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六大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了这一思想。这是我们党总结执政经验,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的规律性认识,是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
第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我们党领导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统治,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人民翻身得解放,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然而,民主政治建设不是一个自发的过程,它需要一个能够代表和反映各方面利益的政治集团将人民组织起来,形成自觉意识,开展有效行动。尤其在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极不平衡,人民利益具有广泛性、多样性和实现利益的复杂性、艰巨性等特点,必然要求有一个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坚强的政治核心,来广泛地动员、领导和组织人民掌握好国家权力,管理好国家、社会事务和各项事业。因此,在我国离开了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也就无从谈起。邓小平早就指出:“我们人民的团结,社会的安定,民主的发展,国家的统一,都要靠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坚持我国民主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才能有可靠的保证。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
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但共产党领导本身不是民主的目的,而只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条件和手段,共产党的领导就是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使共产党执政建立在深厚的群众基础上。发扬民主,充分激发和凝聚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总结和吸取人民在实践中创造的有效做法和经验,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有效途径。同时,党只有领导人民创造各种有效的当家作主的民主形式,并使之制度化、法制化,才能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巩固和发展党的执政地位。
第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具有规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的特点,不会因领导人的改变或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法治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且也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各项法律,又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法律的实施,从而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总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之中,把它们分割开来或对立起来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也是有害的。
2.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政治体制,是指政治制度的具体表现和实现形式,主要是指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等具体制度。我国政治体制形成于计划经济年代,它在很大程度上仿照了苏联政治体制的模式,也沿袭了革命战争年代政治工作的一些做法,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种体制的缺陷和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主要是权力高度集中,不利于调动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利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通过总结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破坏民主建设的惨痛教训,就深刻地阐述了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他认为,我们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还存在着不少弊端,严重影响和阻碍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为了适应现代化建设事业和国家生活民主化的需要,必须积极而有步骤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他指出,我们必须在制度上做出一系列切实的改革,其中重点是切实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的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只有搞好现行制度的改革特别是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改革,才能为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开拓道路,创造条件。
我国的改革是全面改革,涉及各个领域。政治体制改革当然也是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而且是整个改革不断向前推进的一个标志。我国的改革始于经济体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开始探索政治体制的改革。二者的改革虽说不可能同步进行,但应做到协调推进,不能让政治体制改革拖经济社会发展的后腿。所以,邓小平当初就指出:“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他还指出:“我们提出改革时,就包括政治体制。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他提出,我们党的十三大要把政治体制改革提到日程上来,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的要求。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而且比经济体制改革更为艰巨、更为复杂,为了确保政治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邓小平提出了三个目标取向:政治体制改革要始终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要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总的目标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所以,他强调,政治体制改革一定要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要以保证国家的安定团结为基本前提。
根据邓小平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思想,我们党在总结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和根本原则。对此,党的十七大作了系统总结并明确提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的,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保障。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因此,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首先要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态度积极,又要步子稳妥。同时,需要批判地吸收和借鉴西方政治文明的积极成果。世界是丰富多彩的,没有也不可能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政治制度模式。正如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的:“应尊重各国的历史文化、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承认世界多样性的现实。世界各种文明和社会制度,应长期共存,在竞争比较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尽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对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否定和超越,但不能否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同资本主义民主政治之间仍然存在着某种联系,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某些观念、形式和方法,有值得我们吸收借鉴的地方。但吸收借鉴应是在分析批判的基础上进行的,不能简单模仿、全盘照搬。邓小平指出:“西方民主那一套我们不能照搬,中国的事情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办。”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历史传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民主政治建设一定要适合自己的国情,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和模式。因此,邓小平指出:“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如果我们照搬西方的政治模式,只会削足适履,适得其反,偏离正确方向,不可能取得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进而延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
3.正确理解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自由和人权
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还应正确认识和理解民主、自由、人权等相关概念及其基本思想。民主、自由、人权是人类的普遍追求。今天,任何一个现代国家,对民主、自由、人权都给予高度重视,并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但是,民主、自由、人权是历史范畴,由于历史条件和阶级利益不同,各个国家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对于民主、自由、人权的认识和实践往往并不一致。科学理解和正确处理民主、自由和人权问题,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面临的重要课题。
民主是一个历史范畴。人类历史上不同历史阶段存在着四种形态的民主:奴隶制民主、封建制民主、资本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资产阶级民主使民主政体获得了空前发展,成了资本主义国家最普遍、最基本的国家制度。列宁指出:“资产阶级的共和制、议会制和普选制,所有这一切,从全世界社会发展来看,是一种巨大的进步。”资产阶级在推翻封建专制制度后,建立的以“议会制”、“普选制”等为主要内容的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第一次把民主扩大到全社会,这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进步。社会主义民主是无产阶级在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后建立起来的一种新型的民主,按理说,社会主义民主应该比资本主义民主更进步、更先进、更优越。但由于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绝大多数是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特别是我们中国这样一个国家,是在没有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历史条件下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民主远没有达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品所描述的那样的水平。
