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改革没有回头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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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面对群体性事件,政府应该如何反思和应急?

近年来我国的群体性事件一直呈频发和上升的趋势。对于这一现象,除了一般的分析外,我们认为还要更多地从政府自身找原因。实际上,绝大多数群体性事件,后面几乎都与政府的政策制定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公共治理有关。这一点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如何判断目前群体性事件发展的局势?

如果不回避现实,我们的基本判断是,目前群体性事件面临的局势是很严峻的;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我们政府的管理危机,乃至党的执政危机。如果不从这个角度来看问题,我们就可能把事情看得简单化了。目前整个群体性事件发生发展的态势,可以用四个“上升”来概括。

一是数量在快速上升。2005年的《社会蓝皮书》披露,从1993年到2003年间,我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由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约73万增加到约307万。到2006年、2007年的群体性事件发生高达8万到9万起。2008年以来,全国各地已经发生多起群体性事件,其中不乏产生全国影响的恶性事件。在十多年的时间,群体性事件的数量已经翻了八九倍。1995和1996年增长速度在10%左右,但1997年后增速加快,1997年至2004年期间的年均增长速度高达25.5%。特别是2008年奥运会的筹办和举办,把藏独和疆独两股分裂势力显现化了,加上传统的社会矛盾被激化,使我们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局面。

二是严重性在上升。如果从这些年来群体性事件发生、发展的趋势演变看,大体可以概括为四个阶段:由一般的逐利、维权,发展到泄愤;由泄愤发展到骚乱;个别事件甚至由骚乱发展成暴乱。从20世纪90年代看,骚乱的事情很少,暴乱的事情几乎没

有,大多数还是和平诉求的上访、静坐、维权,但现在,特别是从去年以来,贵州瓮安“6·28”事件、陕西府谷“7·3”事件、云南孟连“7·19”事件、深圳宝安“11·7”

事件、甘肃陇南“11·17”事件、广东东莞“11·25”事件,这些群体性事件规模之大、影响之广是前所未有的。到今年的 “石首事件”等,其结果的严重性明显在一步步上升,有大量的无辜群众被卷入其中。

三是影响力在上升。一些大的群体性事件在海内外产生的影响力在上升,给老百姓很多负面影响,老百姓感到自己都没有安全感了。举一个例子,今年5月份我应西藏自治区邀请,为自治区中心学习组讲学,在拉萨期间,我参观了布达拉宫、大昭寺等景点。令我没想到的是,到处都是武警,感到情况比较紧张。今年新疆“7·5”暴乱事件后,连胡锦涛主席都中断国事访问回国,这是建国以后从来没有的。尽管两股分裂势力策动的暴乱不能与群体性事件相提并论,但二者叠加所造成的社会不安,其影响力实际在上升。

四是政府维稳的成本也在大幅度上升。为了保障社会的基本秩序,加强维护社会的稳定,这些年来我们从各个方面强化了这方面的工作,包括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的公安干警在全国已经上升到将近190万人,但一些地方政府仍感觉警力严重不够,有的地方甚至要求中央只给编制,用地方的钱增加警力。这些都说明,我们维持稳定的成本在大幅度上升。

二、群体性事件高发的深层原因

面对群体性事件的高发,我们需要认真分析原因,从源头上进行治理。

第一、与目前我们所处的社会背景有关。中国处在一个社会转型的发展时期,社会快速地由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由农业社会走向工业乃至信息社会。我们的体制也由计划体制快速地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社会的目前所处的这种格局,很容易积累、产生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按照西方国家很多对现代化过程的研究,我国目前所处的这个阶段,就是一个社会骚动不安期。在这个过程中,社会成员格外追逐自己的经济利益,由此会发生一系列纷争;官员为了发展致富,铤而走险、滥用权力的概率增大,会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同时,伴随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民众公平、公正理念的确立,维护权利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加。目前我国所处的这个客观社会环境,无疑成为群发性事件频发的一个重要社会原因。

第二,与我们利益分配关系失衡有关。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贫富差距明显,这

是目前引发群体性事件很直接的原因。政府的公共政策天平发生了倾斜,不是向老百姓倾斜,而是越来越有利于富人,有利于当权者,弱势群体的发言权越来越小、声音越来越微弱。吉林通化钢铁事件就是这样,建龙重组了通钢以后,把大量的人员派进去,占领了通钢很多的重要领导岗位,通钢有30年工龄的老工人全部下岗回家,这次带头闹事的就是不到退休年龄回家的人,回家了以后给他们的工资很低,然后建龙又从外面招来五六百年轻的工人,年轻的工人没技术,又让这些老工人回来教这些年轻人,教的老工人工资400块钱,被教的人3000块到4000块钱,这气能受吗?矛盾就从这儿开始的,最后激化了。这明显违反了职工的利益,没有征求职工的意见,职工大会没有投票,上层说怎么办就怎么办,政策的不公平,引发了职工非常大的怒火,事件就爆发了,以致总经理被围殴致死。

