,请您尽情享用。”桌子上已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美味佳肴,却仍在持续不断增加,直到他们认为先灵已经对他们所备之供品满意为止。

随后,一位学者拿出一轴长卷,上面写满了所有分支家族的名称及其门下孙的数目,以告慰他们的祖先。妇女的名字是不会出现在家谱中的。妇女在氏族中没有被认可的位置,就像中国人的一句老话: “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女孩子一生下就注定要嫁到别的人家,而不会给本族带来任何贡献。最终,这张枯燥无味的统计被扔入火中,这样它就可以直接被送到祖先居住的阴间,以供先祖们在余下的六个月的闲暇时间里详阅。

这个奇怪仪式的最后一项结束内容是振奋人心的。随着主持人的一声号令,屋内所有的人全部跪下,朝灵桌的方向磕头。人人都全身心地投入到祭拜中,五百个额头撞击着地面,发出清晰而又强烈的声响。一些小孩子在父亲的带领下也加入到这一行列中,只有让他们和其他氏族成员一起真正参加到这种宗教仪式中来,才能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让他们在今后的岁月相信崇拜祖先是一件至高无上的事情。

在磕了五个只有中国人才不会感到疼痛的响头后,祭拜仪式终于结束了。人们马上都涌向了几乎被厨师精心制作的美味佳肴压垮的桌子边。这时的人群方显出其本来面目。如果有什么可以让中国人倾心投入的,那便是一顿丰盛的大餐了。他们期待这次盛宴就如同我们渴望圣诞一样迫不及待。诱人的肉块、雪白的米饭、香脆的腌黄瓜,只要闻一闻就可以大增食欲,另外还有主席上的美味,如鸡、鸭、燕窝汤等不胜枚举。而当这极大的快乐真正到来的时候,又有谁能不去充分享受其中的乐趣呢?菜肴被样样不落地品尝着,人们的胃口随着食欲的增加而增大。在遇到另外一件喜事之前,他们会一直沉浸在对这次盛宴的美好回忆中,这顿大餐不用自己花钱,这实在是件让人最最愉快的事了。据说,简朴的人坚持认为饥饿是最好的调味品,但在中国人看起来,那简直是愚蠢的念头,中国人一贯以为参加一个免费的宴会可以激发起他们的最大食欲。刚开始吃饭的几分钟里,聚会的人群是安静的,筷子间碰撞的声音、人们喉咙中发出的吹凉热米饭的奇怪的哈气声不绝于耳。虽然这些声响在我们看来至少是不礼貌的,但中国人却把它看作是可以加快消耗饭食的美妙音乐。

一段时间后,人们最初的饥饿感得到了缓解,酒足饭饱之后,又可以听到嘀嘀咕咕的谈话声。渐渐地,热辣辣的米酒开始起作用,人们的脸都涨红了,嘈杂的声音充斥了整个大殿。也许是大餐之后获得了满足感,人们开始海阔天空地遐想。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他们期盼这次聚餐足有半年之久了,所以他们围在桌边,举杯畅饮,品味佳肴,直到把所有饭菜都吃光,然后,他们将筷子放在桌上,表示自己不能再吃了。

少数几个胃口极大的人还举着筷子,故意伸出手邀请那些在这场竞争中已被打败的“敌手”继续加入他们狂吃的行列。而那些可怜的不能再吃的人只能摇摇头,拍着他们的肚子声称自己的肚子已经饱了。 “饱”这个字眼在我们看来不免有些粗俗,一般不用在礼貌场合中,但在中国,这个宇却用得极为普遍和讲究,它被用来表达在肉体上获得的极大满足。当一个中国人向他的朋友问候时,他并不是使用我们那种隐晦的说法: “你好吗?”而是直接问: “吃了吗?”你就回答说:“吃过了,您呢? ” “也吃了”,他点点头回答道。然后笑容在双方脸上绽开,因为他们知道他们暂时都已获得了最大的满足感,厄运对他们没有威慑力。

