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审计程序是指审计人员从接受审计任务(项目)开始到结束的全部过程及其所采取的具体行动和步骤。研究金融审计程序,其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工作效率,避免或减少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疏漏和重复现象,使审计工作取得预期的效果。金融审计程序的内容按程序的先后,可划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终结阶段和档案整理阶段,终结阶段常常划分为报告阶段和处理阶段。
一、审计准备阶段
作为金融审计的第一阶段,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在实施审计操作之前,有计划地根据审计任务的需要,按审计内容项目具体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准备阶段的工作是物质准备工作,是基础性工作,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整个审计监督工作的成效,不能草率从事,应该深入细致,考虑周密。金融审计人员应根据准备阶段工作的内容和要求,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进行深入细致而又充分的准备。
(一)金融企业的业务特征
金融企业不同于一般的公司,它是有特殊经营范围、特殊组织的企业,审计人员应充分关注金融企业的以下特征,并考虑其对财务会计报表的影响:
(1)存在大量的货币性项目,包括现金和可转让的票据,容易发生挪用和舞弊。所以,它应当建立健全严格的内部控制系统。
(2)业务繁杂,次数频繁,金额巨大,这就必然需要复杂的会计系统和内部控制,以及普遍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电子资金转账系统。
(3)分支机构众多,经营网点分散,需要在职权上实行分权制和会计处理与控制职能的分散,这就难以保持统一的操作规程和会计系统。
(4)经常发生不涉及资金转移的承诺事项,这种被称做表外业务的项目,可能会不包含有会计分录,因而对这类项目记录的疏忽可能难以察觉。
(5)高负债经营,债权人众多,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和法规的严格约束,政策法规对金融业务和会计实务影响较大。
之所以对金融企业实施审计前需要特殊考虑,是因为:金融业务风险的特性;金融企业经营在短期内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业务处理大量依赖计算机系统;会计制度和审计实务可能滞后于金融创新。因此,审计人员应当考虑影响金融业务的以上情况,以采取相应的审计对策。
(二)了解被审计金融企业的基本情况
审计人员在接受委托之前,应初步了解被审计金融企业的基本情况,具体内容包括:
(1)查阅上一年度的审计工作底额。
(2)查阅被审计单位业务经营资料,审计人员可通过已搜集的行业资料,阅读金融审计和会计指南等获得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情况的了解。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情况的了解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情况,如:组织机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二是了解被审计单位在金融行业小环境的信息,如:市场供求与竞争、经营风险、行业状况及发展趋势、会计惯例等;三是了解经济系统大环境的情况,如:利率和资金供求状况,财政、税务、货币体系、汇率及外汇管理等情况。
(3)询问金融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和管理当局。审计人员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的主要方法有:利用以往审计的资料与经验;与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和管理人员讨论;与银行监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及客户等知情人讨论;查阅与被审计单位相关资料;实地查看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场所及设施;查阅被审计单位相关的会议记录、以前年度的年度报告等文件;关注与被审计单位相关的各种媒体报道。
(三)组成审计组
金融审计具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因此,金融审计人员的组成应考虑的因素有:
(1)审计人员应充分掌握金融业务知识,适合从事金融业务审计。
(2)适当掌握金融企业应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知识和电子资金转账系统知识。
(3)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即符合实质上的独立条件,同时,在形式上,审计人员必须在第三者面前呈现出一种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的身份,要他人看来审计人员是独立的。
(4)初步评价审计风险,确定是否接受委托审计。
(四)确定方案与被审计单位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一俟金融审计的资料准备和组织准备就绪,审计的方式、方案和与被审计单位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就应着手进行。
科学的适当的审计方式是顺利完成审计任务,达到预定审计目标的必由途径。在审计方式的确定中,必须考虑以下直接相关因素:审计期限长短和间隔,审计范围的全面程度或专项性质,审计的人员组成与组织形式,审核的空间划分,审计的时间段落。审计方式的确定过程中,择定标志是多元的,各种方式可以适当组合,一经确定要相对稳定,但也不能绝对化,当审计对象、项目和时限变更时,应视需要与可能作出方式上的应变调整,总的来说应服从审计质量的保证和审计效率的提高这两方面基本要求。
