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诗经的文化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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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斧的精神分析

《诗经》多篇中出现了“斧斤”的意象,古往今来未得到应有的注意。笔者从精神分析学提供的象征解释原则入手,拟对这个重要的并且具有跨文化的普遍意义的意象作较为深入的探讨,以期由此找到一把能够破解《诗经》性文化编码规则的钥匙。

以下的探讨仍将从汉字字源学分析开始,确信原始的造字表象本身就已提供了神话思维编码的某些宝贵线索。顺着这条线索继续考究,可以窥见远古“媒”人如何脱胎于圣王神禖制的一些衍化轨迹,由此可进而对《诗经》诸篇做出新的解释。

《伐柯》一诗用“斧”对于伐木的不可或缺之作用来起兴,对应“媒”对于婚娶的不可或缺作用。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从造字形体的来源看,斧字从父从斤,显然要比父和斤二字晚出。斤在甲骨文中作:(《殷墟文字乙编》八○二二)《说文》:“斤,斫木斧也,象形。”由于早自石器时代的生产工具中就已普遍出现了石斧,所以最早用来“斫木”的斤也一定是石制的,而不是金属制的。只是到了后来,才有了金属制的斤,所以又出现了“钅斤”字。又由于斤的用途逐渐扩大,斤的形态和种类日益增多,所以在属概念“斤”之上又产生了种概念“斧”,两个字的用法也有了明确的分工。《说文》王注云:“斤之刃横,斧之刃纵,其用与锄钅矍相似。”《说文》段注亦云:“凡用斫物者皆曰斧,斫木之斧则谓之斤。”可见,斧可以包括斤,斤却不能代替斧,它单指砍木用的斧。

那么,斧字为什么又要从“父”呢?

《说文》的答案是:“斧,所以斫也,从斤父声。”照此,斧是形声字。可我却以为,斧又不仅仅是形声字,造字者之所以给斤上加父,本义是突出一种特殊的含义。要了解这种含义,还得从甲文斤字的象征性字形说起。这个圆头形的锥体与其说像古老的石斧,不如说更像一个男性生殖器。瑞典考古学家安特生20世纪20年代在仰韶村发现的四个五千年前的陶制阳具,有两个为锥体,其形态与甲文斤字合若符契:

另外两个为三角形,倒更像斧的侧视图:

陶制阳具而在安阳出土的一个玉制阳具上,像斧之形的三角形与像阳具的锥形竟奇妙地统一为一体了:

在这些我们的祖先们所崇拜的神秘形象中,不是可以窥视到斧斤与阳具这两种完全不同类的事物在神话思维中的类比认同关系吗?从这种类比的关系出发,方可理解为什么甲骨文中像阳具之形的“祖”(即“且”,说见郭沫若《释祖妣》)字虽有各种不同的写法,但大体上不外两种类型:锥形和三角尖形。杨家骆:《中国古文字中之祖字》,转引自凌纯声:《中国古代神主与阴阳性器崇拜》,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集刊》第8期,1959年。

既然男性生殖器的象形“且”字与“祖”的崇拜有着内在联系,那么是否可以推论说,同为男性生殖器象形的“斤”字与“父”的崇拜也有着必然的联系呢?

当然,如果仅仅停留在字形的类似方面,是无法证实这种联系的,好在现代人类学方法已经足以使我们跃出单纯的文字考证,用人类神话思维的同构发生来阐释某些象征原型的语义生成了。

玉制阳具我们知道,“父”在上古是男性长辈的通称,又可与“祖”相通,表示始祖的意思。《老子》有云:“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为教父。”河上公注:“父,始也。”教父者,犹言教戒的开始。那么,斤上加父,是不是为了标明这种斧是具有某种“开始”或“初始”用途的斧子呢?从斧字可以训甫、甫又训始的事实中,可以看出以上推测是可信的。《释名·释用器》云:

