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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略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强化

秦 序*

目前有关各种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我国从政府到民间的重视,不仅各地有许多项目踊跃争取列入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遗”的名单,国内也即将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不夸张地说,我国社会各界对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切重视,达到了多年来所未有的令人可喜的新高度,有关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继承的意识也大有提高。

笔者有幸参与刚刚结束的由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组织、全国政协副主席陈奎元同志率领的京杭大运河保护与“申遗”考察团,从北京到杭州沿大运河考察各地段相关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并有幸参与了在杭州举行的全国政协主办的规模盛大的“京杭大运河保护与‘申遗’研讨会”。出席会议的有考察团的全国政协领导、委员、专家,还有国家建设部、水利部、国家文物局等部门领导、专家,以及大运河流经的六省市政府、政协相关领导、专家,共200余人,就大运河的保护与“申遗”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还发布了《京杭大运河保护与申遗研讨会杭州宣言》,呼吁唤起公众对大运河重要地位和多重价值的重新认识,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的保护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与“申遗”工作;呼吁按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要求,以创新的思路,正确处理包括大运河在内的各种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这次规模空前的文化遗产考察和相关研讨会,使我进一步深切体会到我国对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正在迅速缩小与国际先进国家之间过去存在的明显差距,使笔者受到深刻教育和巨大鼓舞。

但是,从20世纪初新文化运动开展以来,“反传统”、“打倒孔家店”、“批判旧文化”逐渐成为时代思想文化运动的主流。到21世纪初的今天,我们从过去多年风行的占据主导地位的“破旧立新”、“推陈出新”等猛烈批判传统文化的意识形态和文艺方针走出未远,毕竟“不破不立”、“大破大立”、“破字当头,立在其中”等激烈反传统思想曾经是我们高声呼喊的响彻寰宇的口号。鼓吹“破四旧、立四新”的所谓“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更将中外各种人类传统文化遗产(包括我们今天积极“申遗”的各种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通通列为“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通通视为革命的对象,视为必须大加涤荡的污泥浊水,由红卫兵小将和革命群众们加以破除。尽管“文革”已被党中央的决议彻底否定,指出它不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但上述否定传统文化的思想的影响并未受到深入批判,其影响并未完全消除,仍时有反映体现,甚至还受到不少人的钟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四个现代化进程取得很大成绩,全国人民正在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在各地城市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建设中,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严重挑战,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遇到了新的问题。盲目的大拆大建造成的文化遗产损害,与对传统遗产进行的带有严重破坏性的“开发”、“利用”、“整修”等对文化遗产造成的损害齐飞,造成各地历史文化遗存、风光景物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巨大破坏,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受到极大威胁。在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与房地产商勾结,以“城市开发”、“改善市民生活环境”为名,对古建筑、古街区、古城镇进行野蛮开发,成片推倒具有重要文化遗产价值的旧建筑。有识之士奋起反对,并不断呼吁,认为对传统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救性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已经到了紧要关头”!

在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即将来临之际,在浙江举行的这一次有关文化遗产的研讨会,将总结宣传各地保护文化遗产的经验,进一步认识相关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促进全社会对文化遗产的保护、继承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体会,非常及时,可谓时代之幸,地区之幸,文化遗产之幸。

借此机会,就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继承意识谈几点意见,希望社会各界不断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继承意识,并把文化遗产的继承保护提升到“文化自觉”的高度,提升到应对未来世界文化发展格局的战略高度来认识。

一、“新”、“旧”对立,喜“新”厌“旧”的思想误区

人类文化史虽然不断向前发展,但并非简单的否定之否定,不是直线条的“进化论”。对文化艺术创造物的评价,不是简单地以“新”、“旧”为价值判断标准。文化艺术的传承规律,不是科学发展那样的后来居上、后人的研究必然更科学、更先进;更不是今必胜昔,后人的文化艺术创造就一定会超过前人。人类文化史的发展历程更不是弃旧图新、有新无旧,不是后人的文化成果必然要否定、取代前人成果,也不是每一代的人们只接受后来创造的文化艺术新成果,拒绝享受前人所有的优秀文化艺术成果。

文化遗产自有其深厚文化内涵,积淀着不同时代的文化创造。判断文化艺术创造价值好坏、高下、文野的标准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的喜爱和接受。优秀的文化艺术遗产越多,一个民族的文化(文化财)就越丰富,人们的文化活动空间就越广阔,艺术欣赏的眼光就越精妙高远。每一代人不仅需要丰厚的本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和艺术成果,全人类文化艺术的优秀成果和世界其他各民族的优秀遗产,也都可以为我所用,可以极大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鄙视过去、崇尚将来”,拒绝自己民族和世界各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不仅是对祖国悠久文化艺术传统的无知和否定,也是对世界优秀文化遗产的无知和否定,这种行为所表现出来的意识,只是一种狭隘片面的历史虚无主义。须知,无数文化巨匠和艺术大师都是在努力继承前人成就的基础上开始自己创新之路的,没有对优秀传统遗产的学习和继承,所谓“创新”只是空中楼阁、海市蜃楼。