制订审计方案是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审计方案是审计部门审计工作计划的实施性文件,是具体的审计行动计划。审计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审计目的、要求、范围和重要部位,审计方式、方法和程序,审计人员配备、分工和职责,审计的日程安排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审计方案确定后,就应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业务约定书是指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共同签署的,以此确定双方关系,明确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及双方应负责任与义务等事项的书面合同。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和格式,因审计业务和被审计单位不同而异,但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签约双方名称;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双方的责任;双方的义务;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审计报告的使用责任;审计费用及支付方式;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有效期间;违约责任;签约时间;其他有关事项。
审计业务约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一份送交被审计单位,一份作为审计单位的审计工作底稿归档。
二、审计的实施阶段
实施阶段是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进行实际操作的过程。这是完成审计任务,实现审计目的的关键阶段,只有认真负责,深入细致地做好实施阶段工作,才能对被审计单位作出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书,作出实事求是的审计结果。
在审计实施阶段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听取汇报和情况分析
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后,首先是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法人代表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中规定的范围、内容、要求所作的自查汇报,有的是全面汇报,有的是职能部门的专题汇报,在听取汇报时,审计人员可针对有关问题进行质询。然后,审计人员可对自查汇报材料,结合准备阶段掌握的情况、数据事实资料,进行各种分析研究,从中发现异常情况和可疑事项。分析时,应尽可能地全面客观,切忌草率从事,过早地下结论,数据要核实验算,事实要查证认定。要将监督核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要善于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更要在调查中掌握新动向,以便及时采取应变应急措施,防止抗拒审计甚至破坏审计的事件发生。
在进点听取汇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进点前认真审查和分析所收集的资料,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状况;
(2)听取汇报要有明确的目的,在汇报前可根据对被审计单位相关业务状况的分析,拟定汇报提纲;
(3)审计组长要控制汇报的内容和时间,保证汇报不偏离本次审计的中心内容。
(二)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
由于金融企业交易数量巨大,过账方式特殊,机构众多,网点分散,以及广泛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特点,审计人员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赖银行的内部控制系统而不能完全依赖听取汇报。审计人员应当充分了解金融企业内部控制,并进行认真测试和评价,确定其可依赖程度,并据以确定实施阶段中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1.内部控制测试的内容
对金融企业内部控制测试的主要内容有:
(1)组织结构:职责说明,包括明确的授权、决策程序和关键职能的分离。
(2)会计程序:对账、控制清单、向管理层提供信息。
(3)平衡与制约(或称双人原则):不同职责分离、交叉核对、资产双重控制和双人签字。
(4)对资产和投资的保护:包括实物控制。
2.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
根据金融企业内部控制内容和要达到的目标,对金融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评价与交易和事项记录有关的内部控制。审计人员在评价与交易和事项记录有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时,应当考虑以下重要因素:金融企业处理大量交易,资金数量较大,需要定期执行核算平衡和调节程序;许多交易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支,甚至不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金融企业需要采取控制程序保证这些交易以适当的方式被记录和监控;金融企业不断推出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需要及时更新会计系统和相关的内部控制;对大多数交易的记录必须便于金融企业内部、金融企业与客户及交易对方核对等。
(2)评价计算机信息系统下的内部控制。
(3)评价资金内部控制。金融企业的资金易于转移,而且金额巨大,仅通过物理控制难以奏效,金融企业管理当局通常要对资金实施控制程序。如:将资产接触与记录职责分离;凭借密码和接触控制;由独立人员向第三方函证和调节资产余额等。
(4)评价委托保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审计人员在评价委托保管业务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时应考虑三个方面的情况,一是受委托保管业务是否由专门部门履行职责;二是委托保管业务是否将自有资产与委托保管资产适当分离;三是对受托保管业务是否作出适当的记录。