斧,甫也。甫,始也。凡将制器,始用斧伐木,已乃制之也。

毕沅注引《士冠礼》郑注:“甫,今文作斧,斧甫字通。”王先谦:《释名疏证补》卷七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甫斧二字读音相同,义可互训,这一事实又有助理解为什么甫在上古时期曾是好男儿的美称。郝懿行:《尔雅义疏》云:“甫者,男子之美称,美大义近,故又为大。”又《诗经·大明》“维师尚父”句正义引刘向《别录》云:“师之,尚之,父之,故曰师尚父,亦男子之美号。”王国维《女字说》一文有云:“女子之字曰某母,犹男子之字曰某父。按《士冠礼》:“男子之字曰伯某甫,仲叔季惟其所当。注云:甫者,男子之美称。《说文》甫字注亦云:男子美称也。然经典男子之字多作某父,彝器则皆作父,无作甫者。知父为本字也。男子字曰某父,女子字曰某母。盖男子之美称莫过于父,女子之美称莫过于母。男女既冠筓,有为父母之道,故以某父某母字之也。汉人以某甫之甫为且字。”王国维:《女字说》,《观堂集林》卷三,中华书局,1959年,第164—165页。我们已经知道“且”字本义为阳具,参看郭沫若:《释祖妣》,《郭沫若全集·考古编》第一卷;李敖:《中国性研究》第4章“且且且且且”,台湾李敖出版社,1990年,第15—20页。现在看来,上古男子的各种美称如父、甫、斧、祖等都是万变不离其宗,植根于男性所独有的性器官的隐喻。这就为我们进一步求证斧的初始功能提供了启迪。

古汉字中还可以看到一个“”字,《康熙字典》认为是斧的字;与此相应还有一个“开斤”字,《龙龛手鑑》说它音读为斯,但意义未详。这两个字所从之开,本作“ ”,后写作“開”,其初义为开启、开通。《说文》:“開,张也,从門声。”《老子》第二十七章:“善闭,无关楗而不可開。”《韵汇》:“开,启也。”《荀子·儒效》:“教诲开导成王。”注:“开导,谓开通导达。”把意指开通的意符“开”同以阳物为隐喻的“父(斧)”合成一个会意字“”,似可传达“由父初开”这一层隐义吧。这个字之所以在后世废弃不用,大概由于它所意指的那种由男性首领所主持的少女初开礼早已被历史所遗忘的缘故。

人类学和精神分析学都有报告说,把性交象征性地类比为男为女“开口”、“开门”,用钥匙“开锁”,实在屡见不鲜。费孝通:《生育制度》,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34页。又:弗洛伊德:《梦的解析》,布里尔(A。A Brill)英译本,伦敦,1915年,第246页。而男性阳物在民间传承,梦和幻想中的象征变体,更是多不胜举,然而最为常见的还是一种具有“开”之功能的利器,即有刃的工具形象。弗洛伊德:《梦的解析》,英译本,伦敦,1915年,第246页。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高党敷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116页。按照弗洛伊德所开列的清单,这类工具可以是小刀、匕首、枪、矛、军刀等。看来,在他的“等”字之后我们必须首先加上“斧”了。可以推测,正因为斧同父有联系,所以斧比刀剑矛枪等刃器更接近原始的、类似初夜权的“开”的礼仪活动。

如前所述,父在上古不单指父亲,而泛指男性亲长。按照人类学的划分,父又可分为生物性的父亲和社会性的父亲,而“生物性的父亲和社会性的父亲不相符的事实在所谓初民社会中是常见的”费孝通:《生育制度》,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32页。。作为补充,我们还可以说,这种不相符合的两种父亲的原始现象甚至在文明社会中也没有绝迹:生父与教父(或神父)的普遍存在正可视为上述原始“双父”制的现代遗迹。

正像现代的西方婚礼要由“神父”(教父、神甫)来主持一样,原始的婚配事宜也必须首先由社会性的父亲——氏族首领或酋长之类——来主持。恰恰在这种由社会性的“父”所拥有的神圣特权中,我们终于找到了“父”与“斤”,“斤”与阳具的三位一体关系。不言而喻,落实这种极原始的关系的现代语汇乃是所谓“初夜权”。很明显,这个词过于“现代化”了,以至于同原始现象有了距离,因为由酋长们对本部落少女所施行的“开”的“手术”并不一定是在夜晚进行的。更确切的说法实应为“初开权”。在较原始的信仰中,“初开权”还可以是由父神亲自掌握的,以下引述美国学者魏勒的一段话便明确指出了这一层意思:

古代腓尼基人把阴茎叫做“Asher”,意思是“垂直者、有力者、扩开者”。这后一术语提到了和一个处女初次性交时处女膜的破裂。菲洛谈到过一些腓尼基人的神,其中一个就叫做“扩开者”,相应于埃及人的神普塔。腓尼基人的“扩开者”意思是指一个人最先使一个处女受精,他挣破了处女膜,“打开了通向子宫的大门”,通向阴道的门户。……《圣经》把上帝耶和华说成是扩开者。《创世记》第30章:“上帝顾念拉结,应允了她,扩开了她的子宫。”魏勒(O。A。Wall):《性崇拜》,史频译,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8年,第108页。

至此,对斧字象征隐义的精神分析工作可以暂告一段落了。作为小结,我们可以说,斧与,是原始的男性社会首领所享有的对本部落所有处女的“初开权”的神圣象征。