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守护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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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弘扬传统文化 守望精神家园———绍兴市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与探索

吴海明*

绍兴是中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素有“山清水秀之乡、历史文物之邦、名人荟萃之地”的盛誉,又有“水乡、桥乡、酒乡、书法之乡、戏曲之乡、名士之乡”的美称。绍兴被誉为“没有围墙的博物馆”,到处洋溢着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文化资源。然而,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尤其是外来文化和现代生活方式的影响,绍兴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样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为抢救、保护优秀传统文化,我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突出成绩。在第一批国家代表作名录中,绍兴市有10个项目列入,占全省的1/4,名列全国地级市首位。回顾近年来的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加强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1.建立组织机构。2004年初,我市建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市长担任组长,市府办、市文体局(现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文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绍兴市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并在市文体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民间艺术资源保护的日常工作。同时,建立了绍兴市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工程专家委员会,下设民间表演艺术和民间造型艺术两个工作组,具体负责民族民间艺术资源的抢救、保护、传承等工作。各县(市)也十分重视对民间文化保护工作的领导,均成立了以分管副县(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以及专家委员会,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实施。

2.制订工作方案。2004年3月,绍兴市人民政府专门制订和下发了《绍兴市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绍政办发〔2004〕153号),明确了绍兴市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规划及工作步骤。各县(市)也制订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如嵊州市人民政府制订下发了《嵊州市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嵊州市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工程工作计划》等文件;绍兴县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发展工作的意见》等。

3.落实专项经费。为做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与保护工作,市财政及各县(市)财政加大了此项工作的投入。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5万元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与保护工作;绍兴县财政划拨12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文化遗产普查及保护利用工作,其中40万元用于建立文化遗产展示中心;诸暨市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与保护工作以来,已投入100多万元;新昌县财政从2003年以来,共下拨专项经费86万元,用于开展全县民间艺术资源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与保护工作;嵊州市政府在2005年就拨出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普查和保护专项资金30万元;上虞市为做好“梁祝传说”与“上虞民间吹打”两项保护工作,计划投资300万元,其中“梁祝传说”计划投资250万元,用于梁祝文化史迹馆的资料收集、陈列和举行“梁祝文化”国际性学术研讨会,结集出版《梁祝传说》等;“上虞民间吹打”计划投入40万元,建立资料数据库,出版《上虞民间吹打乐》,扶持民间乐队的培训和发展等。

二、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为做好对我市民间文化资源的普查与保护工作,我们十分重视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保护意识。绍兴电视台、《绍兴日报》、《绍兴晚报》、《钱江晚报》等先后多次报道我市的普查与保护工作。诸暨市为扩大普查影响,营造全社会参与普查的格局,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传媒造足舆论,并结合各种会议进行层层宣传,有些镇乡、村落、社区还张贴了各类宣传标语,从而有效地扩大了普查工作在社会中的影响。浙江卫视《记录》栏目,以《老腔》为题,通过讲述陈祖明这位民间艺人的演艺生涯,记录了“诸暨西路乱弹”这一地方戏曲的演变过程。上虞市印发宣传资料,通过广播电视、黑板报进行宣传;制作电视新闻专题片,进行形象化的宣传;举办《上虞民间艺术展》,展示“上虞民间吹打乐”、“上虞民间剪纸”、“上虞民间玉雕”;在市博物馆专门举办“英台故里”展览等,为开展普查保护工作营造舆论氛围。绍兴县在电视台开设《越地风情》栏目,在县报开设《文化长廊》专栏等,宣传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营造了弘扬、传承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时,通过宣传,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市群艺馆通过对失传近20年的“绍兴平湖调”广泛宣传发动,目前已收集到绍兴平湖调工尺谱、节诗、曲谱及剧本等民间流传手抄本若干,还收集到了已故老艺人的原始录音磁带,将其翻录成CD、VCD,使这一濒临消亡的曲种保留了原汁原味的唱腔。上虞市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征集有关史料、寻找以往资料中相对薄弱的“梁祝传说”、“上虞吹打乐”传承谱系、口头传承人,由此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反响,提高了全社会对我市“梁祝传说”、“上虞吹打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度,成为当地一时的热点话题,进一步营造了弘扬、传承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培训,开展全面普查