(5)评价控制环境。审计人员在评价控制环境的有效性时应当考虑影响控制环境的因素:一是金融企业的组织结构及权力、责任和划分;二是金融企业管理当局监控工作的质量;三是金融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和效果;四是金融企业关键管理人员的素质;五是金融监管机构监管的有效性。
通过对内部控制的研究和评价,以确定实质性审计的范围和重点。
(三)调阅资料和核对账目
审计监督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调阅资料和核对账目势在必行。审计人员应走出办公室深入现场,实地检查各种账册、报表、凭证、原始单据以及现金与实物。应该重申的是,审计人员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主管人员会同检查,一方面是对被审计单位的尊重,另一方面也是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避免人为责任事故。
审计人员在调阅资料和核对账目时,应该按照正常的手续,并按照审计检查的具体操作程序。
调阅资料和核对账目要目标明确,有的放矢。不宜用“大海捞针”,一头扎进资料堆和数据库盲目行事。核查资料和数据的方法要得当,科学地选择核查方法有利于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利于高效率地完成核查任务,也有利于防止重复劳动或发生遗漏。
调阅资料和核对账目后,凡弄清情况的,应在原件批注或另做记录,以便进一步研究处理,并为日后可能发生的复审作佐证。对有关报表、账册、单据的数据资料审计核查无误的,还应盖章,以明责任。
(四)现场调查和落实审计证据
在调阅资料和核对账目的同时,审计人员深入实地现场调查并落实审计证据是不可或缺的。现场调查有助于审计人员掌握过硬的第一手资料,有助于全面深入地考察检查被审计单位的真实情况、前因后果和来龙去脉,也有助于终结阶段审计意见和处理决定的合理、可行。特别是已经查出的异常情况和已揭露出的疑点,更不能只听汇报或仅仅查看书面材料,要深入现场实地调查才能在审查中掌握不易发现的活的情况,抓住关键性问题和典型性问题,以便突破一点,牵动一线,推动全面。
作为监督检查并以行政手段进行间接控制的经济监督形式的金融审计,在审计的终结阶段是要对被审计单位作出审计结论、评价和处理决定的,因此,在实施阶段,必须及时落实充分的审计证据。
落实审计证据,要求审计证据具备“五性”,即真实性、相关性、可靠性、准确性和法效性。因此,对于在实施阶段形成的核查记录、发现问题和事实资料应进行全面的汇总、筛选、梳理、鉴别,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最后落实审计证据。
对审计证据的落实首先是汇总情况、分析问题。汇总情况、分析问题是为了保证证据的真实性、相关性,同时为下一步的核对事实、确认问题做准备。经过汇总分析,可以澄清事实、去掉表象,消除重叠,排除疑问。
对审计证据的落实同时要核对事实、确认问题。核对事实、确认问题除了进一步保证证据的真实性、相关性以外,可以增强证据的可靠性、准确性和法效性。
在具体落实审计证据过程中,既要耐心听取被审计单位对一些问题作出的合情合理又可信的解释说明,防止武断和强加于人;另一方面,对事实清楚、性质明朗的问题要坚持原则,积极地主动地做好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的工作,予以认可,决不能回避实质、闪烁其词,不能模棱两可或调和折中。对被审计单位提出异议同时确实存在数据不足、情况不实或者情节有出入的情况时,应秉着负责精神,进行必要的认真细致的复查和复核,直至弄清问题共同认可为止。经与被审计单位共同认可的问题,定性务求准确,责任掌握适当。落实的审计证据一般都应形成书面文字,或录音录像,或复印摄影,有关责任人员须签名盖章,并注明落实的时间、地点。
审计人员收集审计证据材料时,应当注意:
(1)进行调查时,审计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2)对需要调查取证的问题,要取得足够证据;调查应有笔录;发函外调的要有复函;实物要有照片;原件要有复印件等。
(3)证明材料应当有提供者的签名或者盖章;未取得提供者签名或盖章的,应当说明原因。
(4)实施审计结束后,应当统一汇总证明材料,编制调查取证材料清单,并由审计组组长和编制人员签名,统一管理。
(五)金融审计工作底稿
1.金融审计工作底稿概念
金融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阶段,通过一定的审计方式,运用各种审计方法,对搜集到的有关文件、资料、数据、事实进行记录编制的书面文件。审计工作底稿形成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是审计操作的重要手段。
审计工作底稿,反映了审计实施阶段的基本工作情况,汇聚了审计实施的初步成果,收录了审计对象的业务资料,蕴藏了作出审计决定和处理的审计依据、审计证据,同时,审计工作底稿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是审计人员总结考核自身审计工作水平的依据。
2.编写审计工作底稿应坚持的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审计工作底稿必须真实反映审计工作实施过程和审计核查结果,严禁弄虚作假、任意扩大或缩小。
(2)质量至上的原则。审计工作底稿记录的数据、资料、事实、证据必须准确、精确、完整,能在编写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时运用。
(3)讲究时效的原则。审计工作底稿是实施阶段的文字性总结,同时也是审计终结阶段撰写审计报告的前提,因此审计工作底稿必须在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核查、核对分析时及时编写完成,否则将影响实施阶段的工作进度和整个审计工作的进程。
(4)讲究规范的原则,审计工作底稿作为书面文件,必须合乎规范,只有实现规范化,才能真实反映审计实施阶段工作的业绩,才能为编写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提供可靠有效的依据,同时也为复查审计结论、总结审计工作提供准确、完整的资料。
3.金融审核工作底稿的编制
在金融审计实施过程中,对审计工作进行记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工作的重要工具。编制时应注意:
(1)内容必须完整、真实、重点突出。
(2)必须具有事实和意见两部分,事实的陈述与事实的判断务必截然分开,不能混为一谈。
(3)必须清晰、易懂。审计人员在编制工作底稿时,必须加以适当的组织和编排,使人一目了然,并尽可能做到文档化。