第三,政府与民争利。现在拆迁和农村征地发生群体性事件比较多,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卖地,从老百姓手里低价拿地,反手一卖几十倍的高价,老百姓当然不服气。

所以政府大量地与民争利,垄断行业背靠政府与民争利,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

“瓮安事件”的背后是当地干部经商办企业现象的普遍化,是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国企改制中侵犯群众利益等诸多问题的长期积累沉淀。

第四,政府自身腐败,权力滥用,导致公众对政府的巨大不信任。政府公信力大大下降,我认为这是非常可悲的现象。群体性事件破坏性升级,不是因为老百姓的诉求多了,而是由于一些干部的责任心少了。为什么干部的责任心少了?因为他们的利益不是与群众,而是与投资者和官场联系在一起的。看到了这一点,也就看到了矛盾的症结。

第五,政府处置不当。就是说当发生群体性事件以后,我们的基本思路就是想办法从表面上维持稳定,不顾人力、物力,没想到要从政策上、机制上解决问题,最后问题不但解决不了,矛盾还在激化。比如说孟连胶农事件,橡胶公司跟胶农收胶,价格一直偏低,胶农说你胶卖那么高的价,你给我们的收购价上升一点儿,但是没有答复。胶农一直上访、告状都没有说法,最后县长说黑恶势力在中间捣乱,然后违反规定,没有经过上级的批准,动用了警力把大学生打死了,从而引发更大的矛盾。明明是胶农和橡胶公司的利益纷争,政府还判断是黑恶势力,调集了800多名武警去,去年七月初的事儿,到今年三月份还没有平息。

第六,我们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不是很健全。比如说劳资矛盾比较尖锐,工人、农民没有正常的组织来诉求他们的利益,当怒火积到一定程度以后,就会释放出来。

当民众的一些利益诉求得不到解决,甚至被一些官员误判或者处置不当的话,事态就

会向更严重的地步发展。我们的社会救助组织发育不健全,集体诉求表达的机制还不畅通,利益冲突发生以后,就容易出现群体性事件。

三、如何处置和应对?

应对一,首先要加大政府党政机构自身改革的力度,给公众信心。现在老百姓对政府缺乏信心,政府在自身改革上严重失衡。改社会、改老百姓的改得很快,改政府自己的几乎是寸步难行。比如说官员财产公开制,多年都改不动。公车消费、公款消费,大家都认为有问题,但是公车改革的结果是,像辽宁,搞了一个给区长每年补助七万,比他工资高很多了,就是把公车改革变成新的捞钱的手段,越发腐败了。美国新老总统交接,奥巴马一家进驻白宫,布什一家离开,以分来计算,那是一个制度设计,就是大家都知道的官邸制。但我们的许多官员可以说不是一套、两套房子,而是有好多套房子,所以老百姓把这种现象称为“摆在马路边的腐败”。我国国家能不能在某些领导职位上实行官邸制,也值得考虑。要通过加快自身改革的力度,给民众以信心。

应对二,要调整我们的政策,从公共政策的公平、正义的角度来解决中国社会长期积累的问题。我们要从根本上解决群体性事件,就要真正关注弱势群体,让大多数人都能够真正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要给老百姓以希望,要有大手笔,制度是最基础的东西。

应对三,建立利益协商机制,探寻事前化解矛盾的机制。观察众多的群体性事件,都存在老百姓利益表达渠道不畅,政府与民间沟通不到位的问题, 有的地方处理问题的时候动不动就出现“不法分子”、“敌我矛盾”等阶级斗争词汇,对自己工作态度、工作方式的反思不够。

应对四,加强政府官员的问责。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说得很清楚,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今年6月25日,湖北石首市委书记因处置群体性事件不力而被免去职务。从“瓮安事件”到“石首事件”,包括“通钢事件”,都有人承担责任。要加大对一些官僚主义、判断问题失误、处置不当的问责。

应对五,加强政府官员应急技能的培训。应急管理最终要通过政府机构和政府

官员来实现,他们素质的高低,理念是不是新颖,有没有技能,对整个国家的应急管理水平,减少突发公共事件损失关系重大。从2003年以后,我们逐步开始意识到培训的重要性。一个值得关注的信号是,国务院开始高度关注高中级官员应急能力,官员应急管理培训明显加速。去年以来,作为国务院培训高中级公务员学府,国家行政学院先后举办了首期厅局级公务员应急管理专题研讨班、省部级干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题研讨班,“中欧预警及应急管理研讨会”,还选派应急管理骨干师资培训班学员赴德国学习应急管理经验。如此节奏频繁、有针对性、高规格培训被解读为“释放国务院将应急管理培训常态化的信号”,首个国家级应急培训基地将在国家行政学院挂牌,主要针对省部级和厅局级官员进行轮训,而在县一级压力骤增的背景下,县级主要领导也有可能纳入培训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