1.组织骨干培训。为切实加强我市民族民间艺术资源的普查工作,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市民间艺术资源普查培训班,邀请省有关专家进行了专题讲座,并就具体的普查内容、普查方法和普查要求进行了认真的部署,使普查人员明确对象、要求和操作规程,明确每项民间艺术从起源、演变、环境、发展、特色等要素入手,力求普查规范化。

2.开展全面普查。我市各级文化部门根据“查清资源、明确方向、搞好建设、规范管理”的总体方针,力求“不漏村庄,不漏线索、不漏项目”,组织100多支普查小分队,下村落户,日查夜访,地毯式地进行了普查,通过座谈、录像、录音、拍照、文字记录等,收集整理了大量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据初步统计,全市共普查收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项目有3358项,其中民间文学2304项、音乐236项、舞蹈159项、戏剧51项、曲艺109项、杂技与竞技29项、美术101项、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276项。如诸暨市在文化部门设立了有6名高级职称的专门技术人员组成的普查工作办公室,组织了以50多名乡镇文化站干部为骨干,聘请200多名离退休干部、教师以及热爱民族民间艺术的各界人士作为普查员,共30多支普查队伍,根据“查清资源、明确方向、搞好建设、规范管理”的总体方针,力求“不漏村庄,不漏线索、不漏项目”,下村落户,日查夜访,地毯式地进行了普查,历时9个月,收集整理了820项艺术成果。上虞市共采访民间艺人近200余人次,收录民间吹打乐30余首,民间绣花剪纸、婚丧祭祀剪纸等200余幅、玉雕100余件,征集到梁祝传说等50余篇,对民间吹打乐、民间剪纸、民间玉雕、梁祝传说四大重点系列进行了全面的普查和收集整理。

3.编辑普查成果。市文广局紧紧抓住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契机,编辑了《绍兴市申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此举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诸暨市组织编辑出版了《诸暨市民间艺术大观》、《西施传说》等系列文化丛书;绍兴县绝大部分村已编印了村落文化资料等。

4.展示普查成果。2005年10月,在中国绍兴第二届鲁迅文化艺术节期间,成功举办了绍兴市首届民间艺术普查成果展暨首届工艺美术博览会。这既是近两年来我市开展民族民间艺术普查保护工作的首次阶段性成果展示,也是我市最高水准的民族民间艺术精品博览会,重点展示了我市民族民间工艺美术精品53类343件实物。文化部副部长陈晓光、浙江省文化厅厅长杨建新等领导出席了开幕式,并对展览给予了高度评价。2006年初,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在北京国家博物馆举行,我市选送的嵊州竹编———九狮舞绣球和越乡古戏台获得一致好评。

四、注重传承,合理保护开发

为使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我市把抓好民族民间艺术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传承发展作为重中之重。主要做法有:

1.举办民间艺术培训班。市群艺馆对已濒临消亡的绍兴平湖调进行抢救性保护,先后举办了绍兴平湖调的少儿班、成人班,定期进行培训;新昌县为抢救保护新昌调腔这一“戏曲活化石”,组织了调腔培训班,并在此基础上组建调腔剧团,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2.开展民间艺术进校园活动。将民间艺术纳入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的内容之一,推进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嵊州市深入开展“越剧进校园”活动,使一批越剧新苗茁壮成长。上虞市实施地方母土文化教育,80%学校都建有民间艺术兴趣小组,并通过每年一次的中小学文艺会演进行展演,谢塘镇小排练的打击乐《社戏娃娃》还获得省少儿音乐大赛创作表演双银奖。