在我看来,祖先崇拜之所以在今天仍然存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这些盛宴,如果有朝一日把它们取消了,那祖先崇拜的精彩之处也就不复存在了。

祭祀活动也正是由于这些盛宴而得以延续甚至愈演愈烈。氏族的创立者清楚地明白让子孙们永远缅怀自己不仅仅需要情感上的投入,还需要更多的东西。因此,他们采取以公共地产的形式捐赠遗产,以此作为今后子孙们祭祀时所需的一切费用。为了防止这笔财产在往后被氏族中某些有权势的成员据为己有,各个分支家族轮流管理这笔财产,除去支付祭祀活动所需全部费用外,所剩余的财产可以由正在负责管理这些财产的那个家族优先使用。所以创建者的这种做法,不仅唤起人们的宗教意识,还大大地激发了他们的热情。

氏族中的每位成员都可以从这件事情中得到好处。不仅免费的聚餐,而且当轮到他管理这笔钱财时还可以随意支配。正因为从中可以谋取个人私利,这种制度在中国人心目中就变得根深蒂固了。如果拿走这些土地,取消这些丰盛的聚餐,那么对亡灵的崇敬就会大打折扣,到最后,这种常规的祭祀活动也将渐渐销声匿迹。把捐赠遗产作为一种手段,借以维系国家制度长久不衰,并形成它自己的一些风俗习惯,这是于国家不利的陋习。在世界上绝非仅有中国一国是这样做的。

聚餐结束后,这次不平凡的聚会也慢慢散去。曾围坐桌边、开怀畅饮、谈笑风生的人们,或一人独行或成群结伴沿着蜿蜒的田间小路各自回家了。为他们增添尊严、一扫往日衣衫褴褛形象的官帽和盛装被小心翼翼地放置到永不可能沾染灰尘的箱子里保存好,留待今后在其他节日场合中使用。而与此同时,大殿已经被关闭了,聚餐所剩下的饭菜被这一年掌管祭祀供奉的分支家族的人们撤走,只剩下一小部分被荣幸地用来在孤寂的后六个月中祭拜神灵。

这种半年一次的祭祀活动没有一丝一毫的诗情画意可言,只不过是例行公事而已。来参加前面描写的这次聚会仪式的人们并不是真正地尊重爱戴那些先祖的神灵。大部分祖先早已在一百多年前就去世了,今天的人们与他们之间根本没有任何接触,人们对祖先的为人既不清楚,也不想去了解。然而,有一种玄奥的观念将生者与死者联系起来,那就是所有在这片土地上居住、耕作、生活过的先祖到了阴间后,就会被赋予神力,而这可以掌握他们子孙的命运,在暗无天日的世界里,他们所遭遇的悲伤与痛苦消除了自己在世时身上所存在的温柔与善良。黑暗世界被认为是现实社会的写真,鬼魂们丧失了欢乐,心中只有复仇的怒火。穷鬼一夜之间不能变富,在这个阳光无法照耀的、没有快乐的新世界里,它们仍要继续奋斗,甚至要比在世时会出更多的努力。一位被砍掉脑袋的人只能因为是个无头鬼而四处游荡,其命运是极为可悲的,它再也无法有人类的,无法表达萦绕于心的想法,即使是同情的叹息声也不能抹去他内心深处的痛苦。

很明显,中国人相信在阴间居住的鬼魂完全要依赖于它们的亲友才可享有舒适的环境。它们一年中吃的食物和花的钱都是通过每年的祭奠从世间传送过去的。一旦供奉中断,神灵们会由于被忽视而愤怒,它们会将困苦和灾难施加于亲友的家中。

这种观点在中国是如此深入人心,以至于中国人特地为那些在世上没有任何亲友、只能在阴间忍受饥饿和被遗忘的孤魂们安排一个单独的节日。在八月份,举国上下不约而同地在露天坝上摆好桌子,桌上放满用来讨好饿鬼的各式各样的美味,让它们请求阎王爷放过世人一个月。这样鬼魂们就会感激人们的慈善,减少他们用超自然的神力给人类带来灾难。