仅仅依据最简单的常识来看,若没有文化遗产的保存,没有前人创造的艺术成果存在,我们也就失去新、旧比较的依据,没有“旧”,则所谓“创新”之“新”如何体现?没有“前”,则后来居上如何判断?将“新”、“旧”对立的人,就违反了辩证法的基本原则。

二、走出简单的“以变为重”的思维定势

中华文化重发展,发展则重变化,“日日新,又日新,苟日新”,这是中华文化不断进取、永远生动的重要原因,也是中华文化永葆青春的重要动力。对“变”的重视不足为怪,因为在日常的普通生活中面对万千日常世像,变化的事物、运动的事物、产生位移的事物总比恒常习见的“不动”的事物更吸引人们的注意。早在两千多年前,西汉大思想家、大史学家司马迁在他著名的《报任少卿书》中,就说过他的伟大抱负是“穷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很有意思的是,他只用一个“变”字来概括古今之异同,表示只要通达、通晓古今之变异,把握古今之不同,史学家就能够达到把握历史的高度。这也说明这位卓尔不群、总揽历史的伟大学者非常强调重视历史进程中的变化、变迁、变异,重视它们在历史潮流中所产生的巨大作用。

但历史的发展似乎不仅仅是一个“变”字了得。文化壮大丰厚同样靠传承,靠积累。每一代人都必须努力学习、继承前人所创造的文化成果,都必须努力学习传统,在传统的基础上进行自己的创造发展。正如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所曾指出的,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但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必须面对前人已有的思想材料,在既有的条件下进行创造。试想,如果没有无数代人的文化积累、传承,能有今天这样高度发展的文明?没有文化的日积月累,能有我们今天世界上所拥有的一切文化?我们置身其间的种种文化成果,无一不是前人创造成果的积累和传承。每时每刻,这样的积累、传承都在发生,社会中的各类学校、各种各样的学习过程,都是前人思想创造和文化艺术创造的继承、传播过程,只不过我们没有把文化的积累、传承放在一个恰当的位置来加以观察和评价。

从这个角度讲,我们的传统文化中缺少对文化遗产的自觉保护意识,缺乏对遗产“保护第一”的传统。重“变”轻“常”,缺少遗产保护意识,很容易造成对文化遗产的严重破坏。历史上这样的教训很多,秦始皇的焚书和项羽的火烧阿房宫都是著名的例子。这也成为一种不好的“文化传统”并长期泛滥,近代的破除旧文化使得这种传统进一步加强,以致在一段时间里,就连梅兰芳先生提出的非常温和的戏剧改革主张———“移步不换形”也受到极其严厉的批判。

三、关于“保护第一”的再认识

“保护第一”是联合国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项基本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保护第一”强调了保护在文化遗产继承、发扬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我认为,“保护第一”不仅仅是一项技术措施,不仅仅是一种工程手段,它不仅应成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保护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还应成为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最高原则和最终目的。换言之,“保护第一”就是保护第一,这不是简单的原意反复,而是指出了保护就是我们的第一原则、第一目的、第一标准、第一要义。

为什么要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因为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我们保护的目的,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是我们所有保护工作的第一要义和最终目的。“保护第一”的思想也可以简化为“为保护而保护”。与此最终目的相比,什么开发、发展、利用、旅游、娱乐等等目的,以及“为了群众需求”、“满足群众希望”等等借口,通通都是第二位的。

为了真正实现保护第一,凡是开发、发展、利用、旅游、娱乐等等活动,无论具体目的和具体需要如何,无论“群众要求”的借口如何强烈,只要它们与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冲突、有分歧、有矛盾,只要有可能造成文化遗产的损害,则无论其理由如何充分,如何冠冕堂皇,毫无疑问都必须坚持“保护第一”的原则,都只能让其他目的为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根本目的让位,而退居其次,甚至断然加以排斥和拒绝。