3.制作民间艺术音像资料。市群艺馆对已收集到的曲调进行整理,创作了新曲目《越三烈》、《秋瑾颂》等,其中《秋瑾颂》在浙江省第二届曲艺创作大赛中获表演金奖、创作银奖;绍兴传统地方剧种“鹦歌班”的部分传统剧目,如《阿必太回娘家》、《卖青炭》、《箍桶记》、《珍珠塔》等,也通过现代传媒手段录音、录像,灌制成VCD音像制品出版发行。其中《箍桶记》作为新春贺岁片在绍兴市电视台连续播放,受到广大市民的喜爱。绍兴县的绍兴莲花落《救爹》、《又出洋相》和鹦歌班小戏《摆渡》被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国家中心选中,以光盘、广播和信息网络等形式在国内外传播。

4.开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市群艺馆在绍兴市鲁迅小学等设立民间艺术传承基地;嵊州市正借助越剧百年的契机,全力做好越剧的保护传承工作,还开辟了一个民间艺术村,集展示和创作、生产于一体,为嵊州的民间工艺保护与产业开发做出了积极的探索;诸暨市修建了西施故里,使之成为“西施传说”的重要传承基地。

5.举办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艺术节。绍兴市本级通过举办“公祭大禹陵”、“兰亭国际书法节”、“中国绍兴黄酒节”、“鲁迅文化艺术节”等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节会活动,充分展示了我市深厚的文化底蕴以及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文化;上虞市的梁祝文化节,诸暨市的西施文化节、珍珠节,绍兴县的安昌古镇风情节等,同样各具风姿,对弘扬传承及保护开发我市的优秀传统文化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突出重点,精心组织申报

1.建立精干班子。为搞好本次“国遗”的申报工作,绍兴市建立了精干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各县(市、区)也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申遗”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具体工作班子,分设材料编写、电视专题片摄制等小组,确保了“申遗”工作圆满完成。

2.。找准重点项目。由于本次“国遗”申报时间紧、任务重,又无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我们邀请专家进行了摸排分析,采取重点突破的方法,精心推选了绍兴平湖调、绍兴莲花落、新昌调腔、越剧、绍兴黄酒酿造工艺、嵊州竹编、嵊州吹打、上虞吹打、兰亭雅集、西施传说、梁祝传说等11个项目,最后全部入选浙江省申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占全省的1/8。在2005年12月31日文化部公示的501个项目中,我市除兰亭雅集和上虞吹打两个项目外,共有9个项目入围。2006年4月,在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的亲自关心和省文化厅的直接指导下,“大禹陵祭典”获得破例补报,如愿列入国家首批申报名录,使绍兴市列入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项目达到10项。

3.。做好申报材料。本次我市申报“国遗”取得佳绩,与我市各级文化部门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直接有关。市文广局率先组织力量撰写了较高质量的“绍兴平湖调”申报文本,成为全省的样本;为做好“绍兴平湖调”专题片的拍摄,市群艺馆有关同志带领电视台的技术人员,先后到北京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寻找资料,拍摄相关内容;与此同时,市文广局还积极做好与浙江省文化厅的联络工作,主动指导各县(市)做好有关申报工作。诸暨市专门抽调了6名人员,先后数易其稿,最后写出了高质量的“西施传说”的申报文本,为拍好电视专题片,到苏州、无锡等地拍摄外景。嵊州市有3个项目入围,同样是一次成功,除了申报项目本身的优势外,做好申报材料也是关键所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与保护工作已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国务院于去年年底发布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起,将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省长吕祖善等领导对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与保护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批示。下一步,绍兴市将以全国首个“文化遗产日”为契机,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再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与保护热潮,即组织开展一次绍兴100个古戏台图片展览,组织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电视晚会,公布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命名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表彰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通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等。

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既是一件大事、要事、好事,又是一件难事、烦事、累事。面对我市几千年来积淀下来的优秀的传统文化,需要我们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努力使我市的宝贵文化资源成为全国乃至世界共享的文化资源,让博大精深的绍兴优秀传统民族民间文化流芳百世,万古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