尽管祖先崇拜活动有商业特征,但是,在坟前对死者进行的祭奠,就显得比在大殿中祭祖更亲切自然。显而易见,祭坟者一般都是刚刚过世的亲友。亲人从家中消失,失去亲人者充满痛苦,他们会情不自禁地落泪,号啕大哭。不只一次,悲伤的人儿会来到坟前哭述他们心中的忧伤。例如,一位丈夫英年早逝了。他生前与妻子互敬互爱,形影相伴,两个人除了平平常常地生活之外,不论是丈夫还是妻子谁也不能在外人面前表露他们之间的爱情,不管他们相爱有多深。一天,丈夫突然感染上一种蔓延华东地区的疾病,妻子还没有完全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他就去世了。

这是一个多么大的变故啊!女人心中巨大的情感源泉冲破了所有的束缚,将多年来埋藏于心的浓浓爱意尽情地倾述出来。丈夫在世时,社会强加给她的种种约束均随着丈夫的去世而不复存在了,她可以毫无顾忌地表达那可以想象得到的,在东、西方女人身上都会拥有的最浓烈的爱意。她的哭声在一群围观的邻居面前更是充满了对丈夫的爱念,在这个时候,从没有人会说她不守妇道。虽然上帝给予我们不同的,甚至互相冲突的风俗习惯,但全世界人类的心脏都是按同一节律跳动的,当大自然呼唤她时,我们都可以听到她内心的呐喊。

世上最令人心碎的事莫过于站在坟边倾听妻子对死去的丈夫的那所谓的情歌了。有一日,我散步经过一个布满坟墓的山坡,墓与墓之间挨得很近,使人难有立足之地。它们有些是新坟,新鲜的泥土、新锄的草一目了然。而另一些坟由于雨水的冲刷和大风的侵袭,逐渐下塌几乎要被夷为平地,墓旁杂草丛生,可见它们有些年头了,这是一座年深久远的公墓,有数千人长眠于此。

当我的思绪还沉浸在眼前的景象时,一个女人突然影影绰绰出现在坟间的弯弯小路上,她在一座新坟前停了下来,双膝跪地。她生得高挑俊俏,如果面带笑容的话,在事实上是个最动人心弦的人儿了。而现在,这张脸上只有不可名状的痛苦和悲伤,她双手捂面,我一眼就看出她是个寡妇,她极度悲伤地在丈夫墓前哭诉心中的苦痛。虽然她的悲声足以令她放声痛哭,但起先她只是低声啜泣,渐渐地,她的声音提高了,她充满感情地哭喊着: “可怜啊!可怜啊!我的命为何这样苦啊!我再也不能忍受了。唉,我就去死吧!我再也受不了啦!”她沉浸在极度悲哀之中,她的声音也越来越高,开始倾诉自己一生中的不幸,用最悲伤的字眼来描述自己的丧夫之苦。 “我的爱人,我的生命啊!再没有人能像你一样与我倾诉衷肠,再没有人能像你一样能打动我的心!你为什么要离开我呀!你为什么要离开我!让我心碎啊!”当她满怀悲伤之情讲述她的苦恼时,她的声调又提高了一个八度,现在的声音堪称是狂叫和哀号了。眼泪顺着脸颊流淌,眼睛也哭得红肿了,她看上去是多么的绝望和悲伤啊!她呼唤她的丈夫睁眼看一下她的伤痛,用女人所能想到的所有最富情感的字眼呼唤着静静躺在墓中的丈夫。此刻她再也不是那种难以被爱情所打动、从未燃烧过激情的中国妇女了!她就像来自另一国度,这个国家的人民激情似火,人们的内心深处充满了爱情与浪漫;在这个国家里,爱情是神圣的,它的神秘力量能使人的灵魂得到升华。当然,不能否认,她是这块古老大地的女儿,这里的男男女女遵从自己的风俗和礼节,把他们最真挚和最深厚的情感埋藏于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