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金融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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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利润及其分配的审计

利润是金融机构在一定时期内从事经营活动实现盈亏的总额,是最终的财务成果,是反映经营活动效益和衡量经营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的综合性指标。如利润指标为正数,表现为赢利;如为负数,则表现为亏损。加强对金融机构利润及利润分配的审计,对于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经营管理,兼顾国家收入、金融机构的发展和职工个人利益三者的关系都有着重要意义。

一、利润及其分配审计的基本程序

对利润及利润分配的审计,可按下列步骤进行:索取损益表,分析复核损益表净利润年初年末数及各月相关数据的变动情况,找出异常波动,借以确定需要重点审计的领域;索取“本年利润”账务核算资料,将其构成项目分别与损益表有关数据进行核对;索取“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利息支出”“手续费支出”等明细核算资料,将其分别与“本年利润”账户的有关数据进行核对;索取“利润分配”账户资料,将其构成项目分别与损益表有关数据进行核对;索取“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等明细账户资料,将其与“利润分配”账户中有关项目进行核对;根据利润及其分配构成项目,逐项审查利润及其分配业务。

二、利润的审计

金融机构按年度轧算财务成果,一个经营年度的利润总额由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即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相抵后的差额)构成。其中,营业利润是在一定时期内经营性获利能力的重要指标,是一定营业周期内进行业务经营所取得的收入超过所发生支出的差额部分。用公式表示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减投资损失)+营业外收支净额

营业利润是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和营业税金及附加,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去营业费用后的数额。

投资净收益是金融机构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减去发生的投资损失和计提的投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

营业外收支净额是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的轧差额。

轧算出利润总额后,需根据利润总额并按规定的所得税率计算应缴所得税额,并计算出净利润。净利润就是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差额。用公式表示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一)利润真实性的审计

对利润真实性的审计,主要从利润形成的各个因素,即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等几个方面逐项核实,这些内容已在本章第四节中讲述过,这里应注意审查被审计单位如何依据税法对应纳税所得的调整:

(1)税前弥补亏损是否符合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金融机构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如以前年度发生亏损,可以用税前利润补亏,但连续补亏的年限不得超过5年。检查时应注意是否是在规定的年限内补亏。

(2)是否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在缴纳所得税前增减有关收入或支出项目。如为了避免金融机构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投资收益重复纳税的调整。

(二)投资收益的审计

金融机构投资收益是指通过对外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如利息、股利、利润等。具体来说,就是金融机构对外投资货币资金或实物、无形资产而分得的利润,以及联营、合作分得的利润。如购买有价证券而获得的利息收入和股利等。审计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1)金融机构的投资收益要单独反映,不得计入营业收入,不得与投资损失相抵消;

(2)是否如实反映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有无隐瞒、转移等问题;

(3)出售经营性证券以及中途出售投资性证券而获得的收益是否计入了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否完整;

(4)金融机构取得的投资收益如是税后利润,在计算应缴所得税时,是否从本期利润中扣除,以免出现重复纳税现象。

(三)亏损的审计

按照利润总额计算公式测算出的结果如果表现为负数,则说明该金融机构的经营结果是亏损。按财务制度规定,金融机构如果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在所得税前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可以在5年内连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税前税后弥补利润的方法是相同的,只是应当注意金融机构在申报缴纳所得税时,税前利润补亏金额可以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数,而税后利润弥补亏损金额则不能作为调整数。检查时,首先应通过对构成利润总额的各项因素的查实,来确认亏损是否真实,有无弄虚作假现象,然后看被审计单位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金额是否超过以前年度实际亏损金额,5年后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利润是否为税后利润。

三、利润分配的审计

(一)利润分配的顺序

根据《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规定,金融机构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即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应按以下顺序分配:

(1)抵补已缴纳的在成本和营业外支出中无法列支的有关被罚和被没收的财物损失,延期缴纳各种税款的滞纳金和罚款以及少缴或迟缴中央银行准备金的罚款。

(2)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以前年度亏损连续5年未弥补完的部分,需从当年税后利润中弥补)历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也可以用于弥补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4)提取公益金。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得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按下列顺序分配:支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的决议提取和使用;支付普通股股利。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取税后利润5%的法定公益金。

