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改革没有回头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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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取消乡镇是改革的方向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农村行政体制改革着墨颇多,将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有人担心目前乡镇一级的政府动员能力比较弱,而村民自治组织由于不能代表农民利益处在一个尴尬的境地,如何保证目前的政策最后能贯彻到基层呢?

这也是我目前担忧的一个问题,尽管中央现在出台了十分好的政策,比如文件提出,“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增加对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促进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和实力。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优先将农业大县纳入改革范围”,但从整体上缺乏有力的制度保障。省管县是一个方向,但更微观的角度,比如乡镇一级的,要想和目前的政策互动,也必须作出改革。

取消乡镇一级行政组织,将其作为县的派出机构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工资由财政埋单,把更多的力量花在培育农民自治组织上,这应该是我们改革的方向。目前乡镇一级行政组织最大的问题是,在取消农业税之后,他们失去了财权,导致的问题就是积极性不高和乱收费的出现。在重庆成都获准设立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后,他们的一些地方已经开始试验合并一些乡镇,使乡镇政府职能重心向以“社会管理”为主的执法监督和以“服务三农”为主的公共服务转变。

那么,统筹城乡发展和实施省管县以及农村改革之间,有什么关系呢?

在说省管县之前,我们需要回忆市管县的历史。1982年,为更好地集中市场要素建设中心城市,以农促工,中央决定全面推行“市领导县”的行政管理体制。中央当时的出发点是通过市管县,将“市”辐射到县,但是弊端就是市利用行政上的优势集中了资金、政策等资源,最终削弱县的功能,而县的弱势,也就直接影响到农民的利益。

在我国,目前省管县有两种模式:海南模式和浙江模式。海南从1988年建省开始就没有实行市管县,海南省20余个县、县级市、地级市都是由省直接管理,是独立的经

济单元,不存在地级市对县的行政管理问题。因此,海南大量将属于省一级的权力放到了县。

浙江模式简单而言,就是县一级的财权归省级政府,而行政权力仍服从市一级领导。以浙江为代表的改革主要是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管理的权限,在财政体制上实行省管县,而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还不是完全的省管县。

我认为浙江模式仍是目前多数地区推行省管县改革可供参考的路径,作为一种渐进的改革,它更适合中国的国情,否则地级市会成为此项改革最大的反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