尽管如此,但共产党人一直以实现民主为己任,并把民主视为社会主义的生命。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早就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是使自己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可见,实现民主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主要目标。列宁也说,“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胜利了的社会主义如果不实行充分的民主,就不可能保持它所取得的胜利”。我们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就一直把实现人民民主作为奋斗目标。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新型国家政权的建立,为实现广泛的人民民主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当然,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也出现过严重失误,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民主遭到严重破坏和摧残,教训十分深刻。改革开放后,在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邓小平深刻而精辟地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著名论断,进一步明确了民主与社会主义的内在关系。党的十五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党的十七大更是明确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这表明我们党对人民民主与社会主义关系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和根本保证,也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目标,它决定着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
民主政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一个重要成果和人类政治经验的一种总结,它蕴涵着一些共同的价值理念和原则,如人民主权、自由平等协商、少数服从多数、实行选举、有固定的程序和相应的法制保障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也遵循和体现了人类政治文明的这些理念和原则。资本主义在几百年的时间里,创造了一整套现代民主运行机制和操作程序,其中有许多经验和做法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吸收的。但我们不能照搬照抄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否则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共产党在执政数十年后,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纷纷丧失执政地位,原因固然很多,但在民主建设上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仿效西方盲目推行所谓“民主化”道路,却是一个重要原因。事实证明,社会主义不搞民主不行,搞民主不坚持正确的方向、脱离国情照搬别国模式也不行。
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其性质不同,表现形式也不同。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上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政治上广大劳动人民当家作主,没有西方“三权分立”、“多党执政”制度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和阶级基础,西方的“三权分立”、“多党执政”等民主制度,是与资本主义的基本制度联结在一起的,是西方国家经济、文化发展的产物。我国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还没有彻底摆脱经济文化落后的状态,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还很薄弱;公民的民主意识、民主知识和民主习惯还比较缺乏;封建残余思想和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影响将长期存在;认清和把握民主政治建设的规律和途径也需要一个过程,由此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艰巨性、长期性和渐进性。
自由同样不是抽象的概念。马克思主义认为,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任何自由,都受到人们的认识水平和客观规律的制约,因而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产阶级标榜的“绝对自由”是不存在的,只能是幻想。实际上,在以私有制和个人主义为基础的西方社会,劳动人民虽然说具有形式上的自由权利,但实际上真正通行的是财富的自由,谁占有金钱、财富,谁就拥有权利和自由,愈是有钱就愈有自由。无钱无权无势的广大贫苦百姓总是被关在“自由”的大门之外。在资产阶级法律的惯常模式中,在一般词句中标榜自由,在附带条件中废除自由;正面规定中标榜自由,限制规定中否定自由;地位巩固时标榜自由,形势不利时取消自由。这充分暴露了资本主义自由的虚伪性。
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由于消灭了剥削制度,建立了公有制,劳动人民摆脱了被剥削、被奴役的命运,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广大劳动人民获得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无法得到的广泛自由。与此同时,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开辟了人类自觉创造历史的新时代,使人们在思想上获得了空前自由,“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当然,由于社会主义的历史不长,社会主义自由的发展,还时常受到官僚主义、家长制、以权谋私等的阻碍和影响,践踏人民自由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但这不是主要的,这些问题可以通过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解决。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为人类实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跨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样,人权也不是抽象的、绝对的,而是具体的、相对的。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权力永远不能超出一定的社会经济结构以及由社会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发展。”人权最初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为反对神权和封建特权提出的,“天赋人权”的口号是其集中表现,在历史上曾起过积极作用。但人权不是“天赋”的,作为权利的一般表现形式,是社会的产物。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权不能只简单地理解为个人的政治权利,而应当包括多方面的内容。人权的基础是生命的生存和发展,没有生存权,其他人权均无从谈起。邓小平曾指出:“什么是人权?首先一条,是多少人的人权?是少数人的人权,还是多数人的人权,全国人民的人权?西方世界的所谓‘人权’和我们讲的人权,本质上是两回事,观点不同。”西方发达国家人权理论主要强调个人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与社会权利则讲得不多。我们强调,人权不仅包括个人权利,还包括集体人权;不仅包括政治权利,而且包括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权利。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根本最重要的人权。离开了生存权和发展权,对发展中国家来说,人权则无从谈起。我国对人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解决,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
当前,我国经济文化的发展还比较落后,实现社会主义民主、自由、人权的经济文化条件很不充分,我们必须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集中力量提高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正如邓小平当年所说,稳定压倒一切,经济发展压倒一切,什么人权、民主问题,都管不住这个问题。西方一些国家在人权问题上搞双重标准,甚至打着“人权高于主权”的旗号干涉别国内政、颠覆别国政权,对此,我们要保持高度警惕。邓小平早就揭露说:“西方的一些国家拿什么人权、什么社会主义制度不合理不合法等做幌子,实际上是要损害我们的国权。”他还说,人权重要,还是国格重要?国格是关系国家独立、主权和尊严的问题,是压倒一切的。任何一个人都是国家的一个成员,连自己国家的独立、主权都能背叛的人,值得信任和尊重吗?没有国权和国格,个人的人权就没有保障。
总之,民主、自由、人权三者中,核心是民主。公民权利的实现和发展,都要通过国家政权,依赖国家政权。只有人民掌握政权,巩固和发展政权,人民才会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民主、自由和权利。社会主义的民主、自由和人权本质上优于和高于资本主义。但如同社会主义本质的充分实现需要一个过程一样,社会主义的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充分实现也需要有一个历史过程,需要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逐步创造条件,同时需要不断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具体实现形式,以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当家作主,同时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自由和人权。
思考题
1.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
2.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
3.如何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4.依法治国的含义是什么?为什么要实行依法治国的方略?
5.怎样正确理解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自由和人权?
阅读书目
1.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见《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2.邓小平:《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见《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3.江泽民:《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见《江泽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4.胡锦涛:《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第九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要点提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战略地位、根本任务、指导方针和主要内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
●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内涵和途径。
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坚持什么样的文化方向、推动建设什么样的文化是一个政党在思想上、精神上的一面旗帜,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赖以发展的精神支柱。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面对各种思想文化相互交织、相互激荡的复杂局面,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如何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如何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这是我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