“保护第一”的思想绝不可轻易妥协和动摇,否则,稍有恍惚,其他功利性目的便很容易乘虚而入,将其湮灭。这样的例子很多,无需一一列举。

与过去忽视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不同,目前有许多地方争先恐后申报遗产项目,其中也有一些地区参与申报的目的不全是保护第一,而是借遗产的确立来争取资金,扩大旅游,增加当地知名度,吸引外资,搞活经济,推动房地产开发,造成经济发展的新热点等等,甚至不过是以跟风为名,谋求官员短期“政绩”。“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在他们心目中,保护工作不仅不是第一,而且往往不过是为实现其他目的做幌子和陪衬。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特点与难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日本原称“无形文化财”,故“非物质”、“无形”是它们的基本特点。不过这一称谓并没有非常准确地表明它们的本质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是完全没有物质媒介或物质基础;也不是以“反物质”为其载体。以最无形的音乐来讲,物理学也指出在空气、水等物质环境中传递的声波振动是音乐的物质基础。同时,无形文化财也不是全无形状,例如剪纸、刺绣等本身就具有造型艺术的特性。但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物质基础较次要,而形而上的文化创造更显重要等特点。例如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凭借的物质材料往往较难保存,音乐、舞蹈等时间艺术即属此类。还有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集体无意识的体现,例如一些岁时节令、节庆艺术等,没有明确固定的物质形态。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不易保存,其价值的大小也不易通过市场价格来衡量显示。与物质文化遗产相比,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历来不受重视。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在国际上提出相关认识和保护主张的时间,也大大晚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制定。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许多属于艺术类,具有多即兴性、多变化性、流动性等特点,而且多在基层民间,许多属于“草根文化”,这也使它们的保护具有不同于物质文化遗产的难度。物质文化遗产比较固定,一旦确认修复后,再加以精心维护便可长期维持。但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靠人传承,一旦老艺人去世,就可能中断,因此必须由人来学习、传承。有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流动的,还有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发展变化的,这也给它们的保护带来困难。一首民间乐曲可能传播到不同地方产生不同“版本”,与各地语言结合发生许多变异,同一个人的演奏或演唱也可能前后不同。如何确定保护的基准,以及如何传承需要深入的研究。

五、区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轻重缓急

目前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尚存在不确定之处,也容易造成不同的理解和分歧。对此应该深入研究,确立科学的保护范围。联合国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条件的规定有一条,即这项遗产必须面临失传危险,有可能发生传承中断。目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只是笼统提倡“保护第一”,并没有进行具体的个案研究,在其他各地拟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也应根据其失传可能的轻重缓急划分不同等级,按传承危机的状况分批进入保护名录。由于目前所申报的非物质遗产项目有许多看来并没有严重的传承中断危机,所以应该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确定相应的保护等级。其实在首批项目中完全可以实事求是,区分出轻重缓急来,从而采取相应的、切实的保护措施。

六、“申遗”不是最终目的

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遗”和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公布绝不是目的。可以说这些只是我们保护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决心的宣布和公开的承诺。过度强调“申遗”,以“申遗”成功为目的甚至是最高目的,很可能“申遗”成功后反而忽视对遗产的保护、传承,致使“申遗”的初衷发生“异化”。另一方面,从联合国现有的“申遗”规定看,每个国家两年才能申报一个项目,对中国这样的文化古国和大国来讲可谓杯水车薪。若“申遗”不成功(不幸这很可能是当前大多数“申遗”项目的可能结果),还要不要保护遗产?“申遗”不成功,是否说明我们的遗产没有保护价值,不值得保护?

“申遗”绝不应成为我们是否保护相应遗产的条件,绝不能为“申遗”而“申遗”。文化遗产是前人给我们的馈赠,我们有责任保护继承这份馈赠,并将它们完好地传留给我们的后人。我们可以而且应该加上我们这一代的创造发展,与相关遗产一并传留、馈赠给后人,而不应损坏、削减前人馈赠给我们的宝贵遗产。作为文化遗产,有一些可能被我们判断为“糟粕”或价值较少,但即使是这样的遗产,只要它们在文化史上曾经产生过巨大影响,尤其是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价值,我们就应持慎重态度,可以按照“保护第一”的原则先加保护(也可以采取博物馆式的保护方法),暂时不作(或不急于作)价值优劣的判断。对一些有争议的文化遗产的判断和取舍,不妨留待比我们聪明的后人来决定。北京城墙的拆毁就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无可弥补的惨痛教训。

七、保护遗产应该提升到关乎民族前途的战略高度来认识

保护遗产(包括积极“申遗”)问题不仅应该提高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来看待,还应该提升到关乎民族前途的战略高度来认识。

国外有学者(美国学者亨廷顿)提出21世纪是“文明冲突”的世纪;还有许多人认为将来会出现全球一体化的局面,即经济、文化的一体化。这两种观点都是片面的。很多学者指出,将来会出现的并不是全球一体化,而是全球经济一体化,在全球实现经济一体化的同时,却并不意味着全球文化也随之成为一体化。

许多有识之士指出,21世纪其实是一个文化多元化的世纪。美国迄今并未实现“世界大熔炉”的历史现实有力地说明了随着高度信息化社会来到的正是文化多元化的形成。因此,著名学者费孝通先生在去世前不久曾提出21世纪将是“文化自觉的世纪”。这是西方文艺复兴争取“人的自觉”以来又一次重大的人类历史的转折关头。因为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迅速实现,包含器用、科技、制度、法律等许多方面,各国都将迅速接轨,出现很大的同一性,而语言、文化艺术等因素将作为民族的最重要象征和标志日益显现其核心作用。因此,中华民族应该在努力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同时,在迎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同时,牢牢抓住这一重要的、宝贵的文化发展机遇,大大提升对本民族悠久文化传统的认识,自觉地保护、继承这一份丰厚宝贵的遗产。只有这样,才能发挥我们最大的传统资源优势和文化遗产(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作用,在未来世界文化发展变化的大格局中不迷失方向,才不会被其他挟强大经济实力的强势文化所湮没兼并,进而才能维护中华文化这一元在世界民族之林中的存在,实现中华文化的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