(二)利润分配的审计

对利润分配的审计,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审查被审计单位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在利润分配中违反国家规定,首先提取公益金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情况。

(2)审查被审计单位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的比例是否合规,所提法定公积金除按照规定转增资本金和弥补亏损外,有无用于职工福利或向投资者分配等情况;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尚未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有无擅自停止提取法定公积金,以便多提公益金和向投资者多分配利润的情况;同时,审查金融机构(股份有限公司除外)是否存在当年无利润仍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情况。

(3)审查被审计单位有无将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以及中央银行对其因少缴或迟缴准备金的加息混同赔偿金、违约金列入营业外支出、偷漏税收的情况等。

四、财务管理指标的审计

财务管理指标是反映金融机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综合性指标。通过对金融机构财务管理指标的审计,可以考核其各项指标的真实性和正确性,以便总结、对比和分析各金融机构的经营业绩,促进其不断地增强实力,减少风险,降低成本,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为国家积累更多的资金,为职工创造更多的收入。

(一)经营状况指标的审计

1.经营状况指标的内容

金融机构经营状况的好坏,主要集中在其变现能力、经营风险程度上,在审计工作中往往通过下面三个指标来进行考核:

(1)流动比率。反映和评价金融机构的流动状况,是投资者、债权人及政府有关管理机构普遍关心的问题。其计算公式为:

(2)资本风险比率。金融机构的风险主要在于能否按期收回贷款,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和增值。为此,用逾期放款同全部资本金的关系,可以表明金融机构资本风险的程度。其计算公式为:

(3)固定资本比率,即固定资产净值与资本金的比率。这一比率必须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以保证金融机构的资本金有较高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其计算公式为:

2.经营状况指标的审计要点

(1)审查各项指标的计算是否正确。

(2)审查各项数字是否真实、正确和完整。各项数字的主要内容有: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内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本身的各种款项、短期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等;流动负债是指在1年内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缴税金、应付利润、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等;逾期放款是指超过规定的贷款期限或展期期限的放款;固定资产净值是指固定资产与累计折旧的差额;资本金是指实收资本数额。

(3)审查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采用对比分析方法,看被审计单位的偿债能力、风险程度、流动和变现能力;同时,看各项比率是否控制在规定的标准之内。

(二)经营成果指标的审计

1.经营成果指标的内容

对金融机构经营成果指标进行审计,可以总结、评价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果,在审计工作中,通常用以下四个指标来进行考核:

1)利润率,即金融机构利润总额同全部营业收入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利润率=利润总额/营业收入×100%

(2)资本金利润率。是用来说明金融机构利润总额同全部资本金的关系,表明金融机构的赢利能力。其计算公式为:

资本金利润率=利润总额/资本金×100%

(3)成本率,即总成本与营业收入的比率。表明金融机构取得的营业收入与耗费的成本支出的关系。其计算公式为:

成本率=总成本/营业收入×100%

(4)费用率,即业务管理费占营业收入的比率。考虑到金融机构往来和系统内部调拨具有一定的调节性,用来考核费用率的营业收入,应剔除这一因素的影响。其计算公式为:

费用率=业务管理费/营业收入-金融企业往来利息收入×100%

2.经营成果指标的审计要点

(1)检查各项指标的计算是否正确。

(2)检查以下各项数字的来源是否可靠正确:利润总额是否是根据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计算出来的;资本金是否与实收资本相符;营业收入的范围是否全部包括,有无人为减少的情况;总成本的匡算是否正确,其成本降低率如何;业务管理费是否包括了营业费用和手续费支出,与上级部门规定的计算口径是否一致;在计算费用率时,其分母是否扣除了金融企业往来收入。

(3)检查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采用对比分析法,看本期和上期、计划与实际、被审计单位与先进单位的差距,并通过因素分析法,找出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