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12日,宝丽来及其美国子公司因举债过多而向设于特拉华州威尔明顿的美国破产法院申请破产保护,根据宝丽来所申请的美国破产法第11章破产保护,法院可暂缓破产公司的清算程序,准许公司进行破产重组,尽量将债务降至最低,以便有其他公司对其进行整体或者局部的收购。申请书显示,宝丽来的资产为18.1亿美元,负债9.48亿美元,其中的3.6亿美元是银行贷款,将于11月15日到期,另外的5.75亿美元则是其发行的债券。
三天之后,纽约股票交易所宣布对宝丽来(代码PRD)停牌,因其股票的平均日收盘价已连续30天以上徘徊在1美元门槛以下,达到了纽约交易所的停牌条件。同时,宝丽来所发行的于2006年2月15日到期的11.5%的债券也停止交易。停牌当天,宝丽来的股价仅在28美分,而4年前,宝丽来的股价曾一度攀高近60美元。
曾经以一次成像技术而称雄全球数十年,有50余年辉煌历史的优秀企业就这样转眼间轰然倒塌,为现代企业经营留下深刻的教训与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