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莲原产于马来西亚等热带地区,果实很奇特,像个大皮球,表面上长满了锋利的硬刺,宛如一个大刺猬,它不但样子古怪,就连里面果肉的味道也很特别,不爱吃的人,都觉得它臭不可闻,但爱吃它的人,闻到这种气味,就垂涎欲滴,说它好似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可香哩!据说,榴莲传到我国,全是明代大航海家郑和的功劳。
当年,郑和曾多次率领船队,抵达东南亚的马来群岛。有一次,他船队里的一名士兵在一座森林茂盛的岛屿上迷了路,一时找不到了营地,没办法,又饥又渴的他只得坐在林中的一棵大树下,打算恢复精神后再继续上路。
正当他昏昏欲睡的时候,突然一个如人头大小,长满硬刺的圆球坠落在他身边,他猜测这可能是树上结的果子,就用刀将它劈开,准备食用,谁知还没送到嘴边,一股令人不快的怪味迎鼻扑来。这士兵自言自语骂了一声:“原来这是一个臭果子!”说完,觉得扫兴极了,抬手想扔掉它,但此时他再看看里面那白嫩的果肉,更感到饥肠如鼓,喉咙生烟,于是,他也顾不上这果子臭了,屏着呼吸,将果肉塞进了嘴里。
说来也真怪,刚吃时还感到有点不对味,但越吃越香,吃完了还觉得余香未尽,他干脆爬起身来,在周围的草丛里仔细寻找,果然又找到了几个同样的果子。就这样,他三口化二口,不一会儿就吃了个精光。这下,他再也不觉得口干腹饥了,一路上精神抖擞,终于在天黑的时候找到了营地。
岛上有美味怪果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军营,官兵们纷纷品尝,都被这种闻着臭、吃着香的果子迷住了,当船队起航的时候,竟依依不舍起来,于是,有人为这种果子起了一个有趣的名字——留恋,意思是“流连忘返”。后来有人为了表现它的草木特征,又在留恋二字上分别加上了木字旁和草字头,就成了“榴莲”二字。
这个故事是否真实,人们难以考证,但榴莲确确实实深受东南亚人的喜爱,他们把榴莲封为“水果之王”,由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