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要排斥他人的意见
人与人的思想、认识有不同,对事物、问题的看法自然也有不同。另外,人情世事是非常复杂的,有的问题并没有明确的答案,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是根本争论不清的。对于这些分歧、差异,特别是纯属个人认识上的分歧,没有必要吵得面红耳赤,争个你死我活。正确的做法是,尊重他人的想法、意见。有时候,即使自己是对的,也不要排斥他人的意见。
明朝陈耀文在《天中记》中讲了一个寓言:有一次,夜里睡觉白天飞翔的燕子与白天睡觉夜晚活动的蝙蝠争论起来。燕子认为日出是早晨,日落是傍晚;蝙蝠却认为日落是早晨,日出是傍晚。它俩叽叽喳喳,争论不休。
燕子和蝙蝠由于生活习性和所处的环境不同,对晨夕各持不同看法,这种看法是永远不会统一的。如果我们在生活中,不能容纳他人的想法,而老是想消灭他人的想法,那就会像燕子与蝙蝠一样,有非常愚蠢的行为。
就算对于他人所犯的一些知识性、常识性的错误,只要不事关大局,也没有必要一定纠正对方的错误。特别是对于那些好面子、肚量狭小的人,不要因为逞一时的口快而得罪人。
在一次宴席中,一位先生在聊天中引用了一句话,他说这句话出自圣经。卡耐基知道这句话是出自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就马上纠正了他。这时,卡耐基的一个朋友也在场,他知道卡耐基是对的,但是他却这样说:“卡耐基,你弄错了,这位先生是对的,这句话是出自圣经。”
宴会后,朋友解释说:“我们是宴会上的客人。为什么要证明他错了呢?那样会使他喜欢你吗?为什么不给他留些面子?你干吗要跟他抬杠呢?”
孔子常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现在呢?哪怕“己所欲”,也最好“勿施于人”。比如南方人喜欢吃的菜肴,介绍给北方人,人家不一定爱吃,千万别为了展示家乡的“美味佳肴”而强人所难。
这正如生活中有人喜欢吃酸、有人喜欢吃甜、有人喜欢吃辣一样,各有各的口味,没必要强求人家改变口味,况且那也是改变不了的。
其实,现在是一个自由、开放而又多元化的社会,其特征是能够包容不同的意见,然后通过沟通来缩减分歧,或者从不同意见中取长补短,相互校正,即使不能完全达成共识,起码可以消除误解。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知道:由于受知识、性格、经历和人生体会的制约,自己的见解不一定完全正确,这时更应该听听不同的声音。即使自己是对的,也不要排斥他人的见解。我们一定要记住并遵循伏尔泰的那句名言:“虽然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要以生命捍卫你说话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