(4)工作底稿应附取证材料。取证材料包括有关凭证、报表、问卷、备忘录、说明材料、被审计单位的文件等对审计中的事实和结论提供支持的材料。在听取汇报、实地观察和查账结束以后,应将需要认定事项的主要事实及来源填入工作底稿。对凭证、报表等有关资料进行计算、分析、比较以后,应将认定事项的依据和结果填入工作底稿。工作底稿的主要内容包括: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项目名称;审计项目时点或期间;审计过程记录;审计标识及其说明;审计结论、索引及页次;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其他应说明事项。另外,审计工作底稿应由审计人员和主查人签字。
金融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实际工作,是审计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审计工作底稿不仅是审计工作及其成果的记录,也是考核、评价审计工作人员素质水平的依据,更是审计工作形成的档案材料,因此,必须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严谨周密的作风严肃从事。
三、金融审计终结阶段
金融审计在实施阶段编制好金融审计工作底稿后,即行转入终结阶段。终结阶段是审计监督全过程的最后阶段和“收获”阶段,是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核查后,将审计工作中全部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分析、研究,做好结论,作出评价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处理决定,撰写审计报告最后监督执行的阶段。
金融审计终结阶段从其工作重心来看,又可分为前后两阶段,前阶段为报告阶段,后阶段为处理阶段。
审计报告是审计人员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出具的,用于对被审计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终成果,具有鉴证、保护和证明作用,同时审计人员要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一)1.审计报告的内容
审计报告作为审计工作的总结性文件,内容必须翔实,反映必须全面,手续必须完备。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审计概况:主要指审计种类、范围、项目、方式、期限,审计查清的问题及尚未查清的问题。若是全面审计,还应阐明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2)审计过程:指审计工作的作业过程、审计核查的时间阶段、审计资料的性质、审计核查的问题顺序。
(3)审计结果:指审计过程的产物,是审计结论的重要依据。不论是按问题撰写的专题性审计结果,抑或是对审计内容综合的审计结果,都应撰写具体,予以真实地准确地反映。
(4)审计结论:是审计结果形成的结论性意见,包括评语、建议和咨询性意见。评语务必实事求是,有根有据,要恰如其分,使被审计单位口服心服,切忌任意夸大或缩小。
(5)审计评价:可以是全面评价,也可以是单个评价;既可作整体性综合评价,也可作针对性专题评价;既可作肯定性评价,也可作否定性评价,还可做局部肯定局部否定的混合性评价。
(6)审计处理和建议。
(7)审计说明:指审计核查中的补充说明或附记事项。
(8)审计反馈:对金融方针政策和有关金融法规的信息反馈,为进一步加强金融宏观调控、完善金融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9)其他:指审计报告标题、报送单位、编制日期及有关部门、经办人员的签名盖章等。
(二)审计报告的编制
编写审计报告是一项严格而细致的工作。为确保审计报告的质量,审计人员应掌握编制审计报告的步骤和要求,认真做好审计报告的编制工作。
(1)编制审计报告的步骤。审计报告一般由审计项目负责人编制。一般来说,编制审计报告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整理和分析审计工作底稿。在现场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所积累的审计工作底稿是分散的、不系统的。编写审计报告时,应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整理、核查、复核、分析,进行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筛选,按重要性原则提炼出有价值的资料,形成初步的审计结论,作为编写审计报告的基础。
第二步,调整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在整理和分析审计工作底稿的基础上,审计人员应向被审计单位介绍审计情况、初步结论,对于会计事项、报表项目的调整意见,提请被审计单位加以调整。
第三步,确定审计结论与处理决定。确立审计结论的依据是审计实施阶段已经查明的各种有证据的事实,是对审计工作底稿的过滤和润色,形成结论性的意见、评语,还包括建议。要按政策方针慎重落笔,成绩不夸大,缺点错误不隐瞒不缩小。对被审计单位在贯彻方针政策、执行规章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保护国有财产、提高经济效益上的积极举措,应予以明确肯定和积极评价;对损害国家利益、违反财经纪律、经济效益低下等存在的问题,应严正指出并限期改正。审计组还应秉着对国家和对被审计单位全面负责的精神,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使被审计单位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审计处理是对审计确认的问题,按《金融审计检查处罚规定》及中央银行有关法规,对被审计单位或单位负责人、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合法、合理的客观公正的处理。作出审计处理决定是审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核查不处理是对错误、违纪甚至犯法的迁就、姑息和纵容,是丧失立场和渎职行为,只有查处结合,才能解决审计查出的问题,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实现审计目标。
