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中华典故(语文新课标课外必读第十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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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死有余辜

“死有余辜”的意思是说,罪大恶极,虽然处死也不足以抵偿他的全部罪恶。人们用它形容某人罪恶深重,民愤极大。

此典出自《汉书·路温舒传》:“盖奏当之成,虽咎繇听之,犹以为死有余辜。”

汉代,有一个人叫路温舒(字长君),少年时代,父亲叫他放羊。他边放羊边学习,懂得许多知识。到后来,他当了狱吏,懂得法律,县里出现了法律方面的疑难问时,人们都去请教他。有一次,郡里的太守见了他,对他十分器重。他当了郡吏,继而又到朝廷任职。汉昭帝死后,汉宣帝即位。宣帝登上皇帝宝座不久,路温舒就向宣帝上书,主张提倡教化,减少刑罚。他认为,宣帝初登帝位,这正是天赐良机,应当抓住这个机会,借鉴秦朝灭亡的教训,减轻刑罚,免除民间疾苦,以使汉朝的天下繁荣昌盛。他分析说,秦朝太滥用刑罚了,最终,造成好人受气,言路堵塞,坏人猖獗,歪风盛行,导致了秦王朝的灭亡。而今天下承蒙皇上恩泽,没有战争之乱、饥寒之患,父子夫妻努力耕作。可是,并不能说已达到天下太平了。为什么这么讲?就是因为太滥用刑罚了。那些残酷的狱吏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胡判乱断,置人于死地而后快。杀人的鲜血流遍了大街小巷,等着被杀头的人比肩而立,每年有数万起杀人的事件发生,使皇上的恩德之光大受损伤。之所以未达到天下太平,真正原因就在这里。

路温舒又写道:“人之常情是,平安就喜欢活着,痛苦就想死去。在严刑的痛楚之下,从犯人口里什么得不到呢?那些犯人经不起痛楚的折磨,就说一堆谎言给狱吏听,狱吏本来就想得到这种效果,就趁机加以点拨、诱供,狱吏在上报案情的时候,害怕上级批不准,就把案情编造得天衣无缝,想方设法把它纳于法律规定的条文之内。他们上奏说该判什么罪,全都说得头头是道,证据确凿,即使是舜时掌管刑法的大臣咎繇(即皋陶)听了,也认为该犯真是罪大恶极,即使一死也不足以抵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