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化学研究的方法论来说,探究文化精神可以从许多角度切入,本文采用的是比较传统的和狭义的文化精神概念,所指三晋文化的核心精神是思想文化或观念形态领域中的精神内核,而不涉及制度、习俗、宗教、艺术等方面。由这个角度所窥见的文化精神与其他角度所见可能不完全一致,因而本文所论只是一得之见。
战国时期,韩、赵、魏三晋的思想文化领域异彩纷呈,在百家争鸣中占有重要地位。最近二十年间,不少学者对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的地域分布及地域文化的特征作过研究,我以为,李元庆先生对三晋思想文化的论述比较符合历史实际,他概括的“法家文化是三晋思想文化的主体构成”,“名家和纵横家是三晋思想文化的两大侧翼”(李元庆《三晋古文化源流》山西古籍出版社, 1997年版),对三晋的学派及其定位把握得相当准确,故本文即以此说为基础,讨论三晋文化的精神内涵。既然是以法家为主体,名家、纵横家为两翼,就应该以法家联结名家、纵横家,把他们的思想统一于法家的基本精神。也就是说,法家、名家、纵横家的理论取向和实践取向各不相同,因而,这些学派之间的内在相通之处或者说它们的精神实质的一致性,就是三晋文化的核心精神。
法家与名家的内在相通之处,表现于两家学说中的理性精神。
法家的理性精神在于其依法治国的基本立场。司马谈《论六家要旨》指出: “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司马贞《索隐》云: “礼,亲亲父为首,尊尊君为首也。”(《史记 ·太史公自序》)法治与礼治截然不同。根据儒家的礼治,判别人的行为正确与否,合法性和正当性是第二位的,社会地位与社会关系的格局才是第一位的标准。如果合法性与正当性不能作为判别行为的第一准则,就会产生多重标准,从而不可避免地给社会生活带来混乱,所以,儒家礼治的合理性程度要低得多。与儒家不同,法家的法治是“一断于法”,只有一个标准,非常清楚明白,因而,其理性化程度就要高得多。
当然,儒家的礼治兼顾西周以来贵族统治的传统,兼顾每个人都有的家庭宗族网络,所以,贵族的体面、当事人的人情与社会正当性,在判别行为正确与否时都要考虑,这比较符合当时中国社会的实际,具有高度的理性精神。司马谈指责法家“严而少恩”,即是指证法家脱离社会实际的方面。但是,单纯从学理上来讨论,双重的甚至多重的标准,无论如何也不如单一的标准在判别行为正当性时的理性化程度高。
法家的法治主张又特别强调成文法。韩非给“法”下的定义是: “法者,编著之图籍,设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韩非子·难二》)这样的法是客观性很强的准则,因而我们可以说,法家对成文法的重视是在治国原则上注重客观性,避免主观随意性。客观性标准虽然并不能保证绝对的社会公正,但比较人治的主观取向来说,显然有利于更多地实现社会公正。所以,法治的客观性与人治的主观性相比较,同样是理性精神的体现。
名家的理性精神,体现在其学说中,是充溢着的概念分析和逻辑推理的方式,它对思维本身所持的清醒态度是任何学派都无法比拟的。即使是其中诡辩的内容,它也是运用推理的方式加以证明,绝无神秘成分。鉴于名家学说的这种特点不易引证说明,这里引述上世纪 80年代学术界对赵人公孙龙辩学的一段评价: “公孙龙不满足于对事物的常识见解,要再作一番逻辑分析,以证明其有无真理性。感性经验只能了解现象,只有理性的头脑才能把握本质和规律。 ……从公孙龙哲学和辩学的批判精神和理性主义倾向来看,它是一种前进的向上的富有科学精神的学术,是百家争鸣的思想文化解放运动的组成部分,它在客观上适应了上升时期地主阶级开创新时代的需要,而与没落奴隶主阶级的蒙昧主义和开倒车的立场是格格不入的”(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发展史·先秦卷》,人民出版社, 1983年)。名家同历史上阶级斗争的关系如何,仍是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但是,说它与蒙昧主义格格不入、高扬理性的旗帜,则是毫无疑问的。应该说,名家的理性主义倾向比法家表现得更为鲜明。
法家与纵横家的一致之处,在于两家的功利主义倾向。法家学说的政治口号是富国强兵,为此,其立国之道只取“耕战 ”二途,置人民日常生活于度外。社会生活中必需的东西,只要与耕战无关,便在取缔之列,而不管它们对人民的日常生活是否有影响。比如商鞅提出要取缔旅舍,让从事这一行业的人都去种地。他说: “废逆旅,则奸伪、躁心、私交、疑农之民不行。逆旅之民无所于食,则必农。”(《商君书 ·呈令》)衣食住行是日常生活最基本的内容,取缔旅舍给出行造成的困难显而易见,但是,为了把农民胶固在土地上,人们日常生活的必要设施也要取缔。这样的主意,只有功利性极强的法家人物才能想得出来。
另外,法家又提倡尊君卑臣,排除道德观念与信任关系,一味提倡以权术统御臣下,甚至认为,为了巩固君主的专制地位,可以不择手段。需要说明的是,法家极力论证巩固君主专制的必要,与其富国强兵的思想是一致的。事实上,只有二者互为依托,才可以建立霸业,称王天下。韩非子说: “能越力于地者富,能起力于敌者强,强不塞者王。故王道在所闻,在所塞。塞其奸者必王,故王术不恃外之不乱世,恃其不可乱也。”(《韩非子·心度》)能够建构稳定政治局面的“王术”,其中的关键就是权术,而权术在道义方面的不足挂齿,在功利方面的优越性,又是不言而喻的。
纵横家的功利主义倾向同样很明显,所谓“朝秦暮楚”,就是最好的概括。他们的功利目的是个人主义的取向,比法家又落下乘。他们可以不断变换所依附的政权,采用夸诞不实的说辞,只是要达到个人建功立业、攫取富贵的目的。《史记·苏秦列传》载苏秦之言:“夫士业已屈首受书,而不能以取尊荣,虽多亦奚以为!”学知识是为了个人“取尊荣”,奔走列国,四处游说,同样是为了个人“尊荣”。《史记 ·张仪列传》载张仪请苏秦引见于赵王,苏秦对他说: “以子之材能,乃自令困辱至此。吾宁不能言而富贵子,子不足收也。”张仪因此怒而入秦。假如他在赵国能得到富贵,自然就不会离去了。这些最为知名的纵横家,其政治追求的目标如此卑下,其他游谈之士更可想而知了。纵横家人物与法家人物都是政治活动家,功利主义倾向一致,只是法家功利主义更多地倾向于君主或国家,纵横家的功利主义则纯粹为了个人。
法家是在战国时期韩赵魏三晋发展出来的思想文化形态,与春秋之晋文化渊源最深。而名家是法家理性精神在学术理论方面发展的极端,纵横家是法家功利主义在实践方面发展的极端。
因此,三晋文化的核心精神就是理性精神与功利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