处理决定是极为严肃的工作,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前提下,要做到客观公正,定性准确,依法处理,宽严适度。要坚持法律面前规章面前人人平等,处理时对事不对人。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不能用现行政策去处理过去的问题,也不能用现在的规定衡量过去的是非。严禁“土政策”,严禁自立条款的无政府主义。既要反对宽大无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和事佬”做法,又要反对严于苛求,无限上纲上线和任意扩大、无限升级的“一棍子打死”的惩罚主义。
第四步,撰写审计报告。审计人员在整理、分析工作底稿,调整会计报表并确定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后,应拟定审计报告提纲,编写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一般由审计项目负责人编写,如:由助理人员编写时,须经审计项目负责人复核、审校。审计报告完稿后,根据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应将审计报告的正式文本,呈送审计机构审定。审计机构接到报告后,主要对审计报告的意见及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与适当性进行核查,确保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审计报告经审核、修改定稿并完成签署后,将正本直接送交被审计单位。
第五步,受理申诉和后续审计。秉着实事求是原则,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立场,贯彻民主集中制,审计程序规定了受理被审计单位申诉和后续审计两项。
受理申诉,是指被审计单位在接到“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后,若对结论意见和处理决定不服,可在15日内向上级金融机构或其上级申请复议。上级金融机构或上级在接到复议申请后30日内,应作出是否予以复查审计的决定。同时,在复查期内,处理的决定须照常执行。若予以复查,参加复查的审计人员可以是原审计组成员,也可另行改选,或者两者兼之,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后续审计,是指审计监督工作结束后,继续监督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对审计处理的决定,核查对存在问题的改正情况以及改正措施的落实情况。审计处理决定属于经济处罚的,被审计单位应按决定书要求认真执行严肃从事,不得借故抵制或拖延;属于行政处罚的,人事和监察部门应作出积极反应,妥善安排。同时,被审计单位在接到决定后一个月内,应主动向上级金融机构审计部门报告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上级金融机构审计部门有权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提出质询。
后续审计体现了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后续审计的特征有三:一是审计监督对象有延续性,仍然以上次审计对象为对象;二是审计监督内容的延续性,监督内容并未转移,仍以上次“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问题作为监督核查的内容;三是对被审计单位的执行处理决定部门的监督。
(2)编制审计报告的要求。为发挥审计报告作用,编写审计报告时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语言要清晰简练。审计报告旨在表达审计意见,编写审计报告时,一方面要用词清楚明确,文字朴实,对问题的定性、定量应慎重斟酌,恰如其分;另一方面,审计报告要开门见山,文字不宜过长,做到有话即长,无话则短。总之,审计报告应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表达准确,便于使用者理解。证据要确凿充分。审计报告是向使用者传递信息,提供其决策的依据。因此审计报告所列的事实和材料必须确凿充分。这也是发挥审计报告作用的关键所在。态度要客观公正。客观公正是审计工作的根本原则。编写审计报告必须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决不能丧失审计人员独立、公正的立场。审计报告中作出判断或提出意见,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不能带有个人成见或单凭印象草率表示意见。对于涉及审计责任事项,态度更应明朗,不能含糊其辞或故意采用两可之词。这是保证审计报告权威性的先决条件。内容要全面完整。编写审计报告要做到内容完整,重点突出,并按审计约定的时间认真及时地完成报告工作。
四、档案整理阶段
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部门应将本次审计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建立审计档案。建立审计档案本着谁办案谁立卷的原则,并依主卷、副卷分别整理归档。归档的材料应指定专人负责,并制定保管、借阅、销毁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完善档案管理。在这个阶段要做的工作主要有:
(一)立卷建案
凡记录审计过程,反映审计结果,证实审计结论的文件、数据资料及工作底稿都应由审计组立卷归档。
审计档案包括: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方案、调查问卷及反馈材料、内部控制问卷、核查程序、工作底稿、证明材料、审计事实和评价材料、分项目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等等。
(二)建立档案目录
归档的案卷应该编写案卷目录。编目应按照审计工作流程及问题事项的类型、特点及相互之间的历史联系进行。卷内材料目录、案卷目录一律用统一格式打印,字迹要工整、清晰。卷内文件资料目录应放在卷首。
(三)制作卷皮并立档
案卷封面应按规定逐项填写清楚。卷内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损的材料应进行托裱;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
未归档的材料,应进行粗分整理、登记,经领导批准后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